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写字的人,戒指从来都不会戴惯用手。
因为戒指会磨损,会影响行动。
从一开始,她就让黎司期给她戴的不惯用手。
常用的手力气大,所以拿羽毛球拍用左手。
『嗯?怎么感觉不对劲,这不是右手吗?』
『她怎么用得到完好的手写字?!!』
杜晚歌艰难地单手写试卷,没有手压试卷,是有些难度,要用左手胳膊同时压着试卷,不让试卷打滑。
右手隐隐作痛,但属于强忍可以忍住的程度,投入起来就不痛了。
『我靠,画面是镜像的,她用的一直是左手,我们都没注意。』
『我终于想起来了,画面是镜像的镜像的!!!她写字的手一直是左手,但我们一直默认是右手。』
弹幕醍醐灌顶。
从一开始,乌歌写字的手就不是左手,只是他们自然而然以为是右手。
她根本就没有急过!
因为她笃定这不会影响她的考试,难怪黎司期也不阻止她,她和黎司期谈了大半年恋爱,黎司期肯定知道她左撇子。
但害她那个人不知道,他们被画面误导,也不知道。
『所以说到底,到底是谁害我女儿?』
『幸好那个蠢蛋只知道割右手,都不知道我女儿用左手写字,肯定是和我女儿不怎么熟的人。』
『又蠢又坏,简直了。』
『是黎风啊……你们看系统提醒猜不到吗,如果不是黎风回归原着情节废了她的手,怎么可能把她踢回恶毒女配位置。』
『怎么可能是黎风,黎风怎么说曾经也是男主,不可能坏到这个地步。』
杜晚歌不理弹幕,写完语文那一科,身上已经是大汗淋漓。
速度比平时慢一点,但是没有超时,踩着时间答完卷子。
平时考试富余的那些时间,现在都拿来应急,刚刚好,不多不少。
她留了可控范围,锻炼过答卷速度,本来是用来检查试卷的,谁知现在可以用来应急。
她的右手伤口上都有心跳在动,一下一下极为清晰,带着隐痛,伤口发烫。
交完卷一出校门,就看见黎司期拿着冰袋等在门口,她一出来,立刻用冰袋摁着她的右手手腕。
杜晚歌还在跳动的右手登时舒服下来。
伤口温度高,冰多少有些融化开,但是上了车,车载冰箱里满满都是冰袋,乌长谦特地空出两天时间陪着她,看见她伤口发肿,忍不住心疼:
“今天下午,看看能不能带冰袋进去。”
杜晚歌感受着伤口渐渐安定下来:“不用了,能扛得住,轻装上阵更好,免得摆弄冰袋浪费时间。”
她有意安慰两人:“其实今天试卷答得还挺好,应该没什么问题,和平时一样。”
“这两天爸爸应该一直陪着你的,不然就不会出这种事了。”乌长谦心情酸涩。
黎司期一言不发,摁着她的手。
他脸色并不好看,杜晚歌觉得他其实算脾气好的人,但这两天,分外觉得他气场阴沉沉的,和弹幕描述的曾经的黎司期一模一样。
她害怕这次之后黎司期黑化,偏偏又相信他做事一定有分寸,只是按着不提。
当天下午考数学,她有了上午的经验镇定多了,虽然还是有点卡壳,有道大题二三问都不会,但她清楚自己水平就在这里。
平时考试她也会有这样的情况,这是稳定的,像平常一样确保了其他答案的正确,在那道大题上花了点时间,写了一些自己不知道对不对,祈求能得点分的东西。
当天晚上一回去,连饭都来不及吃,直接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都是极大消耗,幸好过了一晚上,她的手好了一点,表面开始有愈合痕迹,没那么肿也没有那么热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暗示强烈,身体尽了最大力去修补右手。
第二天出门前下微雨,天是阴沉的,但莫名安宁,她的状态比第一天要好。
路过的女生从仰慕的眼神变成嘲讽,她也不在乎。
反正就这两天了,幸好不是这两天以前,否则和之前同学们的关系要动荡。
考完最后一科,一落笔,终于有尘埃落定的感觉。
她紧张的心情完全放松下来,甚至有点愉悦地检查试卷。
出考场的时候,黎司期拥抱她,她都莫名感到满足。
结束了。
这段时间紧张的那根弦终于松下来,从她认识黎司期开始,一直到现在。
“你不是说带我去找第三幅画吗?我们什么时候去?”
“总得等手好了。”
杜晚歌看着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好,但总归一个月内能好得差不多。
空气清新,天色微阴,柏油路地面上湿漉漉的,柳树新绿,全世界似乎都美好起来,哪怕是手出了问题,都不算什么了。
『有种大结局的感觉啊,终于熬过这段时间了,囡囡好棒』
『看着她一直念书,没停地念书,今天终于到高考结束了。』
『可以放松一点回家玩玩手机,想怎么躺着就怎么躺着,想怎么谈恋爱就怎么谈恋爱,过段时间还可以约朋友出去旅行。』
杜晚歌忽然想起:“你说要送我一个高考礼物,礼物呢?”
“明天送给你。”黎司期长指穿梭过她的长发,低垂着眸,眼窝深邃,一片看不清的深暗。
杜晚歌没多想,只觉得要做什么,都可以之后再说,包括算账。
黎风满心以为杜晚歌断了右手就没办法参加高考,这两天几乎都是悠哉悠哉。
再次变得喜欢社交,在大庭广众下晃晃悠悠,就会有无数倾慕的视线投来,这种感觉太美妙,让他舒服得有些飘飘然。
乌歌算什么。
他才是本来的男主角。
就像是回到了原本属于他的奥德赛,哪怕他知道这里是一本书,但他能够主宰这里,就足够让他兴奋并故步自封。
他半夜都还兴奋地出去溜达,感觉有了那本书像是掌握了整个世界,他从未有过这种什么都不怕的感觉,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会发生什么,不会有变数。
然而一辆奢黑色劳斯莱斯在夜色中开过来,强烈的远光灯晃得黎风的眼睛都花了。
他还不满,用手遮住眼睛:“这里是别墅住宅区,远光灯扰民。”
竟然有人敢晃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