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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北风携过客,归人亦故人(新近终篇,九)

杰茜·敦华儿终记:

圣爱塔斯的私立医院像是一座迷宫,我和于欣紧跟着救护车来到了这家医院。

我们在医院里兜兜转转了许久才发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在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消毒水气味的同时,我看到一位紫发的女士正在和医生交流,我记得,她是新郎那一方的人,看年纪大概是新郎亚历克斯的妹妹。

与她夺艳般的紫发不同,她这个人看上去很稳重,我不清楚,她这种从容由何而来。

等她们交流完后,我急忙上前喊住了她。

“您好,我们是琼秾小姐的朋友,刚才就在婚礼现场,我们可以进去看看她吗?”我手中捧着一束白百合,紫发女士狐疑地看着我。

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我俩,用一句玩笑开口,“记者都追不上我们,你俩居然能追上。看你们的样子不太像是什么新闻记者,进来吧!我相信你们一次。”

“我是杰茜·敦华儿,奥斯人,这位是我的好朋友,于欣,十国人,请问您怎么称呼?”我们三人进入了病房,我询问了她的名字。

“琳娜·弗莱君,我叫琳娜·弗莱君。”进到房间后,她变了一个人似的,说话魂不守舍的。

当我看到病床上的琼秾时,我才明白琳娜的心情为何转变得如此之剧。

琼秾的一张小脸十分平静,像是睡着了一般,可她脖子上渗出丝丝血迹的几层包扎,告诉我们她的情况并没有那么乐观。

我将白百合放到了她床头的桌子上,然后,做了一套祈祷的动作。

一直被我唾弃的圣教,在此刻是那样的神圣,我希望她今后都不要再遭受无妄之灾,以圣教起誓。

琳娜默默地站在一旁,眼神始终没有离开过琼秾。

于欣轻声问道:“琼秾小姐她到底怎么样了,看样子,情况不太乐观呀!”

琳娜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医生说她的伤势不算严重,伤口比较浅,但毕竟是脖子,人体比较脆弱的地方,所以还需要观察一段时间。”

我坐到了床边,紧紧握住琼秾的手,感受着她微弱的脉搏,心中再次祈祷。

我不禁想起了初见琼秾的那天夜晚,尤其是她的那枚黄金胸针,当时她的打扮很奇怪,一个喝醉的女人,戴着一枚纯金的胸针,那些酒徒居然没对她动手。

后来,在我的得知她的身份后,才明白拜里森这个姓氏在怒头河就是行走于人间的神名,没有人敢得罪汗·拜里森。

可那样跋扈、那样活泼的琼秾·拜里森为何要自寻短见呢!

“琼秾小姐,您能否睁开眼睛看看我呢!我们见过好几次的,我还没能正式向你介绍自己呢!”我流泪了,为无畏向死的琼秾小姐而流泪,为一身布衣沉思除草的琼秾小姐而流泪,为贪酒半醉的琼秾小姐而流泪。

于欣站在我的身后,“杰茜,琳娜女士说琼秾小姐需要休息,我们不能再在这里打扰她了。”

我们的圣爱塔斯因为这一段插曲而变得毫无意义,也许只是我自己认为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于欣呢!

……

所有的故事都是枯燥无味的,不是吗?

祖父和我跨马驰骋的时候,我认为隆恩洛诺斯是妈妈的肚子,不逃离,就永远是小孩子。

可我在奥斯大学的经历,也根本证明不了我已经长大成人了!

在离开医院之前,我给琳娜小姐留下了一个邮箱,我告诉她,在琼秾小姐伤愈后,一定要转达我。

“两位,我需要告诉琼秾她你们的名字和来历吗?”

我摇了摇头,如果我们的到来只是让这位少女徒增困惑,我想还是不必告诉她了。

“哦,那我知道了,我会和琼秾说你们来过。”

……

雷暴之后,我们抵达了怒头河,在一阵太阳雨中,我和于欣坐上飞机,从圣爱塔斯返回奥斯。

“她醒了,状态不错,你们不用挂念了,陌生人,再会!”

