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在大街上,心情格外的轻松。
就连车水马龙嘈杂喧嚣的声响,也觉得一改平日的烦燥,变得美妙悦耳。
自大学毕业出来不久,就找到了一份合意的工作,刚才打电话去约那个暗恋了十年一直没敢表白的她,竟然出奇地听到她颤抖又细小的肯定回答,她甚至还嗔怪自己是超级呆子,到现在才知道打电话给她。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天气好极了,就像自己此刻的心情……
爸妈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吧!
他觉得如果自己能够把她带回那狭小又温暖的小房子,到时爸妈的脸,非笑出一团花来不可。
“哥哥,你笑什么?”童稚幼嫩的声音,让他稍稍在思海中脱出来,站在他边上的,是一个最多只有四五岁的小可爱。小家伙拉着她妈妈的手,用乌溜溜的大眼睛,上下打量着他,又好奇地问,似乎很想知道这个笑起来就像阳光那般灿烂的大哥哥到底在笑什么。
“别胡闹,这不礼貌。”年轻妈妈抱起可爱的小女孩,一边朝他歉意地的笑笑,一边朝大马路对面走过去。
“再见。”他向小女孩挥挥手。
有妈妈的呵护,她应该跟自己一样,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人!
当年,亲生母亲重病离世之前,曾跟自己说过一句话:你不是没有妈妈,你比别人更加幸运,更加幸福,因为你有两个妈妈,一个在天上看护着你,一个在身边照顾你,你会是世上最幸福的宝贝!
十几年时光。
一眨眼就过去了。
妈妈没有说错,他的确有两个疼爱自己的妈妈。
在病床边接过自己的第二个妈妈,不是亲生却胜过亲生,在接过自己的那一天开始,就是世间最温柔的妈妈。
那怕日子过得再艰苦,她脸上也从来不会缺少笑容。她用乐观和知足,贤惠和包容,树立了他最基本的正面人生观。她自小教育他,无畏生活,无畏风雨,无畏艰苦。
爸爸妈妈,我毕业了,我找到工作了。
以后的日子,一定会好起来的。
他轻轻握紧拳头。
虽然父母从来不曾有什么样的要求,不过,他觉得自己更要认真工作,与她一起,好好回报两位老人家,让操劳大半生的两老,可以安度晚年,儿孙承欢膝下。
“妈妈,我要买冰糖葫芦……”面前那个小可爱在她妈妈怀里扭着身子,一直撒娇,有如他当年的情形。
“再走我就开枪了,站住,站住!”他感到身后传来一阵的骚乱,无数人尖叫着奔涌而来,刚刚折返,准备给宝贝女儿买冰糖葫芦的年轻妈妈,让人一下子撞倒了,手中搂抱的小宝贝,脱手飞出。
幸福,有时就像一块玻璃那么容易破碎,需要人们小心翼翼的呵护。
他听过这一句话,也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他竭尽了全身的气力,飞跃出去,在幸福快要落地破碎的时候,他把她接住了。
小宝贝吓得哇哇大哭,可是他却露出了微笑。幸好,赶得及把这个小宝贝接住,小可爱就连一根头发丝也没有伤着,她的安然无恙,就已经是幸福的全部。
当他站起来,正想把她交还给惊惶又焦急的妈妈,有人影急急冲过来,将一把锋利的匕首架在他的脖子,又伸一只手过来强抢,耳边,传来一个沙哑的大嗓门咆哮道:“把她给我,滚一边去!”他用力一挣,强行挡开背后那人的手,虽然锋利的匕首在他的脖子上划出了一道血痕,让他有种火辣辣的感觉,可是他丝毫也不退让。
“她是幸福,不能给你!”他一口拒绝了,除了年轻的妈妈,谁也不能夺走她。
假如自己把这个小可爱交了出去。
那么当年在病床边托咐的妈妈,一定会很伤心的。
无论何时,幸福都要放在最信任的人手里,不能轻易交给别人,更不能轻易让人毁了它。
“你……”背后那家伙是一个络腮胡子,如果在头上扎根红带就是cs里面的悍匪头子了,那家伙让他的言语噎得说不出话来,用匕首在他的肩膀上威吓地捅了一记,紧接着,又踢了他一脚:“滚开,否则老子捅死你!”
