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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邓绥(九)行政手段

身为一名坚定扞卫女性权力之人,手中紧握着整个王朝的兴衰荣辱之命脉。邓绥这位杰出的人物,其所主导推动的一系列发明与创新之举,无疑给后世带来了极为深远且重大的意义和影响。这些成果宛如璀璨星辰般,闪耀于历史长河之中,令人瞩目。

但需深知,对于像她这般身处高位,手握重权的统治者兼政治家而言,治理国家,处理政务的实际成效,方才是衡量其功绩最,为关键且核心的评判标准。

毕竟,一个国家的繁荣昌盛与否,直接关系到万千百姓的福祉安康。而这一切都取决于掌权者,是否具备卓越的领导才能以及英明果断的决策能力。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局限于,关注邓绥在科技领域或其他方面取得的成就,更应将目光聚焦于她在治国理政方面,所展现出的智慧与谋略。

只有通过全面深入地考察其施政方针,政策举措以及对社会各个层面产生的具体影响等诸多因素,方能真正客观公正地评价她,作为一代女杰的伟大之处,并从中汲取宝贵经验教训,为当今时代提供有益借鉴。

在我看来,一个掌权者,是否能够成功。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会看人,会用人,用对人。做好人才的使用,匹配平衡好多方面的利益。自己居于中间的调节位置,这样整个健康的政治生态链,才能建立起来。政治生态稳定,那些好的实用的施政措施,理念,才能够落到实处。给百姓带去福祉,给王朝带去希望。

在识人用人方面,邓绥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那些载入史册的发明家,就足以体现邓绥的用人高超之处。

在政治生态的平衡上,邓绥很好的抑制了世家大族的崛起。在东汉时期,社会政治格局发生了显着的变化,世家大族的崛起,成为了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当时,世家大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个领域,都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在宫廷内部,传发书奏的关键职位,诸如侍中、中常侍、省尚书事、黄门侍郎等,无一例外地被名门望族,所牢牢掌控。这些名门望族,凭借着家族的深厚底蕴和广泛的人脉关系,得以长期占据这些要职,进而巩固和扩大了自身在朝廷中的势力。

邓绥以女主称制后,宫廷内部的权力格局,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宫中禁地不再对公卿望族敞开大门,取而代之的是以阉人为常侍,小黄门负责传达南北两宫的命令。

这种变革实质上,是邓绥为了削弱世家大族在朝中的势力而采取的策略。世家大族长期在宫内占据要职,其势力盘根错节,对皇权构成了一定的威胁。邓绥通过这一举措,巧妙地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宫廷内部权力的垄断。

邓绥虽然任用宦官,但她深知权力平衡的重要性。她并没有盲目地赋予宦官过大的权力,而是对其权力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约束。

她所任用的宦官,不仅在德行方面表现出色,而且能够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因此,在邓绥临朝的时期,宦官们始终未能形成,足以危害朝政的势力。

在东汉时期,皇后出身名门望族,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难以打破的惯例。阴皇后所属的阴氏家族、马皇后背后的马氏家族、窦皇后所依托的窦氏家族,以及邓皇后的家族,皆是当时声名显赫的大户。这些名门望族,通过将家族女子送入宫中成为皇后,进一步巩固了家族在朝廷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然而,邓太后为了打压名门望族,刻意打破这一惯例。她选择家世不高,出身低微的女子为皇后。于是,出身低微的阎姬,才有了成为皇后人选的机会。

这一决策,不仅改变了东汉皇后选拔的传统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名门望族在宫廷内部的势力,从而结束了东汉连续四代皇后,都出自名门望族的惯例。

这一转变对于东汉的政治格局和社会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反映出当时宫廷内部权力斗争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在世家大族中,外戚力量一直是最不可忽视的。作为掌权人的邓绥,从自身开始,约束外戚。

在古代的封建王朝中,绝大多数临朝的太后,往往会因种种原因而放纵外戚,任由他们在朝堂之上专权弄势。

这些太后或是为了巩固自身的地位,或是缺乏足够的政治智慧和决断力,对外戚的胡作非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些外戚们仗着太后的权势,肆意妄为,不仅对国家的发展毫无建树,反而在短时间内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危害,使得朝政混乱,民生凋敝。

