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的一个护卫抱拳回答:“小的回禀大小姐,这三年来,一直都没有您的踪迹。”
凌元尔哼了一声:“蠢货,你找了半天都没发现,是不是都喂了一头肥猪?”
“你是从哪里来的,难道就不能一家一家的搜索?”
侍卫回答道:“小姐,如果我们一家一家的找,那就暴露了。”
凌元尔一听,也觉得有道理。
我会把他的画像画出来,让他向南方走,把他的脸贴在街头巷尾,哪怕是乡间,也要把他的画像贴在任何一个地方,侯爷的尸体那么多年都没有被发现,那么他就肯定还活着。
若是没找到,就不要再来了。
“是。”
南方的护卫们,也就二十多个人而已,这么多人,想要做什么,就更难了。
那些护卫们伪装成了寻找自己家人的模样,将告示张贴在了集镇上的每一个角落。
一百万两银子的赏金,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
对于凌元尔来说,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侯爷,但是这些年来,他却渐渐远离了朝廷,让许多人对他产生了疑惑。
没办法,俗话说,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一旦容闵倒下,侯府就会找上门来,到时候,她就会被带走。
就在他们绝望的时候,一名护卫带着他们的首领回来了,告诉他们的首领,他们看到了那个人。
容闵的贴身护卫头目徐胥道:“此事最好别声张,免得白高兴一天,”他找了几年也没能查到,回了京城向妻子汇报后,得到的却是一通训斥,只盼着能如愿以偿地见到侯爷。
徐胥曾经救过容闵一命,对他忠心耿耿,再加上他会讨好别人,所以很快就被容闵提拔到了尚书之位,他为人不怎么样,还喜欢欺负男人,欺负女人,京城里的美女们都对他忌惮三分,府里养了十多个妃子,但凡长得好看的,他都会带回去,大多数人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这也是为什么容闵会对他另眼相看的原因。
徐胥跟随那位情报人员到达终南庄,进入农庄后,便被这一幕惊住了,这真的是他们心目中,人人敬仰,杀人不眨眼的侯爷么?
现在在做什么?他和一个村姑结了婚,有了一个小女孩。
徐胥不可相信地擦了擦自己的双眼,从上到下,他都觉得这人像极了自己的小侯爷。
李叉叉注意到有三个人站在他们的门口,朝这边张望。
她还以为是哪个贼来了,凑到了他的身边,小声的说了一句。
“你来这里做什么?”容闵站在院门前,大声吼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听到侯爷的话,徐胥整个人都懵了,这就是高高在上的耳光吗?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
对!他的身材,他的相貌,他的声音,都是那么的相似!只不过从前的华美服装换成了补巴的服装。
其他的都是一样的!
徐胥惊讶道:“侯爷难道连在下都认不出来了?我是什么人?”
您跟了侯爷十多年,侯爷应该也知道这一点了!
容闵张着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怎么称呼我的?”
“侯爷呀!”侯爷,您怎么把我给忘了呢?
领路的人在另外一名护卫的带领下,前去领取奖励。
如果是之前,萧兵早就将这个向导干掉了,但是侯爷才刚刚被发现,他们也不想闹出什么幺蛾子来,所以就只能继续往北走了。
徐胥道:“都怪我,如果我能在第一时间发现侯爷,侯爷就不会受那么多罪了。”
卑职有罪。
容闵走近,盯着徐胥的脸,只觉得头痛欲裂,直接捂着脑袋满地打滚。
徐胥瞪了李叉叉一眼,吓得他连忙质问:“这是什么情况?”
你快跟我说实话。
李叉叉有种不好的预感。
面前的男子绝对是跟容闵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否则他也不至于这么费劲的去找。
李叉叉吓得连连后退,容闵捂着脑袋:“不要伤到她。”
听到侯也的吩咐,徐胥的声音变得柔和了许多。
李叉叉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我救他的时候,他的脑袋受了很重的伤,而且还淤血,医生说要先将血块取出来,然后再做其他的动作,这样就不会头疼了。”
徐胥大叫,你怎么不带个医生过来?
李叉叉都快哭了,那躺在地上的小孩也被他给惊醒了,此时正嚎啕大哭呢。
徐胥被那烦人的嗓音弄得心烦,若非有侯爵子嗣,他早就一剑结果了这小子,实在是碍眼。
李叉叉想要安慰儿子,但他不能这么做:“医生的技术不行,做不到这一点。”
但是这里有止疼药。
“还愣着干什么,你是不是要把我们的侯爷折磨的死去活来?”
