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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楚兵 > 第48章 步骑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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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兵与步兵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兵种。

本质上是没有强弱关系的。

几千年的冷兵器时代,骑兵的单体能力非常出色,它的综合性能很强。

就像如今的多用途战机。

骑兵有强大的机动能力,速度一起,有强大的冲击能力。

若是精锐骑兵,还能完成骑射,具有远程能力。

战场上,它可以冲阵、追击、拦截、风筝敌人。

所以,自古名将,都喜欢用骑兵。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骑兵就一定强于步兵。

一个骑兵对上一个步兵,那骑兵稳赢。

一百个骑兵对上一百个步兵,硬打,那就是步兵稳赢了。

步兵的第一个是大盾手,第二个是刀盾手,第三个是长矛甚至还有狼宪。

步兵打的是一个整体,骑兵冲来时,他面对的是步兵组成的阵型。

本质上,他是一打四一打五。

双方平A,骑兵是肯定干不过的。

它对付步兵的方式是骑射和消耗,或者步兵自身出现问题,如溃逃、指挥失误等。

这也是华夏历史上,出现那么多南朝的原因。

真要是骑兵虐步兵如狗,那巅峰时期的蒙古忽必烈就不会有安南惨败了。

定襄郡。

谷粮口一带。

山林边缘。

浑部来到这里,北狄人如释重负。

达尔台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走出这片谷地,山林就结束了。

终于离开这该死的鬼地方了。

但是,雄壮的达尔台随即又失落了。

浑部的勇士,沦落到连雪窝子里的楚兵都收拾不了。

十年来,积攒下的赫赫威名就此烟消云散。

草原上,没有怜悯这个词,弱者不配拥有尊严。

依附于浑部的小部落也会离开。

浑部将不再兴旺。

前方。

即将出谷的先头部落军停了下来,达尔台很生气。

该走不走?大荒原上,还怕个鸟蛋。

打马来到前方,定眼一看,勃然大怒。

该死,该死的楚狗。

他们竟然在谷口这里等着。

更气人的是,目测敌人最多二千,甚至更少。

区区二千楚兵,竟然敢堵浑部五六千铁骑的道路,还是在平原上,这简直是侮辱浑部的勇士。

“牧,牧在那里,叫这该死室韦猪,带领五百人,去周围绕一圈,看看有没有埋伏。”

这里极为辽阔,最近的小山丘在五里之外,南边是一马平川,按理说,不用担心,但达尔台被阴怕了。

这伙楚兵,太过狡猾。

不远处的路碑上,谷粮口三个字很模糊,在碑的左侧,有一排新刻的字。

“浑部亡于此谷中。立碑者:李氏周云。”

达尔台愣了,如发怒的公牛,叫部众毁掉谷粮口的路碑,可惜没有专业工具,效果很差。

几个千夫长,正在合计如何吃掉面前的步卒。

半个时辰后,北狄人摆开进攻军阵。

他们先上四千,留下一千左右的预备队。

二千不到,凭什么拦住五千突厥人?

他们也是有尊严的。

草原人习惯了随意屠戮南楚将士,打心眼里,他们认为自己很强。

实际上,只不过是楚人近几十年没有豪杰来对付他们。

边关武备松弛,贪腐成风,楚兵根本没有多少战力。

历史上三国时期,杀外族如杀狗,大多数时候用的也是步卒。

对面。

李家的战鼓,响彻这方天地。

狼烟早已点起,浓浓黑烟直冲天际,数十里外清晰可见。

几十里外。

秦老大用刀割下一小块马肉,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生火吃上一口热腾腾的食物了。

眼眸的余光,忽然瞟见远方的狼烟。

猛地想起什么。

“见东方狼烟,即刻开黑色锦囊。”

一顿摸索,终于找到了,打开手中的锦囊,秦辉同几个识字的兄弟仔细观看。

“狼烟起处,灭浑部!”

秦辉瞳孔微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灭浑部?一万人?一万人的浑部没了?

