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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棍棒下的小冤魂!1995年彝良县“10·9”残害女儿致死案

1996年6月13日,一声正义的枪声,把疯狂残害亲生女儿致死的恶魔倪向洪送进了地狱之门。人们为恶魔终于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而庆幸,同时也为无辜惨死在生父棍棒下的幼小冤魂落泪。

死者倪清芬,1992年1月23日出生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角奎镇位卓办事处坛罐社一个普通农户的家中。她的母亲李顺珍是一位勤劳善良的农村妇女,父亲倪向洪和母亲则完全不一样。

从1989年4月以来,倪向洪因嫌弃生他养他的父母,常常借故生端,动不动就用手揪住年近七旬高龄的父母的衣领辱骂毒打。其父倪德军、母亲唐顺芝被迫分家另过,他又不给钱,不给粮,连父母煮熟充饥的南瓜也被他端来喂猪,还把父母睡的床,煮饭用的锅灶砸烂。倪德军夫妇二人被迫长期在外乞讨流浪。

倪向洪还有一套坑蒙拐骗的本事。1990年10月15日,他听说有人以外出做工为名骗得一个姓朱女青年的信任,便摸黑走了十几里山路,连夜赶到彝良县城将这个女青年带到四川省武胜县卖给一个姓罗的农民为妻。他怀揣卖人得的1800元黑钱,转回彝良。他的这些罪行当然逃不脱司法机关布下的天罗地网。

1992年5月31日,倪向洪因犯虐待罪、拐卖人口罪被检察机关宣布依法逮捕时,尚在襁褓中的倪清芬来到人类的这个世界上仅129天。

1992年12月23日,经彝良县人民法院判决,对倪向洪按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投入劳改后,诡计多端的倪向洪又变换了另一副面孔。他在监狱里伪装积极,伪装悔过自新,骗得监狱管理人员的信任。1994年9月30日,倪向洪被减刑8个月,提前释放。

倪向洪被释放回家时,不满3岁的倪清芬带着一脸纯朴天真热情欢迎父亲。邻居也误认为经过劳动改造的倪向洪已走正道,他们还抽空到倪家来表示关切。

善良的人们根本没有想到,几年的劳改生涯并没有使人性泯灭的倪向洪幡然悔悟。他刑满释放仅一年时间,就将亲生女儿致死于棍棒之下。

倪向洪没有善待在家辛劳苦等的妻子和女儿,他重男轻女,总是借故生端,对李顺珍母女二人横挑鼻子竖挑眼,他嫌倪清芬是个女孩,经常找借口打她出气,还罚跪不给吃。

1995年8月初,三伏天的太阳把树叶晒得卷成筒,他却逼倪清芬出外打猪草,还说背兜割满后才能回家。

倪清芬被火辣辣的太阳晒得路也走不稳,出门两个多小时,费尽力割不满背兜。她实在支持不住,就躲在自家房后屋檐下歇凉,想等一会再去割。倪向洪出大门一看,见晒得满头大汗的女儿站在墙根脚,他不由分说,走进灶房提起竹竿,雨点般地打在倪清芬的头上、身上。

李顺珍见女儿挨打,赶紧跪在丈夫面前替女儿求饶。倪向洪才放下竹竿,罚被打得站不直身子的倪清芬跪在太阳底下,直跪到太阳落坡。

与倪家同村的社员韩明军路过,见跪在地上的倪清芬大汗淋漓,几乎昏倒,心痛地把她抱起来,送进屋内。倪向洪等韩明军一走,他又把倪清芬拖来跪在地上,举起竹竿,劈头盖脸地打。李顺珍害怕女儿被打死,又一次下跪求饶。到吃饭时,倪向洪仍不准倪清芬吃饭。

在倪向洪的残酷虐待下,年仅3岁的倪清芬享受不到普通乡下儿童的乐趣。挨打受骂不说,倪向洪连饭也不给她吃,等到第二天,那如狼似虎的父亲还要逼她做这做那,稍有不慎惹恼倪向洪,倪清芬的命运比第一天更惨。

倪清芬遭此残害,身上多处已化脓感染,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倪向洪仍不解恨,他说:“生姑娘迟早是人家的,打死活该!没有儿子一家孤寡,还是生儿子气派。”

1995年9月的一天,倪向洪喊倪清芬拾柴,又嫌女儿动作慢,他跑过去,飞起一脚将女儿从门口向院坝踢去,刚好将倪清芬从大门踢进自家堂屋中,他又冲进屋内,第二脚将倪清芬踢滚在门口院坝里,倪清芬被这一来一往两大脚,踢得几乎只剩半条命。倪向洪还嫌不过瘾,他砍来一根手指般粗的竹棍,恶狠狠地抽打倪清芬,打过后,再把倪清芬拉来跪在地上,饭也不给吃。

当天22时许,李顺珍见丈夫上楼睡觉后,悄悄拉灭电灯,把女儿抱到楼下的床上和自己同睡。但睡不到两小时,倪向洪起床用电筒一照,又恶狠狠地一把将已熟睡的倪清芬提起砸跪在地上。为了不让妻子再抱女儿去睡,倪向洪把电灯拉亮后,抬一把躺椅斜靠着,监视倪清芬跪到天亮。

李顺珍不忍心看着女儿受折磨,又对丈夫的恶行毫无办法,便抹着眼泪去赶集。她下午回到家,见女儿像一尊泥塑似的仍跪在原地不动,李顺珍煮熟洋芋喊倪清芬起来吃,又遭倪向洪阻止。直到天黑以后,倪向洪才允许神智昏迷的倪清芬去睡觉。

