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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惜看着面色不好的外公,心里泛起了苦楚,其实外公放弃上京的机会,奉惜不意外。

外公身上总是有一股邪气,心里藏着一股气,他的药方,必然是最精简最有效的,甚至是最便宜的,方圆十里的中医,都被外公挤兑走了。

但是代价是外公的医馆从来不赚钱,曾经有人想拉外公去县城的医院坐镇,被外公拒绝了。

外公用一辈子的清贫,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心气。

或许在外公的心里,早就已经翻篇了。

“那您现在还生气吗?”

外公摇摇头,“其实你过年回家的时候,我就见到那块红玉无事牌了,这么多年,我一直都没忘记那玩意儿,我也有一块,当年一气之下摔坏了,这次我答应来上京,一是为了参加你的订婚宴,二是见一见我的大师姐,毕竟当年柳家曾尽力托举过我,抢走药方也不是大师姐的本意。”

奉惜看着外公陷入了沉思。

当时第一次见面,柳老太君就要把传家宝送给她,或许那个时候就知道她是外公的后人了吧,毕竟奉这个姓氏不是很常见。

而且奉惜的用药习惯,是外公一点点教出来的,柳老太君仅凭一张药方就能认出来。

第一次见面,柳老太君就提出来过撮合柳决明和奉惜,不过后来一直没有再提过,估计也是有所顾忌,毕竟隔着几十年前的那件事情。

奉惜跟柳决明,天时地利占尽了,总是差一点点人和。

或许就是命吧。

外公突然开口,“乖崽,你给顾清尘把过脉吗?”

奉惜有些疑惑地点头,“经常把脉。”

“那你知道他的腿早就好了。”

奉惜含笑点头,“知道,我晚上摸过他的脉,现在他的四肢气血是通的,不像之前那么淤堵,我猜测可能他的腿已经好了。”

外公点点头,“好是好了,但是不走路,慢慢就变成真瘸子了,他为什么不脱离轮椅?”

奉惜摇头,“或许他是有什么顾虑吧,或者是在等什么时机。”

毕竟顾清尘的对家实在是太多了,他坐在轮椅上,对家还能放松一点,但这是奉惜的猜测。

顾清尘既然想瞒着,她就不问,彼此留出一些空间。

“你知道就行,我看着那孩子心思挺重的,昨天我给他把脉,发现他思虑过度,有头风,你知道吗?”

奉惜有些无奈,果然在老中医面前,所有人都是透明的。

“我知道,他每天想的事情太多了,又不喜欢倾诉,头疼是老毛病了。”

外公若有所思:“我今天才知道他的身份,心思重也正常,你知道就行,两个人在一起,最好是坦诚一点。”

奉惜点头,“放心吧,外公,我们的感情很好,之前我在南山的时候,他也陪着我,还差点感染了超级病毒,我们之间是过命的交情。”

看着奉惜谈起顾清尘脸上的骄傲,外公很是欣慰。

奉惜选择留在上京,那就注定她的路要靠自己走,身后有顾清尘这样的男人,总归是顺利一点,不会像小时候那样艰难。

一想到奉惜小时候,外公就有些愧疚,他把小小的人抱回来,结果自己根本不会养,奉惜基本上是在医馆的地上爬着长大的,吃的苦比很多大人都多,现在总算是熬出来了。

“乖崽,以后嫁人了,找了这么好一个婆家,享享清福,总算是熬出来了。”外公的眼里含着泪水。

奉惜听到外公的话,心中涌起一股暖流,她轻轻握住外公的手,声音中带着一丝温柔:“外公,您别这样说,我一点都不觉得苦,外公的爱,是我最大的财富。”

外公微微一笑,他的脸上带着一丝欣慰和感动,“你这孩子,总是这么懂事。”他轻轻拍了拍奉惜的手,眼神中充满了慈爱。

奉惜看着外公,心中充满了感激,声音中带着一丝坚定:“外公,我会好好照顾自己,您以后的退休生活,孙女包了。”

外公点了点头,他知道,奉惜已经长大,声音中带着欣慰,“那好,我就等你给我养老了。”

