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在炕上睡得正香,呼噜声此起彼伏。陆军则随便吃了几口饭后,就放下筷子,急匆匆地朝门外走去。
李秋水连忙喊道:“干什么去呀?这么着急?”
陆军回头回答道:“妈,今天有客人要来,我得去收拾下房间,再把院子打扫一下。”
李秋水有些疑惑地问:“客人?谁啊?”
陆军挠挠头说:“就是您上次见过的那个小姑娘。”
陆军的话刚说完,李秋水脸上露出欣喜之色,说道:“哦,原来是她啊!好的好的,那我去收拾吧,这种事交给我就行啦。”
陆军笑着说:“没事,妈,我也一起帮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李秋水想了想说:“那好吧,你先去收拾,我去地窖把东西拿出来化化冰,今天中午做肉给你们吃。”
陆军高兴地点点头,转身继续干活儿。这时,李秋水突然想起上次赵敏秀来家里时还带着两个弟弟,不知道这次会不会也是这样。于是她赶紧问:“对了,是她一个人吗?还是和她的两个弟弟一起来呢?”
“不是,估计她家长要来。”
“啥?家长要来?”李秋水继续说道:“你不会做什么不好的事了吧?陆军我可警告你啊,你要是……”
不等李秋水说完,陆军额头上浮现出一抹黑线,什么鬼。
“妈,你把你儿子想成啥样了啊,我跟人家八字没一撇呢,压根不是这种情况……”
李秋水盯着陆军的眼神:“那为啥人家家长要来?”
“事情是这样的……”
陆军将当初救她两位弟弟的情况如实说来,包括他们的冒险行为和遇到的危险等细节,这才打消了李秋水的疑惑。
“原来是两个冒失鬼,跟建国一样,那行吧,我先去地窖拿东西。”李秋水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向地窖。
陆军捂嘴笑了笑,心情大好,走回后院去打扫卫生。
后院原本就干净整洁,陆军随意收拾了一下就好了。但他知道,最需要关注的还是家里养的那条野狗。这条野狗平时很乖,但一见到生人就会变得凶猛异常。
陆军担心野狗会对客人造成威胁,于是决定将它关进自己的屋子里。他走进屋子,轻轻抚摸着野狗的脑袋,温柔地说:“你就老实地在屋子里面呆着吧。”然后,他关上了门,确保野狗不会跑出来。
临走之前,陆军还特意拿出两块熊肉,放在野狗的旁边。这样可以让它感到安心,并减少可能的焦虑情绪。
整完这些之后,陆军满意地点点头,走出房间回到前院。没过多久,李秋水从地窖里出来,手上提着一块猪后腿肉和一个熊掌。
“今天就把这个熊掌吃了,再不吃,熊掌就要坏了。”李秋水一边说着,一边把食物放在桌上。
陆军点了点头:“行!”
李秋水看着陆军问道:“人大概几点到啊?”
陆军想了想回答道:“估计十点左右吧。”
李秋水点了点头:“你先去把你爸叫醒。”
说完陆军走进屋里,对着陆川喊道:“爸,起床啦,太阳都晒屁股了。”
陆川迷迷糊糊的应了一声:“嗯……”
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陆军无奈地摇摇头,走出房间对李秋水说:“妈,我叫不醒爸。”
李秋水皱了皱眉,转身走到厨房,拿起一扫把,气势汹汹地走进房间,对着陆川的床就是一顿猛敲。
陆川被吓得从床上弹了起来,惊慌失措地问道:“咋了?地震了吗?”
李秋水没好气地说:“地震个屁!你今天不用上班了?”
陆川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穿好衣服,一边抱怨着一边走出房间:“哎呀,喝酒误事啊,我差点忘记要上班了。”
李秋水瞪了他一眼:“你还好意思说?你看看现在都几点了?你是不是打算让我们一家人喝西北风啊?”
“你不上工了?干嘛,干嘛!”李秋水继续说道:“你也好意思在家里面睡懒觉啊?谁家大老爷们太阳晒屁股了还不起来?”
陆川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这才想到:“嘶!”
“喝酒忘事啊,忘了还要上工了!”
“我这就去,我这就去!”
李秋水冷不丁的说道:“我看你还是别去了吧,你就啃你儿子吧。”
陆川脸色一红,臊得慌,连忙解释:“啥叫啃我儿子啊?我这叫早享福!”
