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2006 > 第六百七十四章 惊喜与失落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六百七十四章 惊喜与失落

带着白依静、欧阳芳在临江的西餐厅吃了顿饭,就算陆恒对自己这个新加入的工作秘书的犒劳了。

之前只是电话联系过,一应事务都由白依静在从中调解,今天才是和欧阳芳的第一次见面。

总体而言,陆恒还是很满意这个秘书的。

中人之姿,不算漂亮,但说话干事都充满职场女性的干练利索。

工作方面的汇报也是井井有条,大的小的,只要对陆恒算得上重要的,都能挑出来。

吃过晚饭后,陆恒亲自开车送两位属下回了家,然后在一个人驱车沿着路灯辉煌的嘉陵江回到了居于金沙港湾的家。

打开家门的时候,出乎意料的是看到鞋柜里有一双高跟鞋。

陆恒心里一跳,拥有这套房子房卡的人并不多,如果没有房卡,连电梯都进不来。

他也只是把房卡给了素素和父亲。

红色的高跟鞋,显然不是父亲,难道是素素?

怀着期待的心情,陆恒悄悄的进了家门。

厨房里面传来叮叮当当的锅勺碰撞声,陆恒偷偷的走了过去,心里期待不已。

高高盘起的发髻、居家的围裙,只是看到背影的时候,陆恒心里就泛起了熟悉感。

“妈!”

说不上怎样的心情,在陈蓉转过身的时候,陆恒心里既有失落也有惊喜吧!

陈蓉利索的把锅里的土豆鸡块翻了个身,对陆恒吩咐道:“拿个盘子来,对了,去把桌子收拾一下,那些杂志丢到书房去,马上开饭了。你吃了吗?”

陆恒挠了挠脑袋,“吃了,不过西餐我吃不太饱。”

“那就行了,别待着啊,快把盘子拿过来,再炒的话,鸡肉就老了。”

片刻后,餐桌上,陈蓉母子二人坐在一起,斑斓大理石餐桌上面摆满了丰盛的菜肴,少说也有六七样菜。

“家里的清洁我今天做了一下,不过挺干净的,是你做的,还是请的家政?”

陆恒低头吃着炝炒小白菜,说道:“请的家政。”

陈蓉责怪道:“花那些冤枉钱干嘛,以后我每个月上来一次。我看了,你这房子挺大的,你平时又不怎么在家,没有那么脏,一个月做一次大扫除就够了。对了,这些菜吃不完可以放在冰箱里面再吃两顿,明天我去你二叔家里做客,你去不去?”

“去干嘛?”

陈蓉敲了一下陆恒脑袋,“干嘛?男不做十、女不做九,换个说法,就是男的过大生日一般都在九这个时间上,你二叔比你爸小几岁,明天满三十九。虽然近年来他家里情况不是很好,但这个大生还是要办的。我提前了一天上来,是想看看你小子买的这套房子到底什么样,有没有给你糟蹋了。苍首服装店有事,所以你爸明天上来,我知道你忙,但你二叔对你像亲儿子一样,明天这个庆生,你还是得去一趟。”

陆恒这才恍然大悟!

中国男女生日有“庆九”、“庆十”之分。

北方大多都是“男不庆九,女不庆十”“男庆实、女庆虚”。给男人庆寿用“十”的整数,每十岁为“一秩”也叫“一旬”

但南方一些地区又有不同,流行做寿庆“九”不庆“十”的风俗。所谓“庆九不庆十”是说做寿不逢十,要提前一年逢九做。

对于男子来说,九为数之极,十全十满则要招损,跟月亏则盈一个道理,因此古代皇帝大多采用九这个数字。

仔细算来,明天还真是二叔的生日,还是大生日,自然要大肆操办一番。

陆恒想了想,就答应了母亲的说法,本想去准备一份礼物。

但母亲说他已经准备好了,陆恒还没成婚,自然用不着他来出这份礼钱。

陆恒笑着接受了母亲的安排。

吃完饭后,陆恒就打发母亲去睡觉了,而自己负责清洁厨房、碗筷。

一番洗漱后,陆恒回到自己房间,按下遮阳帘按钮,电动遮阳帘缓缓升起,波光粼粼的江面就展现在了陆恒的眼前。

除了客厅阳台、林素的钢琴室外,陆恒的卧室也是可以看到江景的。

此刻坐在飘窗上,陆恒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林素之前给他储存的红酒,这还是上一次离开北京的时候,林素偷偷从她老爸的酒窖里弄出来的好酒。

陆恒喝不出什么滋味,只是觉得比起白酒来要柔顺许多,微甜、略酸,大概这就是一些人喜欢兑着雪碧喝的原因吧!

双眼仿佛没有焦点一样在倒映着灯红酒绿城市的江面上逡巡着,陆恒心里莫名的觉得孤寂。

明天二叔庆生又是一个很热闹的场景吧,后天挂牌仪式,可能会更加热闹,但自己怎么感觉就是少了点什么。

少了些什么呢?

想到今天进家门的时候,看到那双红色高跟鞋的时候,心中隐隐的期待,突然就明悟了。

自己是想素素了。

谈不上什么理由,单纯的想,或许其中还掺杂了一点想让自己最心爱的女人陪着他一起见证事业里程碑的心思。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现在的自己谈不上权,但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金钱就代表着权势,自己已经拥有了不俗的社会影响力了。

想一想后天的挂牌仪式,来自天南地北的生意合作伙伴、下属,甚至还有本市工商局的大佬,自己手下还握着几百号人的饭碗,这不就是权势的另一种体现吗?

有了权,美人却不在身边,无疑不是一种巨大的遗憾。

从酒精浓度来说,红酒自然不如白酒易醉,但从发酵酒更容易融入血液中来看,只需要不到几杯,人就会晕。

陆恒晕乎乎的靠着柔软的飘窗墙壁,酒不醉人,人却有些自醉。

卧室的空调开得很足,暖和的温度下,陆恒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直到天色大明,远处江面上升起一抹如鸡蛋黄一样的太阳,陆恒皱着眉头,睁开了眼睛。

吃早饭的时候,陈蓉看着蹙眉挠脖子的陆恒。

“怎么了?”

“好像落枕了。”

当然不是落枕,但靠着墙壁睡了一夜,脖子决计是不好受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