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天实在太累了,李秋水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
他其实还不想起床,但因为马上要去上早八了,所以只好起床,第一节课在8:30,如果再不起来,就会迟到。
洗漱完毕后,他发现自己的室友们也都陆续起床了。
这都是因为丁有财。
他起得最早,他刷完牙后,便开始用牙刷柄敲打宿舍的铁架子床。
这是他们宿舍的一种默契,每当需要早起时,就会用这种方式叫醒其他人。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很客气,就算借用卫生纸也会礼貌地询问,“同学,请问我能用下你的卫生纸吗,谢谢。”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不再那么拘谨,“儿子,把你藏着的卫生纸给爹用用。”
“我是你爹吗,你什么都用我的!”
如今同学相处一个多月,现在,丁有财直接用牙刷柄敲床,大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
这种变化让李秋水感到十分欣慰,他知道,这意味着他们之间的友谊正在逐渐加深。
虽然生活中有许多琐碎的事情和压力,但这些小小的互动却能让人感受到温暖和关怀。
在这个充满挑战和竞争的世界里,拥有一群可以相互支持、共同成长的朋友是非常宝贵的财富。
现在大家之间的关系和之前完全不同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客客气气,这也是因为他们一起经历过很多经历,特别是昨晚还一起去酒吧喝酒。
或许学生时代的友情就是如此,大家一起上课、学习,并不能让感情有太大进展,而真正能加深感情的,往往是课后那些玩耍打闹的时候。
由于魔王昨天对金腾飞的帮助,之前的小摩擦也自然消除了。
金腾飞因为李秋水昨天帮他的事,见到李秋水时还是有些难为情。
这时,魔王笑嘻嘻地搂住金腾飞的肩膀,调侃道:“金大少,别这样啦!既然你觉得六哥帮了你忙,那你不如认李秋水当你的干爹怎么样?”
金腾飞愣住了一下,随即骂道:“我是你爹!”
魔王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调侃地说道:“我是你爹。”
接着丁有财又补充道:“嗯,既然这样,那我就是你大爷了。”
说完,还不忘向他挥了挥手。
听到这话,李秋水忍不住笑出了声。
然而,金腾飞并没有像以前那样生气,反而回应道:“去你们的!”
说着便举起拳头想要打他们,但两人早已拿起课本朝教室跑去。李秋水见状,也急忙跟了上去。
.....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这个周的周五,下午没课,上完上午的课后,便没课了。
但是今天有件大事,就是学校社团以及校学生会纳新。
周五的早上,依旧是起的很晚,尽管时间紧迫,但六零六的兄弟依旧保持着原有的生活方式——即使马上就要迟到了,他们依然不慌不忙地在路上聊天、打闹。
路过食堂时,他们还特意去买了包子,然后才前往教室。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吃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种行为与高中时期形成鲜明对比。
那时,他们总是匆匆忙忙地赶到食堂,生怕上课迟到。
而现在,他们则显得从容不迫,甚至有些懒散。
高中是,“阿姨,我迟到了,包子不要了。”
大学是,“阿姨,我迟到了,包子不要了,给我换碗面条,我直接在食堂吃。”
或许这就是大学生活的魅力所在吧,让人变得更加自由和随意。
到了阶梯教室之后,众人已经没有了之前那种上大课的新鲜感,都找了在后面的位置坐着,一边等待着老师点名,一边低头玩手机。
现在他们还不知道逃课,但等再过一段时间,等到他们摸透了老师的点名规律之后,那些不喜欢点名的老师,课堂上的学生至少会消失掉1\/3。
这些学生可能会出现在绿茵场上,可能会出现在网吧里,也有可能会出现在宿舍里。但,就是不会出现在自习室里!
总之,大学就是这样,很多人都是来混日子的,老师们也大多是来摸鱼的。
大学四年应该是人生中最舒服的四年了吧?
它失去了高中前 18 年努力学习的吃苦耐劳,也没有了 22 岁后从大学毕业到步入社会当牛马的艰辛,只剩下拿着家里的钱尽情潇洒的快乐时光。
然而,这一切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
俗话说得好:“我既受不了学习的苦,也受不了生活的苦,但难道我天生就该吃苦吗?”
