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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 忘恩负义的少年!1989年长乐县“9·30”杀人埋尸案

1989年10月6日早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县(现为长乐区)漳港乡演屿村党支部书记杨金连伸一伸懒腰,打开大门,右脚刚刚跨出门槛,便踩到一块石头,低头一看,石头下面压着一封信,他俯身拾起来一看,信里有一节手指,他一看,浑身颤抖起来……

“小子:你的小王八蛋在我手里了,你想要回他的小命,就得老老实实在今天下午两点带五万块钱到龙角峰寺。在后厅左边花瓶下取一张条子,然后按条子指示的地点,把钱放在那里。如果你不照办,我们将送尸上门。如果你照办,就包你小王八蛋无事。”

又看了信,才知道他可爱的6岁独生子遭到不幸!他的小孩已失踪7天!今天得此消息,吉凶难卜,心绪繁乱,不知如何是好。

消息很快通过漳港乡传到长乐县公安局。陈局长、潘副局长立即召集刑警队长周小敏、陈建辉等人分析案情。恐吓信原件在每个人手上轮流传递细阅推敲。

“这字体看上去像小孩写的。”

“从行文上看,思想幼稚,未定型。因此,未成年男性作案可能性较大。”

“根据这个情况,我看可以进行控制,现场抓获……”

分析会上,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热烈。陈局长听了大家的分析,心中已有七八分底。他对分管刑侦工作的陈依霖副局长说道:“老陈,你说说吧。”

“我看,我们就来个将计就计,按信上要求,让杨支书去送钱,我们暗中保护,现场抓获。”陈副局长说。

“我同意陈副局长的意见。作三点补充:一,这个行动要秘密,我们不要同老杨直接联系,可以请村干部传纸条给他,这样,才不会惊动犯罪分子;二,叫老杨公开到乡信用社取款,造成履约假象;三,选派年轻、头脑灵活的侦察员上山埋伏,最好选个女民警做搭档,扮成青年恋人到龙角蜂寺烧香、游玩,这样,能更好地掩护行动。具体由周小敏去组织。”

会后,周队长一方面打电话请演屿村村长来一趟,一方面给杨支书写信:“杨支书:我们已关注这起案件,请你按恐吓信指定的要求办,要有意让人知道你到信用社借钱取款,上山时我们会暗中保护你。到龙角峰寺后厅取字条时,你身边会有你熟悉的人同你接头,请你用借火点烟的机会把字条上所写的地点告诉与你接头的同志。县公安局刑警队周小敏。”

10月6日下午1时许,四名“信男信女”夹杂在三三两两的香客中,沿着石岭,弯弯曲曲向上山的龙角蜂寺攀登。

他们边走边说笑:“我想祈求菩萨保佑,让我老婆生个男孩子你们求什么?”

“我求孩子聪明,读书成绩全班第一。”

“我求菩萨保佑家人平安。”

三位男的说完之后,问那“信女”:“小林,你求什么?”

“我,我……”

“别不好意思了,你想找个如意郎君,对不对?”

“去去去,别瞎说……”小林脸“刷”地红了起来。

在山脚下,摆着茶摊,茶摊上坐着几个人,正在喝茶。看去像山民,他们正在天南海北地闲聊,却不时用目光审视着周围过往行人。

原来,善男信女和喝茶者是县公安局刑警队陈副队长、侦查员黄香增、郑其钦、徐建、林支胜和林辉等人。

在“香客”们上山的途中,还看到两位“猎人”,他们拿着鸟枪,这里瞄瞄,那里瞧瞧,一会儿站在石头上,一会儿钻进树丛。他俩就是刑警队周队长和侦查员小赵。

香客们在龙角蜂寺内,有的烧香,有的磕头。

杨支书提了个干部包,鼓鼓囊囊,活像个乡镇企业的暴发户。侦查员们知道,那包里装的不过是破报纸。不过,不知情者还以为是钱呢!

杨支书左右瞟了瞟,没有人注意他,便迅速拿起桌台左边那只花瓶,取出一张字条,溜到偏僻处,偷偷地看了一遍,上面写着:“下午3点,你要把钱放在寺顶龙角影子对正的那块石头上。晚上十点到大屿山去带你的小王八蛋。”

杨支书看完条子,便混在香客中,从一位向他走来的“香客”迎上去,这位“香客”就是陈副队长。

杨支书掏出一支香烟,对老陈说:“同志,借个火!”

老陈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火柴递给他,他点燃香烟后,在还火柴的同时,将那张条子一起交到老陈手上。老陈小声对他说:“你放心去放提包吧,然后你回家。”

杨支书走出寺院,抬头望望龙角蜂寺的龙角影。只见那影子印在离寺十多米远的一处树丛密集的凹陷处,中间有一块大石头。他见四下无人,便将提包放在那块石头上面,然后退到不远处转来转去,他不想马上回家,一心想早点看到自己的儿子。

老陈接过条子,马上同山上“打猎”的周队长联系,两人一起在距离放提包位置20多米远的地方隐蔽观察……

太阳下山了,他们已腰酸腿疼,还不见有人来取那只提包。

这时,一位村民突然发现山腰站着一位少年,他名叫杨强,于是上前问道:“杨强,你今天上午不是说去福州吗?怎么现在还在这里?”

