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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从今天起,我为唐人大师哥(元旦快乐)

“来啦,坐。”看到林意走进来,蔡老板笑着招呼道。

“蔡总客气了。”看这阵仗,林意有点儿不适应。

“咱们就边吃饭边聊,我也正好忙着处理些事儿,饭也没吃。”

蔡老板拿着两幅碗筷上来说道,语气温和。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她知道若接下来合同商谈顺利,那么他就将成为自己公司旗下的第一名签约男艺人。

很年轻,也就刚刚成年、拥有独立签署经纪合同的法律年纪。

看着林意,此刻的蔡老板心中,是有种意外的感慨。

之所以说是意外,是因为自己前后关注了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没曾想自己此刻想要签下的第一个人,都不是这两年自己所考察的,这让坐到餐桌之前的蔡老板有种“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

林意也坐了下来,小灶的菜还是不错的。

吃着饭,蔡老板随口问道:“燕赤霞的戏拍下来,感觉怎么样?有没有演出自己编写《小倩》这个剧本时想要的感觉?”

林意谦虚道:“第一次演,没有经验,多亏吴导的一些指点和帮助。”

蔡老板却是肯定的说:“你是个很有想法的孩子,不管是我自己在现场所见,还是听吴导所言,在对于‘如何演’这个问题上,你都很有自我的见解。这很好,会自己琢磨着如何演出来的主动性思维,是成为一名优秀演员的必要素质。”

林意听着蔡老板的赞扬之语,低头吃饭,这话他有点儿没法接。因为要不是看过原片,该怎么演他知道个寂寞。

一番寒暄、碗里逐渐见底之际,蔡老板将话题引入到彼此关心的话题上,就听她道:“你也一直在拍戏,可能拍戏行程紧张,所以对于草拟合同也一直没给出反馈,那么,现在你对于这样一份经纪合同,是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地方么?”

终于进入到正题了!

林意放下碗筷,腰板儿下意识的挺直起来。

尔后,林意是认真的说道:“是这样,在经历了《小倩》的拍摄后,我也是见识到唐人自制剧的团队氛围,所以能够收到签约邀请,很荣幸,也很乐意。更何况,草拟合同满满诚意。”

此话一出,蔡老板和一旁的总助,眼睛里露出笑意。林意的这话,算是定下双方都有意愿的总基调,既然有你情我愿的态度,那么接下来就有的谈。

“蔡总,我...”

“以后我们的关系不是上下属,叫我蔡姐。”蔡老板在听到林意对自己的称呼后,出言更正道。

“好,蔡姐。”

林意改口了称呼,然后继续道:

“对于经纪合同,我要补充的其实就归结于一个点:这份经纪合同,是经纪我的影视及相关商演事务,还是将我的音乐等其他事务一起囊括进去?”

“我知道这样说可能有些费解,但不管是影视音乐还是其他,于我而言,在未来走好影视演员这条道路的同时,也想发行一些歌曲,啊,先请谅解我的一些不自量力。那么,这就产生一个问题,我在这经纪周期中所谱写出、宣发出的歌曲该怎么规定?这是草拟合同中的一片空白。”

说完,林意的目光认真的看向蔡老板,他必须确定好这一部分的利益。在接下来,若能参演仙剑一,他自然会为这部剧尽可能还原出里面的片头片尾插曲以及bGm,但这些东西总不能被白嫖。

他不想在这方面模棱两可,他需要一个肯定的说法,不然定会为以后双方的不愉快埋下隐患。

听了林意的话,蔡老板眼里闪过了以为然的神色。

自打林意谱出了《新聊斋》片头曲,又听说他在剧组即兴创作了一首《再见再见》,加之还听闻他还在后海同样流唱着一支小曲,她就曾对此做出些思考。之前没提及,是她同样没想好,毕竟,一个拥有谱曲创作能力的演员,她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遭遇到。

以这“影视”和“音乐”两个领域为例,尽管两者属于不同范畴,但能够预见的是,借助唐人公司,林意将会得到影视资源的倾注和曝光,这将助力其为更多观众所熟悉。由此,他创作的歌曲也会得到更大程度曝光。

公司层面,也乐意联系资源去让这些歌发光发热,以此不断促进林意形象热度的添砖加瓦,提升其商业价值,这样会更好为公司及其个人创造收益。自己决定签下林意,不就是看中这一方面么。只是,一旦涉及到收益,这就涉及到公司与个人之间的分配问题了。

“林意你有什么具体的想法?”