她紧紧握住外公的手,眼中闪烁着坚定的光芒,使劲点点头,仿佛所有的约定,就在这一刻盖下印章。

订婚当天,奉惜被周夫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定制的旗袍把她的身材衬托得玲珑有致,妆容大气精致。

不知道是周夫人有心还是无意,奉惜的妆容特意化的跟叶清和是两种风格。

毕竟是顾清尘的第二次订婚,很多人都等着看热闹,只是嘴上不说,心里之指不定会怎么想,周夫人心气高,规格比上次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她从一个锦盒里拿出来一个翠绿的手镯,光彩照人,映出透亮的灯光,一看就是水头极好。

上次她本想婚礼上送给叶清和,谁知道出了糟心事。

这次,她一定要先把镯子给奉惜戴上,无论如何,她都认定了奉惜这个儿媳妇。

“奉惜啊,这是清尘传家的镯子,结婚的时候,清尘奶奶给我的,现在我把它给你。”

说着,就拉过奉惜的手,要给她戴上。

奉惜推辞了一下,还是被套在手腕上,显得手腕又白又细,衬得人都光彩了些。

舅妈见了,眼睛都直了,“惜惜啊,还不谢谢清尘妈妈,这么贵重的镯子都送给你了。”

奉惜连忙说:“谢谢阿姨。”

周夫人拍拍她的手,“等会儿礼成了,就该改口了。”

舅妈说:“一定一定,喜事将近了,马上的事儿了。”

周夫人的耳根子最软,对着舅妈笑了笑,“好,我先去礼堂等你了,清尘一会儿就过来。”

奉惜点点头,周夫人走了,舅妈拉住奉惜的手仔细看手镯,眼睛都要黏上去了。

连连赞叹,“可真是大手笔。”

奉惜抽回手,“舅妈,改口的红包,您给外公了吗?”

“给了给了,万里挑一,昨天晚上就给老爷子了。”

奉惜推着舅妈出门,她还需要去迎宾,“舅妈,您去礼堂等我吧,我有朋友要到了,我去接一下。”

舅妈依依不舍地走了,嘱咐道:“小心手上的镯子,别弄坏了。”

奉惜点点头,慢慢走向礼堂的迎宾处。

一转弯儿,就看见了顾清尘,他手里握着手杖,那根手杖闪着淡淡的光泽,显得格外精致。

他身边围着许多人,他低着头,似乎在认真倾听某人讲话,嘴角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鼻梁挺直线条分明,几缕发丝轻轻垂在额前,平添了几分魅力。

他身上的礼服,领口处那一朵小小的橙红色的凌霄花绽放着,像是装点利刃的花朵,给他添了一分侠气。

奉惜走过去,她穿高跟鞋走不太快,马上被顾清尘看到,他向她伸出一只手臂,众人的视线也随之落在奉惜的身上。

她微微笑着,旗袍上的凌霄花簇拥着,十分漂亮,跟顾清尘身上的刺绣相得益彰,很是相配。

顾清尘自然地搂住奉惜的腰,周围人开始起哄,“嫂子来啦!”

奉惜靠在顾清尘的怀里,有些害羞,顾清尘摆摆手,“都别在这里捣乱,还没到行礼的时间。”

奉惜认出来,这些人都是出现在老爷子寿宴上的那些富家子弟,华昀最显眼,因为他动作最轻浮。

华昀轻轻拍了拍顾清尘的肩膀,“你小子,得了便宜还卖乖,刚才还说让我们小声点,不要吓到新嫂子。”

奉惜更害羞了,伸手环住他的腰。

“今天周夫人可是请了不少人,嫂子你的面子真大哦!”

“那是,你不看看嫂子是什么人,神医啊!被顾清尘给抢走了!”

众人起哄着,有人一步步走到迎宾处,大声说道:“哎呦,我来得真巧啊!正好两位新人都在呢!”

回头,所有人大吃一惊,叶清和穿着的旗袍跟奉惜的一样,款式颜色相近,就是刺绣的图案不一样,头发高高盘起,不知道,还以为她才是订婚的人。

这些人都参加过顾清尘的第一次订婚,也知道叶清和这副打扮,根本就是没安好心。

新人见旧人,水火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