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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闲袖手再揭分晓(二)

漂亮。

李停云这一手藏得漂亮啊。

是什么宝贝还得放在胸口藏着掖着不能见人?

任平生捡起新京报,只扫了一眼,掌心燃起一簇火焰,烧干净了。

李停云在他跟前直愣愣站着,下意识伸出手,却顿住了,没有抢夺,也没有阻止。

只是眼睛里那点微弱难以窥见的光亮随着火焰熄灭彻底黯淡下去。

他开口道:“此前去了趟衍天宗,发现他们在新京报上胡乱编排我,随手抽了一份……我这人记仇,睚眦必报,迟早找他们算账。”

“新京报么,不用你说,我是看过的,”任平生听了他似是而非的解释,面色平静,“那上面怎么说你来着?太极殿殿主,好与炉鼎行双修之事,荒淫好色,下流无耻……男女不忌?”

“假的,”李停云勉强扬起唇角,笑得并不好看,“假得不能再假。任宗主也信?”

任平生问:“具体哪句是假的?”

李停云说:“每一句,都是胡说八道。”

“这就好。”任平生也是一笑。

但那双眼睛,全然看不出笑意。

他“笑”着说:“不然我还以为,你色胆包天,看上我家小十三了。”

李停云默然不语。

“话说你小时候周岁宴上,就抓着我徒弟的手死也不肯放,把他当女孩儿了吧?”

“兴许传言并不完全是错的,起码在我眼里,你小子从小就‘贪财好色’,哈哈哈。”

“小孩子嘛,什么都不懂,可以原谅。谁小时候没几件糗事?长大了,把这些糗事拿出来,开开玩笑也不错……”

“玩笑归玩笑,当真了,可就不好笑了。”

任平生意味深长道:

“我看你脸色不太好,莫非你当真了?”

李停云道了声“岂会”。

一字一顿:“但我讨厌开这样的玩笑。”

“确实,这种悖逆人伦的玩笑,要不得,要不得。”任平生摆摆手,安然坐在条凳上。

一只手撑着这头,一只脚踩着那头,招呼李停云挪一张完好的桌子过来,顺便捎两坛酒,他还没喝够。

李停云竟真“听话”地去搬桌子、去拿酒,亲力亲为,没用法术,就连进门送熟食的老店家,都忍不住夸他勤快。

“就是脾气不太好,跟你爷爷说话那么大声,还敢当面掀桌子,要是让你爹知道了,你怕是要挨打哦……小时候没吃过‘竹笋炒肉’吗?”

店家看到地上一片狼藉,转头去拿扫把。

任平生用筷子撕了点烤鱼肉,“乖孙,再去拿碟蘸酱,要干辣椒面。”

李停云却拎了只醋瓶子回来,“砰”的一声,放在桌上。

叛逆。

余光瞥了眼店家,心想:这老头倒是一点也不耳背。

脸色一阴,即便对凡人,也是说出手就出手。

任平生扔出一只酒坛,拦下那道迅如闪电的魔息。

与此同时,店家手里的扫把挣脱抓握,高高地飞起来,在半空中转圈。

他吃惊地抬头看,使劲揉了揉眼睛,还以为半夜见鬼了。

突然之间,扫把棍子落下来,重重敲他一记,正中头顶心。

店家两眼一翻,晕倒了。

任平生收手,扫把落地,“这样就好,醒来他什么都不会记得。”

李停云入座,俩人很有默契地暂停交谈,先胡吃海喝了一阵,茶是劣茶,酒是浊酒,但一点也不影响食欲。

桌上不止一条硕大的海鱼,还有一篓虾蟹鲍鱼、扇贝花甲,吃饱喝足后,满桌子海鲜壳,打个响指,就都消失不见。

言归正传。

任平生说道:“我那小徒弟,即便不修无情道,也会像我一样,一辈子打光棍。我早就给他算过了,他这人没福气,姻缘浅,正缘没有,孽缘数不清。”

“我让他修无情道,并非你想的那样。我既然在当时没有打散昆仑玉胎的灵智,便是已经做出抉择,放弃填还因果。换句话说,我‘认命’了,无论结局是什么,我都认了。”

“我并非不想他这块石头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是怕他那性子……万一哪天被妖邪蛊惑,从外面的花花世界给我带回一个来路不正的‘小妖女’,怕是要把我气死……”

“气死我事小,害死他事大!”

