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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少野正处于立功受赏的喜悦中,萧麦这句话,多少有点触霉头。

好在他并非不讲道理之人,愣了半晌后道:“不至于这么小心眼吧?”

萧麦保持沉默,而沉默就是最好的回答。

“那怎么办?贤弟有主意吗!”

萧麦既然敢把这么触霉头的事情指出来,自然提前想好了应对之策:“卷宗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但如果总指挥当面找兄长的麻烦,就把一切责任推到我身上,就说是我不想回京受审,极力挽留三位兄长,你们才机缘巧合,抓住了本案的真凶。”

“这……这不太好吧?”徐少野面露尴尬,当他觉得此计可行时,就更尴尬了。

“无妨,我又不是他手底下的捕快。堂堂总指挥,总不至于,跟一个瞎子计较。”萧麦淡淡一笑,其实,对方究竟计不计较,他自己也不清楚,但眼下要竭尽全力,多卖薛义、徐少野、严智几个人情,因为他已经打定主意,将来定要去京城走一趟,或许还要想办法做官。

毕竟,“官侠”身份,以及其天赋技能“辟邪之眼”,必须做官才能完全解锁,至于做什么官——

萧麦心血来潮,问了一句:“对了,徐大哥,我从小到大的志向,都是成为一名捕快。如今双目失明,您看,我还有机会吗?”

“呃——”徐少野不忍心打击萧麦,于是说道,“捕门倒是没规定,残疾人不可为捕快,上章队的陆指挥,就是个双腿残缺之人。”

“入门之前残的,还是入门后残的?”

“……”

徐少野本来还有意隐瞒,以给萧麦希望,没想到萧麦直接点破。

萧麦长叹一声:“罢了,我再想想其他的出路吧。”

徐少野回去之后,将一番谈话,全部告知了薛义和严智。

三人准备返程,离开前,向萧麦道别时,两人专门提及了做捕快一事,严智先说道:“听老徐说,贤弟想做捕快?这很简单,我在京兆府多年,也积累了一些人脉,可以推荐你来京兆府当差。”

“麻衣捕快,做到头,也只能做到戊上(五品上),属实没什么意思。”薛义反驳道,然后给萧麦出主意,“做捕快,就得加入捕门,做锦衣捕快,起步就是己下(四品下)。萧兄弟若放不下自己的志向,我可以向洪大哥,也就是我的顶头上司,举荐你去给他做幕僚,只要立下功劳,转正不是问题。”

麻衣捕快跟锦衣捕快的天差地别,萧麦已经领教过了,所以无疑是薛义的主张更有吸引力:“当真?”

“当然是真的!你何时准备好了,就来城北安德坊薛家,我给你安排。”薛义拍着胸脯,满口应承,搞得严智、徐少野都向他投去了怀疑的目光。

“多谢薛大哥!”萧麦虽隐约觉得,薛义这次的话不靠谱,但他毕竟帮自己燃起了希望,于是表达了感谢之意。

“萧兄弟,我们也该走了,你多加保重。”

“三位兄长保重。”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三人离开梧都县衙,追上了捕门的大部队。

在路上,徐少野无不埋怨地说道:“老薛,你干嘛骗萧麦啊,他这回得罪了高指挥,洪头儿怎么可能帮忙出头?”

“唉。”薛义也叹口气,“萧麦破肚穿肠,过几日必死无疑。干嘛非要说出真相让他难过,临终之前,高兴一天是一天。莫说问我能不能当捕快,就是当掌旗、当指挥、当校尉、当……(顿了一下)我都说能。”

“捕神”二字临到嘴边,又被薛义咽了回去。可能他觉得,掌旗、指挥、校尉的位子,做梦还能想想;捕神的位子,真是做梦都不敢想。

话分两头,三人走后,萧麦本欲好生休养,孰知刚过午后,伤势突然恶化,不但开始渗血,严重的发烧,折磨得萧麦五迷三道。

然而,晕眩感丝毫没有减轻萧麦的痛苦,无力感又让他躺在床上动弹不得,只能轻咬着被子强撑。

“萧麦,坚持住,不可以死!撑到切换身份那一刻,就有救了!”

起初,萧麦还唤出了系统界面,跟着倒计时的跳动而读秒,可发现每一秒都是煎熬,索性又把界面关了。

先前的挣扎,令眼罩有些松了,露出一条缝,将一片刀割般的光明,引入了萧麦的视野。

萧麦不顾刺痛,望着窗外方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渴望过太阳落山。

张大夫路过病房,听到里面绝望的呻吟声,不由连连点头,心道果然是没得救了。

在度日如年中,好不容易捱到日落,萧麦意识到曙光已近在眼前。

“只要时间一到,我就切换身份……”

就在萧麦等待最后的倒计时时,忽有两个捕快冲入房间,七手八脚,把萧麦抬上了担架。

“你们……带我去哪儿?”

“要死,死自己家去,别给我们找晦气。”两人手脚很麻利,一口气就把萧麦抬出去老远。

“可是……”

“可是什么?别当破了案就了不起,狐假狐威,我最看不起你这种人!”一个捕快粗暴地打断了萧麦。先前,薛徐严三人办案时,对他呼来喝去,对萧麦却颇有礼遇,当时就让他嫉妒得发狂,更别说后来,萧麦真帮捕门把案子给破了,在梧都县出尽风头,更是让他妒火中烧。这会儿,他越想越气,索性将双手一翻,把萧麦硬生生掀下了担架。

另一个同伴见状,便用一种很招人嫌的语气,阴阳怪气地说道:“他都快死了,你还摔他干嘛?”