“得得得,我懒得跟你说话,快点起来,今天家里面还有事呢。”
“啥事啊?”
“家里来客,快起来!”
院子里的陆军听到屋内的谈话,忍不住笑出了声。他心里暗自感叹:这东北女人真是厉害啊!在家里那可是绝对的权威,而东北男人则只能乖乖听话。不过,陆军也明白,这种关系其实是一种特殊的平衡。东北女人虽然在家里说一不二,但在外面却会给足丈夫面子,让他们感受到尊重和支持。
陆军和赵敏秀之间的相处模式也是如此。只要他不招惹赵敏秀,她就是一个温柔安静、稳重可靠的妻子;但一旦惹恼了她,后果可不堪设想。所以,陆军深知自己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也明白如何与赵敏秀相处才能保持家庭的和谐。
……
李家院子里面。
阳光洒下,温暖而明亮。李建国和陈达在李家享用过一顿丰盛的早餐后,李建国背着那支崭新的 56式全自动步枪,与陈达一同踏上前往陈家的路途,准备取些弹药。
两人步伐轻快地走着,没多久便抵达了陈叔家门口。陈叔热情地迎接他们,并从屋内取出压箱底的两排 56式子弹交给李建国,说道:“就这两排了,多了没有。”
李建国接过子弹,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咧嘴笑道:“师傅,够了够了!以后我自己买。”他深知这些子弹来之不易,但心中却充满期待。
这种子弹并不罕见,在县城和屯里都可以轻易购买到,尤其是 56式的子弹型号。对于喜欢狩猎的人来说,这是必不可少的装备。
“走吧,我们去西树林子逛逛,顺便让你练习一下枪法,看看能否打中一些小动物。”陈达拍了拍李建国的肩膀,鼓励道。
西树林子里虽然没有大型野兽,但也有许多中型动物,如梅花鹿、狍子和狗罐等。然而,要说西树林子里最常见的,还是各种鸟类。只要树木繁茂的地方,鸟儿总是成群结队地栖息于此。
李建国将一排子弹整齐地安装在56式全自动步枪上方,而陈达则背着他那把陈旧的汉阳造,与李建国一同来到了西边的树林子里。
“师傅,我们要如何练习射击呢?“李建国一边说着,一边用手中的枪瞄准着树上的枝干,然后又转而瞄准其他的树叶,漫无目的地瞎瞄着。
“你这是在干什么?“陈达不满地瞪了李建国一眼,呵斥道:“别乱瞄!“
“跟我来!“陈达带着李建国走到一棵高大的树木旁边,从兜里掏出一个酒瓶子,指向李建国说道,“你,到这边来。“
“师傅,难道我们要打这个酒瓶子吗?“李建国疑惑地问道。
“后退五步!“陈达命令道。
李建国稍稍一愣,但仍然听从了陈达的指示,向后退了五步。
陈达详细地向李建国讲解了如何开枪、如何瞄准以及如何上膛等技巧,李建国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现在,我先给你演示一遍,你可要仔细看清楚了。“陈达严肃地对李建国说。
陈达伸手将李建国手中的 56式全自动步枪接过来,熟练地按下子弹,然后利落地将子弹上膛。然而,他并没有立刻开枪。
接着,他转头对李建国说:“看清楚了吗?这就是上膛的动作。”
李建国连忙点头应道:“看明白了。”
上膛这个步骤确实非常简单,只需要向后用力一拽、一拉就能轻松完成。
陈达随即低下头,轻轻地将脸颊贴靠在 56式全自动步枪上,解释道:“这是瞄准的姿势......”
他继续讲解着:“开枪就更简单了,只要按下扳机就行了。”说完,陈达把子弹退膛,并递给李建国,笑着说:“来,你给我演示一下吧。”
李建国兴高采烈地接过猎枪,脸上洋溢着兴奋和期待。
他自信满满地回应道:“好嘞!”
李建国按照陈达之前教导的步骤,完整地练习了一遍。整个过程十分流畅,一次性通过,只是在瞄准环节出现了一点小瑕疵。
站在一旁的陈达敏锐地指出问题所在:“手要再抬高一些,保持伸直,不要弯曲!”
李建国听后恍然大悟,急忙调整姿势并回答道:“哦哦哦。”
李建国胳膊伸直,靠在枪上,眯着眼睛,透过瞄准镜,他能够清晰地看到前方的酒瓶。他紧张而兴奋地问陈达:“师傅,我已经瞄准了,可以开枪吗?”