仅这一次,倪清芬就被倪向洪罚跪达30小时之久,一天一夜没喝一口水,没吃一嘴饭。

倪向洪对身怀六甲的妻子有一句寒心透顶的警告:“再不生儿子老子有你好瞧的。”

1995年5月7日,李顺珍产下一个女婴。倪向洪见状,顿时吼声大作,还扬言要把这个新生儿弄死。李顺珍的哥哥李顺高见倪向洪蛮不讲理,害怕发生意外,女婴才生下3天,就含泪将她抱走代为抚养。

1995年6月初,倪向洪逼尚未满月的李顺珍出外借钱买化肥。李顺珍奔波一天,没有借到,倪向洪不问青红皂白,将李顺珍打得遍体鳞伤。他恫吓说,还要把李顺珍弄残,李顺珍害怕,就跑回娘家躲避。

6月25日,李顺珍的父亲李健侯,哥哥李顺高送她回家。临出门时,倪清芬追着要跟外公走,李健侯看到外孙女满身伤痕,心疼地把她抱背在背上,倪向洪顿时大怒,他伸手从岳父身上把倪清芬抓住,倒提双脚,头朝下使劲砸在地上,又用手使劲卡倪清芬的脖子,李健侯怒不可遏,举起拐杖猛击倪向洪的手,他才放开倪清芬。李健侯父子二人望着已休克的倪清芬,泪如泉涌。他俩抱着奄奄一息的倪清芬走了几里路,她才虎口余生。

倪向洪听说倪清芬没死,过了几天,他就成天逼李顺珍去接。李顺珍害怕女儿再受折磨,不愿接回,倪向洪就天天毒打妻子出气,并扬言要杀死李顺珍的娘家人。李顺珍受不了严酷的毒打,于1995年7月15日将女儿接到家中。

倪清芬回家的第二天,倪向洪又借口女儿不喊他,一脚踢在倪清芬裤裆上,倪清芬刚换的新裤子被踢烂,致使下身流血。

1995年10月4日天刚亮,倪向洪借口女儿撒尿在铺头,他用竹竿狠狠揍了倪清芬一顿,倪清芬臀部被打得皮开肉绽,满是瘀血。打过后,又罚倪清芬下跪,一跪就是七八个小时。倪向洪似乎仍不解恨,他见倪清芬跪在地上,隔一会又踢她几脚,打她几棍。正帮倪家修石磨的邓传春目睹倪向洪的兽行,难过得流泪。倪家煮熟饭请他吃,他不吃就回家了。

倪清芬这次挨打后大小便失禁,成天喊疼。恶魔倪向洪没送女儿治伤,反而加紧了残害。

在倪向洪的非人折磨下,倪清芬伤痕累累。根据法医鉴定,倪清芬受伤部位瘀血,腿部大面积溃烂,皮下肌肉红肿青紫,在糜烂处时常流出脓液,全身被致伤一百多处。

1995年10月8日,倪清芬受最后一次摧残后,惨死在李顺珍的怀里。

这天18时许,李顺珍正在灶房煮饭,倪向洪嫌妻子不生儿子要离婚,李顺珍表示不愿意,他就狠狠踢正在玩耍的倪清芬几脚,又把倪清芬踢来摔在地上,倪清芬母女二人苦苦求饶,倪向洪仍不罢手。

倪清芬被暴打后,倪向洪见李顺珍出门去挑水,又用帆布带捆上倪清芬的双脚,将她倒吊在灶房内距地面2.1米高的楼枕上,操起竹棍劈头盖脸地乱打。

李顺珍挑水回家,见女儿被倒吊起抽打,慌忙丢掉水桶,找凳子站上去搭救女儿,倪向洪又用竹棍发狠地抽打李顺珍,当地社员肖才军、江先高路过倪家门口,把兽性大发的倪向洪劝住后,才找来板凳,站上去解开帆布带,把倪清芬放下来。

李顺珍见倪清芬伤情危急,央求倪向洪送女儿去医院治疗,倪向洪反而骂道:“死了老子去抵命,我曾去过派出所,还不是喊去教育一下就了事,不见得公安局来人把我拉出去枪毙。”李顺珍泪流满面地抱着女儿过了一夜。

第二天,周身是伤的倪清芬只说了一句:“妈妈,我要喝水。”便停止了呼吸。

此刻,恶贯满盈的倪向洪正悠然自得地走在赶集的大路上。

李顺珍为使女儿少受皮肉之苦,每逢倪向洪恶毒地举起竹棍时,都要尽力护住年仅3岁的倪清芬,倪向洪在女儿身上发泄不完恨,转而疯狂地毒打、虐待妻子。

倪清芬死后,公安局对李顺珍进行法医鉴定,她的肩、胸部及上下肢所受的伤达34处之多。

多行不义必自毙。

倪向洪曾口吐狂言:“我打女儿,打妻子时,谁也不能劝,否则,我会把她母女二人打死。”

倪清芬惨死后,他又对审讯的公安民警说:“我打死女儿不后悔,后悔就不打死她。”

彝良县角奎派出所接到李顺珍报案后,火速派出警力,仅一个多小时就将恶魔倪向洪捉拿归案。彝良县公安局在接到报案当天就完成了对死者倪清芬的尸检,同时对李顺珍母女二人作了法医鉴定。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法官多次深入发案现场,做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对有关的事实和证据反复进行核实。昭通地区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倪向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倪向洪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查全案事实后,又派专人赶赴彝良提审了关押在看守所内的倪向洪,并确认其疯狂虐待父母、妻子,残害亲生女儿致死的犯罪事实铁证如山。

1996年5月29日,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13日,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遵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邱创教签署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将残害亲生女儿致死的恶魔倪向洪押赴刑场,予以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