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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玄幻魔法 > 异界:开局买下白毛兽耳娘 > 第12章 有了钱做什么?当然是买兽耳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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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有了钱做什么?当然是买兽耳娘

烟囱升起炊烟,程宇在厨房炒蛋炒饭。

庄园的花园里不仅有各种鲜花,还有几棵如伞的大树,大树下布置石桌石凳。

马克西和灰袍老者随便坐在石桌前休息。

微风从林间穿过,令人心旷神怡。

米娜一身经典款黑白女仆装,头顶一对毛茸茸的白色兽耳,身材纤细高挑,手里拿着一把扫把,清扫道路。

马克西目光落到米娜身上,内心毫无波澜。

作为黑日帝国三皇子,马克西见过的美女太多,早就审美疲劳了。

比起女人,他对美食更感兴趣。

程宇走出木屋。

两大盘蛋炒饭放在马克西和灰袍老者面前。

一块块金黄焦脆的煎蛋,散发着诱人焦脆香味,搭配颗粒分明的甑子饭,葱花和味精提升香味和鲜味,光是闻一闻都让人流口水。

舀一勺尝尝,马克西那张肥胖圆脸立刻充满震惊,“天呐!和这碗蛋炒饭比起来,我以前吃的那些宫廷美食简直是垃圾!”

“真有那么好吃吗?”

灰袍老者将信将疑,也拿起勺子尝了一口。

煎蛋的焦脆香味搭配葱香,令人回味无穷。

“真香!”灰袍老者忍不住称赞。

“太神奇了,北方要塞这鸟不拉屎的边荒之地,居然有这么厉害的厨师。”

迫不及待,马克西端起盘子,张大嘴,把蛋炒饭直接往嘴里倒。

“这位老板难道是哪位宫廷大厨的后代?”灰袍老者猜测。

听到两人的赞叹,米娜面露不屑,就像看到两个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蛋炒饭,只是程宇众多美食里最基础的一款。

“米娜,开饭。”程宇对米娜道。

忙了一大早,还没吃早饭。

放下扫把,米娜从厨房端出一盘红烧肉和两盘时蔬小菜。

三盘菜放在另一棵大树下的石桌前,离马克西所在的石桌仅隔着五六米距离。

红烧肉用五花肉,葱姜蒜,老抽,冰糖,八角,桂皮,香叶,干辣椒等佐料烹饪而成,香味到处乱飘。

闻到红烧肉香味,马克西就像闻到翔味的苍蝇,难以承受诱惑,快步走到程宇和米娜的石桌前。

“老板,这是什么东西?好香呀。”

“红烧肉。”

程宇叉起一块红烧肉扔进嘴里。

趴在桌子前,马克西眼神充满希冀,望向程宇,“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可以给我尝一块吗?”

“可以,但得给钱。”

“钱都是小问题。”

马克西用刚才吃蛋炒饭的勺子,舀起一块红烧肉尝尝。

肥而不腻,软烂入味,八角和桂皮的香味相辅相成,形成一种独特的美味。

双眼微闭,马克西肥胖圆脸浮现出享受而赞叹的表情,这感觉,比太阳了一百个美女还美妙。

“程宇老板,我可以住你这里吗?每天跟你们一起吃饭。”

这里可以享受到连宫廷里都没有的美食,还回个锤子的北方要塞?

马克西打算住在程宇这里。

“胖子,这是我家,凭什么让你住啊?”

程宇有些不客气。

“我可以给你钱。”

“给钱?给多少?”

“一个月给你50金币。”

“多少?五十金币?”

程宇惊讶,每天卖包子能赚1.6金币,一个月能赚48金币,刨除成本,利润才47金币左右。

这个叫马克西的年轻人居然一出手就是五十金币,简直壕无人性!

听程宇这语气,似乎是嫌少,马克西接着道:“一百金币,一百金币怎么样?”

程宇抽了抽嘴角,这个死胖子也太有钱了,有的人出生就在罗马,有的人出生就是牛马,古人诚不欺我。

庄园木屋占地几千平米,有好几十个房间,多住两个人完全没问题。

“可以,不过得先交钱。”程宇担心马克西住完后赖账。

“老师,给程宇老板100金币。”马克西对灰袍老者道。

灰袍老者犹豫了一下,看看马克西那臃肿的身形,“那个……你不是要减肥吗?你确定你住在这里还能减肥?”

“只要减肥的速度超过增肥的速度就绝对没问题。”马克西肥脸上充满自信。

“好吧。”

灰袍老者拿出一个精美蓝色小布袋,布袋上装饰着大陆魔法协会的标志,从布袋里取出100金币给程宇。

接过100金币,程宇好奇打量那个蓝色小布袋,这个蓝色小布袋仅仅巴掌大小,绝对装不下100枚金币。

似乎是一件类似空间戒指的空间类法宝。

“我叫马克西·博纳尔德,目前是一名一阶魔法使。这位是我的老师奥斯顿·亚力克,四阶魔法使。”

马克西向程宇介绍自己和那名灰袍老者。

“四阶魔法使?这么牛逼?”

程宇了解过塞尔西斯大陆的职业体系,每个职业都有九阶,每一阶之间实力相差悬殊。

整个黑日帝国学习魔法的人,大都是一阶或二阶魔法使,四阶魔法使很少见。

这两个家伙一个一阶魔法使,一个四阶魔法使,出手阔绰,还有罕见的空间类魔法道具。

由此可见,这二人绝对来历不凡。

程宇心里有了些逼数。

从马克西这里得到100金币,加上上次马库斯的100金币,再加上原有的55金币,程宇现在有255金币,妥妥的有钱人。

有了钱做什么?

有了钱当然是继续拯救可爱的异族娘了。

程宇脸上露出滑稽的笑容,盘算着再买一个兽人奴隶,帮米娜减轻工作量。

“米娜,你有什么需要买的东西吗?我可以给你买。”

“我想买一把大剑。”

米娜的职业是战士,战士一般都是用大剑或者铁锤这一类比较重的武器。

“明天我们去主城逛逛。”

白鹿镇货物品类不够齐全,程宇打算去一趟附近主城,购买奴隶,购买大剑,购买一些制作黑松饼所需的黑松子和风雷果。

吃过早饭,马克西跟随奥斯顿来到树林边练习魔法。

奥斯顿手中凭空出现一支黑色金属质地的魔法杖,通过魔法杖凝聚魔力。

黑色魔法杖前方纹理交织,形成一个散发着白色莹光的圆形魔法阵,魔法阵中布满深奥繁密的花纹。

下一刻,一道绿色柔光从白色圆形魔法阵中射出,击中一株小树苗。

那株半米高的小树苗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没一会儿就长成一株近十米高的大树,枝繁叶茂。

“今天练习促进植物生长的魔法,你来试试。”

马克西手中凭空出现一柄黄金魔法杖,顶部镶嵌着红宝石,双手握住法杖长柄,利用法杖凝聚魔力构成魔法阵。

魔法阵成型,一道绿色柔光射出,击中另一株小树苗。

小树苗缓慢生长,长高五六厘米。

同样一种魔法,马克西和奥斯顿用出来,效果相差十万八千里。

魔法师对一个魔法理解越深,释放出来的威力越强。

看到魔法如此神奇,程宇有些羡慕。

这次买奴隶,一定要买个魔法使职业的奴隶,哪怕是拥有魔法使天赋的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