李叉叉连忙将女儿接过来,准备给她吃点东西。
容闵吃了那颗药丸,头疼的厉害。
徐胥便留在了李叉叉的家中。
她让人送了一只信鸽,让她去请太医,为侯爷治病。
相必的妻子也会很开心的。
李氏回到家中,发现屋子里多了一个人,还当是贼呢。
他正想给容闵和李叉叉一点颜色看看,却看到一个大胡子,像是被下了什么药一样。
她抬起头,刚要给她一个下马威,李叉叉拉着李氏的袖子,在她耳边小声地说了些什么。
李氏似乎并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
吓一跳是怎么回事?“侯爷”,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李氏觉得这个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看在李叉叉的面子上,对大胡子说道:“大胡子,你怎么证明他就是侯爷?”
徐胥一愣:“……”
你不想活了吗?
你该称呼我为阁下。
李氏也是个八面玲珑的,她低下了头,躬身道:“是我有眼无珠,不识泰山,竟然认错了。”
徐胥:“哼哼。”
你这个老太婆,还没等我说完,你就挡住了我们家候爷家的玉佩?
李氏吓坏了,小脸刷地一下就变了。
李叉叉连忙解释道:“大人,您别怪我母亲,当年我救他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饭可吃了,所以才给他送了一块玉佩,还得到了允许。”
徐胥一听,也觉得有道理,若是侯爷饿得不行,谁也拦不住。
徐胥除了在李氏府上混吃混喝之外,还让侍卫、监司李氏、李叉叉等人,天天不许他们出去,就是担心他们会把消息传出去。
容闵现在跟徐胥走的很近,下意识的就认为他是知道的,而且三年过去了,大家都没把他当回事,所以他一直住在李氏的屋子里,很少和其他人接触。
徐胥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这位温文尔雅的侯爷,但是渐渐的,他也就适应了,他甚至感觉到了这位侯爷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王寡妇每天都会趁着李氏不在家的时候,去院子里找李叉叉,可这么多年来,她从来没有碰过他,甚至都不能接近他。
这些年,他每次看到李氏都会对她嗤之以鼻,对她避之唯恐不及。
这一日,王寡妇在院子里鬼鬼祟祟的望着,发现李氏一家人越来越多。
李氏已经好几日没出去过了,后来她才知道,那个笨蛋闵家的大姨妈来了。
看这傻|逼的亲人穿着华丽,应该是个有钱人,难道那个白|痴也是个有钱人?
她从来没有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错过了一次机会,太不值得了。
一个多月后,那位在妻子的授意下,从北方赶来的名医。
李叉叉望着容闵,他有种预感,如果他做完了,他还会错过什么?
不过,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再怎么样,他也是自己的老公,自己的老公。
因为是医生在为容闵取血块,所以大家都在门外等着,这位医生是一个很严肃的人,他很少说话。
李叉叉本来还有些担忧,但一想到要在自己的头上开一个窟窿,他就有些害怕,但被容闵劝了几句,最后她才答应下来,让他不要再头疼了。
大概是觉得徐胥相必这种人,应该不会对自己不利。
这一日,屋子里静悄悄的,母亲把儿子带到了冉婶的屋子里,院子里,只有一些鸟儿在飞来飞去。
四周一片寂静。
这一刻,李叉叉心中五味杂陈。
大夫从屋子里走了出来,白芷连忙上前,想要问个明白,却被徐胥狠狠地瞪了一眼,便不再多说。
医生对徐胥解释道:“侯爷的手术很顺利,他的脑袋上只留下了几个细小的伤口,血块还在往外冒,并不是在伤口里挖的。”
徐胥:“嗯。”
“不知道侯爷何时能够苏醒?”
医生回答:“如果没有大碍,明天早上就能醒过来。”
也幸亏这一次侯爷来的早,否则的话,他就真的死定了。
就让侯爷在这里睡一觉吧!别受干扰。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徐胥让人传话给李氏,让她把小家伙抱到床上去睡觉。
徐胥瞪着李叉叉喊道:“快点给我弄点东西来,我都快饿死了,还没吃饭呢。”
李叉叉对陌生人很害怕,就算没有了容闵,她也改不了这个习惯。
李叉叉一听大胡子的话,立刻撒丫子就往厨房里冲。
徐胥也无法理解,侯爷为何要娶这么一个怯弱的女子做妻子,比起去了京城的那位侯夫人,差了十万八千里。
李叉叉本来是想要去看一下容闵的,没想到门外的大神就在外面等着!
徐胥一见李叉叉进来,便道:“今晚任何人都不准进来,我在这儿盯着呢,没有人敢对您动手。”
“随便你!”
