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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陪你一起游草原 > 第57章 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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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入乡随俗

清晨,牛在畜栏里哞哞地叫着,羊在骚动,马嘶鸣,迫不及待的要出栏奔向草场。

我喝着奶茶,看着这一切,听着这一切。蒙古人的早餐不像城市里的早餐有包子、馒头、稀饭、面、粉、油条、豆浆等等这么丰富,他们的早餐基本都是吃奶茶和奶酪、奶豆腐。奶茶带有一个咸香味,奶豆腐的味道十分腥膻,但对于蒙古人来说却是美味,对于外地人来说,喜欢吃的人会觉得满口奶香,不喜欢的人则会难以下咽。

早餐后新的一天开始了,畜栏打开了,马群呼隆隆驰骋,蹄声擂鼓似的磕击着院前的草地,牛哞声急切地漾开了饮水池的清静。羊群云团似的滚动,牧羊犬欢快地跑前跑后。

多兰的哥哥是个彪悍的牧民,他往来驱骋,耀武扬鞭,鞭子在空中甩的很响。他喜欢牧马放羊,多兰的妹妹负责一群羊,有三百来只。

老王抡着斧子劈柴,他的手劲很大,挥动斧子的姿势像打高尔夫球一样,动作很优美,嘁里咔嚓几下,盆口粗的松树根就劈开了,脚下很快就堆了一堆松木拌子。我拿过他的斧子试了几下,连着砍了几下,竟然没有劈开碎木,胳膊上就有酸疼的感觉。

多兰是新娘子,这几天不出去放牧,干些家务活,他一把一把地捋着牛奶,额头亮晶晶的沁着汗珠。才挤下的鲜奶冒着热气,黄亮亮的浮着奶油。

老王的老伴在羊圈旁把沸奶一勺勺地舀进滤布,露天灶烟火缭绕,大铁锅咕嘟嘟地沸着白沫。我过去看了看,她说是做奶疙瘩即奶酪,要给我带上一些。

中午,我和老王几人骑着马在外蹓,几个人的嘴里一边啃着羊骨肉一边喝起了奶酒,老王这人呢,有人能陪着他喝酒吃肉,他的话就特别多,说着他在草原的生活,各种各样的趣味秩事。

在这天的行程中,老王不时讥讽一下我的穿着,“t恤衫?露着两只胳膊,真不适合草原。”

他在后备箱里,备了几套蒙古长袍,怂恿着我穿上一套。说蒙古袍宽松,穿上自由舒,能够遮挡阳光,防止蚊虫叮咬,当然也少不了说它美观。

可我不为他的说法所动,我不习惯穿色彩艳丽的衣服。

可是我不遵从当地几千年来养成的文化服装饮食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小小的惩罚,几天下来脸晒的红里发黑,裸露的皮肤有了日光皮炎,再加上蚊虫叮咬,奇痒难忍,我不停的用手瘙痒,抓出了几道血口子。

到了晚上穿个t恤衫又冷的受不了,两个胳膊暴露在外边,风吹来有冬天的感觉。所以,每到傍晚,或者下雨天,就得赶紧找出厚衣服穿上。

实在承受不住了,老王从后备箱里拿出一套蓝色的蒙古袍让我穿上,可是大家看了,摇摇头噗嗤的笑出了声,看我的气质穿上蒙古袍怎么也不像个牧民,倒像个戏台上的书生,不伦不类的。我透过车的后视镜照了照自己的影子,我也笑了自己。

与老王相处了一周时间,我开玩笑说:人们常说少数民族被汉化了,老王你在蒙古待了这几年时间,看来是蒙古化了,喝奶茶,吃羊肉,住蒙古包,娶蒙古族儿媳妇。

老王倒是爽快,直接说:这有啥不好的?入乡随俗,人呢,床安在哪里?身就安在哪里?融入到当地,生活才能够安逸和谐。

他很直率,他表达的这些观点,让我有些吃惊。

现代社会,有很多“围城”现象:农村人想进城,城里人想到农村……但是终归结底时代的潮流是,当原生态的生活被现代生活挤压的没有空间时,就会被时代抛弃和遗忘。传承千年的生活方式也将一去不复返。

老王是个有钱人,在城里能够过上非常安逸富足的生活,他却融入草原,习惯了草原生活,又喜欢上了草原,让我刮目相看。我愿耳闻其详,请他谈谈他的感受和生活经历。

他拍着自己的胸脯对我说:你先看看这身体,和以前有什么区别?我说晒黑了。

他回答说:不光是这些,更健康了,大家都知道蒙古人的体格都又高又大又健壮,为什么?因为蒙古人的生存环境好,草原辽阔,没有污染,再加上独特的饮食文化,喝奶茶吃羊肉,骑马运动,造就了蒙古人强悍的体格。我也受这种生活影响,受益不少。