“不行。”他心里有一丝慌乱,但信念坚定无比。
尤其他看见警察陆续赶到。
更是自认为安全了。
手里紧紧地抱着小可爱,坚决不让那个络腮胡子抢走她。
几个警察赶到,一个个手中拿着枪,吓得周围的人群,四散奔跑。
他们一看络腮胡子架着一个怀抱小姑娘的年轻人,马上提枪朝络腮胡子瞄准。
“不要开枪,求求你们了,不要开枪!”年轻的妈妈吓坏了,她想要回女儿,可是又怕明晃晃的刀子,不敢上前。她害怕警察开枪误伤,赶紧抢上前,双手连摆,希望双方谈判,先把自己的女儿送回来。
“你们谁敢开枪!我捅死他……你把她给我!”络腮胡子企图想抢过小宝贝,然后躲到他的身后威吓警察。
可是他绝对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
身处幸福之中的他,知道什么是幸福,也懂得珍惜幸福。
他用尽气力,挡住络腮胡子,双手探前,把小宝贝向年轻妈妈递过去,微笑道:“还给你,她是你的!”
络腮胡子一楞,用匕首在他背后连扎几刀。
但这根本无法阻止他。
在后背中刀的时候,他最先感到的竟然不是痛苦,也不是恐惧,而是快乐!
守护幸福,的确是一种快乐。在那间小小的屋子里,天天笑脸相迎自己的爸妈,一直让他不解,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在贫穷的家里,爸妈也能够绽放出那么多笑容了。
因为,他们守护了自己的幸福,所以感到快乐!
就像现在的自己一样……
他感到,背后那一股锥心的痛楚,也出奇地减轻了。
络腮胡子一看这家伙不怕死,赶紧想去劫持那年轻妈妈,凶狠的表情中,有毁灭一切的眼神。
他看见了对方那种意图,心中一惊。
绝对不能让劫匪得逞!
从来不打架的他,自小就是最乖最听话的好孩子,为了不让两个妈妈失望,他,一直是最勤奋、最上进的好学生。生平第一次,挥拳打人了。他用尽全身气力,挥拳,狠狠地揍在那络腮胡子的耳根上,又抱着那家伙,滚倒在地上。
他不是络腮胡子的对手,也不擅长打架。
可是,他这样一阻挠,那年轻的妈妈立即抱着她的小宝贝走远,躲到警察的身后,她们母女安全了……他感到身上很痛,但心里却很快乐。
“妈的,你想死,老子成全你!”络腮胡子怒火爆发,在那几个谨慎前进的警察赶过来之前,已经迅速翻身起来,并且将他拉挡在自己的面前,锋利的匕首,架在他的颈动脉上,疯狂地朝那些警察咆哮道:“你们开枪啊,老子在临死前,绝对能抓一个垫背的!”
“砰……”
一声枪响。
被络腮胡子挡在身前的他,胸口冒起了一朵血花。
在那一刹那,他感觉有种热热的东西,在肺里面旋转,就像一条鱼扎出水面猛然打破宁静那种突兀,又像猎豹于阴影扑出,跃向一群羚羊。
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也惊愕不止。
他以为警察最少会说两句话,来个谈判,没想到,对面的人竟然一下子就开枪了。
年轻妈妈尖叫起来,她的尖叫和小女孩的哭声混在一起,在这一个刹那死寂的环境中,格外响亮,格外刺耳。
“你们开枪,打我干什么?”他很不明白。
“走,走,走火了!”开枪的那个警察脸色苍白地辩道,他不想承认刚才过于紧张扣动了扳机,辩说是走火。
“他们一向都是这样,妄顾人质的生死,胡乱开枪。小子,你是白死了!”络腮胡子哈哈大笑,他一把扔掉匕首,高举双手,狂嚣地大笑:“我投降了,抓我吧!哈哈哈,我现在只是抢劫和伤人,不用十年八年就出来了,就算被判了无期,我背后也有人脉,早早就能出来!监内立功听过没有,保外就医听过没有?哈哈,小子,你不是想逞英雄吗?你不是多管闲事吗?在这世道上,你想好人?做吧,你得把命搭进去!英雄就是这个下场!我最多就是几年牢,你呢?**的算是白死了,啊哈哈哈哈!”
