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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从一从空间出来时,父子三人也都回来了,全家人也都换上的过年的新衣服,徐从一正准备前往厨房帮忙端菜,却被徐猎户眼疾手快地拦了下来。

“一一啊,你就去屋里坐着吧,端菜交给你两个哥哥就行了。”说着,便示意两个儿子赶紧行动起来。

沈家祖孙二人今日也显得格外精神,他们身上穿着崭新的长袍,显然也是为了过年而特意准备的。徐从一坐在桌旁,终于有了闲暇仔细观察沈霄。只见沈霄今日身着一袭墨蓝色的长袍,那长袍的布料质地细腻,如同上好的绸缎,在光线的照射下泛着微微的光泽。长袍的剪裁十分合身,既不过于紧绷,也不过于宽松,恰到好处地展现出了少年挺拔的身姿。在长袍的领口和袖口处,绣着精致的云纹图案。那些云纹以银线勾勒,与墨蓝色的底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既增添了华丽感,又不失雅致。

徐从一忍不住搭话道:“沈霄哥哥今日穿的衣服真好看呀!真的很配沈霄哥哥的气质。”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欣赏。

徐老汉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确实是好看,很衬霄儿。”

沈爷爷听到夸赞,便说起了衣服的来历:“这是文昊送给霄儿的,连带我这个老汉也有哩。”说着,他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长袍。徐从一这才发现,沈爷爷今日也穿着与沈霄同款的长袍,只是颜色和花纹有所不同,沈爷爷的长袍是深灰色的,袖口绣着竹叶花纹。

就在这时,菜已经全部端上了饭桌。徐母招呼着大家动筷子:“来,快尝尝我们家一一的手艺,绝对好吃!”徐母一脸自豪。

沈老汉看着满桌的菜肴,露出吃惊的表情:“哎呀,这些全都是一一丫头做的吗?这也太丰盛了吧!”

沈老汉虽然知道徐从一做菜的手艺很不错,从给他的茄丁肉卤面的方子就可以看的出来,但因为他除了上次来吃过面条外并没有来徐家再吃过饭了,所以没尝过徐从一做的菜,沈霄倒是来了几次还吃过徐从一做的冷吃兔,所以并没有表现出多意外,毕竟之前吃地锅鸡的时候已经见识到徐从一的手艺了。

徐从一谦虚地摇了摇头:“也不全是我做的,是奶奶和娘亲帮着我一起做的。”她说着,便招呼大家快些动筷子,“沈爷爷、沈霄哥哥,你们快尝尝看合不合胃口。”

中间的红烧肉色泽红亮,肥瘦相间,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徐老汉先给沈老汉和沈霄各自夹了一块。

“这是红烧肉,我们家从安最爱吃这道菜了,你们尝尝!”

沈老汉夹起红烧肉放入口中,顿时,肉质的鲜嫩与酱汁的浓郁在口中交织开来。他闭上眼睛,细细品味,仿佛在享受一场味觉盛宴。沈老汉赞不绝口:“这红烧肉真是不得了,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从一丫头的手艺真是了不得啊!”

徐老汉又给沈老汉加了一筷子肉沫茄子煲,茄子的绵软与肉沫的鲜美完美融合。茄子煲经过炖煮,茄子吸收了肉汁的精华,口感更加鲜美。肉沫的细腻口感与茄子的绵软相得益彰,让人回味无穷。尝尝酸辣土豆丝。这道菜口感酸辣可口,土豆丝切得细细,烹饪时保持了脆嫩的口感。酸辣汁的调制恰到好处,沈霄也给爷爷买过冷吃兔,对沈老汉来说冷吃兔还是有点偏辣了,而今天的土豆丝既不会太辣也不会太酸,沈老汉吃得津津有味。

沈霄看干炸小河鱼很是新鲜,小河鱼经过腌制后炸至金黄酥脆,肉质鲜嫩,炸制过程中保持了鱼肉的鲜美但是鱼刺也被炸的酥酥的可以直接吃,以前他并没有吃过这种做法,以前他也从河里捞鱼,这种小河鱼一般都是烧着吃,因为刺太多所以得闷得烂烂的,一般就用来拌面条吃了。

徐从一吃的最多的就是发面饼配煎蛋白萝卜汤了,白萝卜的甘甜与煎蛋的鲜香相互映衬,煎蛋在汤中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白萝卜则炖得软烂,释放出淡淡的清香,用发面饼蘸着汤汁,她连着盛了好几碗汤。

至于鱼香肉丝,大家都学着徐从一的样子夹进了发面饼里,沈老汉第一次吃这种味道,酸酸甜甜的感觉好像真的有鱼的香味。徐从一告诉他这个菜可以做成盖饭或者面卤一样好用,问他需不需要给他写一份,沈老汉惊喜之余还是拒绝了,现在面馆的生意依旧很好,依靠着徐从一的面卤配方,他们祖孙俩从只够维持温饱但现在的小有余钱,他已经很满足了。

这一餐饭可谓是大获成功,桌上的菜肴几乎被一扫而空,大家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光盘行动”的理念。徐从一特意控制了菜量,没有做得太过丰盛,作为现代人,她知道过量进食对身体的负担,尤其是对胃的损害。她回想起之前唐文昊来家里吃饭时的情景,每次吃完都撑得哼哼唧唧,其实那样对胃真的很不好,而且晚上还有一顿正餐,中午吃得太饱,晚上可能就没什么胃口了。本来徐从一还在发愁晚上该做什么菜时,聊天时沈霄无意间提起上次吃的地锅鸡,、他说每次回想起那地锅鸡的味道,都忍不住馋嘴。徐从一灵机一动,心想地锅鸡既方便又简单,而且味道也非常美味,正适合晚上再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