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是张风”
“你好,我是王风”
“...”
从泰山事务所借来的人叫张风,个头跟王风差不多,他的异能是c级异能——复眼,没有任何战斗力,但绝对是监控室最佳人员。
当无语的他摘下墨镜时,众人看到他的瞳孔处位置,被不定数量的小眼给取代,密密麻麻的,比杨梅表面还要密集的小豆豆,就是组成这对复眼的基本结构。
“你这个眼睛,可以办到什么程度?”江涛问了一句,顺手推了一把没正形的王风。
“我数过了,正常状态下,左眼234个小眼,右眼则为254个小眼,意味着我可以面向你们的时候,可以关注到最多254个不同的地方”
“这么6?那岂不是偷看神器了?”王风立刻凑了上来,他知道人的视觉,注定了一次性只能看一个地方,其他范围都在余光里。
但对方右眼的254个小眼,可以让他同时看254个地方,这就意味着,处在他正面的人,他可以看清254个人的小动作。
讲道理,你去当监考官的话,监控器都没你这么牛逼啊。
“我为人正直,谢谢”张风严肃的说道,像这种话题,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上了,每一次别人都调侃他的双眼是最适合看美女的眼睛。
但实际上,他最厌恶这种事,人就要活的光明磊落才行!
“安啦,安啦,就是开个玩笑,如果冒犯到你,我很抱歉,抽支烟?”王风嬉皮笑脸的递上一支烟。
有了张风的加入,事情就变得简单起来了。
他们将依仗着马智涵跟徐闯的关系,进入全市的监控系统里,通过最少254个分屏,来高强度寻找,最近十组照片时,到底谁频繁出现在现场监控里。
通过查重的办法,就可以锁定那个人的下落。
“实际上如果有必要的话,我还可以将复眼规模扩大三倍,因为这还不是极限”张风颇为得意的说道。
他经常被借去警局帮忙,靠的就是这一双可以一人单挑七百多个分屏的恐怖眼睛,任何人都别想在监控中逃过自己的眼睛!
“既然这样的话,警方怎么没抓他?”马智涵有点不理解了,既然有张风这种先天监控室大爷圣体的存在,不早就该逮住那个人了?
“因为这个案子不严重啊,说难听一点,打一巴掌,还有两个警察过来调解,你拍个照,又没有被当场被抓现行,资源怎么会用在这上面”
张风谈到这个也挺无奈的,他早在一个月前,就向自己事务所老板申请去查这个案子了,但是老板不同意,觉得十万块的报酬,去逮一个偷拍的家伙,费时费力,成本比收益高。
现在终于有人愿意接这个委托,他自然就过来了。
钱不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逮住这个人!
不然这个家伙迟早要猖狂下去的!
讲到这,一行人就出门上车,直奔附近的警局,在监控室里,众人得到了半个小时的使用权,只能用来回溯偷拍事件时间段跟地点的录像,其他地方不能看。
“好了,你们都不要打扰我,现在给我调上32倍速,我要进入专注状态了”
专业人士出手,众人不会打扰,看了十五秒的屏幕后,众人就退了出去。
因为眼睛实在太累了。
32倍速,而且还同时出现七百多个摄像头拍摄到的画面,这根本不是正常人可以扛住的看监控方式。
只有针对性极强的异能者才能扛住。
“多谢你们,现在终于有人接这个委托了”
一名年轻女警拿来三瓶水放在三人手上,她随即就谈起了自己的经历,她两周前跟男朋友出门逛街。
女生嘛,都是爱美的,大冬天的,穿个裙子也很正常,结果四天后,男朋友的好兄弟就发了几张照片给男朋友。
气到两人差点把租房的碗给砸了。
“你怎么知道是你的?”李梦有点不解。
“emmmm...你不知道偷拍者,一般都会将被偷拍者的脸给拍下来?”女警同样有点不解的看着李梦。
她一看江涛三人那表情,就猜到眼前这个行为举止有点怪怪的女生,应该是完全不知道偷拍那档子事是怎么回事。
一般被拍到的人,脸跟裙底下面的照片都会出现,所以这就给被侵害的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李梦,她回忆了一下当时在事务所里看到的照片,貌似自己也没看全,随后就没将这个事放在心上了。
“总之,多谢你们接这个委托,钱虽然不多,而且要从那么多人中锁定目标,确实费心费力了一些,但能抓到那个人就好了”
马智涵此时想到之前江涛说的话,他插了一句嘴进来:“如果那个人被抓到了,你会私底下给他一点报复吗?”
“当然啊,毕竟我被拍了啊,但不会做得太过火”
听到这个语气理所应当的答案,马智涵点了点头,他现在相信那个偷拍者绝对会死的事了。
只要暴露真容,那么对方百分百会死在某个人手上。
他们不但没有完美解决这事,还会制造出一个杀人犯来。
二十分钟后。
张风揉着眼睛走出监控室,脸上带着凝重的表情,他告诉四人,这件事恐怕不是一个人,而是团伙作案。
随后四人进入监控室,里面的警察还有他们一块看向正前方的大屏幕。
“你们看,体型一模一样,衣服也一模一样,但脸部特征完全不是一个人,连续十天都出现在荣南街附近的地铁站跟公交站,可每一次脸都不一样”
“有人在帮他改变脸部特征,这样就不会有人发现不对劲了”
随着屏幕上十张照片同时放大,对方的脸部特征也显示了出来,而警局里的人也表示,他们通过面部特征搜索了一下内部人脸数据库。
发现这十张脸里有五张脸根本不在数据库里。
这就意味着,干这件事的人,肯定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甚至多个,对方是团伙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