总之,我不允许你进入我的房间。
徐胥又补充了一句:“另外,我也要提醒你一句,就算你嫁给了侯爷,凭你这点地位,也不配和侯公子相认。”
“咱们侯太太正在等侯爷归京,咱们家太太乃是大家闺秀,也不知从何而来,您就不要想着让我给您面子了。”
李叉叉听了徐胥的话,心中很是失望,她并不知道,容荣已经成亲了,如果早知道,她就不会娶他了。
但是,他们已经有了孩子,他们还能做什么?一切都要等容闵醒了再说。
母亲说过,嫁给丈夫,丈夫若是和了,所有人都会看不起她,但她的儿子呢?他还这么小,她需要母亲照顾,但是她又很爱容闵,所以她不忍心。
听到徐胥的话,她的心都要碎了,但她能做什么?
李叉叉在木屋中呆了一夜,望着外面皎洁的月亮,很是清冷,她很想见见这个大胡子,但是这个大胡子实在是太可怕了,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了一夜,却始终无法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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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是有回报的,经过三个多月的等待,李叉叉终于将孟樊带回来了,
孟樊还没有来得及在家里坐下,便听到了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这敲门声很是刺耳。
“公子,您才刚刚回家,应该多睡一会儿,我去将那些人赶出去。”
“罢了,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什么人吃了熊心豹子胆,居然跑到我们孟家来闹事。”
一开门,就看到了李叉叉。
李叉叉看到孟樊,眼泪止不住的流了出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孟公子,请您高抬贵手,救救蓉蓉吧。”
孟樊扶着李疯子走了过来,道:“李小姐,你这么客气,我可不能收你的礼物,要不,我们先走一步?”
李叉叉将之前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孟樊。
孟樊闻言,连忙道:“放心吧,我一定会找到救治他的方法的。”
这是我们家的错,我应该向你道歉。
“你不用担心,我保证让你安全地去见容少。”
我猜你一定很饿!你先进去吃饭,然后回来等我。
李叉叉晃了晃脑袋:“……”
“好吧,我也不强求,只是你一定要好好养伤,别还没有看到容少,身子就先垮了。”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李叉叉在回去的路上一直心神不宁,他想到了孟樊对自己的承诺,绝对不会食言。
她赶紧跟李氏说了一声。
李氏一听说容闵要把自己弄出去,顿时气得小嘴都合不拢了。
李叉叉看着李氏那张臭脸,悄悄地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李叉叉就醒了过来,在房间里等着孟樊来叫自己。
李氏一大早起床,见李叉叉一动不动,便怒道:“都几点了,你还没准备好饭菜吗?”
李叉叉应了一声:“母亲,我今晚就不下厨了,等孟公子叫我来,我们再来接蓉蓉。”
李氏埋怨地道:“这三个多月,你天天心不在焉,三个多月不吃饭不睡觉,连个会都不肯做,估计连面都见不到,就先累趴下了。”
也不知道这家伙有什么好的,我总感觉孟公子要好很多,他愿意放下成见,帮你一把。
你看他,怎么可能比得上孟公子,他只能是个累赘。
李叉叉在焦虑地等候中终于等到了孟家的家仆。
李叉叉带着孟樊,乘坐着一辆豪华的马车,朝着县衙走去。
孟樊向县太爷求情之后,县太爷终于松口了,而且,还买通了他一笔不菲的钱财。
见孟家人都不计较,又是这么多年的交情,知府大人当即就同意了,当日就将人释放。
容闵呆呆的坐在牢房中,听到捕快的声音:“蠢货,回去吧,这里已经有人来保你了。”
容闵疑惑地看着他:“长官,您能重复一次吗?”
“你是不是听错了?我说过,你回去吧。”
容闵一出门,就被刺眼的太阳刺得闭上了双眼,他将自己的手心当成了太阳,在这片漆黑的空间里待了这么长时间,再一出来,就被这刺眼的光芒刺得闭上了眼睛。
恍惚间,他听到了一个温柔的声音,“蓉蓉,蓉蓉。”
这是妹妹的嗓音?他不敢回头,生怕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当他看到两条纤细的手臂环在他结实的腰上时,他终于确定了,那就是他的妹妹。
他慢慢转身,将李三刀死死搂在怀里,嚎啕大哭:“大姐,大姐,我还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呢。”
“蓉蓉已经好了,她不会再哭了。”
李叉叉伸出两只小手,在容闵的脸上来回摩挲,“容容,你好像变得更苗条了。”
容闵瞪大了眼睛看着李叉叉:“我妹妹也变得更苗条了。”
李叉叉摇摇头:“容蓉这几天也是受苦了,我这就去做饭,让她恢复健康。”
“咳咳”两声,从两人的后面传来。
李叉叉尴尬的离开了他的怀抱
她低着头,满脸通红,因为太想见到容闵了,竟然把他给忘了。
李叉叉转头看向容闵:“蓉蓉,刚才是孟公子出手相助。”
容闵有些吃醋,见他的视线落在自己妹妹身上,连忙将李叉叉往自己身边一挡。
李叉叉推了推他的后背,让他感谢一下,容闵虽然有些不高兴,但考虑到孟先生对他的救命之恩,他也只能上前道:“谢谢孟先生。”
孟樊对着容天龄抱了抱拳,说道:“容兄太谦虚了,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们就是一家人,我们就是一家人,现在,容兄为什么要这么冷淡呢?”
