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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千会带着人离开,本是留给这些成了精的变异动物们一些思考时间。

哪里想到,它们倒是起内讧了。

它们也不傻,一看这些人自己有能力打丧尸动物,还有那个能变魔术的花招,变出饭来给它们吃。

便知道他们是有本事的。

且看他们之前说的那番话,便知道他们是好人,不会强迫动物卖艺的好人!

这样的好人,平生难遇。

可偏偏他们只要大熊猫!

这怎么能不让兽嫉妒?

一顿饱和顿顿饱,它们还是分得清的。

野外固然自由,可也伴随着危险。

哪有混上编制,旱涝保收的好。

但现在缩编,人家只招熊猫上岸,根本不要他们这些杂牌军。

这可叫它们这些没被录取的动物们,如何是好?

大家急的团团转,最后围在三只黑白团子身边,你一言我一语地批斗起来。

狐狸:“你卖萌,你无耻!(┯_┯)明明最会撒娇的是我们,为什么是你们被接走?”

金丝猴:“没有办法啊,从古至今,就它们最讨人类喜欢了!”

小松鼠不服:“你们吃的最多,干的最少,结果,狗大户来了,就你们最先得到好?我不服!”

梅花鹿也不服<(`^′)>。

狮子老虎都不服(;`o′)o。

熊大熊二拍着鼓起的肚皮,憨憨道:“俺们都跟熊沾边儿,几百年前都是一家。跟他们商量商量,让俺们当个搭头行不?”

孔雀气的啄了一下它的大腿,吐出一嘴毛:“呸,别想弯道超车!咱们都是一起的,要打包,就一块儿被打包!”

话落,大家都看向三只黑白团子。

大团子受了伤,眼下说话有气无力的。

两只小团子啥也不懂,缩在妈妈的怀里,一只抱一个苹果慢慢啃。

“虎哥,狮哥,我也不确定他们是把我们都接走,还是只接这两个崽子。如果只接孩子,其实我都不确定该不该让孩子去。

咳咳咳......我受的伤太重了,能不能陪着孩子还两说着。

若他们愿意带着大家伙一起走,我...咳咳咳......还得拜托大家伙照看一下我们家这两个不成器的崽子。”

大老虎沉默了。

大熊猫身上的伤是被一只会喷火的老虎伤到的,眼下伤口已经溃烂流脓。

它还能不能活下去,都是未可知的,它们在这儿讨伐它们孤儿寡母的有啥用啊!

大老虎自诩是带头大哥,抹了把脸,特别仗义道:“咱们都一起生死攸关过来的,也算是兄弟了。最难的时候,俺们老虎和狮子都没有把你们当小点心吃了!

眼下好日子要来了,可不能放你们自己去过好日子!

放心吧,要走一起走,要打包就让他们一起打包!

左右咱们脸皮厚,他们不要咱们,咱们就死皮赖脸跟着。”

呆狮子在一旁帮腔道:“对!反正他们也听不懂咱们说什么,咱们就也假装听不懂他们说话!”

一群大聪明聚在一起,就讨论出一个死皮赖脸的法。

等姚千会一家人巡逻完整个动物园回来,看到的就是一大两小三只熊猫的后面,跟着一群满脸心虚的动物们。

真是奇了怪了,他们竟然能在动物的脸上看出心虚。

熊猫妈妈一撒手,那两只小熊猫就像炮弹一样滚了过来。

一边一个抱住姚千会的大腿,嘤嘤嘤的开始撒娇。≥﹏≤

一边撒娇,一边抬起小手,指向那群动物,似乎在说:“能不能把我们都带上?”

买二送二十?

姚千会这辈子也是占上了一把大便宜。

等到他们从动物园出来,刘淑芬等人看到的就是一个移动的动物世界。

乔长远“哇”的一声,兴奋地叫了起来。

“好多小动物啊!咱们家这是发了吗?”

乔长明和乔长青的眼里也满是兴奋,“发了发了,这指定发了!”

连动物园都要开起来了,这还不叫发?

接一回动物回家,姚千会也突然有了一点深刻的认识。

她一开始只想着如何让种子发芽,让粮食继续能够种植,让人类能够吃饱饭。

可却忽略了一个问题,如果人类不出手干预,是否末世前的动物都会在这种情况下变成濒危物种,直到灭绝?

眼下看着,他们好像救了这么多动物,可一共不过十几种,有的甚至连一对公母都凑不出来。

这般情况下,就算这些动物能够健康长寿,平安到死。

可没有繁殖,到头来还是一个灭绝的结果。

想到这里,姚千会的胸口突然升起一股豪气干云的情绪。

或许,他们不只该帮助人类同胞,也该帮一帮这些同样在这片大地,在这片蓝天下生存的动物。

末世世界,不只人类艰难,所有物种都很艰难。

只有和谐共生,才能保证整个生态圈持续长久的发展。

否则,生态的崩溃也是迟早的事。

带着这样的想法,姚千会直接决定往隔壁的熊猫培育基地过去。

一边清剿丧尸,一边收集晶核和物资,一边拯救幸存者和动物。

等到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已经是十日后了。

而这段时间,林枫也解开了自己的疑惑。

他不是觉醒了读心术异能,他只是觉醒了能听到那小黑丫头心声的异能。

这件事让他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偏偏只能听到她的心声?

而且以前他也没听到过,自打那次救了她,抱了一下之后,每次离她近一点,几乎就都能听到了。

他不是傻子,相反,他还很聪明。

只是涉及到自家人的事,总有当局者迷的局限性。

但这一次,他思虑良久,终于还是将目光放在了乔晚的身上。

或许,直觉不是让他跟着队伍来到西南找人,而是告诉他,人就在这支队伍里。

跟着队伍,终究是没错的。

回乔家的路上,林枫一改往日高冷贵公子的作风,时不时就来找乔家人攀谈。

姚千会对他的印象不错,自然相处起来还是比较轻松愉快的。

当林枫知道乔晚今年二十七岁的时候,终于忍不住,走向了姚千会。

“姚阿姨,我知道我接下来的问话有些冒昧,但我还是想问一嘴,乔晚姑娘,是你们亲生的吗?”

姚千会面色未变,眼神却颤了一下。

而旁边的乔百万,却当即落了脸色。

“你这孩子看着人模狗样,怎么说话呢?我闺女不是我亲生的,还是你——”

话没说完,他差点儿咬了舌头。

诶,他闺女确实不是他亲生的,是他们两口子二十七年前在护城河边捡的。

这么多年过去,他都给忘了(~_~;)

骂人的话戛然而止,听在林枫的耳朵里,却分外亲切。

只那一个表情,林枫就得到了答案。

他十分庆幸自己的决定,选择在他们老两口都在的时候询问。

不然,以为那位姚女士的城府,他怕是问不出来。

姚千会面无表情地看了乔百万一眼,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糟老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