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川虽然无法直接秒杀,但也差不多了,被打了一击后,命硬的话还能撑几秒,但也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他身上沾的血越来越多了,一身白袍已经变成了一身血袍,他战到发狂,甚至感觉自己的剑都有些钝了。
索性便不装了,百魂帆上发出紫色的符纹闪光,数百道鬼魂散出,袭杀向周围的妖兽。之后又把死去的筑基妖兽魂魄抽了出来,周而复始。
不过这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因为邪修人人喊打,双方都起了杀心。
看来不得不除掉整个欧阳家了,五只金丹妖兽全部冲杀过去,赢子建感应到目标达成,化为二气。
怎么消失了,不过不重要,灭了欧阳家也一样,五个金丹妖兽转头杀向城门。
欧阳子建顿时傻眼,自己都不知道赢子建是什么人,不过也是不得不迎战,即使不敌,也能断后。
八位金丹级别的修士战在了一起,这是赢川见过的金丹之间最强大战。
欧阳澎玉三人连续不断的催动蛊虫,激发杀招,也不堪是能坐震家族几百年的人,欧阳澎玉的一招一式都远比赢川见过的金丹要强。
欧阳澎玉一时间竟压制了三尊金丹级别的大妖,他想拖住这三只,然后让欧阳子博二人快速解决。
不过为了稳妥起见,他早已留下命令,让其在交战的时候赶紧退走。
而另一边的赢川也已经布好了屏障大阵,就等鱼儿入网。
赢子建看着这一切,意识到自己该出手了,他也是第一次将黄家三鬼投入战场。
欧阳澎玉三人看到三尊五转中期的修士杀了过来,一开始露出了激动的目光,以为有支援了。
但当看见黄家三鬼对着自己发出攻击时,激动顿时转变成绝望。
而那五只金丹级别的妖兽从头疼变为全力出手,既然目的都一样何不一起动手。
它们可不是什么傻子,为了在这一战灭了四家,它们可准备了几百年。
被两面夹击,实力基本上是碾压的局面,欧阳澎玉已经心灰意冷,他现在唯一想做的就是在死前拉一个垫背的。
因为赢川不是蛊师,所以对蛊虫不精,而能使出的杀招基本上市面上常有的,无法彻底的发挥五转中期的力量,但也足够了。
欧阳家三位金丹中最弱那位率先被妖兽斩杀,其他二人也体会到了兔死狗烹的感觉。
他们不甘心想拉着二人自爆,想拉个垫背的,赢子建当然要满足,他收回黄家三鬼,给了其机会。
两人当即选择了自爆,嘭~的一声巨响,犹如核弹爆炸而开,激荡出来的余波将城墙炸的塌陷。
而正面承手的妖兽当即卖了两个队友,另外三个基本上大残。
赢子建没有补刀,万一把其逼急了再自爆,这损失自己承受不起。
但自此之后欧阳家再也没有反抗的能力,灭亡只是时间问题。
当然第一个遭殃的第一个便是城内百姓,大屠杀是跑不了的,但不会杀完,会留下一些小猪仔。
现在战局赢川已经知道了,已经没必要再装下去了。
他果断动身去藏经阁这些地方,反正这些人都要死,也用不到这些资源还不如让给自己。
司马家老怎么了?族长他们现在还好吗?需不需要撤走,有一些不明真相的欧阳族人问道。
不过赢川一直面无表情面具也是,直直的走向藏经阁等地,如入无人之地,他将所有的功法全部收走。
司马家老,您干什么,为什么要...,还没等那个欧阳族人说完,一道风刃发出,被劈成了两半。
血溅了四周,周围的欧阳族人都吓了一跳,惊恐的跑向四周。
赢川知道必须要趁其他势力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搜刮干净,不然就麻烦了。
他冲向仓库,他在这里当了十六年的家老,放资源的地方他早已熟知。
他仿若无人之境,谁拦谁死,冲进仓库,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它们全部收下。
再次装满七八个储物戒后,仓库空了。
他出了仓库,见到外面围满了欧阳族人。
司马老贼你干了什么,你...,没等他说完,他就变成了两半。
赢川始终面无表情,他摘下面具,启动了屏障大阵,这里没人是他的对手,也没人练过阵法,所以在赢子建回来之前,玩一把游戏。
你到底是...谁,不过众人转瞬就意识到一切。
司马老贼,我想你也不能在我们破了阵法之前把我们全杀了?有人当即开始了破阵。
拦住他,即使无法将他解决也要托住,现场的几位家老都明白这个道理。
但没用,赢川哪怕只靠拳头也能横扫在场的所有人。
不过有些人幻想着能在被杀之前逃走,恶就开始了,他们退至众人身后,把自己的同族当成肉盾。
这其中也有他的人,我水瓶啊,司马家老,一些黄道的人也祈求道。
不过,他们已经没用了,一个剑芒闪过,头颅掉落。
当然也有不死心的,想要主持族人一起上。
司马老贼他已经疯,大家快阻止他,...没等他说完,被洞穿心脏。
赢川仅靠双手。将上百名欧阳族人劈死,不过可惜没有血颅骨这样蛊虫,不过就算有也用不了。
他犹如切西瓜一样,将一排的欧阳族人削去半个头颅,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
去尘诀他也懒得去捏,现场如同地狱,鞋底上不知道沾的是血液还是脑浆。
没过一会,在场原来上千人的欧阳族人,转瞬就只有了几十人而已。
他们知道自己逃不掉,打算自爆自杀。
赢川打出一道旋风刃,风刃席卷,没人能抗的住,不是被削首就是被腰斩,原地只剩下一堆肉块。
除了那些还没回来的欧阳族人,家内的已经全部死完。
不过赢子建这时也回来了,两道血色身影站立在一堆尸骨上。
赢子建散去身形,而赢川已经把传送阵准备好了,随时就能走。
赢川毫不留情的走了,对于这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地方没有一丝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