孟樊并没有因为容闵的狡猾而生气,反而笑着安慰道:“容兄,你不用担心!我不会去抢别人的东西。”
我只是想让你好好对待李小姐。
容闵昂着头,一脸傲然:“当然。”
……
孟樊在回来的时候就让马夫带着李叉叉和容闵回家。
李氏这边,因为容闵跟李叉叉回来了,倒是没再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天天让容闵跟李叉叉两人一起吃饭,这些年李氏还真没见过如此大方的时候。
李叉叉连忙道:“母亲,我们一定赚大钱,一定会好好孝敬您的。”
李氏道:“别让我担心了,别让我担心了。”
转眼间,冬天到了,冬天的头一次下雪,天色越来越暗,狂风越来越大,天空中的云层越来越厚,把广阔的原野、大路和村庄都笼罩在里面,把春天的傍晚变成了夜晚。天空下起了雪。首先是一小朵小朵的雪片,像飞絮一样轻柔地飘舞;接着,它越来越大,越来越密,狂风卷起雪花,一朵接着一朵,转眼间,天空变了颜色,大雪覆盖了整片荒原。
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外面飘着鹅毛大雪,月光照在窗户上,一片寂静,李叉叉不由自主地把被子拉得更近了一些,把脸藏在被子里,只有一缕黑发露在外面。
从那天之后,容蓉就没有在深夜潜入她的房间了。
这一年,天气格外寒冷,李氏还特意做了好几条棉被,分别让李叉叉跟容闵每人盖上一条。
……
冬至的时候,李氏家里已经准备好了饺子皮,还让人宰了一只肥猪,卖了一大笔钱。
李氏让屠夫把最好的后腿切下来,做成了粽子,里面的每一块都很好吃,她用了一些胡椒粉,用咸菜炒了一下肝,然后用莲藕炖了一块,肥肠则做成了腊肠。
然后又是一道红烧猪蹄,加入了一些小萝卜,大块大块的海带,还有一些莲藕。
一家人围着一桌,用完饭,李氏便道:“等下两位到我屋里来,我还有话要跟你说。”
听到李氏的话,他们心里没底,磨磨蹭蹭地往李氏的屋子走去。
李氏从榻上一屁股坐下,声音略显严肃:“都给我跪下来。”
她慢条斯理地开口:“都给我抬头,你给我好好听着,容闵,你败坏了我女儿的名声,所以,我要你对我负责,过了年,我们就可以结婚了!至于彩礼什么的,你不用担心,我会处理好的。”
容闵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原本他还在想怎么回事呢,结果李氏居然答应让李叉叉跟他结婚,这简直就是她的梦想啊。
他连忙解释道:“姑姑你放心,我这辈子都会对你好的,我还没来得及爱你呢,我就不该对你不负责。”
“我希望你说话算话,别让狂怒失望。”李氏回道。
好了,你俩都起床了,快走!否则等下我就后悔了。
两个人起身就往外走,生怕李氏改变主意。
李氏叹了口气,她也不确定自己这么做对不对,但事已至此,也只能如此了,一个姑娘家的清誉一旦丢了,她的一生也就完了。
当天夜里,李氏同意容闵的要求后,容闵就潜入了李叉叉的卧室。
凌云嘿嘿一笑,道:“那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陪你睡觉了。”
李叉叉一把将他推开,“不不不,等我们结婚了,我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睡觉了。”
“姐,你别这样,我好想你,那些日子我每天都很想你。”
李叉叉却依旧不肯放人。
容闵撇撇嘴:“我可以按照你妹妹的意思去做,不过我不喜欢他。”
……
一只滚烫的大手还在她的身体上摩挲着,让她怎么也睡不着,她想要暴走,却被他推开了一些。
“蓉蓉很不舒服,很不舒服。”
如果你不想让我帮忙的话,你能不能给我一个交代哈?