然而,在这众多的太后之中,唯有邓绥与众不同。她以卓越的政治智慧和坚定的决心,对外戚严加管束。邓绥深知外戚专权的危害,明白放纵外戚将会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灾难。因此,她在执政期间,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被亲情所左右,坚决不让外戚势力,过度膨胀。

当时,邓氏外戚的宗族,主要分布在老家南阳以及京师洛阳,这两个重要的地区。邓绥深知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以及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于是果断颁布了《检敕外戚诏》。

她郑重地诏告司隶校尉,这一负责监督京师和地方的重要监察官,以及河南尹、南阳太守,明确指出邓骘等人,虽然目前能够安分守己,但邓氏宗门广大,姻戚众多,宾客中不乏奸猾之徒,难免会有人违法犯禁。

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必须予以严惩,绝不留情。此诏一出,犹如一道惊雷,彰显了邓绥约束外戚的坚定决心。从此以后,但凡邓氏亲属有犯罪的,邓绥绝不宽恕,一视同仁。

在邓绥的严格约束和精心教育下,邓氏子弟大多能够奉公守法,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其中,她哥哥邓骘的儿子邓凤,接受贿赂的事情被揭露后,邓骘深知此事的严重性,为了向天下谢罪,竟然将妻子和儿子的头发剃光,这种举动在封建社会中是极其罕见的。

封建时代,一直推崇的是男尊女卑的社会制度。即使是,历史上许多女权人的当朝时代,也无法去扭转这样的局面。

邓太后临朝执政伊始,便展现出了其开明与睿智的一面。她深知治理国家需要广纳贤才,不拘一格,于是力邀博学高才的才女班昭,参与政事。班昭才华横溢,学富五车,在邓太后的支持下,为朝政出谋划策,贡献了诸多宝贵的智慧和见解。

与此同时,邓太后极具前瞻性地意识到,宫女群体同样具备提升和发展的潜力。为了充分发挥宫女们的作用,她开创性地为宫女提供教育。通过设立专门的教育课程和安排优秀的教师,宫女们得以接受知识的熏陶和技能的培养。

在这样的环境下,婢女们出入宫中,不再仅仅是默默无闻的服务者,而是大多能够对朝政得失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评价。她们凭借在宫中的所见所闻,以及所学的知识,以独特的视角审视着朝政的利弊。

邓太后善于发现和赏识人才,对于其中那些资历深厚且德高望重的婢女,她更是给予了高度的认可和尊崇,将她们封为“中大人”,使其成为内职。

这些被封为“中大人”的婢女,凭借着自身的经验和威望,在宫廷内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协助邓太后管理宫廷事务,维护宫廷的秩序和稳定。

邓太后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为当时的朝政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后世树立了重视人才培养和选拔的典范。

不仅如此,邓太后还组织放免了部分掖庭宫人。要知道,在古代的放免制度中,通常都是由男性来主导实施的,女性实施放免的情况极为少见。

这种放免并非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邓太后出于对女性同胞的深切同情与哀怜。她深知这些掖庭宫人的苦楚与无奈,理解她们在宫廷中失去自由的痛苦。邓太后以其女性特有的温柔与善良,打破了传统的束缚,给予了这些女性重新获得自由,追求新生活的机会。

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邓太后的慈悲心怀,更在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展现出了女性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关爱的珍贵情感,成为了历史长河中一段温暖而又独特的篇章。

当然,对于人才获取,选拔制度是最为直接的。在邓绥的主持下,当时的朝堂开创有道科,完善察举制。

在汉代的察举科目中,“有道”科具有重要的地位和意义。这一科目始于汉安帝永初元年(107 年)三月,当时的政治局势复杂多变,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邓太后深谋远虑,为了选拔出真正能够为国家和民众谋福祉的贤才,毅然下诏让三公九卿,以及中央和地方各级官员,积极举荐“贤良方正、有‘道术’之士”等。

这里所说的“道术”,涵盖了极为广泛且深奥的领域,其中包括神秘莫测的天文,精确严谨的历数,以及救死扶伤的医方等诸多方技术。这些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于国家的发展,民众的生活,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公元108 年七月,邓绥再次展现出她对人才的渴求与重视,再次下诏选举“有道术,明习灾异、阴阳之度、琁机之数者”。她深知这些精通特殊技艺和知识的人才,能够为国家应对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变化提供宝贵的建议和策略。

公元111 年,邓太后持续发力,再度下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有道术”之人。不仅如此,她还派出公车特征入京,并亲自表示“朕将亲览焉”,充分彰显了她对人才选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参与的决心。