在飞行途中,我连接了航空的专网,并收到了琳娜小姐的回复。

云端之上的画面很美,那种半深半浅的蓝色极尽梦幻,新近、十国就在我的身后,我离它们越来越远。

于欣伸了个懒腰,“杰茜,怎么了。”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琼秾小姐醒了,她没什么问题。”

“有个奇怪的点,不知道你发现没有,琼秾脖子上的纱布,渗出的血迹是向左右扩散的,也就是说她割喉是竖割。”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的确,于欣说的没错,血迹是上下为主干,向左右扩散的,“难道是有人教她了吗?那个人知道竖割不会致命。”

“我觉得是有人教了她,但这是人家的家事,我们不能过多参与。”于欣换上了一种轻松的口吻,“杰茜,回到奥斯后,我已经有了打算,不过还缺一个人来帮我实现计划。”

“愿闻其详,你不会打算嫁给艾法尔吧!”我一想到,那个中年男人搂着于欣就不舒服。

“额,当然不是,我打算回十国,在川龄市租一家店铺,然后开一间城市书屋,不出售零食,所以请你放心,不会有怪味豆的,还有,不租借神学书籍。”她的打算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

我一把拉过她,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痕迹,“于,我没想到我们的想法竟然如此相似,我十分愿意做你的合伙人,用我的毕生积蓄。”

……

烈怒王在圣爱塔斯留下了辉煌的宗教文化,却在古怒头河吃了败仗,并葬送了他的戎马一生。

而我杰茜·敦华儿没能留下什么,在这个时代下,我只是个普通人。

可这不重要了,每个人的理想不同,追求不同,我的愿望仅仅是——在一间宽敞的房子里喝咖啡、看书,而且我离这个愿望已经无限接近了!

人生是向着圆满而去的,到最后,我无法保证一定是圆满的结局,但在这个过程中,圆满会向你不断靠近。

我不再纠结,妈妈的房子或是肚子,我也不再对某些集体抱有偏见,杰茜·敦华儿终于迈向了成熟。

—— —— —— ——

于欣终记:

远行的女生在浓雾中来到了奥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她在最开始的一年里没有任何朋友,无聊时,也只能通过手机和远在万里之外的男友聊天慰藉。

她第一次被人称呼为杜鹃女孩时,是在奥斯大学神学院的毕业晚会上,一位学生的家长参与了那次聚会,并与她搭讪,“女士,您是十国人?”

女人没有察觉出男人的傲慢,在他深蓝色的瞳孔里,是一个南奥斯人与生俱来的优越。

无论是在哪一个国家,人们总会有一条歧视链,在奥斯国,人们最瞧不起里海对岸的那座大陆上的所有国家,接着是依附在十国周围的几个小国,尤其是薄青,其次则是十国,这个古宗主国。

而在他们内部,南境人是看不起北境人的,红头发的北方人在南方人的意识里,是一群混血杂种,不配被称为奥斯人。

但这一切,她在那时完全不懂,男人的搭讪,在她眼里只是一种出于好感或者出于兴趣的招呼。

“您好,是的,我是十国人,来自十国的西南省川龄市,您是?”她礼貌地回答了男人的问题。

“哈哈哈,杜鹃女孩,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我想请你喝杯酒。”金色的酒液后,男人不怀好意的眼神,让她退缩了,她也反应了过来,男人是来寻求所谓的“一夜情”。

……

奥斯国曾有过短暂的辉煌,但相较于我的祖国十国来说,如蜉蝣一般。

我也算走过了许多国家,算是见过了许多不同的风土人情,它们竟然存在一个可悲的相似点,即贵族。

奥斯国的上层人士会以祖上的荣耀来识人断事,那些工作轻松、丰酬厚薪的岗位永远握在他们手中,神学院是我迫不得已的选择,谁都想挤进商学院,我和杰茜也不例外。

可现实的情况是,好的位置已经被人预定了,某些特殊的位置是为了某些人而存在的。

这些皇亲国戚依靠着身份为非作歹,让久经岁月的奥斯国变得乌烟瘴气,这与十国旧时代的地主豪绅有什么区别呢!