李叉叉大怒,抬腿就是一记飞踹,直接将容闵踹得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
他摸了摸自己的屁|股,忍着笑,“妹妹,你就只会欺负容容。”
李叉叉还以为是容闵摔了一跤,连忙站起身来,将他拉了过来,一脸焦急的看着他:“蓉蓉,你受伤了吗?”
“好痛,好痛!你吹一口气,我就不会痛了。”
“哪儿?”陈曌好奇的问道。
容闵伸手在他屁|股上一戳,李叉叉的脸瞬间涨得通红。
“你自己擦吧。”
看着妹妹没有要帮忙的意思,容闵也只能自己来了。
李叉叉说:“蓉蓉,反正咱们也没什么好说的,你能不能给我个面子?”
容闵嘟乐一脸的不情愿,但也知道妹妹难得开口,他也就忍住了。
“嗯。”
马上就要过年了,新衣服,新袜子,新枕头,新衣服,新衣服。
“蓉蓉,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
容闵将那根小银针捡了起来,仔细的看了看,一副不太明白的模样。
李叉叉耐着性子对我说:“蓉蓉,你带着银针,帮我从那个小孔里钻进去。”
容闵学着李叉叉的模样,将银针扎进了自己的衣服里,结果还是没能穿过那道口子。
“姐,我过不去。”
李叉叉着容闵递过来的针,容闵一脸幽怨:“妹妹,你觉得我这么笨拙吗?”
李叉叉摇摇头,她有自己的易容术,这种事情,只会让我们这些女人去做。
李叉叉正在缝制大衣,容闵却是一脸的得意,他对自己妹妹的手艺佩服的五体投地,三个小时后,李狂已经将毛衣的线给他挑了出来,递给了他。容闵换上了一件新的棉衣,脸上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李叉叉笑了笑,“我还是第一次给人缝制衣服呢,你看,我可没你那么会做饭。”
他披着一件新的棉衣,绕着房子走来走去,一边走一边大声说:“我又多了一件新的棉衣!”
李氏刚要去洗手间,就听到了容闵的喊声。
她站在李叉叉的房门前,开口道:“这么晚了,你们又没有结婚,怎么会在一间房中?”
“岂有此理。大晚上的跑到女儿的屋子里来做什么?是不是牙痛了?”
传出去会被人说三道四的。虽然我已经同意过过完年就可以结婚了,不过你还是先找个地方躲一躲吧!
李叉叉推开门,一脸尴尬的对母亲说:“母亲,马上就要到新年了,我特意为容容缝制了一套棉袄。”
李氏酸溜溜的道:“我养了她那么多年,总要给你妈买一条吧。”
李叉叉连忙答应下来,我这就去给母亲弄一套。
李氏心中一喜,面上却不动声色,点点头,顺手关上门,天色已晚,早点休息,忙不过来的话,下次再说。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等李氏离开后,容闵快步走到李叉叉身边,握住他的手:“我一定不会拒绝你的厨艺的。”
“谢谢姐姐。”
……
李叉叉这还是头一回被人夸赞,虽然很开心,但还是忍不住吐槽道,“你这张小嘴巴真会说话。”
容闵干笑两声,没有说话。
随后在李叉叉的脸颊上嗅了嗅,随后说道:“妹妹,你先睡吧。”
李叉叉一脸懵逼,他这是被占了便宜啊。
今儿个正是拉八节,李氏一早就拉着李叉叉跟容闵,说今儿可千万别赖床,否则今儿个都得偷懒,啥也别干。
李氏把容闵吵醒,打了个呵欠:“大姐,咱们怎么这么早就醒了?”
李叉叉解释道:“今日是氏腊八节,是为了祭祖、祈福、祈福、祈福的节日。肯定是不行的,否则你会变成一头懒猪的。”
“我可不想当一只懒惰的猪,我要努力工作。”
“蓉蓉,干得漂亮。”李叉叉对着他比了个大拇指。
李叉叉道:“等下我们要祭祀灶王爷。”
“灶神是什么?“嗯。”
这可是灶王爷啊!李叉叉耐着性子给筱叶讲解了一下,原来这个厨子,就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那个人。在花村,灶神是要送灶神去打扫卫生的,我们也要去拜一拜。
容闵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他下意识的就是不信,这才问了出来。
时光飞逝,距离我找到你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如今已经是十二月八日,距离新年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了。
几乎每家每户的厨房里都有一个“灶神”,用来掌管家里的火焰,被奉为家庭的守护神。
吃完饭,就是新年的时候了。
大扫,也叫“扫房子”、“扫地”,一般是从农历十二月八号开始,一直持续到十二月二十四日左右。无论富贵人家,还是普通人家,都可以把家里的东西都翻个底朝天,把里面的东西都清理干净,把里面的灰尘都清理干净,这样才能消除一年的晦气。
到了这一天,李氏和李叉叉干活更卖力了,容闵也帮着两人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干净,把床上的灰尘和蜘蛛网都收拾干净,把所有的渠暗沟都清理一遍。
李氏一边打扫,一边嘀咕道:“扫平扫平,把所有的晦气、晦气、晦气都给扫出去!祝他们一家人幸福美满!”