“不想去福州了.....”杨强吞吞吐吐地说。

“你到山上来干什么?”

问者无意,听者心慌。杨强脸刷地变白,汗流满面,语无伦次地答道:“随便玩玩,我不舒服……”

“走,快跟我到寺里喝点开水,就会好的。”

杨支书看到那村民带杨强进寺里,感到很奇怪,侄儿不是去福州了吗?

他等侄儿喝了开水,便迎上前说:“人不舒服,快回家吧。”

杨支书的侄儿杨强时年17岁,据说他母亲还是叶群的远亲呢。杨强的母亲上山下乡来长乐,和杨支书的哥哥结了婚,生了杨强,因夫早逝,她改嫁到福州城里。8岁的杨强便成了孤儿,由叔叔杨支书将他收养,待若亲生儿子。但由于从小失去父母,杨强幼小的心灵深深留下自卑感,养成孤癖性格。尽管叔叔见他渐渐长大,在老房旁边盖的一座新房,也打上侄儿的份,并告诉杨强:“楼的西头那两间是你的。”但杨强还是没有体会到叔叔的养育之恩,到处流浪……

杨强勉强回到杨支书家,躺在床上直打哆嗦,杨支书摸摸他的额头,并无发烧迹象,这引起怀疑:难道他与自己儿子杨锦失踪和诈骗5万元钱有关?

于是杨支书把想法告诉了周队长。

陈副局长接到报告,即令刑警队指导员陈春和漳港派出所副指导员陈长波赶到演屿村杨支书家,将杨强带到漳港派出所询问,并通知还在山上守候的侦查员们撤回。

陈指导员和司机卞光华一起,看了恐吓信的字迹和寺里花瓶下的那张条子字迹一样,为了证实是否杨强写的,便将一张白纸和一支钢笔递给杨强说道:“我们当老师,叫你听写。开始:‘小王接受领导指示,表示坚决照办,按时把钱护送到银行,下午5点带回收条……回家吃了两粒小小的鸡蛋’……”

停一会儿,问道:“写好了没有?”

“写好了。”

“来,用圆珠笔,再听写一次。”

卞光华递过圆珠笔,有意识地将带有提手旁的“把”“指”“按”等字和“钱”“蛋”“条子”“照办”等关键字让他重写一遍。陈

副队长将前后两次听写与恐吓信、条子的字迹一一对照,见好几个字的偏旁、笔划、字形都一模一样,因此认定杨强就是作案人。

侦查员们已两餐没吃东西,肚子饿扁了,于是,周队长大声说:“问题解决了,走,吃饭去!”临走之前,周队长回过头对杨强说:“给你一个小时考虑,有什么事要同叔叔说的?”他这是在运用引而不发的审讯策略。

一小时后,周队长威严地问道:“杨强,你讲不讲实话?”

“我讲……”

周队长拿出恐吓信和条子,放到杨强面前问道:“这两张纸上的字是不是你写的?”

“不,不……”杨强吓得哆哆嗦嗦。

陈指导员将杨强听写的两张纸递到他面前问:“刚才叫你听写,什么意思,你心里该清楚吧,看来你是不想讲实话?”

“我说,我说,信和条子都是我写的……”

“快说,杨锦在哪里?”

“我把他埋在老房子放茶几的地下。”

“杀死了?”

“死了……”

“你为什么要杀死他?”

“我想弄到一大笔钱,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想到叔叔家里有钱,可我拿不到,我看过小说绑架人质搞钱的故事。因此,我模仿小说里写的,就于9月30日上午10点上街买了一瓶汽水给6岁的堂弟杨锦喝,然后将他骗到老房子,就把他掐死,砍下一节手指头给叔叔,然后挖个坑,把堂弟的尸体埋起来,上龙角峰寺看好地形,在花瓶下压好那张字条后,就于10月5日晚上写了那封恐吓信,夹上堂弟那节手指头,偷偷放在叔叔家门口。可是,当我叔叔发现杨锦失踪后四处寻找,捞遍四处的粪坑池塘,我却装着无事,还帮我叔叔一起去寻找,还到乡广播站广播寻人启事。”

说到这里,杨强竟邪魅地笑了一笑。

陈指导员厉声呵道:“继续交代!”

“10月6日上午,我假装回福州外祖母家,到漳港车站,买了一张直达福州的汽车票,上车后,只乘到漳港渡桥车站就下了车,到龙角峰寺背后爬上山蜂,在山头偏僻处等待叔叔按我纸条上指定的地点放钱,结果等到下午,看到叔叔总在那里转来转去,还和不认识的人接近,心里害怕,所以不敢去拿提包。”

至此,案情大白。

这个忘恩负义、残杀堂弟的少年犯,不久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