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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琳琳脑海中冒出一个想法,觉得应该是她妈李爱华在槐荫大队打听到的这个消息,就是不知道告诉她妈这个消息的人是好心干了坏事,还是故意为之的了。

两点都有可能,需要她慢慢证实,眼下罗琳琳还有更重要的事,她需要将她妈打发走。

只是现在的李爱华得到指点,不像从前那般好打发,要是这钱跟粮是罗琳琳主动寄回家,李爱华当然不会怀疑,现在嘛,李爱华只觉得罗琳琳这是在骗她。

李爱华怀疑的眼神让本来对她已经死心的罗琳琳更加心寒。

“我骗你干什么,我一个女同志能干多少活?谁跟你说大队每个月都发工资的?大队厂子里上班的工人都是记的工分,凭什么给我工钱?要真是这样大队的人难道不会闹?”

大队都是记工分的,李爱华曾经也是在大队干过活的人,自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当时听到赵央说起,她第一反应也是不信,不过后来在赵央的话语中又信了她,现在被罗琳琳这么一说,她又动摇了。

“那...你弟弟正在长身体呢,吃红薯怎么行,要不这样,你把红薯换成大米,再给我多添几块钱就行。”

三块钱,将来回的路费一除就不剩什么了,大老远跑这一趟,李爱华绝不是为了这几块钱。

“我来插队的时候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就带了一床破被子,这一年多以来又是生病吃药,又是调养身体的,哪里有钱,你来大队多长时间了,你就没问过我一句过得好不好,一直都在钱钱钱的,妈我真的是你的亲生女儿吗?”

到底是亲妈,罗琳琳问出这句话心都在滴血,她其实早就已经清楚答案,果然李爱华期期艾艾的,过了好一会才讪讪的回答。

“我哪里不关心你了,我把你养大,你是我生的,这不是你弟弟还小,你这个当姐姐的要懂事,再说了我不是托翠英给你写信了吗?对了我看今天站在你们谭队长身边那个男同志就不错,我都打听了,人家未婚,还是个干部呢,你得抓点紧,主动点,好男人就得自己主动争取知道不?”

李爱华顺利转移话题,而他话题里的男主角,李泽对李爱华的心思完全没看破。

现在的李秘书,眼里只有工作,罗琳琳长相出挑,但却不是特别符合现在的主流审美,用有些人的话来形容,罗琳琳就是狐媚子长相,美归美矣但绝对不能娶回家,这种长相一看就是要给男人戴绿帽子的。

李秘书没有这种想法,通过长相来判断一个人的人品,这不是正经人该干的事。

李秘书负责厂子里的杂事,谭媛觉得自己真是捡到宝了,这人办事干脆利落,结果又快又好,不愧是在钱书记身边待过的人。

“李哥,明天你去一趟水洼子大队,我们这边要一批鱼,大的小的都要。”

李秘书去水洼子大队跟那边的人沟通,至于买油这边,就让林大队长去安排,还有做鱼罐头的玻璃瓶,这东西要到县里去预定,谭媛打算自己去。

没错她打算自己一个人去,还得带上自己的东西去县里看看有没有销路,如果有的话,她也打算自己在黑市做点小生意,钱不是最重要的,主要还是得看看黑市到底是什么情况,可行不可行。

上辈子怀疑大队没有厂子,也没有修路,谭媛自己在改革开放,知青回城之前一直都被困在槐荫大队,自然没有机会接触这些,后来回城之后倒听人说起过有人靠黑市积攒起第一桶金,改革开放之后才能放开手脚干事业。

重生一回,谭媛自然不想错过。

谭媛将厂里的事都交给自己来办,不论大小,这让李秘书感觉到了谭媛对自己的重视,浑身上下干劲满满,哪里还有心思放在一个知青的母亲身上。

李爱华后知后觉,在女儿的质问下心虚,想起关心女儿的私生活,想要给女儿找个依靠,身为女儿的罗琳琳并不领情。

身为母亲的尊严被挑衅,李爱华有些恼怒,又明白这不是从前,又将恼怒深埋在心里,想着跟罗琳琳修复母女关系,两个人晚上谁在一张床上,好好聊聊有啥结是解不开的。

可惜罗琳琳并没有这个想法,直说临时安置点不方便,知青点每天晚上是要清点人数等等理由,三言两语搪塞过去,就是不肯跟李爱华睡在同一张床上。

母爱?这个东西自从她妈改嫁之后,她就没有再期待过。

女儿长大翅膀硬了,现在户口也迁到了槐荫大队,性子就跟泥鳅似的滑不溜手,除了亲情以为自己好像没了其他办法拿捏她。

李爱华第一次对这点产生认知,心里不得劲,她盘算着应该给女儿找个婆家,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留成仇,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她也算是对死去的罗琳琳父亲有了交代。

至于人选嘛,那个年轻干部就不错,李爱华对李秘书十分满意,想着第二天一早就跟那个叫做李泽的年轻干部挑明。

李泽要是对罗琳琳有意思,那就可以开始准备着了......

想了大半夜,李爱华硬是一夜没睡着,盘算着嫁女儿需要准备些什么,对未来女婿应该怎么说,琳琳这丫头长相没得挑,很少会有男同志不动心,这个年轻干部应该也不例外。

第二天一大早,李爱华顶着一对大大的熊猫眼就去了厂子,厂子里头可有不少存货,自然有人守着,不过因着昨天那一闹,大家对李爱华的观感并不是太好,守夜的男同志干脆当做没看见她。

李爱华性格本就软,除了自己肚子里爬出来那个,基本上是谁也不敢欺负,她就蹲在厂子门口吹冷风,想着在自己离开之前一定要跟自己未来女婿好好谈谈。

谈完婚事她还得赶紧回去呢,家里的事耽误不得。

蜀地的早晨特别冷,李爱华在冷风中打颤,却咬着牙怎么也不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