他看着胸膛血流如注的伤口。
感觉那些不是鲜血,而是幸福,一点一点地汩出来。
养育自己多年的爸爸妈妈,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拉扯大,节衣缩食地供自己上学……现在,自己能够回报他们两老的,却只能是这样的绝望噩耗。还有她,刚刚答应了自己的约会,等了自己十年的她,最后能够等到的,只能是痛苦的心碎……
家里没有电话,看来,只能和她告别了。
多么想对她,还有家中白发苍苍等着自己回家的爸爸妈妈说一句‘对不起’。
他亲手打碎了大家的幸福,虽然不是故意的,但是,的确是用这一双颤抖的双手,打碎了原来可以很幸福的生活,从而带给了她们无尽的痛苦和绝望。
地面上,他的手机掉落脚下,沾染着他殷红的血,红得刺眼,红得让他感到晕眩和内疚。
颤抖的手,伸下去。
只剩下最后一点时间了。
必须用最快速度,向她告别,同时跟她说出自己十年埋藏在心里还没有机会说出来的那一句……但愿她能够原谅自己!
“砰!”
又是一声枪响。
夺命的子弹,又一次打在了他的身上。
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他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和气力去弄清这是为什么。
他没有时间去做多余的事了,他只是希望,上天能够再给自己留多一点点时间,让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打通她的手机,跟她说一声再见。
“混蛋,你干什么啊?”后面有个女特警冲过来,一巴掌打在那个继续开枪的同僚脸上,怒叱道:“你还向他开枪?”
“他,他,他要捡凶器反抗……”刚才说走火那个警察,指着地面上的刀子,飞快地辩解道。事实上,开枪的警察并不认为一个中枪的人可以捡起刀子来攻击自己,但身在官场混得一身溜滑的人,都知道‘死人’比‘重伤的人’更容易处理。因为死人不会说话,不能辩解。
“他捡的是手机!”女特警简直要气晕了。
“不对,我捡的是幸福。”他摇摇头,滴血的手指,轻轻捡起地上的手机,小心翼翼地拍拍泥沙,拨了一个号码,放到耳边。周围的人让枪响弄得骚乱起来,几个警察扑上来按倒毫不反抗的络腮胡子,路人四窜,也有被枪声吓得失声尖叫的,那个年轻妈妈,抱着可爱的女儿,望着正在打电话的他,脸上哭得一塌糊涂,还有女特警同样红着眼睛,高叫救护车……
“嘘,请大家安静,给我一点时间好吗?”他竖起染血手指,示意大家不要吵,以免影响自己与她的通话。
‘有一种相思叫魂牵梦绕,就算在梦里,也无法把你忘掉…不敢相信,此时此刻,真的把你拥抱…直到有你温柔臂弯环绕……有一种爱情叫做白头到老,心中默默期待,幸福的来到…不敢奢望能成为你唯一的好……’这是她的手机铃声,让他一听,就会觉得心疼,就想把她拥入怀中。
他想与她告别。
可是,她仿佛已经知道即将发生不幸似的,怎么也不肯接。
鲜血不住地喷涌出来,他觉得生命开始消散,世界渐渐模糊,身体越来越轻,似乎有什么要在身体里滑出来似的。
他极力坚持。
他要等到她的声音,那怕只有一句。
“救护车还没到,我背你去医院,不远,你坚持一下,一定会没事的!”女特警走了过来,眼红红的她,朝他大声鼓励:“你要坚持住,一定要活下来,你可以的!”
“谢谢,我不想去医院,我,只想,安静地,打个电话。”他示意她要安静,最好离自己远点。
血濡湿染透了他一身洁白衣服。
如那怒放的鲜花。
惊艳绽放。
铃声响了一遍又一遍,但她始终没有接。
他的视线开始糊涂,耳朵也觉得周围渐渐变得安静起来,身边无数的人,似乎在蹑手蹑足地走动着,只发出极其微弱的声音。
“喂,是你吗?我刚才在洗头,没有听到手机在响!你那边好吵,你大声点,是不是又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我呢?”她终于接电话了,他松了一口气,在离别这个世间之前,终于再一次听见她的声音了。
她会心碎,但是没办法,他刚才抱着别人那一团小小的幸福时,就在脑海中闪过一念,觉得自己很有可能会有现在这种结局。
虽然守护幸福,换来的是爱人的心碎,父母的心碎。
可他已经没办法回头了。
当年,亲生的母亲,把自己交到现在爸妈的手里,曾说过这样的话:这个小东西是我的幸福,我的希望,我的儿子,希望你们守着他,让他变成你们的幸福,你们的希望,你们的儿子!
