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大娘跟她儿子胡天穿着一身破衣,带着干巴巴的鸡肉松上了路。
来帮忙的胡同邻居们,也各自带了一小罐鸡肉送回去,说是要尝一尝这鸡肉煮粥新奇吃法。
傍晚的杏花树下,袁无味将鸡肉松放进砂锅之中,没有加任何的调料,在碳炉上慢慢熬煮着。
鸡肉的鲜味在粥汤之中,逐渐弥散在空气之中,傍晚晚霞,绚烂如火,照亮了半个黑暗天空。
“吃晚饭了!”
袁无味将鸡肉粥放在众人面前,没有其它的小菜,一人一碗看着面前的鸡粥,喝了干干净净。
“真不错,比起干吃好多了!”白七七吸溜吸溜喝着粥。
郑南山放开碗,“民以食为天,无味你是做了一件好事。”
金贤默默吃完,突然道:“几斤鸡肉怎么够?老师,要不我去跟我二叔说一说,让他们管一管。至少让百姓有口饭吃,能够活下去。”
郑南山神色微变,摇了摇头,“金轩城虽然是户部尚书,但是信中所说,套子河的百姓,种的是军田。这与兵部有关,现在朝廷兵部正是敏感,你小心害了你二叔。”
金贤一愣,随即点头,“那那就不管了?我带一队人马去行不?”
“朝廷不管,你管,你是要越过朝廷吗?”袁宝声音不大,却让金贤脑子嗡嗡作响。
“难不成,就不管,任由那些百姓吃土?”金贤声音不由地大了起来,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一切都是为什么!
“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现在的你还未入官场,有的是清高的理想,等到你进了官场,更多的是身不由己。在你没有能力的时候,你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保全自己。”郑南山拍了拍金贤的肩膀。
袁无味默然一笑,转身收拾碗筷,进了厨房。
山同乃是边陲重镇,三番两次被鞑靼侵略,倾家荡产的百姓不计其数,可又如何?
晃了晃脑袋,袁无味想起白天处理的鸡肉,其实已经比昨天的好很多。
至少大小均等,从量上来看,林双娇是下了苦功夫。
不过做那道菜还是不够。
冬天还未到,天也早早黑了,袁无味瞧着天上的圆月,明日就是十五,也是第二场比试的时间。
第二日一早,题目也泄了出来,名为时令。
这一次袁无味有了经验,天刚亮,就推着自己的馄饨车到了牌坊街,做起了生意。
忽然听见熟悉的声音,袁无味的头一缩,就准备转身。
“给我来三碗馄饨,一个加水波蛋。”林双娇瞧着袁无味。
袁无味也只能够僵硬着身子,笑道:“一共二十文。”
林双娇付完钱就转身坐到了板凳上,袁无味开始下馄饨,白七七叹口气,我的儿见了林小姐,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真是冤家路窄。
三碗馄饨端到了桌子上,林老板并没有来,只是小红与二师傅陪着林双娇过来。
二师傅左手拿着勺子,嘿嘿一笑,“无味你这馄饨还是一如既往的味道好!”
林双娇一声不吭,慢慢咬着水波蛋,并没有像往常那般骄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