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蓉最近开始在家做直播,准备往网红的方向发展。
午后时分,简母端了一盅药膳过来,带着几分讨好:“小澈,这是我特意去跟一个老中医学的食疗方子,最是养血补气了,特别适合给你滋补,你尝尝。”
简澈揭开盅盖,一股中药味扑鼻而来,用勺子舀了一勺尝了尝,果然是一股中药味,味道实在说不上好。
不过还是强忍着皱眉的冲动,慢慢的继续吃着。
这会儿,肖蓉直播完了,从房间出来了,一脸春风得意的模样。
“姨妈,我肚子饿了,表姐在吃什么啊?我也想吃点。”
“是药膳,补身体的。”
“就只有表姐有吗?我没有吗?”肖蓉有些不满。
“下次,下次我再多熬一盅。”简母忙道。
肖蓉倒也没有过多纠结,而是兴致勃勃说起了直播的事。
“姨妈,你不知道,我有多火,好多选秀时候的粉丝,都过来给我送礼物了,如果这种人气保持下去,我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大主播的。”
简母也很是高兴:“我就知道,你一定行,之前你还不相信自己,你看看,现在证明了,你的确是有实力的!”
“以前是我小看自己了…”肖蓉得意洋洋。
药膳实在太难喝了,简澈实在吃不下去了,轻轻地放下了勺子,也没有人发现。
正好此时,霍言怀过来接人回家了。
同来的居然还有何忆南。
肖蓉立刻热情地迎过去:“南哥哥,你怎么来了。”
何忆南笑着道:“我是来找阿言谈事情的,顺便来看望一下简叔简姨。”
“就看望我姨爸姨妈啊,就没想过看看我啊?”肖蓉撒娇。
这一边,霍言怀走过来,柔声道:“夫人,我们走了。”
“嗯。”简澈心情顿时愉悦起来,“我们走!”
出了门,只见温柔的夕阳斜挂在半空中,为大地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霍言怀问:“夫人,要不要走一走,散散心啊。”
简澈还以为自己掩藏的很好,垂下眼眸:“我现在已经没有不开心了。”
霍言怀也不拆穿,搂过她的肩膀:“那就好!”
简澈笑着搂住他的腰,想起了别的事:“何忆南来找你,是为了入股的事吗?”
“当然。”
“那你考虑的怎么样了?”简澈好奇。
“还没决定。”
“这种大事,确实是要慎重决定哈。”
另一边,何忆南好不容易摆脱了纠缠,回到了车上,想到股市最近的越来越紧张的形势,只觉得心情烦闷,点燃了一支烟,慢慢的抽了起来。
直到抽完整根烟,心情才稍微平复下来,而后开车去了那块未经开发的空地。
下了车,靠坐在车头,看着大片的空地,茫茫然地出神。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身后传来一道清澈的声音:“何总吗?”
何忆南回头,依然觉得惊艳。
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仿佛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你怎么在这?”
“我路过。”林初霁解释,“刚今天的修复工作,我远远的看到身影有点熟悉,就过来看了看,没想到真是您。”
“你是找我有事吗?”何忆南感觉到了。
林初霁眼睛一亮,带着期盼问:“何总,您有空吗?关于博物馆的建设,我有一些想法,希望和您交流下。”
“我现在就有空啊。”何忆南来了兴致。
林初霁急忙从帆布包里翻出了手稿,走到车旁,就在引擎盖上摊开了,很仔细地讲解自己的构想。
何忆南很认真的听了,又很认真的询问相关的问题后,道:“我觉得你的想法很好,也很专业,等你们修复工作完成了,我安排设计师直接跟你对接,你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就行了。”
“谢谢。”林初霁很兴奋,很期待,也很感激。
何忆南却只是淡笑了一下。
林初霁敏锐的察觉到:“何总,你不开心吗?”
何忆南没有否认。
“不如,我请你去喝一杯吧!”林初霁提议。
何忆南很意外,也很高兴的接受了:“好啊!”
一路疾驰,来到了夜色酒吧。
林初霁熟门熟路地领着他到一个卡座落座了。
何忆南其实还挺惊讶的。
因为她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会来酒吧的人。
刚落座,就有一个身穿铆钉皮衣,染着银发的朋克青年走了过来,十分热络地开口:“稀奇,你居然带朋友来我的酒吧了。”
“老板,来给你捧场不好嘛?”林初霁笑道。
原来这个青年,是酒吧的老板。
“当然好了。”老板打了响指,酒保立刻送了两杯酒过来。
“今晚随便喝,我买单!”
“谢谢老板,老板发大财。”林初霁举了一下杯。
青年挑了一下眉:“别闹,叫我名字。”
“好的,阿吾殿下。”林初霁回。
“那公主殿下,我告退了,你们慢慢喝。”
林初霁回过头:“这是酒吧里最火的一款鸡尾酒,不知道你喝不喝的习惯,不习惯可以换。”
“我都可以。”何忆南无所谓,喝了一口酒,问道,“你常来这儿?很熟?”
“其实也不常来。”林初霁笑着道,“但是的确很熟,酒吧的两位老板都是我的大学同学。”
何忆南明白了。
不一会儿,另外一个染着红色头发的朋克青年走了过来,依然是非常熟络的样子:“要过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临时决定的。”林初霁回。
“要唱一曲吗?”红头发青年问。
“好啊!”林初霁爽快的答应了。
何忆南不用问也知道,这应该就是酒吧的第二位老板了。
而且直觉告诉他,这两个朋克青年,是一对…
不过此刻他的目光被台上闪闪发光的女孩牢牢吸引住了…
原本以为她会选择一首轻柔抒情的歌曲,结果是一首朋克的摇滚曲,瞬间嗨翻全场。
她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又一亮。
一曲结束,红头发青年道:“很迷人是吧!”
半晌,何忆南才意识到是在跟自己说话,应了一声,无可否认,确实很迷人。
“我们大学时候,还组过乐队呢,当时可受欢迎了。”红发青年回想起往事,嘴角不自觉浮现出笑着,但片刻就消失了,“不过,最后都被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毁掉了。”
何忆南有点印象,好像上次的宴会上,刚好见证到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劈腿了。
“你是想追求她吧?”红发青年又问。
何忆南倒还没想那么远,不过无可否认,的确是有好感,而且是很有好感。
“如果你真有想法,我劝你先别让她察觉到。”红发青年的语气算得上是语重心长,“她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偏偏看上了一个蠢货,如果发现你有什么想法,保证会离得远远的。”
这的确算是一个很重要的提醒。
何忆南虽然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个陌生人这么好心,还是举杯:“谢谢。”
红发青年显然也看穿了他的想法,勾唇一笑:“不谢,因为比起她那个愚蠢的男朋友,你看起来顺眼多了。”
已经是前男友了。
但是何忆南没有纠正。
“我叫阿善。”红发青年自我介绍,又问,“你呢?”
“我叫何忆南。”何忆南再次举杯,“幸会!”
“她那个蠢货男朋友早该换了,你说是吧!”阿善看向台上唱歌的人道。
“对。”何忆南很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