陈达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笑意说:“当然可以,开枪吧。”
听到师傅的许可,李建国心中充满期待,毫不犹豫地按下了扳机。
“好嘞!”他激动地喊道。
然而,当他扣动扳机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砰!砰!砰!砰!”
四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巨大的后坐力让李建国无法承受,身体猛地向后甩去。
李建国完全懵了,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景象。他原本只想开一枪,但却连续射出了四颗子弹。更糟糕的是,只有一颗子弹击中了酒瓶,将其击碎,其余三颗子弹不知去向。
“我……我好像只按了一下啊?怎么会这样?”李建国喃喃自语道。
一旁的陈达忍不住捂着嘴偷笑,调侃道:“臭小子,你还敢不敢再得瑟了?”
李建国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捡起甩飞出去的枪,满脸困惑地问道:“师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陈达笑着解释道:“你傻啊,这可是全自动步枪,只要轻轻一按就能射击,你居然一直按着不放!而且这是全自动,可不是半自动。”
陈达的一番话点醒了李建国,李建国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哦哦哦,差点忘了,我拿的是全自动了。”
看着李建国那副憨态可掬的模样,陈达无奈地摇了摇头,露出一丝苦笑。
眼前这个憨厚老实的李建国,让他想起了过去的自己。那时的他,就像现在的李建国一样,也是一个天真无邪、毫无经验的新手。
而当他看到李建国时,他突然明白了当初师傅为什么会对自己那么严格。师傅之所以那样对待自己,就是希望他能够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猎手。如今,他已经从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成长为一个成熟的猎人,而这种成长正是来自于不断的学习和实践。
陈达耐心地教导道:“你先练练瞄准,别急着开枪。”接着,他又补充说:“先练习半个小时吧。”
李建国认真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然后,他便端起猎枪,开始胡乱地瞄准起来。陈达则在一旁静静地观察着,偶尔纠正一下李建国的姿势和动作。过了一会儿,他觉得无聊,便起身在四周闲逛起来。
走着走着,他忽然注意到雪地上有许多小动物留下的脚印。仔细一看,竟然有不少野鸡和沙龙的足迹。
他好奇地蹲下身子,仔细研究着那些脚印。根据多年来的狩猎经验,他能够凭借这些脚印大致推断出周围猎物的分布情况。果然,经过一番观察后,他惊喜地发现附近有飞龙和野鸡出没。
寻常找到野鸡和飞龙都很困难,这次能发现也是因为陈达对野鸡和飞龙的熟悉,要是换作任何一个猎人估计都认不出来是野鸡和飞龙。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飞龙也属于野鸡的一种,不过肉质比野鸡要好的多,同时也比较稀有,很难打。
飞龙和沙半鸡还是不同的,像陈达这种老猎人一眼都能认出来,要是换做是李建国,估计连叫啥都不知道。
陈达喃喃自语:“等建国练好枪,再让他来打吧。”
陈达心里想着,建国肯定打不到,他不过就是想练练他的枪感,顺便压压他那骄傲的心罢了。于是,陈达拿出一把刀子,在附近的一棵树上刻下了一个印记。这样一来,等会儿他们再回来时就能够准确地找到这个地方了。没过多久,陈达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而李建国则兴高采烈地跑了过来。
“师傅,我练习得差不多了,感觉自己的准星已经很厉害了呢!“李建国得意洋洋地说道。
然而,陈达却一脸严肃地回答道:“戒骄戒躁,你还没有开枪呢,怎么就知道自己一定行呢?“
“赶山这一行,枪法和枪感都非常重要,同时也需要有足够的信心。但我所说的信心并不是指那种盲目自信哦。“
接着,陈达大声喊道:“来吧,向后退五十步!“
说完,陈达便大步走到远处的一棵大树旁边,将酒瓶子放在地上。
“五十步?“李建国不禁咽了咽口水,有些惊讶地说:“师傅,这会不会太过分了呀?一下子从五步增加到五十步,这跨度也太大了吧?“
陈达狠狠瞪了李建国一眼,语气严厉地说道:“怎么?你怕了?我告诉你,我们之前练枪的时候也是这样,这就算好的了,快点!”