到了傍晚,李氏煮了两碗不同的腊八粥,一碗是胡萝卜,一碗是蔬菜,一碗是花生,一碗是莲子,一碗是白果,一碗是豆腐,一碗是芋头。还有一种则是用红小豆和赤小豆熬成粥,用来驱邪祈福。
……
腊月二十八,各家都在忙碌着,准备迎接新年的到来。
随着年末的临近,气温也越来越低。一开口,就有白色的雾气从他口中喷出来。就连路边的花草,都被这股寒意给压得瑟瑟发抖。寒冷的北风像愤怒的雄狮一样呼啸着。寒风如刀,刮得人如刀,街道上只有寥寥几个人,沟渠中都凝结着厚厚的冰层,整座山村变成了一片粉色的仙境,杨柳垂下了银丝,草地上铺着一层银色的衣裳。
风一卷,她下意识地将身上的大衣拉得更紧了一些。
虽然天气很冷,但是走了几个小时之后,身上已经开始变得温暖起来,不再像之前那样阴冷。
临近春节,市场里人流密集,李氏一家已经好久没去过了。
总觉得哪里都有惊喜。
此刻,街道上的景象是:红墙碧瓦,雕栏玉砌,车马喧天,四海太平,人流如织,人流如织,身披绫罗,衣锦还乡,一派兴旺景象,无战事,唯有太平。
李氏领着她去了家禽市场,跟摊主们讨价还价,叫卖声、叫卖声、叫卖声、叫卖声,交织在一起。
三位至交好友,谈笑风生,觥筹交错。
如今,李氏也大方了不少,一年下来,开销也不小。
他还特意去了一趟,顺便给两只吃货带了点零食,比如糖,比如瓜子,比如肉丝包。
李叉叉和容闵高兴坏了,纷纷承诺明年一定要多赚点钱,然后装修自己的家。
但遗憾的是,李氏并没有等待那一日的到来。
修缮房屋,那是一项浩大的工作,以她现在的财力,最多只能雇几个人干活,光是建造房屋所需要的材料,就需要大量的金钱,她现在也只能想想。
还不如直接找个姑爷,反正他们还有大把的时间,这套宅子也够用了,就等着孙子孙女越来越多,再添一间茅屋吧。
她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所以想着要给他们带点烈酒,等大年三十的时候,再给他们吃。
满满一篮子的东西。
回家的时候,要先将前一天要洗的衣服洗干净,以备明天使用。
李氏从笼子里抓了一只野兔,李氏一扭它的脖子,就看到它一瘸一拐地倒在地上,一命呜呼。
鸡鸭什么的,还是要杀的。
容闵看着自己辛辛苦苦养了大半年的兔子、鸡鸭,就这么没了,他的心都在滴血。
不过考虑到自己的美味,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在容闵看来,李氏是个很有勇气的人,甚至比个男人还有男子气概,她什么都干过,什么都不能干。
大年三十,一大早,李氏就带着他去厨房给柴火加柴火,李叉叉给李氏打下手,李氏则在一旁忙活着。首先,他将一块肋骨切碎,然后将剩下的肉切碎,放在一口大锅里,小火慢炖。等骨髓和钙都融进了汤汁中,他又放入了红薯、红薯、马铃薯、海带、当归、萝卜等食材,用文火炖着。
李氏将昨晚买来的黑木耳和黄瓜都取了出来,准备做沙拉,李叉叉则是用开水将黑木耳烫了一下,然后放入刚刚准备好的黄瓜中。
你这是要害死我吗?
