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强装出自己生气的气势,然而在孟思宇看来,生气的杨清也还挺可爱的。
弱小的时候就是生气别人也只会觉得是在撒娇。
终于,面无表情的孟思宇点了点头。
杨清不是什么巧舌如簧的人,甚至他很少说话,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幽默,说话总是得罪人。
他知道孟思宇对他很好,他也知道孟思宇很厉害很厉害,但是,杨清不愿意拉一个人下水。
或许是孤独久了,他不愿意接受任何人的好意,也不愿意欠任何人东西。
少有的,杨清觉得自己的泪水模糊了视线,在眼眶里打转,他看见了孟思宇脸上的犹豫。
他就是眼窝子浅,容易流泪,绝对不是内心舍不得。
再眨眼,孟思宇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离开了就好,这个秘境离开了就不能再进来。
自己虚活几十载,每多活一天都是赚的,杨清从来没有惧怕过死亡,他只是怕死的不够利落,怕自己会耽误别人。
杨清忍住泪水,刚刚他和孟思宇站在角落里,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
拿出墨镜,杨清已经准备好慷慨赴死。
提示说,不能让祂知道,自己能看见祂,不然会死,而通关条件却是要自己杀死祂。
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不看见,怎么杀死?
呵,垃圾秘境。
本来自己还能多活好多年的,就因为自己偶然想要变强,又正好这里有个秘境,结果,来的时候好好的,现在出不去了。
杨清发誓,如果自己能出去,再也不下秘境了,谁再下秘境谁是狗!
变强就意味着危险,要是直接死了还好,就怕死之前会遭受非人的折磨。
阳光在墨镜下变得昏暗,太阳也不再刺眼……如果那个真的是太阳的话。
墨镜下,所谓的太阳,变成了一团黑色的圆球,遥远的挂在空中。
如果只是如此,杨清还不至于害怕。
可是他却分明看见那个黑色的圆球里,散发出一缕缕的光芒照耀在每个人的头上……每一个人,一个不落,那些丝丝缕缕的光芒,照射在人的头上,就像是一根根蝉丝,牵连在一起。
所以……这个世界的人是真的脑子都有问题。
伸了个懒腰。
孟思宇离开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杨清的心情轻松了许多。
饿了,先吃东西。
但是墨镜,杨清一直戴在脸上。
难怪其他人发现不了什么异常,异常在天上,就是把整个大陆横穿几十遍,那也没有任何用处。
杨清不怀疑有很多能人异士,或许真的能通关,比如林加,一看就是大气运在身,说不定就行。
但他还是放弃了和探索秘境的其他人分享这个信息。
直觉吧……总感觉如果告诉了别人,自己会死的很快。
而杨清的直觉很对,有的时候,危险并不一定来源于秘境本身,也可能是和你一起下秘境的人,这一点江星惠相当有发言权。
不知不觉就来到了烤肉店,这家店是杨清这一个月来觉得最好吃的一家。
一份炸鸡套餐,一份烤肉套餐。
牛肉烤的刚刚好,肉片熟而不柴,一口咬下去并不难以咀嚼,再搭配上酱汁,杨清吃的很是满足。
吃饱喝足,卖墨镜的那个人果然再次出现,坐到了杨清的面前。
“加入我们组织吧,我们已经笼络了很多人,也已经有了办法,我们需要很多帮手。”
“不加。”
“为什么?”
“不为什么。”
杨清也不恨面前这个陌生人,是自己作死,如果不是自己想要进秘境,就不会拉着孟思宇一块儿过来。
“那你为什么还一直戴着它?这个墨镜唯一的作用就是,你知道的。”
“我想死,不行吗?”
陌生男子沉默了。
“我叫威尔逊,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想通了,来找我就行,我希望你能加入我们,我们已经准备了很久,把握很大。”
随手收起名片。
杨清不会去找他的,有那时间还不如多享受享受。
不过杨清也发现了一点。
那就是祂并不会那么轻易的发现你在注视着祂……这也很正常,毕竟在外表看起来,祂就是太阳,人们偶尔看看太阳欣赏一下也是常事。
不过显然,从祂身上飘下的缕缕如光芒般的丝线可以知道,如果真的表现的很明显,肯定会被发现。
也就是祂正在监控着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
就是不知道威尔逊这群人是怎么发现的,墨镜又是怎么回事……威尔逊的脑袋上没有那种丝线连接。
算了,杨清不准备多想。
任何困难都能把他打倒,他也克服不了任何困难。
觉得自己唯一对不起的孟思宇也已经离开了,杨清现在只想好好享受生活。
空间玉佩里的钱财很多,之前他一直忍住没有乱花……现在,死之前还不能享受享受了?
买了一辆车,杨清准备环游这个世界。
杨清其实很喜欢一个人做自己爱做的事情,要不然也不会时常去钓鱼。
不用去在乎别人的看法,不用吃什么都要问别人的意见,也不用刻意要去分享自己喜欢的东西。
第一天,杨清开着车驶出了纽约城,晚餐是在一家便利店解决,在车里度过了一夜,睡得不是很舒服,有些凉。
第二天,他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看了日出,然后发现自己的头上也没有连接那种丝线,这很好,起码自己不会变成傻子。
第三天,他加满了油,把车速开到了以前他从未试过的一百五十公里每小时,风驰电掣的车速让他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会追求刺激,没有一丝弯度的公路开了许久也见不到几辆车。
第四天,杨清吃到了一家非常好吃的炸鸡店,炸鸡没有裹上面糊,带着皮,但是被炸的焦脆,很香,腌过之后的鸡腿带着一点点黑胡椒的香味,他多买了一点,即使冷掉了也很好吃。
第三十天,他看到了涛声阵阵的瀑布,从百米高的悬崖上落下,激起的水雾模糊了他的视线。
第九十天,杨清来到了海边,沙滩上开放的大姐姐让他大饱眼福,流连忘返。
第二百七十天,杨清完成了自己从小就有的环游世界的梦想,虽然这个世界很小。
第三百二十六天,杨清回到了纽约。
他已经整整在这个世界待了一年。
这一年,比他之前的十八年都活的精彩。
他见识到了夕阳照着的海水,就像是无数宝石在海面上闪烁,在宽阔的河流上,他轻松就钓上来一条二十斤重的大鱼,大鱼从水面拽起来洒出的水花很是冰凉。
路边的野花很美,深夜,没有光污染的天空被繁星点缀,也很美。
杨清没文化,只能用美这个词来形容。
他很容易被这些世俗的,少有人在意的美景感动,天地无所有的环境下,他为这种美景所流泪。
在高山上,他大声呼喊,他大声的对孟思宇说抱歉,因为他打了她一巴掌,虽然没有用力,但是他还是很抱歉,似乎山上的风会寄托着这种歉意直到天边。
一年没剪过头发,杨清此时的头发很长,脸也变的更加沧桑,本就长的不帅,现在看起来就像是流浪的乞丐。
杨清发现了,这一年里,从祂身上散发出来的线,越来越粗。
从一开始的薄如蝉丝,一直到现在如手指般粗细。
他有一种预感,或许很快就会发生变化。
所以杨清又回到了纽约。
他准备平静的在这里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