我不赞成他的观点,吃肉喝酒,按照观代医学和养生的观点,应当是有损身体健康的。

老王不屑于这些,快活才能健康长寿,大碗吃肉,过瘾,大碗喝酒,痛快,蒙古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在辽阔的草原策马扬鞭,上了马就如同鱼儿到了水中,是何其潇洒,这样的快意人生,才是最好的养生。

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生活在某个小圈子,当你重复着每天单调的日子时,工作的压抑,生活的单一以及内心深处的孤独压的自己无法呼吸。

他想说的是,在内蒙大草原生活,辽阔天空下,连绵起伏的远山,蒙古包和蓝天白云相得益彰,一垛垛草卷儿和绿色的草地形成鲜明的对比,一簇簇,一片片,铺向遥远的天边,成群的牛马在吃草,却很少看到人,有一种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境界人的活动空间很大,纯粹而简单。

他这样说,我无言以对,其实我心里是赞同的,也是向往这种生活的。

蒙古牧民,因为要整天放牧,早晨喝足了奶茶,一天都不口渴,吃的也比较扎实,基本都是手抓羊肉,而且是一大盘。据说这样吃肉扛饿抗寒,怪不得那边的人都长得那么壮实,这与他们每天喝奶茶吃肉的饮食习惯是分不开的。

其风格与汉族文化大异其趣。大汉族在孔夫子教育下,不显山不露水,内敛含蓄,中和平稳,建筑风格,室内雕梁画栋,室外则千篇一律,房必有院,名四合,美女们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少数民族则不同,尚歌尚舞,热情奔放,建筑艺术也绝不内敛。大家可以想象,蓝天白云,辽阔草原,建筑尚大红大白,蓝、绿、红、白,这种鲜明对比的颜色构造怎不造就一个美丽的世界?

他还深有感触地议论:一说到蒙古,在大家的印象中,就是大草原,草原之上是蓝天白云,地上是牛羊成群,人们住着蒙古包,随季节性迁移居住。这己经是过去式了,其实,内蒙和内蒙人其实已经多元化了,生活也更丰富了,确实很多真正大草原上的牧民就是这种生活,但NmG自治区地域广阔,其实很多地方都没有大草原,而且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城市建设速度很快,如东胜市被称为小香港,康巴什是几年时间崛起一个现代化的新城,Gdp增长也很快,基础设施也很完善,要什么有什么,生活很丰富多彩,内地有的这里有,内地没有的草原生活,这里也你持着传统。

说到这里,我是赞同和认可的,这一路也看到了,也感受到了。

我在三十多年前离开草原,来到城市,城市的喧闹,车水马龙般的的尖刻,就像慢性的毒药嗜杀着现代人的身躯。曾经丢失的草原辽阔和自由,迷失在城市繁华的十字路口,竞争和压力,心情紧张,会变得迟钝和压抑及焦虑。

在城市你蜗居的地方,你看到了什么呢?无非是高楼大厦,灯仁川酒绿,还有人工营造的园林,人之手下无论多么巧妙的制品,刺绣也罢,园林也罢,虽然耗费巨大,却失之自然,看久了索然无味。

在草原,弯弯河水,群群牛羊,点点毡房,袅袅炊烟。牧民们在这山清水秀、水草丰美的所在地,形成一个自然的生活方式,这是多么的接近自然,,融入自然,逍遥自在。

远离都市的喧扰,在你义无反顾背起行囊时便逐渐清晰起来,来到草原,蓝天白云有花、有草、有牛有羊,心情突然开朗,原来只有在那广阔天地的净土,才能还原做个真实的人。终于明白了,在都市的高楼林立上,在无情的且错杂的竞争中,在蜗居的斗室里失去了很多自然纯净的东西,少了带有生命原质的土壤、空气、阳光、水……人是从大自然的中引化出来的,在天生的骨子和基因里就有着自然的成分,怎么能在生活中和大自然越走越远呢?但是,现在讲回归,也包括回归原生态的生活方式,但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包围农村,也许有一天,人们只能在探索发现节目里缅怀那些失去的原始生活。

在草原行走,驻足多地,看那无数的美景,仿佛也已经看到: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沉睡的草原风景即将被苏伯罕大草原唤醒;逐水草而居,以放牧为生的游牧,但在这里,更喜欢这里无边的开阔,欣赏这里夜空中闪烁的繁星,骑行在这里旷世无垠的野路,热爱这里的花花草草,与淳朴的牧民打交道。

老王现在的生活,原始与现代并存,传统与文明共同发展和交融,才是最好的。

我这几天随着老王,早晨喝奶茶,中午在马背上吃羊棒骨,晚上喝酒唱歌。又一次感受了传统与现代,草原与内地生活的交融,看来老王说的没错。

因为我们来往多年,非常熟悉,他的形象在我的心里是很丰满的,他是个性情中人,他现在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我祝他永远开心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