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不想上班的我们 > 第29章 干女儿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你说吧,胡叔叔,到底是什么事?”我转头疑惑地看着胡叔叔。

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出这件事非同小可。

他拍拍膝盖,站起来,徘徊了两步,像是在酝酿怎么开口。

我愣愣的抬头看着胡叔叔,直到他说:“司葭,我认你当干女儿好吧?我以前也差不多把你当半个女儿的,是不是?”

我茫然地点点头,可“半个女儿”和“干女儿”似乎有所不同。

我紧张得脸上发烫:“胡叔叔,你怎么突然这么说?”

胡叔叔踱步两下又重新坐回我的身旁,说:“我下午来找胡之菲,说起让她出席上海伯伯饭局的事,你还记得吧?”

“嗯。”我轻点了点头,就因为这场饭局,我和胡之菲大吵了一架,我又怎么会不记得。

“菲菲现在这样肯定去不了了,我带你去,好不好?就当帮菲菲认识一下生意场上的叔叔伯伯,这也是为胡之菲攒资源,你说好不好?”

胡叔叔的话让我感到意外,同时又让我无法拒绝。

我眼睛直直盯着胡叔叔,他脸上的表情不像是开玩笑,我受宠若惊地站起来。

“我?”我犹豫的开口。我不是胡之菲,我如何能取代她?

“那个饭局是我们这些生意人为自己的孩子发起的,不过主要发起人是上海的老黄,他公司做得很大,在浦东经营集装箱生意。本来我极力游说胡之菲就是这个用意,她不是快毕业了吗?以后到社会上做事,没点人脉怎么行呢?这回是老黄的儿子从剑桥毕业,准备接棒老黄进公司进行管理。他为太子爷办的庆祝会,还邀请了很多企业家的孩子。所以,这一次,完全是你们年轻人唱主角,我们这些老家伙只能甘当配角了。”

“我……”我张口结舌,话也说不利索了,这句话在我舌尖凝固了半天才接下去,“这……不行吧。胡叔叔。”

这么重要的场合,胡叔叔真要带我去?我不敢相信,更不相信自己能胜任。

“都说了,收你做干女儿。叫我干爹。”胡叔叔身体前倾,特别隆重地拉起我的手,拍拍我的手背说,“葭葭,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干女儿。我这就给你发个红包,当改口费。”

说着,他不顾我的阻挠从口袋里拿出手机给我转了一万块。

“不许拒收哦。”他松开我的手,把手机揣进兜里,“还有,你别再说什么不行之类的话,我现在就给你爸妈说这个事儿。他们不可能不同意的。”

没等我点头,胡叔叔又拿起手机到走廊里打了个电话,他回来的时候脸上喜气洋洋的,那一刻,我竟然想,我恐怕一辈子都学不会企业家的情绪管理。

胡之菲虽然伤得不重,可胡叔叔也不至于这么快就走出了情绪的阴霾,一心张罗这件事。与此同时,我心里百感交集、五味杂陈。对于天上落下的这个机会,也许对别人来说是再难得不过的,可是于我而言,我却感觉是对胡之菲的一种背叛。

我的心蓦然沉重了。

此时,手机响了,是我妈发来的短信。上面赫然写着:葭葭,胡叔叔让你帮的忙,你要尽自己之所能去办好!

我的头皮掠过一丝轻微的战栗,我几乎是有些害怕地看着胡叔叔说:“胡叔叔,我能不能请你不要把参加饭局这事告诉胡之菲?”

胡叔叔意味深长地笑笑,随后伸出小拇指作出和我拉钩的手势:“葭葭,现在我们都拥有一个对方的秘密了,你知道这叫做什么吗?”

我摇摇头,胡叔叔说:“这叫做合谋。这就好比我们是合作伙伴的关系。”

真是这样吗?未及深思我已朝着胡叔叔伸出了小拇指,并且和胡叔叔打了个勾。

恍惚间,我就像是回到了小时候,胡叔叔还是曾经那个很会讨孩子喜欢的叔叔,他会在很晚回家的时候给我们买来零食。或者在做完了一笔服装单子后,兴高采烈地带我们去下馆子。

老了的胡叔叔依然会有些调皮地冲我眨眨眼睛,并对我说:“司葭,拉钩不能反悔了。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晚上六点左右我来接你,你穿得体面一点,用叔叔给你打的钱买件漂亮衣服。”

“哦。”我觉得浑身不自在,尤其是因为那句“用我的钱”,我只好提醒胡叔叔时间不早了。

“胡叔叔,那你先去休息吧。明天不是还有事要忙吗?”

胡之菲住院那几天总要有人陪,我刚才答应了胡之菲留下来陪她的。

胡叔叔冲我点点头:“那好吧。你在的话,我也放心。我还得连夜送老婆孩子回苏州,我没跟他们说饭局的事儿,我那老婆是搭我的车子顺路来上海购物的。昨天和今天白天买了不少了,也该回去了。”

我从胡叔叔的话里听出这位老婆像是个拜金女,更何况胡之菲受伤了也没见她来看一眼,可见胡之菲之所以讨厌她是有道理的。我还听我妈说,这个女的小胡叔叔十几岁,之前是胡叔叔公司里的秘书,后来就成了他的老婆。

我没问过我妈这个女的长得好不好看,因为这个问题是用不着问的,我妈也很少提起那个女的,只说胡叔叔也不能一辈子不娶,家里得有个女人,才像一个家。

这话的潜台词难道是,只要是个女的就行了,也不用管胡之菲的想法了?

也许正是因为胡叔叔也是这么想的,当年再娶的时候没有提前和胡之菲商量,才导致了今天父女俩不对付的局面。

以前听过有句话,现在想来是对的,就是说,人品再好的男人,也喜欢漂亮的女的。胡之菲的母亲就长得很好看,所以也把她生得很好看。

想到这里,我轻手轻脚地走进里面的病房,胡之菲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她此刻的样子更胜平时那嚣张艳丽的美,那才是我所熟悉的胡之菲。

胡叔叔说的对,胡之菲很早就变了,在她去过酒吧,看过那个花花世界之后,她学会了化妆,化浓妆,人的改变总是先从外观开始的,我又开始猜测,莫非她组建了工作室之后,是真的打算踏上颜值主播之路吗……

我感到门口进来一阵风,再回头的时候,发现是李驰站在门口。

“你怎么进来的?”我惊讶极了。入夜了,病区一般不让家属进来了。

他嘿嘿一笑:“从急诊那里走员工通道上来的。我不放心,想过来看看。”

我轻推着他走出里面那间病房,轻轻关上门,才对他说:“胡之菲睡着了。今天这里有我呢。”

“你行吗?白天要复习,晚上还陪床,看你这么瘦,熬不住吧?”他的话里透着一种充满大男子主义的关心。

“我没事。”我略有些颓废地说,“我熬得住。有考试也没关系。”

李驰听闻我的语气,忽然有些夸张地摇了摇我的胳膊:“你该不会打算前功尽弃了?我上回听胡之菲说下周三就笔试了。”

我看看他,正在佩服他的联想能力。

“喂~我就是随便说说的。你别往心里去啊。”他脸上露出那种懊悔的神情。

“你说什么了?”我轻斜了他一眼。

他看了我一眼,晃了晃手中的袋子,用鞋子蹭了一下地板说:“也没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