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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添置了生活用品,差不多就能够住进去。

但是沈遇安还没有辞职,来回不方便,这两天就住在工地宿舍。

叶槐跟他提了上学的事情,学籍已经搞好,年后过完寒假直接去上高一。

到过年这段时间就不要去上班了,在家里好好将初中的课程补上来。

沈遇安是初二下学期辍学,将前面的课程复习一下,初三的课程,叶槐准备自己来教。

平时她工作没空的时候,沈遇安可以上上网课。

当初他上学的时候,成绩并不差,中上。

那时家庭出现变故,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上学。

就算当初两人上的镇初中,教学质量一般,成绩能保持在中上,说明沈遇安是聪明的。

跟叶二姐一样,只是资源太差,外界影响太多。

光靠自己,很难学下去。

做了决定后,沈遇安没有立刻答应下来。

“我辞职了,我们就没钱了,房租一个月八百,存款能够撑多久呢?”

“还要上学,要不算了吧?”沈遇安想到两个人的压力,打退堂鼓。

他身上攒了一些钱,一万多块,不多,要是什么都不干,在b城根本撑不了多久。

这个问题,叶槐让他别担心。

“放心,我平时兼职一个月有七八千,多的时候有一万多,后面我会挣的更多。”叶槐给他看了自己的工资收入,就算是这样,沈遇安还是犹豫。

“你又要上学,又要打工,太辛苦了,我不能让你养我,我是个男人,怎么能靠女人养?”沈遇安对于叶槐让他读书这件事很心动,但是不想因此让叶槐辛苦。

叶槐这样好的对象,就该好好呵护,不应该为了生活吃苦。

“我以前不也是靠你养?我们是一家人对不对?一家人还分什么你我?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你要是再说什么你是男人,我是女人的话,我可要生气了。”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看不起女人?你是大男子主义吗?”叶槐佯装不高兴转过身。

沈遇安急忙解释,有些无措:“没,没,小槐,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我只是担心你.....”

见叶槐还不理他,急得伸手扶住她的肩膀,将她转过来,却见到叶槐脸上憋着笑,脸上的焦急化作无奈。

“你又逗我。”

叶槐笑着抱住他的腰,说:“我喜欢看你着急的样子,嘻嘻。”

“你啊,就是看我拿你没办法,欺负我。”沈遇安抱住怀里的人,低头宠溺地看着她。

叶槐嘻嘻笑了两声,说:“那你还不肯不肯让我养你?”

“......”

“我要生气咯!”

“好,好,好,让小槐养我,让宝宝养我,以后,我要吃宝宝软饭了?”沈遇安妥协。

他也想变得优秀,想要配得上叶槐。

有了永远在一起的希望,他不想放手。

也不想以后叶槐被朋友被同事笑话,她找的对象是农民工。

他也想成为叶槐的骄傲,成为她的依靠。

两人说定了之后,沈遇安就准备跟领导提离职的事情。

张哥坐在椅子上抽烟,一时没有说话。

“你要不再干一个月,要不了多久就发年底奖金了,你现在走了可就什么都拿不到了?”张哥不是不想他离开,只是为了他考虑。

听说他要重新回去读书,也为他高兴。

但是读书了,钱从哪里来?

今年的老板十分大方,早就有消息,年底工程要是结束的早,就给工人发一大笔奖金。

沈遇安不工作,去读书,有的是花钱的地方。

他是建议沈遇安再待一个月,差不多元旦节的时候,就能拿奖金。

听了张哥的话后,沈遇安有些心动。

的确,现在走,就会少一大笔钱。

他可以白天上工,晚上看书,干到元旦节左右拿了奖金再走。

跟叶槐商量了之后,叶槐是想着他不用在意奖金,她多做几单,能够挣回来。

但是看沈遇安挺想要的,让他自己决定,她都同意。

就这样,沈遇安白天上工,晚上看书,为了节省路上的时间,继续住在宿舍,平时周末放假的时候,两人才回到租的房子里。

沈遇安不止一次感叹,浪费了八百块钱。

叶槐安慰他,这是他们的家,八百块钱就能有一个两人的家,很划算啊。

要是没有这个房子,两人都没有独处的空间。

平时一起做做饭,给他讲讲题,也很幸福啊。

沈遇安闻言,放下锅铲,抱紧身后的女友,低头在她的头顶亲了亲。

“宝宝,你怎么这么好~”

“因为你值得我对你这么好啊!”叶槐看他又要感动哭了,忍不住笑了。

“别哭,再哭我要忍不住欺负你了!”手指戳了戳他的腰。

沈遇安瞬间耳尖红透,纤长的睫毛颤了颤,抿了抿唇,有些委屈道:“宝宝,我怕痒。”

“......”

“行吧,没想到你真的怕痒。”叶槐尴尬地收回手,不再戳他。

“什么味道?!”一股焦味传到两人鼻尖。

叶槐皱眉问。

“排骨,我的排骨。”沈遇安赶紧关火,锅里面的红烧排骨已经烧干了。

还好只有一面稍微焦了一点,还能吃。

这样反而有一种吃烧烤的焦香味,两人自动忽略刚刚的事情。

只是在盛好饭之后,沈遇安去洗了澡,换上了睡衣。

吃完饭后,叶槐在房间里继续工作。

沈遇安洗完碗后,也拿出书本学习,带上耳机看网课。

叶槐给沈遇安买了个二手的平板电脑,用手机上课屏幕太小,不方便。

平时在工地宿舍的时候,沈遇安只会带着书去看,平板电脑是放在家里的。

那边人多眼杂,他担心东西丢失。

这可是叶槐送他的礼物,他要保护好。

叶槐忙完后,照例给沈遇安讲题。

记忆里原主就已经很聪明,但是叶槐能够感觉到,她比原主更聪明,不仅仅是记忆里,她学什么都很快。

沈遇安觉得叶槐有时候讲的比网课老师还要好,解题方法和学习思路也是让他进步更快。

而叶槐在教沈遇安的过程中,发现沈遇安对数字十分敏感。

隐约意识到,沈遇安对数学是有天赋的,而且对金融方面的知识也十分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