“这样一看,他还是安心做块石头吧。”

“了无牵挂,不也挺好?”

停顿片刻,不等李停云出言反驳,任平生继续说:

“但人的想法总是会变的。三百年后的我,开始怀疑三百年前的自己,心里总在想,我甚至无法教导徒弟做一个‘人’,怎能教他成仙?”

“贪嗔痴、爱欲恨,人之常情,后悔、失败、迷惘、痛苦,人生常事,十三他好像一件也没经历过。他脚下走的这条路是我替他选的,我认为对他最好的选择,却不一定最适合他。”

“他应该亲自去经历,去感受,去做他自己,而不是乖乖听谁的话,等着被人安排。即便我是他的师尊,他也不该盲从于我。”

“如果重新来过,我大概不会刻意干涉他,让他修无情道吧。”

李停云沉默片刻,问:“那他要是真的有朝一日给你带回去一个‘来路不正的小妖女’呢?”

“我只是打个比方,重点不在于什么‘小妖女’,而在于他心志是否坚定。我不希望他走上一条不归路。”

“可我还是很想知道,他要是真把一个小妖女带回苍佑山,任宗主怎么想?”

“这问题重要吗?我都说了,只是打个比方。”

“重要,很重要。我就是想知道,如果你徒弟真的跟一个小妖女……”

“……够了!”

小妖女、小妖女、小妖女!

又一头死犟死犟的倔驴是吧?!

任平生深吸一口气,干了一碗酒。

“好吧,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经过一番琢磨,他回答道:

“如果徒弟执迷不悟,做师父的又有什么办法?我的徒弟我最了解,小十三性子很倔,他要是认定了谁,怕也是死心塌地,一步都不肯退让。”

“有可能,我会把他逐出师门,没出息的徒弟,我实在不想要啊……但也有可能,我会包容他,船到桥头自然直,我不想强求什么。”

“一切都看他自己的造化。显然,我等不到那天了,谈论这个没有意义。”

李停云挑眉:“那在你看来,哪种人最没出息?”

任平生甩出八个字:“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李停云哼笑:“但在我看来,认命的人,才最没出息。”

任平生一愣,随后,俩人都大笑起来,茶碗酒碗撞在一起,酒花落进茶汤,茶沫混入酒水,李停云在任平生一饮而尽时,茶碗向身后一泼,把那碗飘着酒香的茶,全都倒了。

他讨厌酒气。

“说这么多,梅时雨究竟知不知道,你把他带出昆仑山,起初只是为了还债消业?”

“他当然不知道。从前不知,现在不知,将来也不知——”

任平生放下酒碗,“如果你不说出去的话。”

李停云反向追问:“你为什么觉得我不会说出去?”

略一思索,察觉不对劲:“你又为什么把这件事告诉我?听你的语气,就好像这件事,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竟没人知道了,是吗?”

任平生弹了弹空碗,发出清脆的响声,一脸轻松惬意、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从来没有考虑过‘泄密’的问题。天下没有一堵墙是密不透风的,也没有任何一个秘密能死守到底。”

“十三迟早什么都会知道,只不过,不能是我亲口告诉他,我不想他为我去死——我明白,这种想法很幼稚。因果轮回,怎能由人?”

“昆仑玉胎是修补地狱的上好材料,如果不是为了寻找这块料子,我就不会去昆仑山,不会把玉胎带回人间,世上也许就没有他这个人了。”

“十八层地狱,是他命里的一道‘劫’,躲不掉,绕不开。”

“有些事情,他就算不为我,但为天下苍生,也一定会去做。”

“而我当年,恻隐一念,该做的却没做,所以这大道我是修不成了。”

“我刚才说什么样的人最没出息来着?”

英雄气短,儿女情长。

任平生自嘲一笑,他就是这样没出息的人,总在关键时刻一步错、步步错。

他从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在他年轻的时候,并不觉得‘杀一人而救天下’与‘活一人而害天下’有多么两难无解,他有充分的理由,可以为了芸芸众生,毫不犹豫牺牲掉那个无辜的人。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的心境发生了颠覆和转变,一个人、一万人、百万人,在他眼里,不再任何有分别,都是同等的分量,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亦不为也。

他不再主动选择牺牲谁,万事顺其自然,听从本心,无为而无不为。

既悲悯,也无情。

任平生心思一动,询问李停云:“一个人,与一万人,倘若你来选,你的决定是?”

