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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综武,从笑傲江湖开始称雄 > 第192章 白云城主 叶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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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叁千道:“看来,天香豆蔻,已经绝迹人间。”

成是非突然放声大哭起来,他道:“我苦命的娘亲啊,才一年的时间,就要离我而去!”

素心对他极好,视他如亲儿(本来就是), 这让从小飘零江湖的成是非,倍感温暖。在素心这里,他体会到了一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亲情。

假如找不到第叁颗天香豆蔻,素心顶多只能活一年(从服用第二颗天香豆蔻开始算)。

这次朱无视为了诱曹正淳动手,下了极大的血本,戏演得很逼真, 就连素心都被下到东厂的大狱之中,并且她全程都不知道朱无视的计划。

这样一翻折腾之后, 她心力交瘁,回来后便突然昏迷,性命堪虞。

朱无视等人一筹莫展。

刘箫身上有叁颗天香豆蔻,本来给他一颗也无所谓。

但是,他们交情不算深,还有,天香豆蔻的性质,他也搞清楚了。

叁颗一起用,才能收到起死回生之效。(假如一个人身受重伤将要死去,立刻服下第一颗,可以保肉身不死,但是会处于一种昏迷的状态;如果服下第二颗,就能醒转,有效期是一年;一年之内,如果不能找到第叁颗继续服下,便会死去。)

叁颗,才是整个疗程。

给他一颗,便只剩下两颗, 顶多就只能帮一个将死之人,延续一年之命。

刘箫才没这么傻呢。

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人,献出如此宝贵的珍品。

不过……

提醒他们一下,还是可以的。

毕竟素心这个人,也不算坏。

根据刘箫对这段剧情的了解,本来属于云罗郡主的那颗天香豆蔻,藏在一颗夜明珠之中——人鱼小明珠,只不过,他们现在已经找不到这颗夜明珠了。

刘箫依稀记得,跟一只猫有关。

云罗郡主一直都很自责:“我怎么这么笨呢,这么重要的东西,竟然把它弄丢了。”

刘箫接过话头,故意道:“天香豆蔻如此珍贵,你会不会把它收藏在一些稀罕的东西之中,比如什么锦盒之中。”

“没有啊,根本就没有锦盒。”

“有些明珠,也可以用来收藏贵重小物,郡主可有印象?”

“明珠?我记得有一颗人鱼小明珠, 每到夜里,就会发出蓝悠悠的光芒, 非常好看。这段时间, 不知去哪了。”

说到重点了,刘箫临门一脚:“你说的人鱼小明珠,看上去,是不是有些像鱼啊。”

“当然啦,不然怎么叫人鱼小明珠?”

“府中可有猫?猫喜欢吃鱼,会不会误以为那是一条小鱼,所以吞入了腹中。”

云罗还没有说话,成是非一拍大腿,道:“有有有,有一只大谗猫,我还替它铲过屎呢。”

云罗双目放光,道:“快去,找小花。”

小花就是那只大谗猫。

上官海棠等人,顾不了其它,直接来到云罗房内。

刘箫没有跟去,他该说的已经说完了,要是他们仍然找不到,那就没办法了。

……

荟仙居。

陆小凤准备好了一桌子的好酒好菜。

不过,他的心情糟透了。

李燕北也在。

就是他,影响了陆小凤的心情。

李燕北环顾四周,眼神颇有一些不舍。

刘箫一进来,就看到了李燕北。

他外形粗犷,魁伟强壮,精力充沛,浓眉、锐眼、鹰鼻,严肃的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接近残酷的表情,就像是一头豹子。

即使坐在那里,也给人一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陆小凤起身相迎,回头对李燕北道:“这位就是刘箫兄弟。”

李燕北没想到,刘箫会来,略显激动:“陆小凤这些天,至少说了上百遍你的名字。”

搞得刘箫都不好意思了。

叁人落坐。

寒暄了几句。

李燕北重新陷入忧愁之中。

他道:“这一回,我要是输了,眼前拥有的一切,全部都会化为流水。”

“如今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的盘口,已经涨到了叁比一。”

“大多数人,都相信叶孤城会赢。”

“他的天外飞仙,的确神妙。相对而言,西门吹雪的剑法,少了这样的仙招。”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都是陆小凤的朋友,不管他们谁赢了,他都高兴不起来……败的那一个,很有可能丢掉性命。

事情闹得这么大,全江湖都知道了。

所有崇尚剑道的人,无不想着瞻仰这两位剑神的绝世剑法。

刘箫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结局……他已经知道。

叶孤城心中有垢,其剑必弱。

输的是叶孤城!

但是刘箫没必要四处去说,就算说了也没有人信。

李燕北道:“我来京城已有二十余载,从一无所有,到如今叁十房妻妾,十七个孩子,城北一大片的地盘,可谓是人生巅峰。只不过,古人说了,爬得高,摔得重。”

陆小凤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这时候,李燕北的弟子急匆匆赶了进来,附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李燕北骇然色变。

刘箫内力精深,听得很清楚:叶孤城出现了,在春华楼!

难怪李燕北动容。

试问,哪一个江湖人,听到叶孤城的名字,还能保持镇定,除了刘箫——他还不算一个真正的江湖人。

李燕北霍地站起来,道:“两位,看看去。”

叁人离了荟仙居,急匆匆朝着春华楼而去。

他们赶到的时候,春华楼已经被人围了个水泄不通。

街道上洒满了菊花,十几位乌发垂肩、肌肤胜雪的绝色少女手提花篮,站在酒楼的外面静候。

刘箫他们,直接冲破人流,挤了上去。

只见一位白衣男子坐着饮酒。

他的脸很白,不是苍白,也不是惨白,而是一种白玉般晶莹润泽的颜色。

他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两颗寒星。他漆黑的头发上,戴着一顶檀香木座的珠冠,衣服洁白如雪,不染纤尘。

他举杯的手,很稳,没有一丝的颤抖。

他的剑,仍在鞘中,剑柄上绕了一层细软的轻纱——用来吸汗,这样做可以握得更紧,只有真正的剑客才知道这种方法。

剑名:飞虹剑!

他就是南海飞仙岛的白云城主,叶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