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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武侠修真 > 天书奇谭 > 第十二章 大沙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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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和冰原,是公认的对生命最不友好的地区。

相比之下,沙漠比冰原还更加糟糕一些。冰原也就是很冷,风很大,但只要有抵御寒冷的手段,无论植物还是动物都能顽强地生活下去,至少在那里,构成生命最重要的资源——水,是很充足的。

而沙漠就不同了,这里白天很热而夜晚很冷,气候又干燥得可怕,简直把所有对生命不利的因素全都集中在了一起。

午夜时分,这里冷得似乎连血都会冰冻;正午时分,烈日暴晒下的岩石有烫得可以用来煎鸡蛋;而无时不在呼啸的狂风则把沙粒加速到像一粒粒用绳索甩出的弹珠一样,一不小心就会被打得头破血流。

然而这些还不算什么,沙漠真正最可怕的,还是缺水。

“幸亏我们准备了足够的水,否则大概就和这些人一样了……”萧布衣看着不远处断崖下的几堆白骨,后怕地说,“虽然以前听说过沙漠里面滴水难寻,可我没想到居然真的连一滴水都找不到!”

“咱们是修士,可以飞天遁地,怎么也不至于渴死的。”吴解在干净的黑石头上煎鸡蛋,笑着说道。

只是他心里也在嘀咕:“这个世界的沙漠比地球上的可夸张多了!地球上的沙漠里面好歹也有点绿洲啊,有点地下水啊……有点仙人掌或者小虫子之类。可这个世界的沙漠居然真的连一点活物都找不到……还好出发前在天书世界里面造了一口普通的泉水,否则只怕半路上就要折返回去找水了。”

进入沙漠三天以来,他们真的连一点水都没找到。

这片位于九州西北大国“大秦”西方的沙漠广袤无垠,凡人几乎不可能穿越,即使修士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之后才敢向着沙漠内陆进发。

吴解和萧布衣事先准备了不少食物和饮水,但他们依然严重低估了这片沙漠对于一切生者不友好的程度——仅仅进入沙漠之后的第一天,他们就喝掉了正常情况下可以维持四到五天的饮水。

修士们的体魄远比常人来得健壮,所以他们体内的水分挥发也比常人来得更快。虽然只要几个简单的法术就能避免这种情况,但严苛的环境会大大增加维持法术所需要消耗的法力。吴解和萧布衣略略商量了一下就否决了这种做法,宁可多喝水,也要保持充足的法力。

结果就是,他们原本计划能够饮用半个月的水,到今天已经全喝完了。

不过萧布衣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知道吴解总是能够从随身带着的那个储物药箱里面拿出水来,而且始终显得很从容,毫不紧张。

“名门大派不愧是名门大派!吴道友你这箱子里面,恐怕比一座库房还要大吧?”他很羡慕地说,“我们这些散修和你们真是完全不能比啊!”

他也有储物道具,是一条灰色的腰带,里面约摸有一个大木箱的空间。不过里面装了很多各式各样的法器和材料,几乎腾不出半点地方来装水——散修们大多这样,全部身家都随身带着。

所以散修们之间也经常发生杀人越货的事情,因为他们彼此都知道,只要杀死对方,就有很大的机会能将对方毕生的积累全部拿到手。

相比之下,倒是吴解这种大宗门出来的弟子比较寒酸一些。别看他一身家什颇为齐全,但如果算算总价值的话,只怕连萧布衣的零头都不到。

原因很简单,对他们来说,平常用不着的东西放在门派里面就好,随身只要带着一些最最重要最最常用的东西就行。

比方说吴解自己,无形剑、御鬼环、法袍、法剑、符册、腾空靴、储物药箱、墨镜、竹牌、长刀。他觉得自己带的东西已经十分充足,压根不再需要别的了。

他完全感受不到萧布衣那种对于生活的压力,而从不曾像萧布衣那样,看到路边有块稀罕的矿石都忍不住想要捡起来带走。

他的储物药箱里面绝大部分地方都是空的——几乎所有的宗门弟子都是这样,他们的储物法器永远不会装满,但里面的东西全部都是精品,或者至少说能够用得上。

对他们来说,东西的价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用得上或者用不上。

所以杀死宗门弟子绝对不会是很合算的买卖,一则他们本领高强难以杀死,二则他们师友众多报复源源不断,第三也最重要的是——就算杀了他们,也未必能得到太多的好处。

比方说假如有谁杀了吴解,除非骤出不意一招毙命,否则他的法袍、长刀、无形剑、储物药箱肯定会在战斗中毁坏,剩下的符册和法剑是独门法器,拿去也没用,能够抢到的大概只有御鬼环、腾空靴、墨镜和竹牌。

为了这点东西跟一个百炼修士死磕一回,这绝对不是一般的贪心,而是贪心到脑残了!

烈日很快就把鸡蛋给煎熟了,吴解笑呵呵地分给萧布衣两个煎蛋,自己也拿了两个,然后装模作响地从药箱里面拿出两竹筒水来,一人一筒。

其实他药箱里面的水早就喝完了,现在喝的都是天书世界出产的灵泉水。若非萧布衣满脑子都在琢磨怎么在这该死的沙漠里面寻找传承之地的话,可能早就发现问题了。

……不,他大概会将其归结于“大宗门的弟子待遇就是好!连喝水都要喝灵泉水”之类的吧……

这就是偏见,**裸的偏见啊!