爸妈接了过来。
慢慢的,给予了自己一切,无论生活因此增添了多少艰苦,两老从来没有半句怨言。
他回到那一个小小的家,无论炎夏,还是寒冬,首先看见的,都是两老打心底绽放出来的笑脸。
爸妈给了他幸福,给了他一切,也教会了他许多……不让要幸福像玻璃一样摔碎在地上,要让笑容一直绽放在妈妈的脸上,纵然,那不是自己的妈妈。
想到这里,他又笑了。
带血的唇角露出一丝笑容,有如阳光般灿烂。
“我要走了,去美国,有一个很有钱的大老板,他赏识我,要把他女儿嫁给我,所以,我走了……”他生平第一次撒谎,竟然是对她说的。
“你,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她根本不相信这是真的,她了解他,比谁都了解。
“我要走了!”他感到口腔和鼻子不时有血渗滴下来,极力保持声音不变,笑道:“跟我说再见,祝福我,好吗?我真的要走了,我……对不起,我要抛下你,一个人走了。忘了我,我是一个负心的男人,不值得你爱,再见了,以后,再也不要来找我……”
“你不要吓我!”她大哭起来,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他的声音,他的声音跟平时根本不一样。她有不好的预感,觉得一定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女子天生的第六感,让她心中阵阵悸动,阵阵战颤。
“别哭……”
他隐约听见了她的哭声,特别的心疼。
忍不住想安慰她。
再也忍不住,要告诉她事情的真相。
可是,话刚刚开口,手机却一下子滑落在地上。
当他伸手想去捡起来,猛发现自己的手,已经不听使唤。
一刹那,他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如释重负般,轻飘飘地在沉重和痛苦的身体钻出,觉得一下子轻松起来,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空灵的美妙状态,仿佛背后长得一双无形的翅膀,让他可以随意飞翔那般轻灵。
同时,他看见了自己。
另一个自己。
一个靠在马路栏杆下静静地沉睡的自己,浑身是血。
他看见自己的手,正伸向染血的手机,猛然记起,还在通话中,她正在哭泣。
他想马上捡起手机,给她一句安慰。
那怕是一句。
他惊讶地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办不到,怎么用力,也抓不住手机,手指穿过手机,有如穿过空气,毫无触碰的感觉。
倒是那个眼红红的女特警,一把拿起了他的手机。
“喂,这是我的手机!把它还给我!这是我的!”他朝女特警愤怒大吼,可是她像是什么也没听见。
“你是他的亲人吗?”女特警眼红红的,伸手轻拭去泪痕,吸吸鼻子,顿了一顿,才哽咽道:“你要有心理准备,他,他已经走了!刚才,我们在追一个抢劫惯犯,他为了救一个小女孩,被匪徒劫持……后来,又因为我同事的枪支走火,他,身中两枪,已经走了……”
“不!”手机那边,传来了她撕心裂肺的哀恸尖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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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一个身穿白袍的中年人,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和地道:“就算你心里再不舍得,可是你始终是要走的。与其终日在这个世界上流离浪荡做一个游魂野鬼,还不如重新转生为人不更好吗?走吧!”
“我不想转生。”他摇头拒绝:“我只想留下来。”
“不可能。”白袍的中年人又拍拍他的肩膀,道:“你是鬼魂,在阳光下不用几天就会完全消散……你再担心你的亲人,那也没用,你和她们已经阴阳两隔,人鬼殊途。她们有她们的人生,你有你的转生,缘聚缘散,这是天意,你应该明白。”
“能不能复活我?”他恳求道:“我不要转生!这里有我的亲人和爱人,有我一生追求的幸福,如果你要补偿我,那就将我复活!”
“复活?”白袍中年人听了,大摇其头道:“你已经死了近十天了,身体已经被警方火化,怎么复活?如果现在复活你,那就太惊世骇俗了!说不定你到时就会被媒体整天包围,不得安生;要不就会让国家秘密抓去研究,甚至解剖,你总不想你被人切成一片片放到显微镜下研究吧?再说,我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白无常,一个小小的灵魂接引使,怎么有能力复活你啊?就算能,我也不敢做这种违反规定的事!”