李氏到底是何方神圣。

打赢就已经是变态了,打的这么诡异,秦辉都有点怕。

只是略微犹豫,秦老大就集结了良家子,片刻后,二百余战马火速赶往狼烟处。

同样的事情,在方圆几十里的地域出现。

近二千良家子火速赶往谷粮口。

被北狄人屠戮了近半年,终于轮到他们复仇了。

谷粮口。

李家步兵方阵。

三支步卒,数月高强度训练,充足的伙食下,他们的身体异常精壮。

精铁甲胄,大盾狼筅,长矛如林。

现代的军事训练,令他们如同耸立的苍松,立于荒原之上。

刘庶身覆甲胄,最后巡视了一下队伍,确定了作战计划,他就退到仓库去了。

这次的主将是杨延。

这是李家军,第一次没有周云亲自指挥的战斗。

由刀疤与阿骨部军师合力,统帅作战。

打头阵的还是铁牛。

没人敢跟他抢,毕竟不能和傻子计较。

也没人会和他抢,这搏命的事,大伙其实也不是那么想。

铁牛双目圆睁,气势逼人。

身后的梁三等人,同样士气高昂。

他们并没有惧怕数量远超自身的北狄人。

盲目的崇拜,让他们认为,跟着周云,就是胜利。

杨延手持精铁长矛,这是铁驼子专门按他要求做的。

双目如电,关注着战场的形势。

李保是唯一的中字辈,他在李家几十年了。

此刻,他恍然如梦,李家竟然能同浑部这种北狄主力部队掰手腕了,这简直就是奇迹。

他忍不住一声怒吼。

“李家军!!!”

回应他的是震耳欲聋的咆哮。

“万胜!”

“万胜!”

……

远方。

达尔台眼眸中渐渐有了担忧,这伙楚兵,面对数倍的敌人,士气却如火般旺盛。

楚兵的首领狡猾,如此做必然是有把握的。

可他想不明白,南人的底气在哪里。

对方摆明了是要堂堂之阵,灭了浑部。

这就二千不到,还是步卒,这要是不敢打,浑部还用在突厥军中混嘛。

趁早全部打道,回勒尔浑河捡牛粪去。

与达尔台不同。

远在山林观战的贺诗楚一眼看出了问题。

二千步卒,从他这个角度看,就像是棋盘里的棋子,横平竖直,军阵之精锐,生平所见。

这一局博弈,他输得干干净净。

如果现在他还在浑部,逃离就是最好的办法。

可周云说过,浑部不进攻,他还有后续的手段。

这个人太恐怖,至少超过了他的理解。

他被辅兵营带来的。

被一群妇人抓着跑,说实话,贺诗楚很难受。

战场上。

浑部的冲锋开始了。

傻牛等人挖的坑起作用了。

陷马坑让他们成排成排的倒下。

赵阿四手持长矛,标准的刺杀姿势,这一招,他已经练了无数遍。

他的眼神略显焦虑,瑶娘的兜帽披风在粮仓里,他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拿。

前方的战友在用锤子打木头。

第一排的大盾是用木杆支撑,再用木卡钉在土里,傻子才全用人顶盾。

这样做,有优有劣。

优势是大盾必然顶得住,劣势就是推进时,拆除盾牌要点时间。

这是步卒,自己总结出来的小技巧。

周云没有干涉,尽管历史上没有记录这种方法,但一线将士的手段,往往是最优秀的。

二十步外,浑部骑兵倒下不少。进而影响后续的骑兵。

这使得北狄人得冲击力下降了。

十步外,北狄人再次倒下一批。

终于,马势大减后,突厥人猛冲第一排大盾。

生死时刻到了!

达尔台很清楚,冲击步兵军阵,第一批人大概率必死。

但只要冲破,步兵就是废物。

“长矛,刺。”