李停云不假思索:“我没你那么神圣。只要里面没有我在乎的人,那么众生平等,都去死吧。”

和任平生一样,在他看来,万物生灵,并无轻重之分,只不过,他没把所有人看得一样重,他把所有人都看得一样轻。

任平生一笑置之,并不批评,更无说教,但反驳道:“我绝不是什么伟大的、英明的、无私的圣人,但偏偏所有人都认为,我就应该是这样的形象,这令我感到十分好笑。”

“修仙界竟然只能把我这种人推上神坛,怕是真的要完蛋……蝼蚁蚱蜢满地走,百年修为不如狗,你这话说得犀利,但也精准。”

“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就在想,能说出这种话的人,定然不会随波逐流,把我当作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我就想找你这样的人聊两句。”

李停云不信:“只是‘聊两句’吗?就没有别的来意?地狱、五色石、梅时雨、昆仑玉胎,如果只是聊聊的话,任宗主何必提这么多呢?”

任平生坦言:“你说得对,我当然还有其他意图。说这些,只是提前铺垫一下。”

“不用铺垫了,有话就直说吧。”

“我想请你帮个忙。”

“那你找错人了,我更擅长‘添乱’。”

究竟是什么麻烦,竟然逼得一位正道宗师,来找他这个只负责煽风点火、趁乱打劫的反派头子帮忙?就连任平生都解决不了的问题,他这几百年的道行,能顶得住吗?

如果只是让他杀谁还好,万一是喊他救人……呵呵。

除了梅时雨,他谁都不想管,没上去再补两刀就不错了。

“我没找错人啊。能使得动乾坤造化鼎的,除了你,还有谁?”

任平生笑眯眯道:“找你之前,我去了趟地界,从几个‘老朋友’那里得知,你竟然解开了乾坤鼎的封印,还尝试用它炼丹,不止一两回。小伙子,你让我刮目相看啊。”

李停云神色一变,不知想到什么,“噌”地站起身,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把桌子击个粉碎。

“你想让我把梅时雨扔进乾坤鼎里炼成五色石修补地狱的大窟窿?!”

任平生呼吸沉重,捶了捶自己的大腿,庆幸当年这小子没能做成他的“徒孙”,否则他要被气短半条命,他家小十三怕也应付不来这种泼皮!

“接着!”

他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扔给李停云。

李停云打开来看,里面装的竟然不是酒,而是一颗渡着金光的丹丸。

他在这粒丹药上感受到一股厚重的元神之力。

妙极妙极,道玄宗宗主拿元神炼制的仙丹,绝顶的好东西啊。

世上不会再有第二颗了!

“给我吃的?”

任平生啥也不说,就看着他手贱,看着他把丹丸送进嘴里。

看着他“嘎嘣”一下硌了牙。

李停云捂着腮帮子,口齿不清:“这什么玩意儿?!”

“够硬吧?我给它取名叫‘天下第一坚硬金刚丹’。”

任平生“奸诈”一笑:“你方才要是吞下去,保准叫你穿肠烂肚。”

李停云:“……很直白的名字。”

任平生:“大道至简嘛。”

随后介绍说:“我闭关几百年,大部分时间都在炼制这玩意儿。试验了很多次,这颗是最成功的,我敢说,这世上没有任何神兵能把它劈开……但还不够成功,如果能在乾坤造化鼎里滚一遭的话,说不定能炼成比五色石更加坚不可摧的东西。”

李停云瞬间明白了他的意图。

先什么都不谈,只问:

“这是你用元神炼的?”

“是啊。”

“试验了很多次?”

“没错。”

“你要渡劫了。”

“……”

任平生洒脱道:“世事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于心。”

李停云收好金刚丹,“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

任平生叹气:“我并不这么认为啊。这不除了你没别人了么?否则我怎会找你这种缺大德、无大义、作恶多端之徒?想想也不可能嘛。”

李停云:“……”

好好好,他就不该自取其辱。

任平生:“我向来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最烦藕断丝连、犹豫不决。我想你跟我一样,都是爽快人,就说这忙你帮不帮吧,别耽误我找其他办法。”

李停云利落点头,他不为任何人,就为抵消梅时雨的因果,这事儿他也做定了!

但神情还是有点犹豫:“不瞒你说,我的炼丹技术实在是……”

拿不出手?不够看?错!是烂到家了!