金腾飞基本都是替李秋水点名。
李秋水渐渐脱离了宿舍的小团体,常常和陈围坐在一起。
秋瑟,有些凉意,今天陈围围着一条枣红色的围巾,身穿一件淡蓝色的风衣,脚下踩着一双泥红色的高跟鞋。
这样深沉的色彩搭配,如果穿在普通人身上,可能会显得臃肿不堪,甚至有点老气横秋。但奇怪的是,穿在陈围身上却显得格外得体,散发出一种高雅的气质。
陈围个子一米七五,常年练习舞蹈,整个人高挑。匀称披肩的长发,散在风衣的周围。
现在的陈围在学校里面回头率极高。
在课堂上,李秋水与她坐在一起总是能够感觉到不少目光朝着自己看过来,当然他知道不是看自己的是看向陈围的。
“市场管理课好无聊呀。”陈围对着李秋水小声道,她的呼吸在李秋水的脸庞上划过,显得有些痒痒的温柔!
发丝也蹭的李秋水的脸上痒痒的。
这么近的距离,在教室的人看来就像陈围与李秋水亲在一起一样。
使得他们眼睛冒火,牙根都咬碎了,这两人怎么这么亲密?难道已经在一起了吗?看到他们这样亲密的举动,不少男生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嫉妒之情。
“咳咳……”坐在前排的一个男生故意咳嗽了两声,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然而,陈围和李秋水并没有理会,继续沉浸在他们的对话中。
“是啊,真的很无聊呢。”李秋水回应道。
他微微侧过头,看着陈围的眼睛,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笑意。
他们的互动让周围的人越发感到不满,纷纷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着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些人甚至低声咒骂起来,对陈围充满了敌意。
“这家伙,真是可恶!竟然敢在我们面前如此放肆!”一个男生咬牙切齿地说道。
“就是啊,还以为自己是谁呢!”另一个女生附和道。
然而,陈围似乎并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他继续与李秋水交谈着,仿佛周围的人根本不存在。
这种自信和淡然的态度让其他人更加气愤,但也无可奈何。毕竟,他们无法干涉陈围和李秋水的交往自由。
在这个教室里,嫉妒、羡慕、愤怒等情绪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复杂的氛围。
而陈围和李秋水却在这喧嚣中保持着平静,享受着彼此的陪伴。
不过,李秋水却是把脸移到一边,拿下了自己脸上一根长长的头发丝,嘴里嘟囔道:“知道啦,无不无聊啊,你是不是想占我便宜?”
她的脸上泛起一丝红晕,一修长的手指捂在红润的嘴唇上,露出漂亮的美甲。
她那大大的眼睛如同水波一样,含情脉脉地看着李秋水,好像觉得他有点幽默。
李秋水和陈围之间的关系,现在处于一种恋人未满、朋友之上的状态。
他们有时候会坐在一起聊天玩耍,有时候又会分开去做自己的事情。
然而,当他们在一起时,总会玩一些比较暧昧的小游戏,比如紧紧地贴着对方说话。
陈围似乎也很享受这种感觉。
毕竟,男女在一起,如果过于亲密无间,反而会失去新鲜感;但如果过于疏远,又会觉得没意思。只有保持这种若即若离的距离感,才能让彼此的关系更加有趣且持久。
陈围眼睛一动,侧着身子对着李秋水这边轻轻地在他耳边道:“怎么了?女儿对爸爸好一点不可以吗?”
爸爸!谁是你爸爸?
这话听的李秋水心里痒痒的,只不过这时候却已经下课了。
李秋水下课之后便再没有跟陈围走在一起,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出教室。
不过即使是这样,现在大一的新生基本上对李秋水与陈围的关系心知肚明,不少人已经觉得陈围是李秋水的了,所以很少有人再招惹陈围。
就在这时候却在门口看见一个戴着眼镜的男生,手里捧着玫瑰花。
在陈围面前扑通一下单膝跪地,大声道:“陈围,我喜欢你好久了,你能够答应做我女朋友吗?”
