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午蔓没给任何一个人冷脸,她没有给人冷脸的习惯。
她保持一贯的礼貌微笑,任他们争先恐后地沾享她的身份带来的荣光,脑子里却一直重复之前那群艺术家没说出口的“你是个外人”。
她没打电话给叶莫莫,且以叶莫莫身体不适为由,拒绝了任毅鑫的要求。
叶莫莫的身体确实还不适,晚饭只吃了几口小米粥。
相比之下,奚午蔓胃口很好。
她们就餐的地方离叶莫莫的住所并不远,奚午蔓不想叶莫莫在餐厅受罪,让后者先回去休息。后者也不计较所谓礼节,买了单就离开了。
餐馆依旧热闹,与叶莫莫在时没有区别。
餐桌上的白切鸡、海鱼仔汤和炒鱿鱼一点点变少,奚午蔓戴着一只耳机听书,没注意到身旁有人与她说话。
下巴突然被手掌托住,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脸蛋已转向一个戴黑色口罩和渔夫帽的男人。
“你不是应该在IFS么?”她听出是年甫笙的声音。
她不明白年甫笙为什么把自己捂得这样严实。
“那群艺术家没叫你一起吃饭?”年甫笙松开她的脸蛋,转眼看见叶莫莫的留下的粥碗,又意味深长地看她。
“跟你约会的人去哪了?”他问。
“回家去了。”给了他简单的回答,她继续喝海鱼仔汤。
“能留你一个人在这自己先回家的,我想不会是男人。”
他的话语带着明显的试探,她不确定他想打听什么。
“蔓蔓。”他弯下腰,将唇凑到她耳边轻轻说,“你要知道,我绝对不会损害你的利益。”
她不懂他的意思,静静等他解释,但他只说了“再见”就离开了。
侧目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她大惑不解。
饭后,奚午蔓刚到叶莫莫家门口,就接到奚午承打来的电话,通知她明天晚上和穆启白一起吃晚饭。
穆启白包下一家西餐厅,邀请了他从幼儿园到硕士毕业的上百位好友到场。
数不清的蜡烛代替了吊灯,烛光比灯光更明亮,与香槟和鲜花更相配。
奚午蔓应该穿上华丽的礼服,在众人的掌声中走过红毯,走到穆启白面前。他会单膝下跪,为她戴上订婚戒指。然后他们拥抱、接吻,在众人的欢呼与笑脸中。就像别的情侣那样。
可以为只是普通吃一顿饭的奚午蔓没有刻意打扮,甚至在踏上红毯时看清餐厅内像结婚现场一样的布景,还以为是餐厅在做什么活动,为了一周多之后的元旦。
A市这些店,一年到头最喜欢搞些花里胡哨的节日庆祝活动。从元旦到圣诞,又到元旦,没完没了,一年有大半都充满节日的欢庆氛围。
奚午蔓不知道那些人怎么会一年到头每天都那么开心,就像不知道除了逛商场无事可做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没有烦恼,甚至永远不会生气。
挽住奚午蔓胳膊到穆启白面前的女人那很合身的黑色晚礼服看上去并不便宜,奚午蔓怀疑过她是穿着节日限定服饰的服务员,都没想过她是穆启白的朋友,更没想过这是穆启白准备的求婚仪式。
穆启白拉住奚午蔓的衣袖——他本来想拉她的手,她出于突然的恐惧及时缩进了袖子里——开始了深情的告白。
对他精心准备的演讲,奚午蔓听得一愣又一愣,一再想要反驳,可众人不时欢呼,不时感动得流泪,她实在不忍心破坏氛围,便暗自琢磨他花了多少时间写稿子又通篇背下。
长达十分钟的演讲终于结束,穆启白单膝下跪,同时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戒指盒,打开戒指盒将金镶鸽血红宝石展现出来,惹得好一阵惊呼及此起彼伏的“答应他,嫁给他”。
奚午蔓自动屏蔽那些吵闹,微笑看着跪在面前的男人,意识到他已经把他自己当成了奚午承的妹夫、她的拥有者。
他没有与她商量,甚至没有提前通知她,就擅作主张地准备了这样的仪式。他并不顾及她是否喜欢,只顾及他的面子,邀请来她不认识的、理论上会百分百站在他那一边的观众。
一旦她接过戒指,他就会肆无忌惮地把她踩在脚底,就像奚午承对她的那样。
“不”字还没出口,人群里突然响起女人惊恐的尖叫,众人惊慌四散,逃往室外。
相机的闪光灯几乎没有间断,没人听见有玻璃碎掉,也没人看见香槟塔是怎么坍塌的。
只是有人尖叫了一声,压下所有欢呼,众人发现火势在迅速蔓延。
不出两分钟,消防员就到了,但火势蔓延得实在太快,火被扑灭时,现场已是一片废墟般的狼藉,好在并无人员伤亡。
穆启白杀人的心思全写在了脸上,他发誓不会放过破坏他精心准备的求婚仪式的罪人,不管那个人是谁。
现场人很多,事故发生时大家都挤在一起,监控里看不出到底是谁破坏了香槟塔的平衡。
但当天晚上,穆启白就用他自己的方式找出了那个人。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
男人是穆启白的大学同学,起初坚持声称不是故意的,挨了两闷棍,咬牙切齿地说:“对!我就是不想你娶奚午蔓!”
驱散了众人,穆启白命司机送奚午蔓到叶莫莫的住所。
奚午蔓不知道那个男人会有怎样的下场,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她希望他能活着,倒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圣母心,而是好奇,他为什么会阻止穆启白娶她。
也许与另一个女人相关——她想——类似c市那个不怕冷的女人。
香槟塔坍塌事件之后,奚午蔓再次上了A市晨报的头条。
报纸上对事故作了详细报道——报纸上称为事故——却没有提及破坏香槟塔平衡的男人。
奚午蔓知道,她不可能再见到那个男人了,那个男人就像昨晚被烧焦的玫瑰一样化成了灰。
无人会过问一堆玫瑰灰最终落在了哪片林子里。
可与那堆无关紧要的灰相关的、也许类似c市那女人的人还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
不,就在A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