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曾经说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凡事不要只想坏的,也许好的在后头。
只见冯去疾运起中气,声若洪钟,饱含深情地朗诵起这首秦朝版本的《将进酒》。
毕竟围观的人群之中,前排之人能够亲眼目睹白布上的诗句,可后面之人却难以瞧得清晰。
在这般场合,如此佳作自当分享与众人,让每一个人皆能领略其中魅力。
朗诵完毕,冯去疾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上笑意盈盈,宛如春风拂过湖面。
他小心翼翼地将写有这首诗的白布轻轻卷起来,动作轻柔至极,仿佛在对待一件一碰即碎的稀世珍宝,唯恐那字迹受到丝毫损伤。
随后,他郑重地给李青莲行了一个拱手礼,声音洪亮如钟鸣,说道:“多谢青莲居士的墨宝。”
众人这才恍然惊觉,原来这老小子打的是这般主意,竟是要将这幅墨宝据为己有,难怪笑得这般欢快。
周围的人心里那叫一个憋屈难受,那些老秦人虽心中愤懑,可碍于冯去疾丞相的尊贵身份,哪敢与之争抢。
而诸子百家的众人,思量着这里毕竟是秦国的地界,冯去疾也算是半个主人,亦不好贸然相争,只能把这份郁闷生生憋在心里。
然而,终究还是有人敢挺身而出的,毕竟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墨宝。
“冯丞相,您这个就有点不够磊落了,青莲居士都没说要给谁呢,您就直接先下手为强拿走了,这不太合适吧?”
说话的正是逍遥子,他神色肃穆,目光紧紧锁住冯去疾手中的白布。
从地位上来讲,逍遥子贵为道教人宗之主,与一国丞相在某种程度上而言,那也是不分伯仲。
从年纪上来讲,两人皆是白发苍苍的老者,而且逍遥子长年修炼道家功夫,保养得当,实际年龄更是大上一些。
所以说,由他来开这个口,倒也显得顺理成章。
冯去疾依旧笑眯眯的,眼中却闪过一丝精明狡黠,绵里藏针地解释道:“老夫亲自磨墨,又亲自朗读,在场除了青莲居士,老夫可以说是最合适的人选了。这墨宝于我,不仅是珍贵的诗作,更是一份难得的缘分。”
说话间,他的手紧紧拽着那张白布,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那模样仿佛手中握着的是举世无双的无价之宝,生怕被人抢走。
“那老夫还给青莲居士倒酒呢,老夫也有这个资格的好吧。”
逍遥子寸步不让,捋了捋胡须,神色坚毅。
两人就这样你来我往,互不相让,都认定自己更有资格拥有这幅墨宝。
“冯丞相,您虽磨墨朗诵,可这倒酒之事也并非无足轻重,吾这服务也不可小觑啊。”
逍遥子据理力争,声音中透着坚决。
冯去疾微微仰头,目光中透着自信满满:“逍遥子,您倒酒之功诚然值得称赞,但这墨宝与我更是天作之合。”
周围的人开始小声议论起来。
“这可如何是好,两位都是德高望重之人。”
“是啊,谁都有理由拥有这墨宝,真是难以抉择。”
“但总归要有个结果,不然这样僵持不下也不是办法。”
李青莲在一旁看着两人争执,脸上露出无奈苦笑,心中暗自感叹这墨宝的魅力之大,竟能让两位如此人物争得面红耳赤。
逍遥子深吸一口气,说道:“冯丞相,不如让青莲居士来决定这墨宝的归属,如何?”
冯去疾略作沉思,点了点头:“也罢,就听青莲居士的。”
众人的目光纷纷投向李青莲,等待着他的最终裁决。
李青莲这会正悠然自得地美滋滋喝着酒呢。
要知道,倘若真是那历史上实打实的秦朝,又哪能有后世那般种类繁多、口感丰富的美酒。
但这个世界可不是那循规蹈矩的正常历史世界,秦朝作为一个强大无匹的帝国,自然是搜罗收集到了众多的绝世好酒。
反正他在其他地方从未品尝过这种别具一番风味的美酒,每一口都让他沉醉其中,欲罢不能,仿佛置身于美妙绝伦的仙境之中。
此刻已然微醺的李青莲,并没有全程详细入微地旁观冯去疾以及逍遥子两人激烈如火的争论。
但大致的情形他还是心中有数的,无非就是两个人为了争抢他的一副墨宝而互不相让,僵持不下。
“两位长者何必为了一副墨宝而坏了彼此之间的友好情谊呢?晚辈再为二位各写一幅就是了,这样两位长者就一人一幅,皆大欢喜。”
李青莲面带微笑,醉眼朦胧,带着几分醉意悠悠说道。
逍遥子闻言,顿时大喜过望,连忙说道:“那就有劳小友了,这幅墨宝就让给冯丞相吧,老夫满心期待小友的新墨宝。”
他的脸上满是兴奋与期待之色,那模样仿佛已经看到了那即将诞生的惊世绝妙诗篇,整个人激动得犹如孩童即将得到梦寐以求的珍宝。
冯去疾也是见好就收,在他这样久经官场的老辣政客眼里,吃到嘴里的好处才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他拱手向李青莲致谢:“多谢青莲居士,老夫感激不尽。”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这首诗比较符合吾家乡那里的情况,跟这里的情况会有一些不同。”
李青莲提前打好预防针,以防后续可能产生的误解与纠纷。
逍遥子听了,不但没有丝毫的介意,反而更加高兴了,兴奋地说道:“小友尽管写,听这话那是一首新作品了。老夫相信,以小友的惊世才华,不论换到哪里,写出来的都是上乘的好诗。”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青莲放下手中的酒杯,衣袖一挥,准备开始挥毫泼墨。
周围人听着他们两人的对话,那叫一个羡慕得眼睛发红啊。
心中都在感叹,只怕又是一首传世佳作即将横空出世,只可惜自己似乎就没有那个机遇能够得到李青莲的墨宝,只能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暗自羡慕,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干着急却无可奈何。
只见李青莲一手拿着酒鐏,一手提着笔,在重新铺好的白布上写上三个大字:将进酒。
没错,他正是要写李白的《将进酒》,要给这个世界的人一个小小的震撼。
而且前面写的那首诗用的是颜体,风格雄浑大气、端庄雄伟,体现出大唐盛世的气象。
其笔画厚重,结构宽博,给人以沉稳、豪迈之感,犹如一位胸怀宽广、气宇轩昂的长者,充满了阳刚之美。
这首诗用的是柳体,风格骨力劲健、清瘦峻拔,笔画虽细却刚劲有力,结构严谨。
犹如一位身姿挺拔、刚正不阿的君子,透露出一种阴柔之美与阳刚之气相融合的独特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