搁在平时,他绝不肯承认,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他还挺有自知之明。

“金刚丹,我一共炼了九九八十一颗,都装在葫芦里。一次只能倒一颗,但不是只有这么一颗。够不够你消耗?”

“这么多?那你的元神?!”

不得破成筛子啊?

他这是压根就没想过渡劫成功吧。

“但求无愧于心。”

任平生还是那句话。

牺牲别人,不行。

他自己造的孽,还得他自己来还。

“时间差不多了,我要走了。”

任平生站起身,浑身上下一摸,掉出来一枚铜板。

他跟李停云对视,沉默着,尴尬着,一句话也没说。

李停云:“……钱我付。”

任平生放心了,爽声大笑,“我没看错,你是个很有钱途的小伙子……有没有人说过,你命好啊?”

李停云眼皮一跳,“只有眼瞎的人才能看出我命好。”

任平生却说:“帝王命格,能不好吗?逢凶化吉,遇难呈祥,绝地逢生,元亨利贞。”

当年的季家,果然是大梁皇族。他早就察觉大梁气运骤然枯竭,国祚中衰,天下大乱,人道式微,这不合常理。李梁王朝的覆灭,或许并非天意。但他一个出世之人,一心向道,绝不插手王朝盛衰,加之地狱一事,他还忙着闭关,忙着想办法亡羊补牢,更加不问世事了。

李停云从一个流落乱世的皇族后裔,到一个叱嗟风云的魔教首领,中途经历了什么,任平生并不知情,但能猜出一二:老天肯定不会让他活得太顺利、太舒服了。

但任平生仍然觉得,李停云的“命”还算不错,要知道,这世上多的是痛苦过,绝望过,挣扎过,经历无数苦难,结局依然潦草的可悲之人。

多少人拼尽全力,一刻不敢停歇,最后还是功败垂成。多少人误入歧途,做着无意义的坚持和努力,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是人人都能在绝境中反戈一击,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够顽强、不够坚韧,很多时候,缺的只是那一点点天命。

拥有帝王命格的人,不一般,很不一般。即便李停云选择的“道”错得离谱,命运也能支撑他走到最后,做到极致,只要他想做的事,就没有做不成的。

他可以不认命,但不能不信命。当一个人自以为战胜命运的时候,命运很有可能就躲在他身后,在他洋洋得意之时,残忍地告诉他,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所以我应该感谢命运吗?”李停云冷笑。

任平生临走前说:“不,我的愚见是,你可以尝试着,跟命运和解。”

“不是认命,而是不要太过强求、太过执着,看开想开放开一点。”

“我之前也说了,过刚易折,这话还有后半句,强极则辱。”

“你不能只顾往前走,还要低头,要看路啊,年轻人。”

他的语气非常朴实,就像在交代独自守家的小孩,告诉他不要碰灶台,不要玩火小心尿炕,陌生人来了千万不要开门……无论熊孩子能不能听进去,家长都有必要说一千遍,一万遍。

任平生走后,李停云停留片刻,突发奇想,从屋顶上扯下一些海带草,一顿鼓捣,不知在干什么,“大功告成”后,拍拍手,也离开了。

老店家悠悠醒来,唉声叹气,抱怨今晚生意不好,竟然没有一个客人。

就连以往那群胡搅蛮缠、喜欢喝霸王酒的流氓地痞们也不曾光顾。

他自己竟还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赶忙进进出出,检查丢没丢东西,没想到啊,在他的小破屋里发现了宝藏!

一坛黄金,一坛白银,一坛铜钱,还有一只……

一只草扎的小狗?!

老人把这只活灵活现的草编小狗捧在手心里端详。

发现小狗背上刻着三个字:守财奴。

突然,门外传来吆喝声,他赶忙把坛子藏好,那群地痞流氓,这不说来就来了?

他正想着怎么应付,一转头,小狗就不见了,急忙出门一看,惊呆在原地:

这只草扎的小狗,竟然会动,会汪汪叫,还会咬人,专门跳起来咬脸、咬脖子,下嘴阴险极了,把一群年轻力壮的村霸咬得万紫千红,吓得屁滚尿流。

坏人赶跑了,小狗铩羽而归,回到老人身边,又变做一只没有生气的草编。

老人就像抚摸一只真正的小狗那样抚摸着“守财奴”的脑袋。

看它昂首挺胸的模样,多么神气!

一身蔫坏的、贱贱的气质,更让人倍感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