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沈静冰按照刘禅的要求报了警。

很快就来了两辆警车。

刘禅也知道了,沈静冰刚才自称特勤局,并不是特勤局的员工,而是给特勤局打工。

特勤局会收集整理辖区内发生的鬼患,然后以任务的形式发布。

修行者可以根据对鬼患实力和自身实力的判断,选择接受处理各种鬼患任务。

完成任务后,特勤局也会给修行者奖励。

沈静冰有特勤局作保,刘禅也打电话给严局,由严局出面洗清他的嫌疑。

其实就算没有人担保,刘禅和沈静冰也没有作案能力。

这栋宿舍楼已经建成超过三十年。

这具尸体很明显是盖楼的时候埋进墙里的。

那时候刘禅和沈静冰都还没有出生,根本不可能有作案的机会。

不过两个人作为证人,还是被带到县警察局配合调查。

经过县警察局对比以往的案件卷宗,最终确定死者的dNA和三十年前一个失踪的女孩dNA吻合。

当年这个女孩考入大学,在大一暑假回家后的第三天失踪。

警方当时锁定了一个犯罪嫌疑人,就是女孩的前男友。

两个人是在高中时期谈的恋爱。

结果女孩成功考入大学,男孩却落榜,跟着舅舅干起了建筑工程。

那个年代通讯非常不方便,异地恋的两个人很快分手。

分手后,男孩多次想找女孩复合,但都被女孩拒绝。

在女孩失踪前,男孩也曾去女孩家找过女孩,但被女孩父亲用扫把赶走。

在女孩失踪后,警方马上提审了男孩。

可因为没有证据,甚至连女孩的尸体都没找到,最终只能放了男孩。

这个案子也以人口失踪案的形式进入档案。

巧合的是,当年的男孩就是这次出事的服装厂老板。

而警方调取这栋宿舍楼的建筑资料后发现,当年男孩的舅舅就是这栋楼的施工方。

一切的证据都指向服装厂老板。

警方连夜提审服装厂老板。

本以为这会是一场漫长的拉锯战,但没想到服装厂老板直接承认了自己三十年前杀人藏尸的经过。

“我从高一入学的时候就对她一见钟情。

经过大半个学期的铺垫,在那年圣诞节我向她表白,她同意和我交往。

我们俩一起度过了整个高中时期。

青春期的我们真的觉得爱情就是生活的全部,甚至我们连未来孩子的名字都想好了。

结果这一切在她考上大学以后就彻底变了。

她在学校里开始变得爱打扮,和我的通信也从一星期一封逐渐变成一个月一封。

又是圣诞节,我去省城大学找她。

但她却向我提出分手。

我不想放弃这段感情,觉得我能挽回她。

直到她大一的暑假回来,我好不容易把她约出来,可她却告诉我她有了新男朋友。

我当时一时冲动,掐住她的脖子。

等我反应过来时,她已经失去呼吸。

我很害怕,我还年轻,我不想坐牢。

当时我正好和舅舅负责宿舍楼的建筑工程。

我看电影里有将尸体藏在墙里的情节,于是就把她的尸体藏在墙里,这样以来,谁都无法发现她的尸体。

最终和我想的一样,你们这些警察因为找不到尸体,根本没办法给我定罪。

我知道你们的规矩,凶杀案的案件追诉期只有二十年。

所以十一年前,我听说这片有可能被拆迁时,特意在这里开了服装厂,还把这栋楼做成宿舍。

前不久宿舍楼发生命案,我就担心会暴露。

结果你们并没有深究。

我本想又躲过一劫,可以要等到宿舍楼拆迁的时候才能暴露。

万万没想到,居然有人能提前发现她的尸体。

不过现在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三十年了,你们没有权力追究我的责任。”

服装厂老板介绍杀人经过时表现得非常轻松,就仿佛是在回忆一段并不重要的往事。

刘禅和沈静冰作为案件参与者和关系户,在审讯室外旁听了案发经过。

沈静冰小声的对刘禅说:“刘大师,我猜你最后干掉的老剥皮鬼应该就是这具尸体形成的。

如今灵异复苏,不少地方的冤魂都开始进化,形成鬼患。

我记得高中化学老师讲过,水泥可以腐蚀人的皮肤。

水泥中含有的氢氧化钙不断腐蚀皮肤,可导致蛋白质变性,会对皮肤造成灼伤。

应该是死者常年被封在水泥里,身上的皮肤被水泥腐蚀。

死后尸体受到外力折磨,灵魂也不能幸免。

这种情况在以前也容易滋生鬼患,更别说现在这个时代。”

刘禅故作高深的点点头,算是同意沈静冰的分析。

对于化学,刘禅根本不懂。

但种种迹象都表明,老剥皮鬼就是这具尸体产生的。

服装厂老板看着眼前一筹莫展的警察,态度逐渐嚣张起来:“我觉得咱们没必要大半夜的在这里耗下去。

你们最多关我48个小时,超过这个时间,你们还要放我离开。

你们想了解三十年前的任何细节,我都会配合你们。

但现在时间太晚了,你们是不是让我回家睡觉,明天上午我再来和你们详细聊聊杀人过程。”

看着服装厂老板的样子,沈静冰气呼呼的说:“刘大师,早知道这样,就应该把这个人抓到宿舍楼里,让他和老剥皮鬼单独过一晚。”

“老,剥皮,鬼?”在旁边的警察有些懵。

要不是有隔壁县警察局的副局长作保,这些警察都准备先把携带关刀的刘禅抓起来审审。

沈静冰急忙解释道:“我的意思是,像这种故意逃脱法律制裁的家伙,就应该让他也尝尝死者的痛苦。”

警察脸上露出笑容,说:“服装厂老板想钻法律的空子,但制定法律的人早就想到这些。

他打听的消息已经是老黄历,法律在不断完善。

虽然凶杀案的案件追诉期是二十年,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的,我们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追诉期。

并且根据卷宗记载,死者的父母曾经在死者失踪三个月后,要求我们按照凶杀案立案调查。

当时由于证据不足,我们没有按照凶杀案立案,只能定性人口失踪。

我们可以把这种行为认定为应该立案但没有立案。

这种情况下,是不受案件追诉期限制,只要凶手还活着,我们就能把凶手绳之以法。

所以虽然他不一定判死刑,但至少可以在牢里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