萧麦瞬间听出,这个阴阳怪气之人,就是当初敲诈自己的捕快。

王无忧灭了县衙三分之二的捕快,居然还是让他成了漏网之鱼!

因嫉生恨的捕快,这会儿更加嚣张:“我不仅摔他,我还打他呢!”

见萧麦正以侧卧的姿势,蜷在地上。他两步冲到跟前,抬脚就往萧麦受伤的腹部又踢又踩。

“咚咚——”

几脚下去,伤口崩裂,血水涌入食道,让萧麦大口大口地吐血。

那字面意义上肝肠寸断的疼痛,直冲萧麦的天灵盖,让他晕眩的意识恢复了清明,紧接着,心中灌满怒火,口中吐出了两个沾血的字:“你敢——”

“怎么,不服,还以为有人跟你撑腰?”那捕快蹲下身,伸出食指和大拇指,摁住萧麦的双眼,像要随时把眼球捏爆一样,挑衅地说道,“哈哈,捕门的三条狗已经走了,你没人管了。乖乖地喊一声爷爷,爷爷我就心疼你,不打你了。”

“扑——”萧麦拼尽力气,一口鲜血喷在了他脸上。

捕快没想到,萧麦居然还能反抗,先是一愣,随即三尸神暴跳,七窍内生烟,蹭一下站起身:“我杀了你!”

“咚——”

话音未落,疾驰而来的红鬃马,一头将他撞飞出去,落地后当场不省人事。

当初敲诈萧麦,这会儿有阴阳怪气的捕快,见状就要拔出刀来,可刚摸到刀柄,红鬃马就一蹶子踢中他胸口。

他“扑通”一声跌坐在地上,剧烈的疼痛已经令他大脑宕机,意识一片空白,全身动弹不得。

可他不清醒,红鬃马就帮他清醒,上前一口咬住了他的胳膊。

“咔嚓——”捕快的臂骨应声而断。

“啊!”他惨叫一声,抬起另一只手拍打红鬃马,结果红鬃马撂起蹶子,四蹄狂奔如飞,拖着捕快就往前跑。

古人的衣物很脆弱,路面又极其坎坷,血肉之躯根本承受不住与地面的摩擦力,区区几步路,捕快的屁股,已经血肉模糊,疼得吱哇乱叫。

“救命,救命!”

“饶命,饶命啊!”

红鬃马把捕快拖回到萧麦跟前,才松开口,这会儿他已只剩半条命,除了“饶命”什么都不会说了。

此时,嫉恨萧麦的捕快,见到同伴的惨状,也起身要跑。红鬃马上前一脚把他踹翻在地,他一跑它就踹,如是三番,捕快知道自己跑不掉,只好跪地求饶,磕头如捣蒜。

“马哥,先这样吧,留着他们的命,还有用。”

萧麦很想杀人,但眼下还有比杀人更重要的事情——求生。

红鬃马与萧麦心意相通,用嘴捡来担架,丢到那捕快跟前。

“你们两个,抬我去王大娘家。”

“是,是!”那捕快赶忙喊起同伴,然而,他的同伴被咬断一条手臂,又被拖得浑身是血,整个成了废人,根本没办法抬担架。

他只好忍着剧痛和屈辱,独自把萧麦背到了王大娘家中。

命案告破,真凶伏诛的公告,已经贴了出去,消息也很快传遍全县。

王大娘一家,见到告示后,先是聚在一起大哭了一场,之后,王大娘想起,萧麦跟一个锦衣捕快,前脚问过王无忧的线索,后脚案子就告破,明白他在里面立了大功劳。

于是,王家准备好礼物,想要上门感谢,却得知萧麦重伤不能得见,只好无奈返回。谁知,萧麦竟主动来到了自己家。

“萧麦,你怎伤成这副模样?快,快去请张大夫!”

“不必,王大娘,我的状态很差,怕是挺不过去了。请你帮我一个忙,这次办案,捕门赏赐了许多银两,我想均匀地布施给乡亲们。”

“你太善良了!”王大娘感动得直抹眼泪,“人好的时候,帮乡亲们报仇,临到了,还想着布施,呜呜……”

王大爷安慰了媳妇几句,然后对萧麦说:“小伙子,你放心,我们肯定帮你,把钱均分出去。”

“不,我要亲手把钱交给他们,我……我舍不得大家……”

处于豪侠状态时,施舍银钱,就可以获得奖励点数。但萧麦没有尝试过,经他人之手间接施舍,还能不能拿到奖励。保险起见,他编了个理由,让乡亲们聚集起来。

王大娘对他的话深信不疑,立即动身,去通知四邻街坊。

“萧麦那孩子,身子快不行了,临终前想把朝廷的赏赐,全都布施出去,给自己下辈子积德……”

“听说了吗,萧瞎子在王大娘家布施,去了就有钱拿。”

古代的照明之物,不论蜡烛还是灯油都很昂贵,是故百姓入睡很早,却因王大娘放出的消息,三更半夜都从床上爬起来,里三层外三层,把他家围了个水泄不通,足足有五六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