蔡老板手指下意识的滴答起来,她想先听听这个年轻人的看法。在她看来,林意既然是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肯定是心里有点想法了。

林意在脑海里梳理了一下表达思路,事关核心利益,这时候并不是彼此谦让的时候,他清楚自己需要表明态度,于是就道:

“人吗就我一个,以演绎和音乐发展为例,两者不可能完全剥离开来。但唐人是以影视经纪为全部业务的优秀公司,音乐事务并不在经营范围之内,我想公司也不大可能为我专门开辟一个音乐事业部,真要这样做,我也压力山大。谱曲一定是偶尔得之的礼物,背负太多之后反而不妙。”

蔡老板闻言莞尔一笑,‘压力山大’这个词倒是新颖。

不过,她脑海里此前还真闪过是否组建音乐部门的想法,但正如林意所言的,唐人自创立以来就志在要成为业内一流的影视剧制作公司,在没遇到林意这样一个怪咖之前,作为创始人的她就从未闪过要做音乐这个念头。那么,唐人要因为一个人而去改变创立目标么,思虑过后,她的答案偏向于否定,关键她也不是干这一行出身啊。

“所以蔡姐,我是这样想的。是否是由我本人成立一个音乐工作室出来,工作室只对接负责我的音乐事宜,这样公司内就可以不必特意为我开辟出一个陌生的事务领域。”

工作室?

乍然听闻这个词,蔡老板有些不解。尽管她曾在影视行业高度发达的港岛做过制片人,但工作室模式是在一五年之后才逐渐出现。

林意举了个例子解释道:“比如我写了一首歌。呃......这个例子还不够形象。例如,我攒下一些歌准备出一张专辑,那么专辑由工作室做出来后,公司方面可以帮助联系音乐圈的资源、在宣发环节提供助力。”

“工作室和公司以联合体的形式对诸如嗨蝶这样的业内专辑发行公司合作,借用了公司资源,收益就由公司和工作室商谈分成。而这些歌曲,公司旗下艺人在经纪周期内进行各种商演时,可以无偿使用等等......”

这么一举例解释,蔡老板感觉这所谓的工作室倒像是林意个人在公司之间架设了一个桥梁。这个充当了桥梁的工作室,是承担了唐人需要为林意经营负责的音乐部分职能。

听上去倒是可行,这样唐人公司内部既不用成立业务完全陌生的音乐事务部,也可以享受由此带来的艺人商业价值提升所给公司带来的收益,而需要付出的是一些资源上的牵线搭桥。

面谈在继续。

彼此的交流里,尽管有空调暖气,但随着林意和蔡老板两人关于经纪合同的意见交流,餐桌上的饭菜也变得凉透。

饭,两人肯定是没打算继续吃了。

就在两人一旁的蔡总助,是手脚轻轻的将碗筷收拾到一旁。

看着与自家老板侃侃而谈的林意,蔡总助的心里,是浮现出一个深深的问号:这是一个刚上大一的学生么?

印象里,像这样的年轻人签约,不应该直接是合同一放让其笔一挥,就完事儿了么?

还商谈?

商谈个屁!

能看得懂密密麻麻的合同条约么?

但眼前这一幕,却是让蔡总助对于年轻人签约的固定印象在颠覆。

............

由于下午蔡老板还有一场业内接洽会。

所以,餐厅小灶内的这场双方面谈,是以蔡总助的上前提醒而告终。

结束完这次面谈的林意,是住到了蔡总助安排的酒店之内。

比起第一次来,这次的住宿级别明显高了一筹,是正儿八经四星级酒店的单人大床房间。

床很大,一个人躺不满。双手托着头躺平的林意,两天里的通勤加之刚才与蔡老板的面谈,都是耗精力的事儿,于是很快倦意上涌。

就在林意梦中游的时候。

晚上,结束完接洽会的蔡老板坐在回程车上,食指是支撑着下巴,看着路边倒退的城市深夜景色忽然感慨道:“工作室?一个颇新颖的创新模式啊。”

“嗯?”坐在一旁的助理放下手里的行程安排表,“蔡总你是在说林意提出的工作室?”

“你没感觉出来么?这种所谓工作室,剥开了不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一方面可以去按照企业所得缴税,比起个人所得最高能少缴10%;另一方面,这种工作室赋予了艺人更大独立性。在音乐相关事务上,他完全可以凭此去独立承接活动和广告。”

在结束完午后的这场面谈后,蔡老板是在心里踅摸了一下林意提出的这所谓的“工作室”,又问了一些法律公司界的朋友,感觉隐约是抓住了其中一些套路。

“这样不是不符合艺人操守规定么?”助理不解,经纪周期内艺人不能私下接活可是铁则。

“那我们在唐人去特意成立一个音乐事务部?”蔡老板眉眼一横:“这就是阳谋策略,唐人以影视为创立之本,哪有精力和能力去插音乐事务一脚?”

