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妹是担心我打不到猎物吗?”
“可不是吗?萝莉想吃山鸡。”
“山鸡,手到擒来。先说说你专程到树林来找我,有啥事?”
“那我就开门见山。师兄觉得萝莉小远可爱吗?”
洪彦.......这是什么问题?
“他们长得像王爷,相貌和才智自然是一等一的好。”
尧兰......忽然感觉问得好傻,原本想用自己无敌可爱的孩子骗洪彦娶妻生子,但是他太狡猾了。
“师兄,你最近跟金凤郡主走得那么近,女孩子的名声都被你糟蹋完了。”
“什么叫糟蹋名声?我们不过是异性闺蜜。就跟你们我一样。”
“你是这么想的,但是这里不是华夏,这是好几千年前的古代,男子与女子有肌肤之亲的都要成亲的时代,你们一天天的耳鬓厮磨,花前月下,孤男寡女.......”
“停停停,越说越离谱了啊。”
“我过来是想告诉你,你们被我公公婆婆盯上了,我已经跟金凤聊过,她确实钟情于你。对,我刚才录音了,你听听哈。”
洪彦没有拒绝听录音,甚至听到金凤说对他一见钟情,想与他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时候,嘴角是上扬的。
“师兄,承认你也喜欢人家很难吗?还是你,那方面不行?”
“咳咳~!你,什么都敢说!还是个女子吗?”
“你也没把我当女子看待过啊,男闺蜜。”
洪彦气结,但脚下不停,轻手轻脚往前,拉弓射中了一只山鸡,萝莉爱吃,那他就多打几只。
“师兄,人家女子已经表白了,请你认真思考和面对这个问题。”
洪彦停住脚步,爬上一棵,就着树枝躺下,嘴里叼着根草,还是吊儿郎当的样子,尧兰心塞,不知道金凤怎么会觉得他温润如玉。尧兰只觉得树上人如狗,赖皮世无双。
洪彦思考了片刻,吐掉口中的草根,跳下来,认真道:“师妹,你知道,我前世是不婚主义者。”
“我知道,所以我才没有替你应下婚事,过来问你意见。不过金凤真的适合你,是个可遇不可求的绝配,错过她,你很难在这个时代找到契合的伴侣,而且,你应该发现了吧,她体质很好,适合修炼。”
洪彦心里映出金凤的样子,心中不禁涌起一股同情和怜惜。他知道这个女子和王爷一样,身体如果经过了特殊的改造,可以具备修炼的潜力。但是,洪彦自己却有着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他恐婚。
洪彦深深地叹了口气,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他知道,这个秘密可能会被尧兰嘲笑,但是他已经不想再隐瞒下去了。
“其实,我一直都很害怕婚姻,因为我的父母从记事起就经常吵架,甚至大打出手,他们各自玩各自的,最后把我弄掉了,我曾经偷偷回去看过他们,他们弄丢了孩子,一点都不伤心难过,还是各自行乐,所以我才甘心跟着师父,从不提自己记得家人。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和义务,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适应婚姻生活的种种变化。我害怕自己会变得不再自由,不再独立,不再有自己的空间和时间。我害怕自己会失去自我,失去自己的梦想和追求。”洪彦说着,眼中闪烁着泪花。
尧兰静静地听着洪彦的诉说,没有丝毫的不耐烦和嫌弃。她知道,洪彦说出这些话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决心,也知道洪彦心中的恐惧和担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理解你的感受,师兄。不负责的父母是极少数的,你看我们身边,就没有这种人吧?其实,我也有过类似的想法和担忧,一开始才把小远藏起来,世人至今认为他是我的养子,其实他是我亲生的。师兄,我相信只要我们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就一定能够克服这些困难和挑战,像我这样拥有幸福。”尧兰轻轻地说道。
洪彦听了尧兰的话,活生生的成功案例,确实给了他信心。
“嗯,谢谢你,师妹,我懂了。不过,我这具身体出生寒微,金凤是皇家郡主,嫁给我,委屈了她。我跟王爷出征吧,挣个功名,让金凤嫁给我能挺直腰杆。”
“诶,你这样想就对了。看来我的媒人大红包跑不了啦,发财了发财了。帮二舅母把女儿嫁出去,少说也给我十万八万两大红包。”
洪彦满头黑线,亏他对她敞开心扉,原来只是为了挣媒婆红包,遇人不淑啊。于是又换回吊儿郎当的调调道:“师妹,你是不是不通世俗,谢媒红包是男方出的,反正我是你的工人,出多少,你自己看着办咯。,反正都是你自己的钱,左手出右手进。嘿嘿。”
尧兰......失算了,现在解除劳动关系来得及吗?
越往前走,森林就越茂密了,洪彦和尧兰两位半专业的猎人正在进行一场刺激的狩猎之旅。他们身背背篓,手持弓箭,穿梭于林间,寻找着他们的猎物。
不多时,洪彦的背篓就装满了山鸡和野兔,他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而尧兰则展现出了敏锐的嗅觉,她闻到了野猪的气味,这让她兴奋不已。
尧兰小心翼翼地顺着气味的方向前进,她的心跳加速,呼吸变得急促。终于,她发现了野猪群的踪迹,它们正在不远处的一片灌木丛中觅食。尧兰调整好姿势,举起弓箭,瞄准了其中一头野猪。
随着弓箭划破宁静的声音,野猪受到了惊吓,开始四处逃窜。中箭的野猪没有倒下,也跟着队伍逃命。尧兰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她的身手敏捷,穿梭于树林之间,紧追不舍。经过一番激烈的追逐,尧兰成功地捕获那头受伤的野猪,哈哈,今天吃烤五花肉!她的脸上充满了自豪和喜悦。
洪彦也赶来帮忙,他用树枝做了一个担架,一起将野猪抬回去。
怀霖和萝莉小远看到尧兰他们回来,还抬着野猪,看到洪彦的背篓里装满了猎物,他们也好开心。
秦金凤看着在春日阳光下归来的洪彦,脸上仿佛镀了一层光,让她着迷。今日他是为师妹的孩子打猎,他日,也会为他们自己的孩子打猎的吧?秦金凤意识到自己想到这些,小脸泛红,难怪尧兰嘲笑是不是孩子的名字都取好了,跟一个自己喜欢的在一起,总是会畅想未来,因为未来是美好的,才值得在一起啊,不是吗?
“表嫂,洪大哥,你们下次打猎带上我啊。”金凤调整了情绪,满怀期待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