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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神医狂婿 > 第1章 姐夫,求你,弄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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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姐夫,求你,弄死我!?

“姐夫,求你,弄死我!?”

叶尘刚恢复清醒,就发现自己在小姨子房中,而且两人身上还清洁溜溜。

重点是,他正压在小姨子身上。

?

“姐夫,你干脆弄死我算啦,这让我以后如何见人?”小姨子陆凌雪怒吼道。

今天周末,她回来拿些东西,没想到一进房间,就被野兽一般发疯的叶尘,给按倒在地。

还将她三两下整的清洁溜溜。

不过还好,最后一层窗户纸即将被捅破时,叶尘从那种疯狂的状态中清醒过来。

“小雪,你听我解释……”

叶尘急忙扯过一条毛毯围在身上。

“解释你妹,滚!”陆凌雪吼道。

叶尘叹了口气,刚走出房间。

身后“砰”的一声巨响。

陆凌雪关上门,长舒一口气,随即吼骂。

“傻子,流氓!今天的事儿你要是敢说出去,我阉了你!”

“真不知道我姐怎么想的,竟然找你个流氓废物入赘我们陆家,怎么不去死啊你!”

门外,还未走远的叶尘听到骂声,脚步一顿。

废物?傻子?

类似的称呼,他已经背了十五年。

其实,原本叶尘聪慧过人,家境也不错。

怎料九岁时父母离奇失踪,他成了孤儿。

叶尘记得,那天下着大雨,他哭着满世界找父母,最后累倒在路边,没有一个上前帮忙。

后来,有个路过的好心小女孩,用小花伞给他撑起一小片晴空。

?

那个小花伞,成了他心中难以磨灭的记忆。

叶尘已经忘了当时怎么回的家。

只是后来觉得脑中多了些东西,都是与医学和修炼有关的知识。

可是他懵懵懂懂,根本不理解。

同时,脑中还留下了一道苍老的声音。

“孩子,你必须先忍辱负重,接受十五年的考验,方能获得常人难以企及的能力,才能找到你的父母!”

接下来,残酷的考验开始了!

第二天醒来,叶尘就发现自己变成了聋哑。

而且一聋哑就是五年,他只能根据口型猜测别人所言。

不过,却锻炼出观察入微的眼睛。

五年后聋哑刚好,却遭其他孩子欺辱,用强光手电照瞎了他的眼睛。

又是五年,只能通过耳朵和触觉去感知世界,锻炼出非凡的感知能力。

可眼睛刚好的那天,他就摔了一跤,脑子出了些问题。

接下来五年,他付出别人几十倍努力才勉强完成医大学业,锻炼出超凡心性。

大学最困难的时候,叶尘曾救过一个跳水轻生的漂亮女孩。

为了报恩,那个女孩成了他初恋女友。

可后来女友劈腿富二代,还被自己当场撞见……

整整十五年!

叶尘凭着心中一定要找到父母的毅力,再多屈辱,都咬牙熬了过来!

今天中午,老丈人去了公司,叶尘正在洗碗。

丈母娘在旁边磕瓜子,一边将瓜子皮随手扔在地上,一边骂道:

“败家玩意儿,怎么用水管冲着洗碗?水不要钱吗?用盆洗!”

叶尘没吭声,默默照做。

“废物,半盆水能洗干净吗?”

叶尘加满一盆水,继续洗。

“混蛋,怎么用整盆水洗?浪费!”

叶尘手一顿,入赘后,他就成了低等下人。

每天都像个奴隶般干活,晚上还得伺候丈母娘他们洗脚,稍有差池就会惹来一顿恶骂。

这等事情,对一个男人而言,是何等屈辱!

叶尘努力深呼吸,十五年时限未到。

就算不能忍,也得忍!

丈母娘嗑完瓜子,拍拍手看看时间,说道:

“哎,那傻子,我去给凌霜送饭了,你别闲着没事干,把屋收拾干净!”

叶尘的老婆陆凌霜是个医生,这几天忙得胃不舒服,丈母娘心疼女儿,要去医院给她送午饭。

丈母娘走后,叶尘一个人在家正在扫地,突然感觉脑中“轰”一下,一道苍老的声音在心中响起。

“孩子,你已经通过了考验。”

叶尘一惊,这声音好熟悉!

十五年前父母刚出事那天,他也听到过,这道声音让他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持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查出父母失踪真相。

今天,这道声音再次出现!

“孩子,今天就是你觉醒的日子,自此后你将不再平凡,必将无敌于天下!”

声音至此消失,随后叶尘感觉到体内气息涌动,似要冲破枷锁。

叶尘稍微整理下信息,瞬间有所明悟。

这时,他体内气息越来越强。

如果不马上修炼引导,随时可能爆体而亡!

他咬着牙上楼,回屋就直接坐在地上,按照脑中的浩阳功法进行周天运转。

可叶尘并不知道,他因为甚至有些模糊,错进了小姨子房中。

一番修炼后,他终于冲破那道无形枷锁。

第一次突破,成功!

但是瞬间暴涨的实力,让叶尘一时难以适应,竟然走火入魔,发了狂。

恰巧小姨子回来,于是就发生了开始时那尴尬一幕。

“差点儿弄出了人命啊!”

叶尘苦笑一下,洗个澡换上衣服出来后,发现小姨子已经离去。

这时,丈母娘马巧兰打来了电话,说煲的汤忘了带,让他马上送去。

“好的,妈。”

“说多少次了?别叫我妈!整天吃我女儿喝我女儿的窝囊废,连个工作都没有,真不如死了算了!”

骂完,在医院三楼医生休息室内等女儿的马巧兰挂断电话,换上一副笑脸看向身旁的年轻男子。

“不好意思,刚一见面就让你看笑话。唉,阿姨年纪大了,总是忘事儿。”

年轻男子叫夏剑,是马巧兰闺蜜的儿子。

身材欣长,脸庞俊美,嘴角始终挂着绅士般的微笑。

“兰姨,您哪里年纪大了?给不认识的人说您才十八岁,他们都得信。”

夏剑如春风般笑道:

“我听说凌霜在这儿工作,所以一下飞机马上就来看她,您不会介意吧?”

“不介意。”马巧兰笑道,瞥了眼放在一旁的9999朵玫瑰超级大花篮,暗赞豪气。

再想想自己那窝囊废女婿,更觉的叶尘狗屎都不如。

“兰姨,要不是我当年出国深造,说不定现在就能喊您一声妈了。”夏剑惋惜道。

“唉,都怪凌霜那孩子太任性。”马巧兰苦笑。

“呵呵,我听说您女婿是个纯吃软饭的……哦,不好意思,兰姨,是我口误,应该说他没有工作,是吗?”

当初,他一直将陆凌霜视为自己囊中之物。

马巧兰心中一阵烦躁,说道:

“行了小剑,咱们不说那废物,还是说说你这几年的发展吧……”

就在两人有说有笑时,穿着一身地摊货的叶尘,提着保温桶匆匆赶到。

可他刚一进休息室,一道嘲讽就传来。

“兰姨,这就是您家那个吃软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