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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科幻小说 > 快穿之坚持做个老不死 > 第231章 百计千方只为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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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百计千方只为活(1)

回归后的白圣,选择将这次薅羊毛薅来的那些世界本源,全部都暂时储存起来,等未来攒下足够她直接蜕变成为先天生灵的数量之后,再一次性使用。

然后当然就是继续新的任务。

进入新的世界。

……

刚一进入新的身体,白圣就知道原身这次应该是病死的,毕竟体内癌细胞都已经扩散的一塌糊涂了。但好在她此时并不在医院的太平间,所以倒不用担心诈尸之类的问题,下一秒,白圣她便赶忙与原身融合,并运转龟息养元术。

在癌细胞被暂时控制住的情况下。

白圣也顺利获知了原身的记忆。

原身过去经历很简单,就是单纯的普通家庭出身,父亲是个赤脚医生,母亲则是普通农民。她是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到了年纪就是媒婆帮忙相看,然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人。婚后也说不上什么爱不爱,不过两人搭伙过日子,那时大多都是这样。

哪有什么爱不爱,情不情的。

赤贫时候,吃饱喝足就是幸福。

婚后婆媳关系一般,但倒也没到特别恶劣的程度,妯娌关系也还凑合,反正就那样呗,不好也不坏。表明上看着和谐,私下多少还是有些矛盾的,毕竟没分家,住在一起难免有些磕磕碰碰。

怎么可能会一点矛盾没有。

十年后分了家,关系倒好了许多。

原身生了两儿一女,政策开放的时候了,孩子正好都到了成婚年龄,家里没啥存款,所以原身夫妻俩一咬牙,还算紧跟时代的做起了小生意,卖早餐。

什么明矾油条,糖精饼啥的都卖。

这也不能怪他们,那时候大家都是这么干的,那个饼放糖得多少糖啊,成本太高了,糖精既便宜,还每次只要放一点就很甜。明矾油条则是只有放了那添加剂,油条才更蓬松,好看又好吃。

不放的话虽然也能炸得起来。

但太扎实了,个头也小。

况且那时候大家都这么干,也没谁说不允许,不能,更没谁说有毒啥的。

虽然他们夫妻俩手艺不咋样,也没啥家传秘方,但奈何那时候做生意的人很少,算是吃上了第一口红利,所以生意还行,五年就把孩子们婚事都办了。

老房修缮了下,又起了套新房。

正好给两个儿子结婚。

俩儿子分别娶了来自李家庄和周村的媳妇,闺女则是嫁给了上合村石家。

等三孩子都成婚后不到一年。

他家生意就一落千丈。

先前,大家对做生意,多少还有点忌惮,再加上原身夫妻俩总对人说,卖这些东西不赚钱,所以一直没人跟他们抢生意,可现在他们又是起新房,又是给俩儿子一闺女办婚礼,办的还都挺不错,傻子也知道他们肯定赚到了钱啊!

觉得自己手艺也不错,并愿意冒险的,可不就纷纷跟上,并开始做生意。

然后吧,人家手艺确实好。

至少比原身夫妻只能说不难吃的普通手艺好多了,而且人家花样也多。原身家就卖油条和米饼,可人家为了抢生意,特地多开发了些品种,或者也有可能人本来就见多识广,知道更多烹饪方法,推出了甜烧饼,咸烧饼,烧饼里面夹肉圆再油炸,麻团芝麻饼等等新品。

除此之外,卖甜粥、咸粥的,卖馒头包子,卖萝卜饼的,也都陆续出摊。

直接从原先原身家一枝独秀。

变成百花齐放。

当然了,新出摊的这些人家手艺并不都好,也有难吃的,所以接下来主要就是个彼此竞争,比拼手艺的新阶段。

先前就那么一两家卖东西,大家没得挑,只能将就,可随着卖家变多,卖同质化、同类型东西的人变多,大家自然就有的比较了。哪家口味好,哪家价格更便宜,哪家的量大,都有人对比。

贪便宜的就去要么同样的量,价格更便宜,或者同样的价格,量更大的店家买,图口味好的,自然就去口味更好的人家买,要是都不沾,那便抱歉了。

原身家就是三不沾的那种。

手艺没人好,又不愿意出新品,同时更不降价,觉得他家好歹比其他人家多经营了几年,怎么都得有些老顾客。

但人家老顾客又不傻,更不是做慈善的,偶尔有老客户过来回购一次,原身和她丈夫还没事总追问人家,怎么最近没常来,想要以此来努力招揽生意。

可那多尴尬,是吧……

这么一追问,人家以后直接就绕着走了,没过多久,他家就过上了全家一天三顿吃油条,吃自家做的饼的日子。

没办法,卖不完又没冰箱啥的。

不自家吃总不能扔了吧。

原身家只能减少制作的量,就算如此,生意还是越来越差,到最后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只要出摊就亏损。

毕竟油啊碳啊之类都是成本。

再加上原身儿女已经成婚,他们俩觉得自己完成了任务,所以最后索性直接卖了摊子,回归家庭,种田兼打工。

要不总说人得有点田呢!

再不济还有回家种田这个退路。

回归家庭后,打工主要还是原身丈夫去打,原身嘛,一来照顾家庭,打理一下门前屋后的地,以及分田到户的几亩地,二来就是催两儿子没事出去打零工,儿媳妇赶紧怀孕,只有怀孕了,两儿子才能去外地打工,赚的更多一点。

后来的生活便更加稀疏平常了。

无非就是两儿媳陆续有了身孕,然后两个儿子外出打工,原身夫妻俩留守在老家这边,照顾田地的同时,顺带照看下儿媳,有事的时候也帮帮忙之类。

两儿媳生产时,她们的丈夫都没及时赶回来,是原身夫妻俩照顾的月子。

那时候,这种情况并不算罕见。

毕竟八九十年代,无论是交通还是经济发展都相当的不怎么样,很多人外出打工,基本就是过完年出门,快过年的时候回来。因为回来一趟,车费可能就要花掉小半个月的工资,而且也不算特别安全,当然得减少回老家的频率。

有的甚至三五年回来一趟,或者直接在外面又找了个对象,都不算离谱。

当然,也有夫妻俩一起出去干活。

各家情况不同,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