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吴影这边,一直徘徊在平房右侧。

听到董仲书的话,立即加速,沿着道路边缘,直直朝平房跑去。

右边监控被强光照射,导致右侧区域变成监控盲区。

所以,完全没有顾忌,几步来到屋檐下,站在门口。

故技重施,不到三十秒,房门打开,步入其中。

见幽灵进去了,外面的董仲书暗自松口气,已是满头大汗。

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紧张,毕竟这是大白天,不紧张才怪。

另一方面,这鬼天气太热,早就浑身湿透。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煎熬中的董仲书,终于在十几分钟后,听到声音。

“外面安全吗?”

“安全”

话音刚落,就见房门打开,幽灵身影出现。

这时候,董仲书再次拿出镜片,光柱覆盖摄像头。

“好了”

随即,出来后的幽灵,大步朝右侧跑去,转眼消失。

等人跑远,董仲书收起镜片,左右看看,猛地站直身体。

但由于蹲下太久,身躯微颤,差点没站稳。

缓了会儿,这才心有余悸离开了这里。

下午三点,吴影、董仲书先后回到车里,随即离去。

至此,整个行动,正式结束。

……

谷美美,女,36岁,洗浴会所经理。

在所有名单里,她的年龄,应该是最小的。

当初,她只有16岁。

那时候的她,乃传说中的小太妹,读书什么的,完全不感兴趣。

每天不是在学校,学着人家装大姐,就是在外面跟一群混混瞎混。

实话说,那晚她吓坏了。

可事后,她是这么安慰自己的:“这算什么?死几个人而已,混社会,哪有不死人的?

别怕别怕,习惯就好、习惯就好”

于是乎,她心安理得,只当一场历练。

18岁那年,她结婚了。

尽管没有结婚证、也没有办酒席,但当时的她,并不在乎。

毕竟,她老公是她梦寐以求的对象,某社会大哥。

不出意外的,意外发生了。

结婚不到两年,她老公被抓,刑期30年。

这下好了,大姐没法再当,理想中的生活消失无踪,只有血淋淋的现实。

现实是什么?

现实是,她一个20岁的单亲妈妈,需要独自抚养孩子。

哦,由于之前老公的原因,还欠下一屁股债。

而她,除了学会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什么都不会,怎么办呢?

之后,两年下来,她终于明白,她什么都不是。

社会很残酷,而她,必须靠自己努力赚钱。

不得不说,人在经历大难之后,真的会彻底改变。

23岁那年,骄傲如她,进了会所,成为一名技师。

一开始的时候,她还比较保守,坚守底线。

可长期耳濡目染,加上生活压力下,渐渐的,再次妥协,开始坐台。

就这样,几年下来,终于还清债务,并将孩子养的不错。

直到这时候,她已经31岁,青春不再、年华褪去,也不再那么值钱。

毕竟在会所干了那么多年,算是元老。

正好,那时候的经理,不知什么原因离职了。

就这样,她转行从技师变成了经理。

别看名头好听,实际上,收入大大减少,连以前三分之一都不到。

但这样的生活,她还算满意。

十几年社会毒打,现在的她,算是真正长大。

谈不上什么好人,但也不会无缘无故伤害别人。

没什么感情,除了对儿子,她对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好感。

36岁的她,每天除了上班、照顾孩子,便是极端利己主义。

晚上九点,她离开会所。

会所有两个经理,轮班,一个早班、一个晚班,她这个月是早班,所以下班比较早。

下班之后,她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美容店做了个指甲。

从美容店出来,买了些水果后,这才回到家中。

家里就她一人,房子是租的,老小区。

住在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离会所近,几步就能到。

二是房租便宜,一个月才几百块。

孩子自然不住在这里,在老家,由她父母带着,只有放假才会接过来。

在沙发上坐了会儿,抽了根儿烟,等到休息足够,缓缓起身走向浴室。

她很喜欢洗澡。

每当水流,从头顶流遍全身时,感觉很舒服、很放松。

这个时候,她会忘掉一切。

忘掉曾经做过的那些错事。

忘掉年轻时的无知与遭遇。

忘掉生活的压力、以及对未来的迷惘。

甚至于,忘掉自己。

喷头哗啦啦往下喷水,谷美美仰头站着、一动不动。

清水落地,开始汇聚蔓延,如灵蛇。

灵蛇摇摆着尾巴,一点点盘旋往前。

而在灵蛇不到一米的地方,脚边有条冒出来的红色铜线,很不起眼。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渐渐的,水流形成的灵蛇,终于来到红线面前,一口咬下!

“滋滋滋”

电流声顿起,点点火星爆发。

感应到动静,陷入忘我状态的谷美美,猛地睁眼。

然而,一切都晚了!

不等她做出任何反应,凶猛电流,猛地进入身体。

下一瞬。

身体一僵,剧烈抖动起来,直直倾倒。

“啪”

身体倒地,依旧剧烈抖动,但意识已经模糊,什么都不知道了。

眼中神采,也在快速褪去,直至变的空洞。

……

沈朝阳,男,43岁,普通上班族。

这家伙算不上什么坏人,当然也不是好人,很没主见,主打一个从众。

别人说什么,他就说什么。

别人做什么,他也就做什么。

简单说,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他就是什么样的人,跟个变色龙一样。

年轻时在镇上,大家都去工地干活,他也就去了。

当初那晚,大家都去闹事,他也去了。

闹事时,大家打砸抢烧,他也打砸抢烧。

等到大家各自逃跑时,他也跟着逃跑。

事后听说去西康避难,他就到了西康。

来到西康,见大家都做销售,他也做销售。

后来公司倒闭,有人说去买保险,他就成为了一名保险推销员。

总之,这家伙的一生,毫无特点,就像木偶,永远被别人推着走。

晚上十点,他从公交车上下来,朝家走去。

他家是一栋小平房,位于棚户区,乃十年前花一万块买的。

哦,之所以买这房子,也是别人建议。

七拐八拐,几分钟后,终于回到家。

他是个烟鬼、酒鬼,平时回家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来一根儿,今天自然也不例外。

于是乎,刚到家,鞋都没脱,嘴里已经叼上香烟。

然后,摸出打火机,轻轻一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