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这次就听大妹子的。”这时二爷发话了。
孟飞见二爷发话了,也就没推脱,回到座位。
孟龙眼睛一转,麻溜的跑到厨房,将昨天老李抬进屋的那箱茅台搬进里屋。
轻轻一撕,包装箱上面的透明胶布就碎裂开来,可见其年头已久。
孟龙自然知道这酒的珍贵程度,小心翼翼的拿起一盒,可研究了半天,都没研究明白到底该怎么打开,臊的满脸通红,于是将其放到冯树一跟前,有些尴尬的说道。
“那个,树一啊,这东西还得是你来,我只见过,没喝过,不知道怎么弄啊......”
看到孟龙的尴尬神色,冯树一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道:“我平时也不喝酒,我也不会弄,这东西看起来是挺难的,还是老李来吧。”说着,又将酒盒推到了老李跟前。
老李跟着家主混迹商场二三十年,自然看懂了冯树一的意思,心中不由得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看来少爷并不像老爷说的那般一无是处嘛,最起码察言观色这方面还是很到位的。”
想到这,老李露出一抹欣慰的微笑,接过酒盒,扣下底部的一个标签,然后轻轻一按,只听“啪”的一声,酒盒瞬间被打开。(穷鬼一枚.....没喝过茅台......全靠yy!喝过的大佬勿喷啊!!!)
开盖的瞬间,一股浓郁的酒香气喷薄而出,瞬间就充满了整个房间。
爱喝酒的二爷和二叔眼睛顿时一亮。
这味道,对于老酒鬼来说,那简直就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不过二爷似乎又想到了什么,有地犯嘀咕道:“这酒怎么跟秋波上次带回来的屌茅味道不太一样啊......”
“咳咳咳!!”孟飞被二爷的话呛的一阵咳嗽,连忙打岔道。
“二爷,人家这酒年头长了,年头越长越香嘛,来来来,我给各位长辈倒上。”
说罢,孟飞就拿过酒瓶,开始给众人依次倒酒,等所有人全都倒完,就差自己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
无奈,孟飞只好放下酒杯,拿起电话。
看了眼来电显示,是王大雷打来的,不禁咧嘴一笑。
如果没猜错的话,王大雷找自己肯定又是狼王的事,于是按下了接听键。
刚接通,电话那头便传来了王大雷有些疲惫的声音。
“喂..........孟飞........你啥时候来把狼接走.......我快受不了了.......原本它半夜饿了叫两声,我起来给他喂点吃的也就消停了,可这几天正赶上十五!!而且还晴天!!一到晚上它看到月亮,就跑到操场上鬼嚎,一嚎就是一整晚.......
关键是它自己嚎也就算了,它一嚎,边防站的那些军犬也跟着一起嚎......
我的天啊!!我快疯了!!哥!你是我亲哥!!
我求求你了!!赶紧来把他接走吧!!
我已经半个多月没睡过一次好觉了.......”
王大雷说着说着,竟然都带起了哭腔。
听到这,孟飞实在没忍住,噗嗤一下笑出了声,连忙捂住嘴,深吸一口气说道:
“那啥......实在是不好意思了哈,王班长,我今天下午就去接狼王。”
“真的!!!唉呀妈呀!!那可真是太好了!!!”王大雷惊喜道:“行啦,那我先不跟你说了,我得把这个好消息告诉连长!”
说完,便挂了电话。
孟飞嘴角抽了抽,有些哭笑不得。
看着手中的白酒,孟飞耸了耸肩,将酒瓶放下。
下午还要开车,这酒是不能沾了。
“龙哥,树一,下午我要出去一趟,你俩跟我去不?”孟飞看向二人道。
“行,去呗,待着也没啥事,出去溜达一圈。”
“我也去,我也去!”
两人点头答应。
知道下午要出门后,两人便没再喝杯中的白酒,吃完饭后,便跟着孟飞出了门。
这剩下的酒,自然也就便宜了二爷和二叔,全都进了他们的肚子里。
三人也没准备什么,开上车就奔着县城走去。
可就在车开到一半的时候,远远的就看到一辆吉普车停在路边,原本狭窄的山路,此时变得更加难以通过。
孟飞将车开到跟前,下车查看。
可车里却没有人,摸了摸车盖子,上面还有余温,显然刚走没多久。
在原地等了半天,却依旧没有人回来,这不禁引起了孟飞的怀疑。
要说平时有些城里人也喜欢进山赶山,采点野菜野果野蘑菇啥的,可那一般都是春天和夏天,这冬天山里面全都是雪,山里面啥都没有。
这就有问题了。
这时一旁的孟龙说道:“哎呀,狗子,你就别多想了,人家这时候进山,没准是为了采冻青,或者桦树榕也说不准,再说了,谁家偷猎的敢把车明目张胆的停在路边啊。”
听到孟龙的话,孟飞点了点头,觉得他分析的有些道理。
于是便开车从一旁有惊无险的绕了过去。
来到县城后,孟飞找了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宠物店,把他家最好的狗粮全都买了下来,然后又去水果店,买了好多水果,好在猛禽300足够大,完全能装的下。
买完物资后,孟飞便驱车朝着边防站走去。
好在边防站这段路上的积雪全都被铲车清理过,而且下面全都是水泥路,速度快的起来,仅用了半个多小时就赶到了。
将车停在边防站大门口,站岗的守卫就端枪走了出来,朝着几人厉声喝道。
“您好!!这里不允许停车!请赶快离开!!”
“你好,我们是王大雷的朋友,来接,.......接狼的......”孟飞解释道。
一听到接狼,那守卫的脸瞬间就变了,像是看到救星一般,连忙跑到孟飞跟前,兴奋道:
“兄弟!你们可算来了!赶紧给那头狼带走吧!!我求求了!我昨晚一宿都没睡,白天还得站一天岗..........简直生不如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