……

飞机上,我与杰茜开始畅想未来,当她提及奥斯国的积弊时,我们之后的谈话也变得愈发沉重。

“在通伦斯教堂里,那次新年朝会上,我永远无法忘记艾法尔所说的话,也永远无法忘记他的行为,他像个小丑一样,追随着那些贵族去争抢圣水的洗礼。”这顿悟来的并不晚,在我抛下杰茜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便涌现出艾法尔的所作所为,“杰茜,请你原谅我的诚实,奥斯的国会上,都是一群遮遮掩掩的饭桶,贵族早就和保守划上了句号,不是吗?”

杰茜·敦华儿鼓起了掌,“于,你终于说出了真心话,哈哈哈,我跟你一样。我们所在的神学院算是为数不多的净土,你还记得我们同批次的那些同事吗?当时他们为了挤进商学院,可是没少写举报信呢!”

“哈哈哈,这很好笑。为了早就被内定好的位置,他们……可以六亲不认呢!”杰茜提起了这件往事,我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知道现在他们从事了什么工作,是否还在使用匿名举报这种手段,来往上爬呢!

“不过好在我们已经决定离开这里了。”我看向窗外,“去开启全新的生活。”

人在畅想未来时,总会向远方遥望,其实,在我的视野里,窗外是什么都不重要。

杰茜点点头,“希望我们的书店能顺利开业。”她想象着未来的日子,嘴角不由得上扬,我不能再说出年轻真好!因为我和杰茜都三十岁了!我们把希望都寄托在安稳随性的生活上。

飞机穿过云层,阳光洒在了我们两人身上,仿佛预示着美好的未来。

两小时后,飞机降落在奥斯机场。

……

当然要离开奥斯国还有两件棘手的事情要解决。

第一件事,我要和艾法尔划清界限。

地点,是在通伦斯教堂前的一家咖啡馆。

封闭着悠久历史的大门在早上九点开启,我和艾法尔迎着红毯两侧的杜鹃花走进教堂。

自信随心的我,听着流行乐,和艾法尔一起做了最后一次祷告。

之后,我们来到了咖啡馆,他还认为这是一次平常的约会,为我拉椅子,为我点上一杯奶茶。

“于欣,你和杰茜去新近做了什么,怎么花费这么久?”我们的对话很简短,他一共说了两句话,这是他的第一句。

“艾法尔,我要回国了,所以,我是来和你告别的。”奶茶冒出几缕热气,我面无表情地向他告别。

“为什么,于欣,你为什么要回国呢!你不是说,在奥斯薪资很高吗?你在这里生活压力比较小。”这是他的第二句。

我淡然一笑,“呵呵,没有为什么,艾法尔,再见!”

那是我这辈子最潇洒的一次,为男人结单后,伴着耳机里的音乐大步离去。

第二件事,辞职。

神学院的副院长是一位优秀的教授,当我和杰茜站在他面前时,不禁感慨一番,我们与他共事多年,也受他照顾多年,现在我们要走了,居然连一句话都说不出。

“你们早该走了,神学院这种地方不适合你俩,和我这种老先生一起工作是最无趣的。”我不愿透露副院长的姓名,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人,白发白须的他快要退休了,愿他安享晚年。

“教授,保重!”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因为,这一去将是永别。

“杰茜,你辞职是要去哪呢!人家于欣是回国,你要回隆恩洛诺斯吗?”

“院长,我想去十国看看,小时候的故事非常吸引我,我必须要去看看。”

我们相伴离去,在西南省的川龄市开了一家城市书屋。

不久后,我们遇到了林长涯大学时的舍友,听其中的李再进自述,现在他是古来省的市局。

我们去了林叔叔家,安慰了两位老人一个上午。

最后,与李再进几人分别后,我和杰茜就专心经营城市书屋,直到那一年的年底。

……

我的故事很平淡,没有几番波折,我也不喜欢说教,唯一能让我重视的是,音乐和无拘无束。

这个世界有你而在的理由,何不跟随音乐的律动舞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