助理默然,正处在影视发展循序渐进轨道上的唐人,确实不适合分精力去搞毫无经验的音乐。

接下来的两天里。

林意和蔡老板是先后进行了三轮面谈,不断将双方关心的条款敲定了下来。

到了第三天。

蔡老板的办公室内,法务部是将两份打印整齐的经纪合同放在了林意和蔡老板的面前。

“这是最终合同,翻开看看吧。”

“嗯。”

林意翻开了合同最终本。

里面的内容,除了这两天商谈的部分外,其他与当初的合同草拟本基本没差别。

收入分成方面,经纪周期内的前三年四六分,后四年六四分。

凭心而论,在艺人收入方面,蔡老板还是挺大方的,没有将艺人只当成给公司赚钱的机器,让牛拉车也给牛吃草。

签约经纪周期还是七年,这与原时空老胡签约周期是一样的。

林意心里一叹,倒底还是要抵押七年的青春啊。

虽然心里有不少独立发展的计划,也知晓后来广泛流行的工作室模式,但时代不同,自己也只是一个新人,能拿到“音乐工作室”已到极限。

再说,今年自己刚大一,七年后也才二十六。这个年纪或许对于女演员而言有些不美好,但对于男演员而言,届时还是当打之年。

而在林意所补充的问题上。

经纪合同规定:

音乐工作室由林意成立,以个人独资的方式挂靠在唐人影视公司,双方并无上下级领导关系,但经纪周期内音乐工作室除承接演唱会、音乐节等这种独具音乐圈风采的活动外,其余商演也应当以公司名义参加。

这算是工作室与公司之间的一种相互妥协。

是为了杜绝可能出现的不参加公司名义商演而用音乐工作室名义走穴的情况出现。

除此以外。

还有一些针对艺人定位的日常行为条款规定。

例如:公众场所注意镜头形象不能出口成脏;不能违反治安处罚规定;不要触碰社会敏感话题等等之类的。

透过这些白纸黑字列举在合同上的条款,林意发现其实在艺人签约之初,经纪公司层面对于艺人道德层面的要求还是挺高的。这些规定,不能说有多大约束力,但一旦触犯,引发不好影响所带来的经济和公关损失,都需要艺人掏腰包。

只是后来,艺人随着演艺事业的发红发紫,万人追捧经纪保镖左拥右簇,感觉世界一切都在围着自己转,心态逐渐变飘,潜意识里感觉自己有了挑战规则的特权。

当然,合同里也设定了经纪周期内的违约金条款。

倘若林意在七年违约周期内提出合同解除,需要付出高达八百万元的违约金。

在看到这个数字时,林意是眼角直挑的。

要是自己没记错,此前草拟本的违约金应该是五百万,现在是直线上浮了三百万?

八百万元是什么概念?

在此刻沪上,五六十万就可以买到一套九十平左右住房,八百万至少是能弄到15套房产打底,十五套房产啊,放到十几年后,妥妥过亿!而自己目前可用的流动资金,也就五万出头。

见林意眼神始终停留在违约金这一栏,蔡老板旁边的总助就补充说道:

“违约金只是确保双方紧密合作的一种方式,这样公司方面可以放心大胆的对你注入资源。可以提前告诉你的是公司在来年要投资的一部电视剧作品,相比于这个项目的投资额,八百万只是其中的一点点部分。”

“而你,作为我们唐人签下的第一位男艺人,将是公司隆重推出的男一。所以,这违约金看上去有些高,但只要你不吃完跑路,这就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既已到了落笔签约的这一步,有些公司内的秘密也就没必要向林意瞒着了。

“下一部剧的男一?”

听到这话,林意嘴角忍不住上扬。

心想着:倒底是因为自己的到来,蝴蝶的翅膀是彻底煽动了么?

他可是知道,这《仙一》的男一角色,原时空蔡老板初始中意的候选人倒还不是老胡,而是后来芒果台的何主持以及港岛的谢朝霆。

可是现在,不出意外自己在这份合同上签下大名,自己就能攥住李逍遥这个角色!

眼下,在一页页翻看完这终版合同后,林意拿起一旁的签字笔,在乙方签名一栏,沉呼一口气,郑重写下自己的名字。

落笔完的一刻,福泽心灵的冒出一个念头:所以说,从现在起,我为唐人大师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