尼玛,本来朝着外面走去的学生都走不动了,甚至还有人起哄:“同意!”
李秋水跟在后面,打量着这个学生,不得不说这个男生的确是有够大胆的,看他的模样,应该是大二大三年级的学长,也许是陈围在学校社团里面认识的学生吧,长得还挺帅气,有点斯文败类的感觉,也难怪是追陈围这样的女生了,的确是有些他的资本。
不过,对于陈围这样大胆率真的女孩,似乎这一招没什么用。
陈围笑了笑,接过他手中的玫瑰花,道,“我得问一下我爸爸。”
随后,妩媚的看了一眼后面的李秋水。
众人都懵了,看来这陈围还真是一个听话的女孩子呀,什么样的事情都要征求家里人的意见。
就连上大学了,谈朋友也需要家里人同意才可以。
那男生听到之后变得连忙点头,然后站了起来。
攥紧拳头,感觉浑身都充满了力量,随后看见李秋水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他与是笑着,鄙视了他一下子,冲着李秋水道,“看什么看?没见过。追女孩子啊?”
李秋水笑了笑道:“追女孩子我见过,但是追女孩子冲着他爸爸发脾气的我还是头一次见。”
那个大二的学长立马就懵了,“爸爸?爸爸在哪呢?”
他四处张望,想找到陈围的父亲,但周围并没有其他人。
就在这时,李秋水已经消失在了下课拥挤的学生群体当中,只留下大二的眼镜男学长一脸茫然地站在原地,心中暗自嘀咕:“爸爸到底在哪里啊?”
下午没课,李秋水去了一趟商业街。
自从前几天他大力辞退了第一批装修工人后,现在新换上的这批装修工人干活还算令人满意,装修工作已经逐渐步入正轨。
接着,他又来到烧烤店这边,但却没有见到老金的身影。
幸运的是,由于金腾飞这个团支书帮着李秋水完成点名任务,在每节课上替她点名,履行了班长的职责,因此他才经常有时间脱身前来处理这些事务。
下午的课程结束后,便是学生会与社团纳新活动。
纳新将会持续两天半时间。
此时,学校的操场上和各处都搭建起了各式各样的小棚子,每个棚子代表着不同的社团,整个场面十分热闹。
李秋水与六零六的舍友一起逛了逛~有的社团需要交 10 块钱的会费,但也有的社团是免费,甚至还有免费的学习机会,比如说粤语社、网球球社等这种小众社团,但是也有一些社团进去还是需要费用。
就比如说是吉他社以及钢琴社这类的音乐社团,李秋水知道其实也算是一个像辅导班一样的性质,会请一些老师或者是弹琴时间比较长的学生进行教学。
当然李秋水知道这都是吹牛逼,可能很多人上大学的时候都怀着一个吉他梦进入吉他社,但是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说没有时间啊,得去学习或者谈恋爱或者是不想继续学了。
当然,很多学吉他的男生都是觉得可以弹琴追女孩子。
但真正学了之后就会感觉学吉他没什么用,原来那些弹琴表白的只是因为帅,吉他只是辅助工具,便会各种理由不去参加活动,导致参加社团的人就会越来越少,最后留下的几个人还能够当社长副社长。
这诠释了什么叫做胜者为王这个成语?
李秋水前世已经有了这个教训,所以说便毫不犹豫的避开了这些杂七杂八的社团,不过也陪着舍友一起逛逛,也只有特别漂亮的学姐给他发传单的时候~他才会接过传单跟人家谈一会。
比如说一个小语种社团的学姐长得挺漂亮,扎着两个麻花辫,他就说:“如果我加入你们社团,能不能告诉我韩语的‘我爱你’怎么说呀?”
学姐就上了他的当,告诉他是“撒拉嘿哟”。李秋水又问那日语怎么说?学姐就说是“阿依西带路”。李秋水接着道:“谢谢,我也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