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是普通人家消费的,就是一个大堂摆着桌椅,菜都讲究实惠。
二楼是稍微有钱人家去打打牙祭的地方,一间间隔间中间挂着珠帘,听说里面有不少寻常人吃不到的美食,什么野兔肉野山猪都是一楼吃不到的。
三楼那就更不一般了,两个富丽堂皇的房间里面有屏风有帘笼,基本都是镇上有些权贵的人才能上去的,里面菜式只有吃过的人才知道,听说一天只有两桌,放现代就是私房菜。
坐在大堂里吃的大多是寻常家境不错的,看着那些风度翩翩的公子哥踏上二楼的楼梯都要放下碗筷多瞟两眼。
要是往三楼走,那无一不是珠光宝气之人,甚至会引起惊呼。
有人来这里是吃饭菜,有人来这里是吃门面,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福满楼确实有本事。
沈云舒其实心中也有些忐忑,换到现代就是自己走进一个省百强去谈生意了,自己这一身破破烂烂的样子说不定都要被赶出来。
走到福满楼门口,果不其然店小二没有一个出来招呼的,甚至扫地的动作更大了,一副别来门口碍事的样子。
深吸一口气,沈云舒鼓起勇气正准备往店里面走。
就在这个时候一盆水从店里泼出来,“不小心”淋到了想要进门的云舒身上。
“怎么门口有人不说一声,姑娘你要不回去换个衣服吧。”一个带着刻薄的声音传出来,也是一身店小二的行头,只是头巾和腰带看起来可能职位高一些。
言语间透着满满的看不起,沈云舒有些恼火,她想着再不济就是被赶出来,却没想到还会直接被攻击。
“我这里有个祖传菜谱,保证是你们没吃过的菜式,你确定可以做主拒绝吗?”
沈云舒怒目相视,眼神也很不客气。
这下子倒是让那个得意的店小二有些愣住,因为他瞧见沈云舒身上的模样和那些穷苦人家还是有很大不同,那气势反而像是有些家底受过教养的人才具备的。
但他又不想在小弟面前丢了自己的面子,有些嘴硬,“你在这里叫什么叫,来往的客人都被你嚷嚷走了,这损失你赔得起吗你?”
沈云舒听到这话忍不住一声嗤笑,“你发癫,人家问地你答天。我说的是你能不能做主不要这个菜谱,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不然我就卖给隔壁金裕楼了,到时候菜式火起来,而你们掌柜的知道是你拒绝的话……”
原本听到沈云舒嘲讽自己,店小二有些气得跳脚,但是听到后面半句的时候有有些泄气,万一是真的……
“金裕楼怎么了?”背后传来一个温润的声音吓得沈云舒一跳,回过头看到是一个翩翩公子。
男子看起来刚脱稚气,一身云缎锦衣,唇瓣含笑,五官俊美。折扇摆动间,难掩贵气风流。
这还穿越过来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好看的人,一时间沈云舒有点看痴了,直到这公子身后的小厮出声打断。
“你看什么看,对陆公子这般无礼!”
回过神来的沈云舒慌忙服了服身子,“陆公子您好,我是怀富村的沈云舒,家中传有一些菜式的菜谱,如今家境窘迫想要换些银钱。”
见云舒这不卑不亢的样子,陆寻也微微点头,稍稍打量了一下这衣着破旧的姑娘。
“沈姑娘,我对你说的菜式很感兴趣,但你要怎么证明口味呢?”
“我可以现场做!”沈云舒看见有戏,赶紧开口,“我自己带了食材,不会浪费陆公子家的!”
这番话倒是惹得陆寻勾起嘴角,倒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小洛,带去店里吧。”
“好的爷。”
名叫洛华的小厮行过礼,又换上一副高傲的模样对沈云舒说,“走吧。”
在福满楼店小二百感交集的目光里,这三个人向着金裕楼走去。
“强哥,这事情我们要告诉掌柜的吗?”
“告诉你个头!她都没进店门,再说了指不定她说的那个什么祖传菜好不好吃呢!”
走进金裕楼,自然免不了大家的一番注目礼,尤其是边上那陆公子泰然自若的模样,刚进门就有一个中年男子小跑过来点头哈腰的。
“陆公子,今儿是什么风给您吹过来了?来人啊,给陆公子准备……”
“不用了。”陆寻展开扇子轻摇,一边的洛华三言两句说过了来意,金掌柜赶紧将三人带去后厨。
沈云舒将背篓放在角落,小心翼翼拿出鸡肉、辣椒、黄瓜、胡萝卜等一堆食材,深吸一口气开始备菜。
可能是拿起刀的气势太过于强大,陆寻和金掌柜也没离开,就看着沈云舒行云流水的一套操作,直到锅里传来阵阵香味。
这味道确实不错,好像是在锅里撒了些她自己带来的调味料,难道这就是她的祖传菜谱?
但是这香味就已经吸引人了,吃起来应该也不会令人失望才是。
沈云舒一连炒了三个菜:宫保鸡丁、鱼香茄子、酸辣土豆丝。
都是现代比较简单的菜式,但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就显得很是新奇,尤其是宫保鸡丁,怎么能够保证鸡肉的嫩滑又入味。
待沈云舒全部准备好,在围裙上擦擦手,又回到一开始小心谨慎的模样。
“陆公子、金掌柜,麻烦尝一下合不合口味。”
金齐天早就按捺不住心动的激动了,自己开酒楼当然对于吃食有一定研究,色香味现在已经有两样让人惊叹,不出意外味道都不会差的,只是要一边的陆寻没有开口,自己也不好先点评。
闻言陆寻走上前,哪怕是在灶间这个环境,也显得那么风流倜傥。
洛华已经早一步上前拿银针检验,看到未变色才放心让自家公子动筷子。
夹起一块鸡肉放入口中,这微辣又鲜美的口感让陆寻有些惊讶,虽然已经做好这饭菜可口的准备,却没想到要远超乎自己想象。
“金掌柜别客气,你也来尝尝。”
金齐天应声后快速拿起碗筷,左一口右一口。
这鸡肉鲜嫩入味,茄子软糯可口,就连寻常家中都有的土豆丝也别有一番风味,酸酸辣辣的清爽,感觉开胃了一般能吃三大碗饭。
“好吃,这个口味是金某以往都不曾吃过的,陆公子这是真的是出门都能捡到元宝。”
金齐天先是夸了这饭菜,最后还是引到了陆寻身上,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明知道对方实在有意奉承,陆寻也不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