黑木耳和蘑菇的制作方法也是相同的,都是要放入沸水中稍稍烫一下,然后拿出来食用,以免中毒。
李叉叉点头,表示明白。
李叉叉已经很多年没有吃过菌类了,他每年都会在山上找到一种蘑菇,然后晒成粉末,准备过年的时候再吃。
这还是李氏第一次给她送黑木耳,黑木耳可不便宜,李氏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一次,多亏了容容。
(注:如读者无法打开旧域名,可登录另一个新的域名登录。)
到了中午,就是爆竹之声,这是祭祖之礼。
李氏毕竟不是本地人,所以不必行此大礼。
中午过后,各家各户都摆上了一桌美味的菜肴,好久没有吃到肉食的他们,连筷子都没有动,闻着这诱人的香味,两人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李氏破天荒地把一盘猪肋排、一盘红烧兔肉、一盘生菜、一盘黄瓜、一盘木耳、一盘咸菜鸭、一条酸菜白菜,递给李叉叉:“快尝尝。”
李叉叉咬了一口,兔肉鲜嫩,排骨汁水四溅,黄瓜和黑木耳的味道很好,鱼肉鲜嫩,青菜也很好吃。
“美味啊,美味啊,母亲您这厨艺简直可以和我们这酒楼的大厨媲美了,说不定还更厉害呢。”
李氏被夸得心中一喜。
“容荣,你先去吃饭吧,这么冷的天,等会就没味道了。”
古老的神话中,“年”是要在夜间出现的,所以,到了那个时候,大家就会熄灯,彻夜不睡,以求平安。她穿着红色的衣服,放鞭炮,吓唬年轻人。
李叉叉和容闵两个人一直等到半夜,这才各自回房休息。
大年三十的晚上,贼也多,李氏上过一次贼,就是因为吃了亏,才会躲在屋子里生个柴火,免得半夜被人偷走。
李氏在温暖的呼唤下,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突然,她听见了奇怪的声音,像是有人过来了。虽然很轻微,却也逃不过她的耳朵。她急忙推开了房间的门,喊道:“谁。”
只是,那贼没料到李氏半夜还没睡,被她一惊之下,一头栽倒在地,李氏刚要去追,却见她像只受惊的野兔一样,一溜烟的跑了。
李氏这一嗓子,把李叉叉和容闵都吓了一跳,赶紧从屋子里冲了出去:“妈,怎么回事?”
“有小偷。”李氏一脸焦急的说道。
“你看,要是让我逮住了,我非打死他不可。”容闵问。
“这么晚了,这么晚了还没看到人就走了!李氏说:“我看他被我这么一吓唬,就不会再来了。”
李叉叉叫道:“妈,反正贼跑不了,那你赶紧走啊!”
“恩。”秦楚应了一声。
……
李氏在新年第一天,只休息了几个小时,就起床开门,燃放烟花爆竹。
所谓“开年大吉”,大年初一就得早起,以求吉祥,燃放的烟花也有其特殊之处,先是燃放烟花,被称为“开门炮仗”。掷出三注,谓之“连中三元”;四个被称为“福禄寿禧”;五个被称为“五福临门”;六个鞭炮,叫做“六六大顺”,鞭炮一响,地上就是一片红色,像是锦缎一样,被称作“满堂红”。街上一片喜庆。大家互相打着“新年好”,庆祝着新的一年的到来。
家家户户都在放烟花,震动了整个村子。
姑娘要鲜花,小伙子要放爆竹,老头子要一顶破旧的帽子,一户人家放一声爆竹,邻居家也放一声爆竹,邻居家也放一声,邻居家也放一声,整个村子也放一声。只见房子前面,房子后面,院子左边,院子右边,到处都是火光。噼里啪啦的响声,像是炒豆子似的,连绵不绝,也不知道是谁弄出来的。杂乱的声音,正是各式各样的鞭子。一声轻响,一声轻,一声轻,一声高。一道又一道冲天而起,将整座村子都包裹在其中,被烟花和喜悦所包围!足足过了半个小时,烟花终于停了下来,村子里又一次安静了下来。
在燃放了烟花和早餐之后,他们打开了大门,迎接着前来拜访的客人。
李氏一家也很寂寞,过年的时候,只有冉氏的长子大当家过来看望一下,其他人都不来。在这村子里,显得很是冷清。
没过多久,他就看到了院子里的大脑袋,对着院子里的人喊道:“过年了!恭喜发财,万事如意。”
李氏大喜,快步从屋子里跑了出去,一副慈眉善目的样子,从怀里掏出一堆瓜子和糖,递给了他。
说完,大脑袋抱着食物,一蹦一跳的往家里走。
除夕之夜,一家人都是要回家的,不能在别人的家中过夜。
傍晚时分,李氏把糯米粉用来做饺子,其中有一种饺子很特别,李氏足足吃了五个银币。
在这个日子里,谁能吃到饺子,谁就是一年中最幸运的人。
李氏万万没想到,容闵竟然把装着银子的袋子给吞了。
李氏心疼那五两银子,她怎么也不会相信,这五两银子会落在他的手里。
东西已经拿到手了,就没必要再拿回去了,就算拿到了,李氏也不会在意,毕竟那是自己的姑爷。
冬夜来的很快,寒风呼啸,李叉叉蜷缩着身体,忽然感觉到身后一股灼热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一眼就认出了李叉叉,因为他母亲同意他娶他为妻,所以李叉叉就一直在倒计时。
容闵从后面搂着李叉叉,问:“妹妹,今年过得开心不开心?”
