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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次睁起眼睛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7点钟。

我拿出手机,并没有郑宇发来的任何消息,于是便自己给他打了一通电话。

“下班了吗?我让你办的事怎么样了。”

“快下班了,打听到了一点,这样吧,你先去海云之南,我离得近,差不多二十分钟到。”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阵敲键盘的声音。

“好的,我先过去,希望你能拿出点好东西。”

挂了电话,我背上了吉他,打了辆车,朝着海云之南而去。

海云之南是一间平民消费的酒吧,在广州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一瓶百威啤酒10块钱的定价,愣生生在这里坚强地存活了下来。

我不知道老板是否能有盈利,只知道那也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他经常坐在客人中间,和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却几乎从来不谈自己的事,然后时不时地送上半打酒。

真真正正应了那句:“我有酒,你有故事吗?”

一会,我便到了海云之南,挑了个离门口近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会才七点多,熙熙攘攘的上班族大军很多还没有忙完手头的工作。

什么朝九晚五,在这座城市并不存在,起码在一大半以上的人身上不存在,他们要为他们的未来战斗到夜晚,甚至是深夜。

今天我算是脱离了苦海了,去他妈的未来,此刻我没心思去想。

夜生活还没开始,酒吧的人也没有多少。

我盯着门口,等待着。

没一会,郑宇便到了,跟在他后面的还有一个长相清纯,带着黑色镜框的女孩。

“陆晨,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张婷。”

我看着张婷,示意她坐下。

张婷,我的大学同学,宅女一个,郑宇的女朋友,陪着张宇度过了四年的大学生涯,然后一起到同个公司上班。

苦难似乎在他们身上找不到攻击的地方,或者他们感情之深足以击碎了所有的不如意。

我本该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以为我的那个也是一个张婷,可突然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是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女巫。

张婷说道:“郑宇跟我说了今天的事,你不介意我跟着来吧。”

“当然,这么说就见外了,咱们多少年的同学了,没事多点跟郑宇出来聚聚。”

说完,我盯着郑宇,对他抬了下头,示意他先说正事。

“待会再说,先吃饭,真的,陆晨,三年了,你不要在乎多一顿饭的时间。”

郑宇说着扫起了桌上的二维码,点起了东西。

不一会,服务员便送来了小吃和啤酒。

我打开一瓶啤酒,倒了三杯,递给正在卿卿我我相互喂着东西的郑宇和张婷。

“你们两个是来撒狗粮的吗?”

“陆晨,你吃吗?我包里有一包,买给我家处长的,你要是吃的话给你,回去我再买一包好了。”

“处长”是他们家养的一条狗,取名“处长”,我不知道这个名字从何而来,只知道当初是郑宇取的名字。

刚开始张婷好像不乐意,可经不住郑宇喊多了,张婷喊别的那条拉布拉多没有搭理她。既然狗都喜欢这个名字,那张婷也没必要逆天改名。

我看着张婷开玩笑道:

“留着吧,哪天我真的没饭吃了,去你家狗盆里跟它抢,希望到时候你们放点肉丝。”

“肉丝没有,不过我可以买牛肉味的狗粮。”

“来吧,端一个。”

我举起手中的杯子,没有顺着张婷说下去。

“干杯。”

“今天你走后,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夏言的。”郑宇抬起头,冷不丁地对我说道。

当听到他这句话时,我的心跳不自觉地加快了,我曾经以为我不会再为她而紧张,我留在这里,只为了问清楚这个狠心的女人当初抛下我的原因,然后头也不回,潇洒地离开这座冷冰冰的城市。

“说了什么。”

“先是寒暄了几句,什么好巧之类的。然后……”郑宇抬头观察了我一下,看到我面无表情,于是接着说:“然后我们提到了你。”

我端起一杯百威,道:

“接着说,直说。”

“她问我,你是不是还在深圳,我说你在广州上班。然后她说她想见你,希望我安排下。”

郑宇说完,盯着我看,他似乎是在观察我听到这个消息是什么反应,高兴,释怀,还是愤怒。

我依旧面无表情,拿起了整瓶酒,咕咚咕咚喝了起来。

“好笑,自己送上门来了,把她叫过来,现在。”

等待了三年的答案,或许今晚就会有了,我没有感到任何的如释重负,只想伪装成一只刺猬,在那个女人到来之后,露出自己的刺,狠狠地在她身上扎一下。然后团成一团,滚出这座城市。

“那我就打电话让她来。”郑宇拿出了手机拨通了夏言的电话,然后打开了扬声器。

那是一串数字,并没有备注。

“喂,郑宇,你好!”

我已经三年没有听到那个声音了,尽管她的声音在我的梦里无数次出现。但是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此刻我一股邪火冒了上来。

“我和陆晨在一块,你不是要我安排下见面吗?方便的话到海云之南酒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十秒,这可能是我心跳达到巅峰的十秒,我拿起酒开始喝了起来。

“好,我一会到。”她终于开口了,紧接着电话变成了忙音。

我没有说话,一口一口喝着酒。

“你慢点喝,别一会人没到,你先倒。”张婷说道。

“不至于,我的酒量在那两年已经练出来了。”

我回想起那醉生梦死的两年,自嘲起来。

“我也很久没见到夏言了,但我总觉得现在我们两个待着不合适,郑宇,要不我们先走吧。”

郑宇没说话,拿起酒杯,我拿着酒瓶跟他碰了一下。

“不用,你们别走。”

接下来的二十多分钟,我们没有再说话,直到门口走进来一个穿着职业女装的女人。

她短发齐肩,脸上化着素妆,手上挎着包,不紧不慢的朝我们这边走来,漂亮的脸蛋引来门口几桌男女的目光。

那是我快遗忘的令人窒息的美貌。

郑宇站起身向她招手,而我继续喝着酒,脑袋里这几年的委屈好似要蹦出来,躲进550毫升的酒瓶,然后被我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