实际上,陈达刚刚说的话并不是完全真实的。他刚开始练习射击时,先从距离目标五步开始,然后逐渐增加到二十步,最后才达到五十步的距离。而现在,他直接跳过了中间的二十步,一下子将难度提升到了最高级别。
当然,他之所以这样做,除了想考验一下李建国的实力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要告诫李建国,让他明白不能好高骛远,要脚踏实地。
李建国像一只被打败的公鸡一样,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慢慢地向后退去,一直退到了五十步之外。看着眼前的酒瓶子变得越来越小,他的心情也变得愈发紧张起来。
五十步的距离,大约相当于四十米左右。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距离已经相当遥远了。如果换成陆军来尝试,或许他们会觉得很轻松,因为对他们而言,五十步和一百步开外,几乎没有太大的区别。
当然陈达这么做,还有一个目的。五十米开外能打到酒瓶子,那一百米开外打熊瞎子或者是五十米开外打野猪都是十拿九稳的了。
“师傅,能不能往前面一点啊……”
李建国还想讨价还价,陈达压根不答应,
“磨叽什么呐,快点!”
李建国无奈,“好吧……”
随后抬枪瞄准酒瓶子,其实瞄准没瞄准,他也说不准……毕竟这么远的距离瞄准一个酒瓶子,可能性太低了,瞄准物很小。
要是大一点,肯定不会这么被动。
李建国心一横,直接开枪。
彭!
子弹划过空气,瞬间打在了酒瓶子身上。
只见一声酒瓶子炸开的声音,玻璃飞的到处都是。
陈达瞪大眼睛,傻眼的愣在了原地。
这是什么情况?
李建国真的打中了?
???
五十步开外,竟然能打中酒瓶子?就算是现在的陈达自己都做不到,除非让他年轻十岁,那应该没什么问题。
“师傅!师傅!我中了!我中了!”
陈达看着李建国一脸兴奋的样子,心中不禁感叹:“真是瞎猫碰上死耗子啊!”
听到这话,李建国并没有反驳,只是嘿嘿一笑。其实他心里明白,自己刚才那一枪确实有很大的运气成分。
陈达看着李建国,心中暗自琢磨着接下来的训练计划。过了一会儿,他开口道:“再练习一个小时吧,等会儿我们就可以去打野鸡和飞龙了。”
说着,他示意李建国靠近一些,前进三十步。
李建国立刻照办,脸上洋溢着喜悦之情。他走到指定位置后,笑着问道:“师傅,这些酒瓶子都是给我练习用的吗?”
陈达点了点头,表示肯定。然后,他走到原来的大树下,将七八个酒瓶子放在地上,摆成一排。这些酒瓶子都是李建国接下来需要练习射击的目标。
看到这些酒瓶子,李建国眼中闪烁着期待的光芒,他知道,只有通过不断地练习,才能提高自己的枪法水平。而今天的训练,将会成为他迈向高手之路的重要一步。
“对,二十步,十二发子弹把这七八个酒瓶子给我打碎,要是打不碎,今天中午就等着饿肚子吧。”
陈达看着眼前的少年,语气严肃地说道。
少年名叫李建国,他听后瞪大了眼睛,满脸惊恐地说:“啊……不要啊师傅。”
陈达根本不理会他的求饶,直接下达命令:“快点!别磨蹭!”
李建国无奈地应道:“好吧。”心里却暗暗叫苦,心想自己怎么可能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
陈达心中暗自偷笑:“哼,小子,敢和我作对?这次算你倒霉,看你怎么收场!”
随着一声声枪响,酒瓶破碎的声音不断传来。
与此同时,在另一边,赵敏秀、赵母、还有俩弟弟正坐在一辆老式客车上,朝着陈家屯驶去。
赵敏秀紧紧握着手中的军绿色斜挎包,包里装着她亲手纳好的两双布鞋。
她的眼神有些恍惚,仿佛沉浸在了某种美好的想象之中。
这时,赵母轻轻拍了拍赵敏秀的肩膀,关心地问道:“敏秀,你怎么了?刚才叫了你几声都没反应。是不是有什么烦心事呀?”
赵敏秀回过神来,连忙摇头否认:“妈,我没事。”她的声音有些急促,似乎想要掩盖什么。然而,母亲并没有察觉到女儿内心的波动,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行行行,你没有,你没有,陈家屯还有多久才到啊?”
赵母的声音不大,但被前面司机师傅听到了,楚大爷不问自答:“你们是去陈家屯的?”
“是去陈家屯蹭肉的嘛?那你们可就来晚了啊。”
这一番话,让赵母一头的雾水,蹭肉,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