正是在邓太后如此大力的推动和选拔之下,“善术学”的张衡得以入朝为官。起初,张衡被拜为郎中,这一职位为他提供了接触朝政,和施展才华的初步平台。

而后,因其卓越的才能和表现,张衡继而升迁为太史令,负责掌管天文历算,这一至关重要的职责。从此,张衡便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他所热爱的研究工作之中,为古代天文学和历法学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邓太后的这一系列举措,不仅为汉代选拔了众多优秀的人才,也为当时的学术研究和文化传承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此外,邓太后还秉持着开明包容的执政理念,积极践行“辟四门而开四聪”的举措。她深知治国理政,不能仅仅依赖于朝堂之上的高官显贵,更需要倾听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声音。

哪怕是那些身份低微,从事割草砍柴工作的普通民众,他们所提出的建言和谋虑,邓太后也都以宽广的胸怀,将其纳入决策的考量范围,并且审慎地予以采纳。

邓太后这种广纳群言的作风,充分体现了她对民意的尊重和对治国之道的深刻理解。她明白,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可能拥有独到的见解和智慧,能够为国家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路。

同时,邓绥还展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和仁慈,毅然赦免了言论罪。公元110 年,邓绥怀着对民众的深切关怀,郑重下诏:自汉章帝建初年间以来,所有因言论不当而获罪的人,那些被流放到边疆,承受着远离家乡和亲人之苦的无辜者,一律予以赦免,准许他们回归家园。

这一诏令的颁布,犹如一道温暖的阳光,照亮了那些因言获罪者的归途。他们在漫长的流放岁月中饱受折磨,身心俱疲,而邓太后的这一决策,给予了他们重新开始生活的希望和机会。这不仅体现了邓太后的仁德,也为社会营造了相对宽松的言论环境,促进了思想的交流和文化的繁荣。

在东汉时期,苛捐杂税众多,律法严苛繁杂,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使得百姓们苦不堪言,几乎难以承受。

就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永初年间,目光敏锐且心怀百姓的邓绥,大力提拔明习法律的陈忠担任尚书一职。陈忠凭借其深厚的法律造诣和对民生疾苦的深刻洞察,向邓绥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邓绥以其睿智和果敢,欣然采纳了这些建议。他们共同努力,删除了多达 23 条的苛法,这些苛法或是过于繁琐严苛,或是不合时宜,给民众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不仅如此,他们还毅然废除了残酷的蚕室刑,也就是宫刑。对于杀伤人的精神病患者,给予适当的减刑,充分考虑到其特殊的精神状况。此外,还允许母子兄弟之间相互代死,展现出了一定的人道主义关怀。

其中,废除宫刑这一举措,在我国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堪称一大进步。想当年,汉文帝虽然废除了墨刑、劓刑、剕刑这三种肉刑,然而却保留了宫刑。

而如今,邓绥能够采纳陈忠的建议,废除宫刑,无疑是继汉文帝废除肉刑之后,又一次重大的刑法改革。尽管这是中国法律史上的显着进步,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改革并未被后世的王朝所沿用。

邓绥的仁慈和宽容,还体现在她对族刑的赦免上。当她成为太后之时,心怀怜悯,对于孝和阴皇后,因罪而被废黜一事,敕令免受她牵连而被流放的宗族,让他们得以回归原籍,并归还其资财五百余万。

不仅如此,马家、窦家的族人,因受到牵连而被禁锢,永远不得入仕为官,邓绥也都一一将其赦免,使其成为平民。

在东汉的旧制中,存在着这样不合理的规定:公卿、二千石,(郡守)、刺史,不得行三年丧,以至于内外众多职位的官员,都废弃了丧礼。这种情况持续了很久,直到公元116 年,邓绥下令允许大臣服三年丧,待服丧完毕后再复职。

同时,她还采纳了陈忠的建议,对于从军的士兵以及为县衙办差的人,在其父母去世的三个月内,将军和县官不得强行徭役他们,让他们能够有时间葬送父母,尽最后的孝道。然而,令人惋惜的是,汉安帝亲政后,却废除了这些充满人性关怀的律令。

邓绥在位期间的这些法律改革和赦免举措,无疑为当时的社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公平与正义,也为百姓们减轻了负担。但随着汉安帝的亲政,一些良好的制度未能得以延续,实在令人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