两个煎鸡蛋当然不可能吃得饱,不过无论吴解还是萧布衣都有辟谷丹,吃点鸡蛋只不过是为了调节心情罢了,修士们出门在外,别的可以不带,辟谷丹是肯定要多带一些的。

“记得当初我刚刚开始修道的时候,混得非常落魄,一直到十多年后才接触到辟谷丹。”萧布衣随手将一颗清香四溢的药丸扔进嘴里,很感慨地说,“那时候就觉得这东西真是太神了,以后等我有本事了,就专门吃这东西过日子!”

“辟谷丹除了一股清香之外什么味道都没有,整天吃这个不会觉得很无聊吗?”

“是啊,后来我大概有一年的时间,真的每天都只吃这个,结果吃倒了胃口,现在看到它就不舒服。”

吴解一愣,然后和萧布衣一起大笑。

“散修的生活里面趣事真多!”笑了一会儿,吴解才感慨地说,“我们的生活就枯燥多了,每天大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修炼上,其余的事情很少理会……总觉得浪费了很多青春啊!”

“能够专心修炼,我们羡慕还来不及呢!长生之路崎岖难行,多修炼一天就能多一份飞升的希望,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是巴不得每天都只要修炼就好……”萧布衣摇摇头,叹了口气。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都觉得对方的生活比较好。”吴解感慨了一番,纵身驾着剑光飞上半空,左右仔细看了一番。

和之前一样,什么特别的东西都没有。

“白天是不可能找到线索的,这见鬼的沙漠里面到处看起来都差不多。”萧布衣走到断崖边,将那些白骨移开,然后布置了一个防御阵法,“先休息一下,等夜里再对照星象找线索吧。”

“你不是说星象和记录不对,无法寻找吗?”

“那是因为我之前没有考虑几次天象异变的情况——这次不会再弄错了。”

吴解这才放心,走过去挖了个坑,将那些白骨埋了,并且施展精钢符,将坟墓和周围的一片沙地变得坚若磐石。还在坟墓前面弄了个小小的碑,碑上写了“无名旅人之墓”。

“你没必要浪费法力的。人来自于天地,死后也将回归天地,何必要墓?”

“如果我死了的话,我希望至少别人能给我建个墓。将心比心,我不介意在力所能及的程度内,帮别人入土为安。”

萧布衣暗暗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名门正派的弟子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显得有些迂腐,但当你和他们合作的时候,这种迂腐却显得尤为可靠和可爱——他们不会因为你得到了好处而眼红,更不会贪图利益谋财害命。他们说出来的话犹如钉子一般绝不轻易更改,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还往往肯冒着风险拉你一把。

所以天下散修们虽然常常讽刺这些名门正派的弟子们食古不化蠢笨如牛,但真正到关键时候,却终究还是愿意优先去相信这些笨蛋们。

为什么天下正道昌盛?就是因为有这些笨蛋们一代一代的努力,使得天下修士大多对他们心怀向往。

萧布衣以前也结识过一些正道弟子,他们跟吴解类似,虽然性格各异,但人品却都值得信赖。

“等得到了李祖师真传之后,或许我也该设法去找个正派投靠——但是,那就要放弃自由自在的生活了……”萧布衣倚着石壁假寐休息,心中暗暗盘算着。

而吴解这时则在跟茉莉和杜若聊天,讨论关于沙漠的话题。

“师傅啊,我记得这种沙漠里面一般会有特别的宝物,不如顺便去找找吧?”

“哦?什么宝物?”

“种类太多了……比方说沙虫如果能活到千年以上,体内就会结成内丹;活到万年的话,内丹就能结成龙珠,它也会进化成沙龙……”

吴解无视了杜若“听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的评价,冷静地问:“沙虫大概有多大?”

“一般的沙虫大概像普通的屋子那么高,有十来间屋子那么长吧。活到千年的估计会再大个四五倍,活到万年的沙龙大概会有普通沙虫十来倍大小。”

“那么还是别遇到它们比较好。”刚才兴致勃勃的杜若顿时就蔫了。

“为什么?我记得一个师兄说过,沙虫的肉挺好吃的。”

吴解叹道:“我觉得……我的肉对它们来说大概也很好吃……”

“那我们去找火焰心吧,这个不用打。只要找到沙漠里面爆发过的火山,火山核心位置经过多年的风化,偶尔就会形成那种宝石。”

“它有什么用?”

“火焰心可以用来炼制火系的身外化身,是很有用的宝物。”

“……请问身外化身是什么层次的神通?”

“修成阴神的话勉强就能炼制这个了,不过还是等修成阳神之后再炼制比较好,免得浪费。”

“……茉莉啊,你能说点靠谱的东西吗?”

“是啊,说点可以吃的吧。”

“沙漠里面有一种叫沙魅的东西,它喜欢模仿人类的外形和行为,只要装作遇难者,它们就会来救助你,这时候一刀捅死——它们的心脏味道很好。”

“……我觉得应该被一刀捅死的是那些吃它们的混蛋!”

“老四说得对!还不如把那些混蛋抓来吸血呢!”

时间就这么一点一点地过去,天色将晚的时候,萧布衣突然站了起来,警惕地东张西望。

“怎么了?”正躺在石壁下休息的吴解纳闷地问。

萧布衣没有回答,反而趴了下来,将耳朵贴在沙子上仔细倾听。

吴解正要驾着飞剑上天去看看,却被他拦了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面沉如水地站起来,一反手拿出了战斗用的法器。

“有两个修士正在接近,来意不明,我们最好准备跟他们打上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