“那我的父母怎么办?”他愤声道:“难道他们就白养我了吗?他们做了一辈子平民老百姓,善良得走路时连蚂蚁也不敢踩死一只,可是到老连儿子送终都没有……你不是说我十世善人,每一辈子都是积福之人吗?你不是说我的福份足够做一个皇帝吗?我不想做皇帝,复活不成,要不,你让我重生吧!”
“复活不可能,重生也不可能。”白无常摇头又摆手,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你管不了别人!”
“他们是我的父母,是我的恋人!”他强调这一点。
“你只能管你自己的命运!”白无常轻拍他的肩膀道:“你的父母,虽然儿子死了,可是因为你做了这一件好事,贫苦的他们,日后因此会有人照顾,还记得那个女特警吗?还有那对母女,她们会好好照顾你的父母,让他们安享晚年的,他们会过得很好,你不用担心。至于你的恋人,她有绝症,很快就会香消玉逝,你复活了,照样不能和她两相厮守的。每个人的命运不同,你是不能强求!”
“她有绝症?”他听了,觉得有如晴天霹雳,难怪她如此深爱自己,却从来不说,只是默默等待。
“活不过一个月了,特别受到你死亡的打击之后,她没有了支撑的信念和力量,很快就会死去。”白无常道。
“我不复活了,你让她好起来吧!”他赶紧抓住白无常的肩膀,着急地请求。
“不行。”白无常摇头拒绝,道:“在另一个世界里,她的妈妈已经十月怀胎,等着她转生为女儿了,我把她治好了,拿什么给另一个世界的妈妈交待啊?再说,你想一想,她病虽然好了,但没有了十年相爱的你,那跟死有什么区别啊?”
“她……她要转生去哪个世界?”他马上又涌起了另一种冲动,问。
“去一个你不能去的地方!”白无常笑了。
“我要去,一定要去。”他盯着白无常,一字一句地道:“我用所有的福份,给我的父母,你要让他们过得非常幸福!还有,我要去和她在一起!”
“你还真是个倔驴子!”白无常大笑:“你的福份很多,多得足够你转生做一个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皇帝,明白吗?如果你转世之后,想要多少个女人都没有问题,你何必尽想一些不可能的事呢?”
“你是神仙,根本不明白什么是爱情!”他恼怒道。
“好吧,我可以告诉你,她将转生的世界,是一个不同的世界,用你们的话来说,那就是平行世界吧!”白无常让他弄得没办法了,道:“你不属于那个世界的人一进去,那么整个世界就会改变,然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也许,会因为你而引发一个新的世界,也许会因为你而毁灭,所以,你不能去。”
“我要去!”他不管那个世界会怎么样,只要一想到她会孤独生活在那个世界,他的心就会疼起来。
“她转生之后,记忆会被清洗,你去了也没用,她肯定不会认得你了。”白无常劝道。
“我会追她,这你不用担心,我会让她爱上我的!”他有信心。
“你去了之后,就再也回不来了。”白无常提醒道:“人各有缘,有时候还是不要过于强求的好!你真的决定了吗?这是你的意愿?好吧!不过如果你想要保持你的神智记忆,必须融和,而不能转生。也就是说,你必须与那个大唐世界的里某一个人融为一体,否则,你进不去,因为那个世界原来没有安排你的转生,这是破例。”
“大唐世界?唐朝?”他还以为是唐宋元明清的唐朝。
“不是。”白无常摇摇头,道:“是一本书的镜像平行世界,大唐双龙,听说过了吗?”
“我看过!”他当然知道大唐双龙这本书。
“你要融和谁?寇仲还是徐子陵,当然配角也行,但那个世界配角的命运估计也是做配角的份儿,你的恋人将转生成一位非常有名的大美人,你要变成配角,估计就没有你什么事了。”
“谁敢抢我的爱人,我跟他拼命!”他怒了,但马上又问道:“她转生后叫什么?”