赵阿四经过大战洗礼,身体的机械记忆,让他的长矛毫无阻碍,刺穿了突厥人。

他是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战士了,突厥精锐在他眼里,不过如此。

战鼓随着节奏,响彻这片山谷。

千矛齐发,如同一人,何等威力。

这支楚兵,步卒造诣登峰造极。

长矛如同死神的镰刀,不停收割突厥人的生命。

突厥人引以为傲的骑兵,似乎失去了力量。

二排陷马坑的影响,超过达尔台的想象。

战场正发生一面倒的事情。

远方的山坡上,一支骑卒在静静的等待。

李泰。

他的目光死死盯住达尔台,势必这次要杀了他。

浑部第一勇士,这个名头他已经通过突厥人的俘虏了解到。

李兴没有同他抢,这让他很开心。

李兴一直是他大哥,自己这一身武艺,说白了,还是全爷教的。

如果是李兴,他愿意当第二。

他的任务是,步兵胜利后,追击浑部残余。

起初,李泰还有点担心,铁牛这憨货行不行。

结果,铁牛如同海浪下的礁石,尽管海浪巨大,但礁石屹立不倒。

北狄人是成片成片的倒下。

达尔台改变了战术,部分人远远的放箭。

并让二个千人队,从侧面攻击李家。

大盾如林,前面是根本射不穿的。

刀盾手取下背后的圆盾,在一瞬间形成盾墙,造成的伤害微乎其微。

这个角度,周云早有研究,羽箭抛物运动,能杀死的可能性接近零。

除个别被盾改变方向,扎到的倒霉鬼外,步卒不会有任何影响。

两侧,杨延同李保早已等候多时。

同样的事情,如法炮制。

他们必须护住两翼。

久攻不下,突厥浑部打红了眼。

大量压上,进攻李家步卒。

可惜,没有速度,什么用都没有。

战斗小半个时辰后,量变引起质变。

杨延敏锐察觉到,胜机来了。

随着战鼓的改变,李氏步卒变阵了。

三个四方阵,互为犄角,四方全是大盾,长矛如林,千人如一。

他们由防守阵型,转变为进攻。

大盾手已经拆除了固定设施,三个军阵,开始渐渐向突厥人移动。短暂的停滞后,步兵不停向前。

进入阵中的浑部勇士,虽然悍不畏死,但其兵刃太短,对方的长矛不停的在收割他们的生命。

打到这里,所有人都知道,北狄赢不了了。

远方肌肉虬结的勇士,面容憔悴,浑部杀不了这些步卒。

不能再打了,再打损失就太大了。

就在他准备下撤退命令时。

余光瞟见,远处的山坡山脊,不知何时,漫山遍野的骑兵。

糟了,良家子,雪地里的楚国良家子全部来了。

狼烟!

达尔台恍然大悟,对面的大楚将领竟然算到了一切。

这一刻,他忽然想念军师。

以前都是他们算计别人的。

浑部渐渐感觉到了危机,自己似乎无形中被的包围了。

那三支让他们如同梦魇的骑卒,已经在外围远远游弋。

前方,人仰马翻,浑部不停的在流血,打下去,必然是输。

“我的母亲,还在草原等我,我的弟弟还没有长大。我不能死。”

……

一名年轻突厥牧人,见自己身处危险,想起母亲,偷偷的溜了。

如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所有人都害怕自己是最后一个。

当最后一个突厥骑兵,被铁牛一刀砍断时,步卒方阵再没有任何敌人了。

残肢断臂,到处是倒地的突厥马,远方是逃跑的突厥浑部。

“胜……胜利了。”

李保流泪了,他有点不敢相信。

步卒爆发了山呼海啸的呐喊,他们赢了。

“赢了……”

“李家军!万胜!”

“李家军!万胜!”

……

震耳欲聋的欢呼,让秦老大等良家子震撼之余,忽然化成恶狼,嗷嗷叫的去削北狄人。

远远瞧见那支强大的步卒,不禁心生恐惧。

这辈子不想跟李氏为敌。

李兴、李泰等骑卒早已等待多时,他们如猛虎下山,直扑北狄人。

“迅速破敌,别被步卒看扁了。”

“骑一营,往东追。”

