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年前,曾有人站在红袖招的楼顶眺望远方。
目之所及,是那东都城外的一山又一山。
山外青山,楼外楼。
当年站在这里的是陈无意,这辈的东都人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当年那个总喜欢站在这里喝酒,喝醉后又喜欢大声叫嚷,恨不得传遍天下的年轻人。
江湖健忘,人也健忘。
朝清秋伸了个懒腰,他低声嘟囔了几句,“也不知师弟在书院的藏书阁里能悟到些什么。”
几日前朝清秋就已经将周安塞到了有间书院的藏书阁里,习武天赋少年自然是有的,甚至可以说是极好,虽然从而今开始是有些晚了,可架不住少年天赋惊人。
无论世人如何否认,这世上确有天才。
勤能补拙,可有些人毫不费力的所到之处,却是大多数人穷尽一生也到不了的远方。
他叹了口气,自己天赋也算不错,可与那个师弟比起来真的是看不得。
朝清秋抬了抬手,手心之中有罡气缓缓升腾而起,聚散如烟霞。
如此修为何年何月才能克复旧国。
他皱了皱眉头,一个翻身已经来到了一楼的大堂之中。
大堂里,青萍正不断的给那个叫绿萝的小姑娘传授着女子对付男子的“绝技”。
朝清秋看着叽叽喳喳的青衣姑娘,像极了当初在北来之路上给许望出主意的自己。
青萍见朝清秋盯着他,抬起脚便朝着他走来。
朝清秋看着她,莫非是想要拿自己练练手不成
他立刻后退几步,朝着红袖招外跑去,不想正和一个迎面而来的身影撞在了一起。
李云卿一脸震惊的望着跑出门外的朝清秋,显然不知道何人能让江陵兄如此惊慌失措。
然后他就看到了自红袖招中追出的青衣姑娘。
他吞了口口水,“朝兄,小弟是不是来的不是时候”
朝清秋没理他,只是扯住他的手腕,带着他向远处跑去。
追出来的紫衣姑娘刚好看到朝清秋扯着一个男人的手腕向远处跑去,那人还回过头来朝着自己挥了挥手。
她愣了愣神,喃喃自语,“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这次肯定没有用错。”
李云卿带着朝清秋来到了听雨楼,李平已经在此等候多时。
李云卿擦了擦头上的汗水,“朝兄不过才在红袖招里住了几日,不想就已经有了红颜知己,真是让小弟羡慕的很。”
“小弟若是给朝兄宣扬出去,不知有多少东都男儿会将朝兄当做生死之敌。”
李云卿嘿嘿而笑,到时一定极有意思。加上朝清秋这个有间书院这一代首徒的身份,真是越想越有趣。
朝清秋白了他一眼,没有言语。
李平咳嗽一声,“少主,朝先生,而今飞鱼帮的宋重已然投了天诛,莫家那边他已经说服了莫家三公子出门来游玩,依着这个三公子往日的习惯,当夜他不会回莫家,而是住在他在城西的外宅里。那时正是咱们动手的良机。”
朝清秋倒是不意外忠义无双的宋帮主转眼就卖了莫家,他只是有些意外这次莫家之事天诛竟然也在参与其中。如此看来,那个高坐在帝座上的皇帝陛下想来也知道此事了。
他叹了口气,看来又要被人当枪用了,孙家之事如此,莫家之事又是如此,可惜大势之下,自己也只能按步而行,“找我出来只有这一件事”
李平摇了摇头,“自然不是,在下只是想问朝先生想要将此事做到哪种程度。”
朝清秋望向李云卿。
李云卿摆了摆手,“我自然是想把事情闹的越大越好,便是和莫家闹翻了,我上面还有个老爹顶着,任他莫家胆量再大,想来也不会为了一个三公子和而今如日中天的李相闹翻了才是。”
朝清秋揉了揉额头,他可不是李云卿,而今也没有一个权倾朝野的老爹。若是事情闹大了,有间书院的名头也不知道能不能罩的住自己自家先生虽然嘴上说的厉害,可真的等到大事临头,不知道能顶下几分,最重要的是,这个莫家三公子真的该死吗
李平自然知道朝清秋为何犹豫,莫家虽然而今在东都城里走了下坡路,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莫家人又是出了名的睚眦必报,寻常小事都能让人家破人亡,何况是自家的三公子被人欺负。
朝清秋终于开口道:“当日我和司马剑以及沈括二人不过是见不管莫三公子太过跋扈,这才想要教训他一番,并未想过要取他性命。”
李云卿叹了口气,“朝兄你如此妇人之仁,如何做的大事”
李平道:“朝先生应该想的到,依着莫三公子的品行,这些年来做下的恶定然不少。安然而死都算是便宜他了。”
朝清秋摇了摇头,“世间事,最忌讳的便是一个想当然,哪怕莫三公子其罪当诛,可我终归未未曾见过,为一假想而杀人,这不是我的道理。”
李平笑了笑,“朝先生喜欢讲道理,可世上有些事终归是没道理可讲的。我当孙家守夜人的那些年,见过太多了。”
“有时有权有势者的一句随意言语便足以定人生死,大势之下,蝼蚁只得乖乖赴死罢了。”
“稍后我带朝先生去见一个人,到时先生便知,有些人真的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