“当然,我最爱的就是春节,因为在新年到来之前,我们还能吃到美味的食物,还能换一身新的衣裳。”
容闵回了一句:“今年是我在国内的头一年,也不记得之前是怎样度过的。不过,我很高兴和我妹妹在一起,而且我很快就能和我妹妹结婚了。”
李叉叉“嗯”的一声,有点不好意思。
就像是一夜之间,所有的植物都活了过来,所有的竹子都开始发芽了,就连杨柳都开始发芽了,一朵朵鲜花绽放,吸引了无数的蜜蜂和蝴蝶。青草破土而出。
随着气温越来越高,百姓们已经脱掉了厚重的棉衣,穿上了单薄的衣服。李叉叉乌黑的长发被风一拂,拂在了他的脸颊上。
这是茶树的嫩芽,两个多月后,就是他们的收成了。
随着积雪的消融,猎人们也陆续进入了山里。
树林中的一些小兽,也在快乐地奔跑。
为李叉叉与容闵的婚事做准备,也让自己省下一笔钱,一家人商议后,李叉叉与容闵一同上山搜寻落入陷阱的猎物。
一天的时间,容闵的伤势并不重,但也学到了不少东西。
距离春末,也就是三月十二日,大婚之期已近。
成亲的第一天晚上,李氏就将容闵单独请到了自己的卧室里,一脸严肃的对他说:“容闵,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李叉叉的妻子,成为我们李家的姑爷。
你懂不懂什么叫入赘?
容闵点了点头:“没有。
所谓的“上门女婿”,就是丈夫搬到女人家里,由女人来照顾,由女人来管理,如果没有其他选择,男人宁愿挨饿,也不会嫁给别人。
你想不想嫁给我?
容闵斩钉截铁:“我想,只要能嫁给你,我什么都无所谓。”
中午吃饭的时候,李叉叉没好意思请人吃饭,毕竟他害怕遇到不认识的人,所以这种任务,还是交给李氏吧。
李氏把乐乐所在的村庄都给逛了一遍,什么都没邀请过,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邀请不邀请,那是她的自由。
李氏只邀请了孟樊,这样的大家族想要进去都难,更别说他已经嫁给了狂战士。
虽然李氏并没有邀请孟樊,但是孟樊却是得到了消息,他独自一人在房间里生闷气,虽然他不喜欢和一个女人发生关系,但是一想起自己喜欢的女人就要嫁给一个男人,他的心情就有些低落,再加上第二天,这个对自己微笑着维护自己的女人就要嫁给别的男人了,他痛苦的闭上眼睛,端起面前的一个大碗,咕咚咕咚的喝了一大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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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刚刚升起,李叉叉就醒了过来。
到了门前便看到徐胥正趴在门前打盹,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耳聪目明,一点声音都能立刻惊醒。
徐胥听到李狂的脚步就醒了,他之所以装睡,就是为了不跟她说话,然后他就看到李狂正在门外来回踱步,时不时的往屋里张望。
徐胥连眼皮也不抬地问道:“这么早就来做什么?别在这里跑来跑去的,耽误了我睡觉,赶紧给我弄点吃的,等侯爷醒来之后,我会叫醒你的。”
昨天晚上,李叉叉垂头丧气的走了,现在却是垂头丧气的走了。
她并不擅长与陌生人交谈,即便是和荣蓉关系很好的人,她也有一种口吃的感觉!
李叉叉进了厨房,煮了一碗番茄煎蛋面条,还有一盘蔬菜煎蛋,还有一盘萝卜。
李叉叉准备好晚餐,足足过了一个小时,徐胥等了一夜,房间内依旧没有任何回应,这让徐胥有些担心。
刚准备开门看看是怎么回事,年均霆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徐胥吓了一跳,惊喜地叫道:“侯爷,侯爷,你终于醒来了,救命啊,请太医过来。”
李叉叉听到徐胥的呼唤,也将面条送了过来,看着容闵的脉象,道:“侯爷已经没事了,醒来后有些眩晕是再自然不过的事,只要醒来后别太着急,自然就不会再犯晕了。”
容闵沉下了脸色,挥了挥手,让他离开,他有事情要询问徐胥。
医生一出去,李叉叉就看到了躺在病床上安然无恙的容闵,眼中闪过一抹惊讶,上前就叫道:“夫君,我这是做了番茄炒蛋面条,都快饿死了,快来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