……

达尔台在事不可为后,也选择了逃跑。

瞟了一眼路碑,他若有所思,头也不回的跑了。

可他不知道,别人可以跑,他是很难的。

刚跑出战场不久。

达尔台忽觉寒光一闪,当即面色大变。

有人盯上他了。

斩马剑嗡嗡作响,他几乎脱手。

不用看,如此巨力,必然是之前的大楚将领。

刀剑交割,撕裂空气的轰鸣,响彻这方战场。

李泰大开大合,关刀如雷霆,讲究的就是一个有去无回,加之李泰莫名其妙的自信,十成功力发挥出十二成。

达尔台恰恰相反,一心急着如何逃跑,不能从容应对,十成功力,最多发挥出八成。

双方的较量,李泰占据绝对上风。

但达尔台毕竟是成名多年的勇士,经验丰富,一时间打得也还算没有失去抵抗力。

双方你来我往,搏斗了几十个回合。

契机在另一个手持关刀的楚国将领出现时,发生了。

这个人达尔台知道,这是另一支骑卒的将领,实力也不弱,如此二人,他岂不是死定了。

高手对战,一瞬间的慌神,是致命的。

“达尔台!”

浑部勇士达尔台大骇,对方竟然知道他的名字。

“你是我李泰,斩杀的第一个大将!”

斩马剑被李泰一刀荡开,达尔台汗毛竖起,面露惊惧。

中门大开了!

努力的挥舞斩马剑回防,可他知道,很难赶上了。

果然,对方的关刀一个漂亮的借力回旋,刀锋甩出,直逼他的头颅。

“李泰?”

他最后的视野里,是一具雄壮的无头尸体,和一个英气勃勃的楚国武将。

用布包好,挂在马背上。

李泰回头怒道:“你怎么来了,就是你,让我完美的斩将有了瑕疵。”

来人是李昂,全爷的第二子。

“好心当成驴肝肺,我怕你死了,才来看看。你消耗太大,还是回去休息吧。老子走了。”

远方是不停逃跑的突厥人,漫山遍野都有。

出了谷粮口,一马平川,藏的地方都没有,用不了几天,突厥人就会失去补给。

这会,他们该享受良家子的待遇了。

一小股部队,往山里逃了。

李泰没管,山林没有资源,草原人活不久。

麾下的骑卒在继续追击。

李泰确实体力消耗巨大,他选择回粮仓,毕竟他的功劳已经立够了。

前方的仓库,他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周云。

刘庶在侧,还有个身覆甲胄的老人,口沫横飞。

不用想,他老爹又在吹牛皮。

铁坨子和李岗已经被姑爷安排别的事去了,这里只有他爹在。

“四千,姑爷四千!哈哈哈,要这玩意有四千,那我李家不得算一方豪强啊。以后郡守老爷见到我们,也得低下头,哈哈……”

“呀!孽子好好的,不去追击,在此偷懒。我李家现在如日中天,你要不努力,别怪我给你生个弟弟……”

李泰下马,一屁股坐在厚布毯子上,也不管凉不凉,拿起水壶,一饮而尽。

“……痛快。我把浑部的达尔台斩了。”

粮仓里,场面一时愣住了,浑部第一勇士被李泰这娃娃斩了。

“你把浑部的达尔台斩了?”瞎子一愣,目瞪口呆,这会看儿子顺眼。

“达尔台死了,浑部的抵抗力就更差了。那样,浑部营地的守卫,就更难了。”周云思索道。

“老当家和驼子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大。”

“浑部营地?姑爷,是不是步子拉的太大了。”

瞎子一时有点接受不了,毕竟前几天,还在讨论怎么在浑部手里逃亡的。

现在就讨论,收浑部老窝了。

“浑部的营地空虚,不去拿,难道便宜别人。”

周云其实有话没说。

阿骨部那个穷货,一点金子都没有,加起来没有一千两。

浑部可是非常富有的,这总不能没有金子吧。

我可在等系统的武将,拿到了,第一时间就把刘贞按在地上摩擦。

以报这段时间的屈辱。

“八爷,命令辅兵营,就在此地,埋锅造饭。扎营休息,尽快前往浑部营地支援。”

“我的乖乖,浑部营地,那不得发财啊。”

沉浸在喜悦中,摇摇晃晃,八爷路都走不稳。

忽然想起不孝子,讥讽道。“孽子,没死就快给我去追北狄。”

李泰纹丝不动,直接躺平,他爹的话,有的时候就当是放屁。

“行了,老东西,等下我去追山里的北狄人,他们走那边,逃不远。”

“山里?山里有北狄人过去?”

周云猛然坐起,脸色大变。

他把木兰营给忘了。

“李泰,带人去救刘贞,她们在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