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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吸血姬饲养守则 > 第1章 序·黄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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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歇一辈子都没什么机会歇息。

他出生在元末,祖上三辈都是贫农,家里穷得叮当响。原本他还有3个姐姐,后来病死了俩个。

5岁那年,鲁地大旱,赤地千里,最后一个姐姐被卖了换了口粮。

但想熬过荒年自然是不够的。熬了又熬,最后还是只能把家里那几亩薄田连带一家三口都卖给了村里的大户赵老爷,这才勉强活了下来。

那年头地主家也没余粮,吃饱就别想了,饿不死就不错了。

隔年,黄歇他爹没了。说是陪主家外出办事时,撞上了土匪,整队人几乎被杀了个精光,黄歇他爹也不是唯一一个。

主家还算仁义,没把黄歇他娘俩赶出去,也可能和黄歇他老娘狠狠心钻了管家被窝有那么点关系。

黄歇在赵家勉强活了下来,他生性木讷,好在做事勤恳,任劳任怨,日子艰难,但那年头能活下来就已经很好了。

熬了二十来年,黄歇从小仆役变成了老仆役,二十多岁的人看着像四十多岁。

主家看他老实肯干,又是知根知底的家生子,给他配了个老丫鬟当婆娘。有了一女一男两个孩子,女的叫招娣,男的叫富贵。

日子刚有了盼头,黄歇他老娘松了口气,人倒下了。积劳成疾,那年岁再常见不过。

老人一辈子走来,看得明白。穷人哪配生病?

她安慰黄歇不必费心了,老婆子就喝点水躺躺休息两天就没事了。不是什么大事,也不是第一次了,熬熬就过去了。

但当夜她就起了高烧。黄歇坐不住了。

他对婆娘念叨着对不起,拿了家里攒了很多年仅有的几两碎银,赶了几十里路,去城里请大夫。

黄歇不知道城里的大夫金贵得很,他那几两碎银连请人上门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让人去几十里路外的乡下看病了。

雪上加霜的是,当地混混欺他是个外地人,假意介绍大夫门路,骗走了他的钱,反手将他当奴隶发卖了。

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的是,不等黄歇找到机会逃跑,一伙凶人杀入了县城。

他们头扎红巾,口念弥勒降生、明王出世,将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大老爷们杀了个精光。

县城被洗劫,连府衙被攻破,所有人乱成一团。黄歇也稀里糊涂的逃了出来,被一并裹挟着加入了起义的大事业。

很久很久以后黄歇才知道,这些人是朝廷口中的叛逆红巾军,绿林道上都说他们是起义杀鞑子的好汉。

好汉不好汉的黄歇也不太懂,但他始终忘不了,第一次撞见这些人时那座被烧杀抢夺沦为鬼蜮的县城,和等着他回家的老婆孩子娘。

两年后,朝廷大剿,他所在的红巾军大败,黄歇觑着时机逃了。几经周折,终于回到了故里,这才知道,在他被抓走那天,母亲就病死了。

没隔几天,一伙头扎红巾的强徒路过洗劫了村子,老婆和女儿都让人糟蹋了,所幸都活了下来。

只是女儿招娣接连几场高烧,没药没医烧成了哑巴。

黄歇回来没多久,他婆娘就去了。村里老人说她本就只是一口气撑着,顾着俩个小的没法活,见到黄歇回来时一口气泄了,也就没治了。

黄歇没钱买棺材,只能拿了床草席草草给婆娘裹了下葬。

好在那年头地不值钱,种地的不是去杀人就是被杀了,到处都是无人开垦的荒地。黄歇带着俩个小的,重新拿起锄头下地开荒,天可怜见、勉强度日。

之后几年,官兵、义军、流寇轮着来来去去,兵灾、饥荒这个来那个去,但黄歇咬着牙将俩个小的硬是拉扯大了。

慢慢的,兵乱越来越少,听说是个姓朱的大官击败了附近的所有对手,日子渐渐安定,儿子富贵也渐渐大了。

黄歇好歹是出过门长过见识,约莫懂了些“惟有读书高”的道理,咬咬牙将富贵送入了村里重起的学塾。

家里少了个劳力,多了个要供养的读书种子,负担更重。为了让富贵上学,黄歇将招娣半卖半送给了村长的傻儿子当媳妇。

富贵勤奋刻苦,倒是得了学塾先生的青眼,常勉力他认真努力,未来未必没机会考个秀才老爷当当,甚至传言说先生有意招他为婿。

黄歇大为欣慰,努力干活,想为孩子以后的婚娶和举业多攒点家私。但不久后,这些家私就用不上了。

富贵死了。

最开始是先有传言说富贵半夜偷入先生家小女闺房,又有说他与村头赵寡妇有私,说得一板子有鼻有眼的。

某日,富贵被先生叫去谈话,之后便返回家中,一连几日都不再去学塾。

黄歇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嘴笨不知该怎么劝导,只能在一旁唉声叹气。

没多久,富贵自杀了。

死时,他穿着黄歇褪下改小的粗麻布衫。儒衫白衣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脚边,后来让黄歇卖了两个大钱。