“这个不能说,你要自己找,有一点可以肯定,她肯定是平行世界里最顶级的大美人,无数人为之惊慕!另外,最重要的一点,你如果找到她了,不能跟她说你们以前的事。你跟她说别的可以,但绝对不能说起你们之间的感情和记忆,特别是名字,否则,她极有可能回忆起来。她一记起来,就会失去那个世界的身份,那她的魂魄很可能就会飞散掉!”白无常警告道。
“我默默地守着她,保证前世的事一个字不提!”他当然不会做那种傻事。
“还有,你最好把有名的女人都弄到手,否则你弄错了情人,可别怪我老白!”白无常忽然觉得这家伙是一个情种,如果只喜欢一个人,那么弄错的机会极大。
“大唐里的mm超多,那不是要收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他大汗。
“里面的美女结局很多挺可怜的,你就忍看看着她们走向悲剧吗?”白无常大笑道:“你怎么做我不管,只是提醒你一下。也许,你认为找到了,但过一段时间你会发现,并不是原来的她。反正是古代,三妻四妾也可以,多追几个美女总不会有错。再说,你拯救了美女不幸的命运,算是行善积福,对于你以后也是有福报的!”
“这算是拯救大唐mm?”他现在顾不了想太多,手一伸道:“这任务很艰巨,你给点宝物防身吧!”
“如果我不是神仙,我都想报名参加,你还要宝物?”白无常哈哈大笑。
“给把轩辕剑吧,大唐里太多高手了!”他一想就觉得挺担心的。
“轩辕剑?”白无常失笑道:“我只是一个穷得响叮当的小小灵魂接引使,怎么会有轩辕剑?”
“那来本绝世武功秘笈。”他一看漫天开价不行,马上落地还钱道:“让我学会四大奇功就可以了。”
“我不会武功。”白无常摇头道:“我就连四大奇功也没听说过,如何给你。”
“你该多上网看点小说。”他异常认真地提出建议道:“白无常先生,不是我说你,你作为一个如此身居要职的灵魂接引使,最少要与时并进才行啊!你看看你,现在还穿着古装,电视里的黑白无常,不是穿着警服就是穿西装,你穿成这个样子,别扭不说,还与周围这个环境格格不入,如果让人看见,这得多么引人注目啊?本来听你的话,还以为你很潮,可是没想到,你比我还不如……”
“是是。”白无常点点头道:“我以后一定多上网看小说,下次出门一定穿西装。哈,不过言归正传,你心中选定跟谁融合了吗?我真希望能够早些完事,回去交差。”
“寇仲和徐子陵都是主角,都不错,但寇仲争霸路线,估计一旦开始就会很忙碌,那样就不一定适合我寻找爱人了,而且,我觉得自己脾性,似乎更近徐子陵一些。”他想半天,点点头,决定下来了。
“那祝你好运。”白无常举起了手,准备送他去大唐世界。
“真没有四大奇功,那给个纳虚须弥戒指吧!”他想起了,以前在网上看小说时,除了轩辕剑之外,还有这个宝物也挺有名气的,于是又道:“如果大的没有,那给个小的。”
“贮物,我倒是有个光玉简。”白无常微微一笑道:“但我要给了你,就没办法工作了。”
“网上小说中,每一个人挂了,都可以从黑白无常那里榨出好多东西的。”他听了,摇摇头,大叹现实不同。
“年轻人,做事得靠自己努力才好!”白无常微微一笑。
白无常手指一弹。
将一个小小的光点,弹入他的眉心。
同时嘴里古怪地喃喃道:“奇怪了,我的光玉简怎么不见了呢?莫非路上丢了?没了它,我怎么工作,看来我得回去好好找找……算了,我还是先送你去大唐双龙的世界吧!”
“谢谢……老白,谢谢……”
他当然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虽然白无常这家伙很口硬,但做事其实很有人情味。
他觉得自己差点让白无常那家伙感动坏了。
眼泪也禁不住要涌出来。
他第一次,向白无常深深地鞠躬。
这不是谢他的宝物,而是,感谢他一直用一颗仙人的心,来包容自己在人性上的执着。
等他直起腰,看到的,是白无常温暖得阳光般的笑脸。
白无常轻轻点头,伸手,用力拍拍他的肩膀,同时,另一只手掌,迸发出一道七彩的光芒,将他整个身躯缓缓缠绕起来。他来不及再说点什么,只觉得浑身一暖,意识一下子迷糊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