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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妈能有这样的想法,当然也少不了赵芳芳的功劳。

在外面到处说张家要给她一千二的彩礼,还要给她买三金和三大件。

搞得张妈听见了妇女们议论,这钱是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了。

东西还得买全。

临近厂子快要建好的前两天,段榆景便带着人去省城买东西了。

赵芳芳听见了风声,连忙叫着张彦一起。

不断给他洗脑,要和他们一样去省城买,县城太小,能买到啥好东西。

再加上几句甜言蜜语,张彦也就听了。

沈枝枝列了个清单,将需要买的东西都列好了,段榆景看着本子上那凌厉漂亮的字体,有些惊讶。

大概是没想到沈枝枝居然能写得一手这么漂亮的字。

“段大哥,怎么了?”

沈枝枝看他盯着自己的清单,还以为是东西太多了。

“字很好看。”

沈枝枝抿唇轻轻一笑,说:“我没读过多少书,我看你的房间里有以前练过的字帖。”

“所以,你这是根据我的笔迹来练的?”

凌厉中还带着几分娟秀,大气也不失秀雅,很是好看。

沈枝枝点点头。

其实她这是在企图掩盖自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沈枝枝的真相。

自从上次在厂子那边被赵芳芳那么一说后,她才发现自己露的破绽还挺多的。

“厉害。”

男人忽然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漾出一抹温柔的笑意来。

沈枝枝呆了呆。

这似乎是她第一次看见段榆景露出这样的表情来,大多数时候男人都是严肃的,严肃到不近人情。

哪怕就算是魏勇和陈兴友,也不太敢在他面前嘻嘻哈哈,反而是一本正经的模样。

“时间不早了,我们快去快回。”

临走之前,段奶奶还拿出了自己的家当塞给段榆景,嘱咐他一定要挑好的买,千万不能敷衍马虎。

至于花费上面,更是不能省,该花就得花。

早上九点出发,抵达省城将近十一点半,挑了家苍蝇馆子准备填填肚子,没想到居然在饭馆里碰见了张彦和赵芳芳。

四人几乎是前后脚踏进的馆子,沈枝枝只觉得晦气。

“枝枝,好巧,你们怎么也来省城了?是知道我和张彦今天要来买结婚的东西,所以特意挑在今天一起来的吗?”

赵芳芳笑得灿烂。

“???”沈枝枝有些无语。

早知道她来,自己就应该换个时间的。

“出门没看黄历,碰上脏东西了,真是晦气。”

赵芳芳变了脸色,当即委屈道:“枝枝,你怎么能这么说我呢,我以后也是大队的了,咱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有必要把话说的这么难听吗?”

临近中午,这个点儿饭馆里的人很多。

听见这话,纷纷朝沈枝枝投去指责的目光。

一个队的,说话这么难听,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赵芳芳一贯是喜欢装柔弱的,张彦立马把人搂过来。

“段榆景,管好你的女人,虽然我知道她以前对我死缠烂打,到现在还没死心,但也没必要连办酒也要和我们挑在同一天吧?”

“现在咱们出来买结婚的东西,她也要跟着,你说你一个姑娘家这都和人扯证了,咋还这么死皮赖脸缠着我,你到底烦不烦啊!”

张彦知道沈枝枝今天要出来,还特意穿上了自己那身五块钱一米布定做的西装,还抹了头油。

努力将自己装扮成一副城里有钱人的样子。

周围的人一听,顿时就觉得段榆景是个可怜的。

自家婆娘,居然惦记着别的男人。

“啧啧,谁家要是娶了这样的婆娘,简直就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看她那穿得花枝招展的样子就知道不是什么安分守己的,就可怜了她男人,说不定以后还能喜当爹呢。”

周围的人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一个个都义愤填膺了起来。

段榆景眉头紧锁,黑眸里充斥着杀气:“骨头长好了?”

张彦立马就怂了,感觉自己骨头好像都痛了起来。

“一会儿下午,你最好祈祷不要碰到我。”

张彦眼睛一瞪,有些恐惧:“咋,你、你还想打我不成?”

段榆景只是凉凉地扫了他一眼:“你爹在大队里当书记,应该也有些年头了吧。”

他爹都当了七八年的书记了,张彦正想说什么,忽然想起自家老爹的话。

要是这段榆景真有什么隐藏身份的话,那现在还真不能得罪他,万一要是把他爹饭碗搞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眼看着张彦偃旗息鼓了,但赵芳芳似乎还有点儿不乐意。

“死婆娘,给老子闭嘴!”

张彦瞪了她一眼:“你今天要是想买那些东西,就给我安分点儿,你以为老子的钱可以随便花吗?”

看他没继续找麻烦了,沈枝枝倒也不理会周围人的眼神和议论。

这世上的眼光多了去了,如果她都在乎的话,岂非要把自己累死。

孤儿原本就比别的孩子多了几分议论和异样的眼神,她从小就习惯了。

在冷冰冰的孤儿院里长大,唯一能给她带来温暖的,大概就是那个一直在背后资助她的人吧。

沈枝枝努力吃着碗里的饭,腮帮子都是鼓鼓的。

段榆景抬眸:“吃不完的话,不用勉强,交给我就可以。”

看得出来,她并不是很想浪费粮食,却又实在吃不下。

因为在孤儿院的孩子实在是太多了,吃不饱饭是常有的事儿,但那个人不光会资助她,还会经常给孤儿院捐赠一些粮食。

到了吃饭的时间,每个孩子都会努力将每一粒米都吃干净,绝不浪费。

因为他们不知道这次吃饱了,下次还有没有了。

他们两个人,点了两菜一汤,沈枝枝吃的不多,段榆景收尾。

看他们结账离开,张彦也赶紧结账。

一顿饭吃了他八块钱,都心疼死了,尤其是赵芳芳,还非要点一份红烧肉。

那玩意儿那么贵,她也配吃?

两人去了省城最有名的一家金店,听说那家金店是从明国时期就开始有了,生意相当火爆。

他们去哪儿,赵芳芳和张彦就跟着去哪儿。

主打一个显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