富贵死后,黄歇一个人过活。

只有女儿招娣有时来看他,她给村长的傻儿子生了个带把的,给村长家续上了香火,此时在村长家里有了那么一点点薄面,偶尔还能偷带点荤腥给黄歇补补。

好景不长,村里有人得罪了路过的贵人。上头怪罪下来,连村长一家都遭了难。

村长散尽家财,好歹是保住了一家子的命,也丢了位置,此后不久便撒手人寰。

树倒猢狲散,招娣带着傻丈夫和孩子长生回了娘家,和黄歇一起过活。

几年后,招娣在二胎生产时大出血死去,只剩下黄歇和傻女婿、外孙长生祖孙三代一起相依为命。

某天夜里,傻女婿突然发病躁狂,冲入深山后就此消失不见、下落不明。

黄歇和长生同住几年,小心翼翼的照顾着唯一的亲人,将他拉扯长大。

许是在娘肚子里没得到足够营养,长生生来瘦小、体弱多病。

好不容易养到十六,某日随黄歇入城卖菜,撞见一群贵人少年在城内策马竞比。长生躲闪不及,为马撞飞,一命呜呼。

那贵人少年还不依不饶,指着抱着孙儿的黄歇破口大骂,指他爷俩挡了他的道,害他输了彩头。

围观人等皆是噤若寒蝉,这少年原是新任县官家的公子,备受大老爷宠爱,在这小小县城里端的是飞扬跋扈、一手遮天。

之后是贵人少年里有好心同伴过来劝说,莫要耽了时辰,那贵人少年这才悻悻作罢。

那好心同伴还赏了锭十两大银,让黄歇赶紧带人去看看大夫救治。

真是好大的一锭银子!黄歇这辈子都没见过这样的整银!

然而那十两银子最终也没能救回长生的命,他那单薄的身子骨在送到药堂前便断了气。

黄歇葬完孙儿,转身将家里剩下的所有银子换了把好刀,

找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黄歇摸上了县官的家。

没等他找到仇人,便被护院发现。黄歇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早就老了,昔日乱军中那三脚猫功夫又济得啥事。

唯一可成称道者大概是他全程面无表情,打法又状若疯虎不死不休,硬是被他拼杀了几人。

但那有什么用呢?死的都是底下人,贵人毛都没伤到一根。

县官原以为是哪方仇敌杀来,一问之下才知道是儿子惹得祸,将他一顿臭骂。

县官公子早已把策马伤人一事忘之脑后,谁知道会有黄歇这种愣子一言不合杀上门来,顿觉无比委屈。

于是亲手将黄歇一顿炮制,好一顿折磨,一条老命十成中去了九成。

临死前,出奇的,他心里并没有多少对县官一家的憎恨。比起这,他更恨这个世道,更恨这该死命运,更恨那不开眼的贼老天。

当黄歇再醒来的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吸血鬼。

路过的博士很欣赏他对贼老天那种骨子里的憎恨,于是随手赐给了他一滴血。

新生的黄歇将县官一家上下杀了个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博士活了很久,人间的恩怨情仇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真正引起博士注意的,是黄歇复仇时的冷漠。

杀死仇人的快感,复仇的爽感完全没有,只有冷静到冷漠的手起刀落,动作机械得仿佛只是在完成一件任务。

哪怕是博士饶有兴致的旁观看戏,黄歇也没有任何反应。

真是个当工具的好材料!

于是博士带走了黄歇,告诉他世界的真相。

贼老天是个任性的女孩,这世界不过是她玩耍的舞台。

你们的悲惨命运,只不过是神明一梦所需的背景。

你们的痛苦早已注定,你们的挣扎毫无意义。

向贼老天祈求有什么用呢?那正是你们悲惨命运的罪魁祸首!

“我们……有机会向神复仇吗?”

“这正是我们将要做的。”

“我向你许诺。”

“那一日,终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