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十一点,从前方一个个报告汇集到市局,马文龙局长镇定自若总览全局。这位老公安,大大小小的案件破获无数,经历无数,孙国华特别信任他。其实,早在去年,马文龙就向自己说过,绥河黑恶势力的问题,只是那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刚刚晋升的二把手,还不是负责政法口工作,不好参与过多,不过他也暗示了马文龙,注意搜集这方面情报,等待机遇成熟有用。仅仅一年,形势发生变化,自己现在在莲花江党政一肩挑,虽然只是代理主持工作,但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他还是懂得的,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第一波成功完成,给了他信心,他决定下一步马上进行第二轮改革。
反腐一直是他不可挑战的底线,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扫黑除恶,净化社会风气,还老百姓一片清朗更是他的追求。
这次“扫黑”,自身家人受到威胁,他采取了迂回战术,先把家人安顿好,没有了后顾之忧,而后这样他就可以专心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本来原定计划是三天后再行动,但是现在看对方已经有所警觉,已经感到末日临近,所以才要破釜沉舟,对自己恩威并施,如果自己害怕了,就接受他们的钱,与之同流合污,或者进行有限度的权钱交易合作。否则,他们将采取极端手段,绑架杀害孙市长的家人孩子,甚至是他本人。
但是,他们低估了孙国华的决心和实力。他们不可能知道孙国华是一个重生者,掌握着社会发展走势。更不知道孙国华在京城的人脉关系,也不知道马文龙早就开始收集他们这些人的线索了。
公安干警和武警官兵经过一夜奋斗,共计抓获138名犯罪嫌疑人。经过连夜突审,有的人已经开始交代问题。
但是,绥河市黑老大李建伟和于斌却失踪了,几乎所有黑名单里的人除了个别几个人逃脱之外都已经归案,唯独这两人没有抓捕。这让抓捕组和市局领导们压力很大,尤其是马文龙局长,因为他清楚前一天孙市长女儿受到了威胁,此时,孙市长肯定是最迫切希望将李建伟和于斌抓获。可是,现在经过一夜,居然让他俩逃跑了,这让他这位局长十分恼火。
他喊过来忙了一夜的技侦支队长和网安支队长,命令他们协同电信部门,抓紧调查李建伟和于斌的电话记录……
在市局食堂吃完早餐,孙国华和张永军乘坐一部汽车回市委。在车上,孙国华突然说:“王鸿涛问题已经都到了这个程度了,我的意见该抓的继续抓,正在审查的该“上手段”就“上手段”,今天我抽时间再向省委做一个汇报。今天王鸿涛或者他背后的人可能会找你,你就推到我这边即可,我就要结果。”
张永军只是点了一下头,他没有答话。因为,他已经读懂了孙国华的意思,那就是:没有回头路了,所有责任他孙国华承担,自己就是要抓紧查出证据。
他在想,如果自己是一把手,此时此刻,会不会也有这样的勇气和担当?
回到办公室,张永军还没等坐下,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和主管案件审查工作的另一位副书记一起过来汇报工作。
经过“加大力度”的审查,原绥河市委办公室主任刘宝强,又交代了一些关于王鸿涛与李建伟勾结骗贷的线索,已经固定证据。对绥化镇派出所长的继续审查,他又交代了绥河市公安局长陈伍和刑警队长吴宪军合谋勒索绥河镇一名木材商的犯罪事实。
昨晚半夜抓回来的三人,即绥河市副市长、交通局长、财政局长也是连夜进行了审查。只有交通局长交代了,王鸿涛父亲去世时,他曾经给市委书记王鸿涛送过三万元礼金。再就啥也不说了,另外两人更是一个字也不说,非常抵抗……
两位副书记汇报完,本以为张书记会表扬他们几句,可是出乎意料,张书记发火了:“我们纪委就是得罪人的工作,这里没有人情世故,更没有留一点余地退路的想法。市委对我们的工作进展不满意,这是我不想看到的,我想你们也不希望得到的结果……”
停顿了一下,张永军继续说道:“立即对绥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吴宪军执行双规,对局长陈伍做好立案前准备工作,待市委批准后立即双规。纪委不是招待所,管吃管住,那样的话谁都可以来住几天拍拍屁股走人了,那还要我们干什么……”
两位副书记终于明白了领导的意思,这是不满意进度和“深度”啊!
出来后,二人经过商量,请市局配合,以市局紧急抽调为由,将吴宪军调到市局,而后再把他控制起来。
常务副书记又给专案组打了电话,直接发火,一顿劈头盖脸斥责,最后说:“上面”很不满意……
说完狠狠的挂断了电话。
专案组长感觉到了领导已经很生气,一定是压力相当大,否则领导不会这么生气。
“开会,开会……”专案组长大声喊道,所有的压力最终都压到了他头上。这个时候,作为组长,他明白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上面”领导已经明确了,那么“下面”具体办案人员就没有顾虑了,这些潜规则不是谁制定的,就是大家都懂得。
专案组不是没有办法迅速办案,但是迅速办案是有“说道”的,其中的责任谁承担?真要是查出来结果是不是领导想要的?会不会引发意想不到的结果?这些都是无法预测的,也不是他们一个小小科级干部能够承担的。
去年,滨城市纪委一个区园林绿化处副主任受贿案件,办案人员没有领会领导意图,经过三天三夜奋战,最终让被审查对象交代出曾经给区长和主管副市长送过一笔数目不小的钱……
这样下来,让市纪委很被动,上不上报?查不查?怎么查?最后,主办案件的工作人员被“调整”到行政后勤部门工作,专案组长被领导“谈话”,写了检查,没有被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