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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天生我才 > 第55章 红花群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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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好,墨宝伺候。

海大书城本来就是卖书的,自然,与书相关的笔墨纸砚是少不了的。

此时两位主角拼字,立即便有工作人员将笔墨纸砚送了上来。

这写字嘛,当然得是毛笔,也只有毛笔,才能写出书法的境界。

其实,书法这种艺术,在此前一度只有华夏区域以及东亚区域的几个国家有,其他的国家,因为并不是方块字,也就没有书法的技艺。但是,至地球联邦采用汉语做为官方语言之后,书法也就在全球流行开来。若是能写得一手好字,同样非常得吃香。

周凡将宣纸展开,没半点考虑,提笔就写。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这是上联。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下联。

随即横批,写上五字:红花群英会。

笔者龙蛇,洋洋甩甩,半会时间,一幅对联就已产生。

“大功告成。”

拍了拍手,将笔收好,然后,又将两幅对联遮住,随即坐下,等着边上的那位明莱。

“哇,这么快?”

众粉丝看周凡这么快写完,先是一喜,后是一惊。

喜的是认为周一凡大大极善书法,这么快就将一幅对联写好。惊的是,这样的速度,就算是写好了,估计写得应该一般。特别是最后周凡那个动作,却让他们心中一凉。为什么遮住,难道是写得太普通了。就连收到周凡签名的书友,也有一些担心起来。虽然他们知道周凡的字也不错,但到底这是硬笔字,不比毛笔。有一些人硬笔字写得好,但说不定毛笔字极烂。

反倒是那个明莱,那架式,虽然写起来慢,但一笔一画,却是认真之至。

想来,他在书法上面,倒是有一些水平。

只是现在两人的作品都还没有公布出来,他们也只能干着急。

直到周凡喝了好几口茶之后,那边的明莱终于完成。

“不好意思,让你久等。”

写完一幅对联,明莱似乎找回了一点信心,连说话都有一些儒雅起来。

“客气。”

周凡吟吟一笑,倒没有觉得什么。

“既然如此,两位都已写好,我看,还是拿出来让所有人评一评,到底是谁写的好些。当然了,不管是谁写的好,写的差,都是以文会友,到时候点评出来,可不要伤了和气。”

当看到明莱的对联出来之时,李强终于舒了一口气。

他倒是知道明莱在书法界有一手,虽然算不得一代名家,但在当红作者里面,明莱的书法也算排得上号。刚才一度丢脸,现在只感觉一会就要找回排场,脸上倒放松了不少。

“那么,现在我们来欣赏一下当红作家明莱的书法?”

李强这人非法强势,此时一心想要打回场子,居然直接充当起主持人来。

“慢,李经理,我想,字倒是我们这一边先写好,应该由我们先将对联拿出让大家欣赏才对。”

看到这里,李城诚不满意了,站了起来,却是说道。

虽然他也不知道周一凡的字写得如何,但他却认为,书法与歌曲一样,都是艺术的东西。既然是艺术的东西,如果不是写得特别差,大家表现差不多,那么,也很难分出个高低。哪怕,你就算写得再好一些,如果没有高手来点评,同样普通人也是分辨不出来的。

这个时候,也就是说,谁第一个将作品公布出来,所占的便宜也就更大一些。

李志城倒是知道那个明莱在书法这一块有一些研究,怕周凡不敌,急忙抢了过来。

只是周凡倒摆出无所谓的态度,“李大哥,没事,让他们先也没关系。”

看到周凡如此表态,李志诚也只好退了一步,“好吧。”只是他心中却想道,“估计周一凡年轻人的傲性犯了。”不过,也算了,哪怕这一次失利也好,让他吸收一下教训。

“哈哈,还是这位朋友痛快,李老板,你可要多学着一点。”

李强哈哈大笑,不时还讽刺了李志诚一句。不过李志诚倒不与他呈嘴舌之利,只是站在一边。

“好,那让我们来看一看明莱的书法。”

几个工作人员,先后将明莱的一幅对联展开。

只看见上面写道:

上联:世上几百岁旧家,无非积德。

下联: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

李强边看边念,念到“天下第一件好事,还是读书”之时,却是大叫了三声,好,好,好。

“好字,好字。”

不仅是李强叫好,其他的一些人看到,也是纷纷拍手。

确实不错。

这一幅对联,虽然仅仅只有几个字,但是字体工整大方,笔力雄厚,难得的好字。就连周一凡的不少粉丝看到,也是暗暗点头,心道,这个明莱虽然人品很烂,但字倒是写得好的。如果不是他们是周一凡的粉丝,恐怕现在就要叫好起来。

不过,越是看到这,他们越是担心起周凡来。

当然,就算是很多人担心,但却有一人淡定自若。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周一凡粉丝团团长陆菲青。

“团长,这下可糟了。”

有人小声的对陆菲青说道。

“什么糟了?”

“团长,眼下场面难道你不急?”

“为什么急,难道,我们就这么对周一凡大大没信心?”

“额……”

那人语塞,但还是说道,“唉,不是什么信心不信心的问题。要知道,那个明莱的确是写的一手好字,虽然我们感觉周一凡大大的字不弱,但若是一个不好,恐怕……”

“放心,你可要好好想想,能写出书剑恩仇录如此小说的大家,岂是笨蛋。而且,我们从书中也可以看到。周一凡大大对于我们华夏的文化,那可是精通的很。不管是诗词歌赋,更或是书法境界,虽然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看到。但在小说当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再说,如果周一凡大大真对书法没有什么研究,难道会向别的书生意气一样,接下这样的挑战?”

在他们眼中,周一凡虽然是一介书法,但并顽固不化的书法。相反,在小说当中,分明能够看到周一凡大大的变通与想法。这样的人物,哪会轻易上别人的当,落进别人的圈套?

陆菲青解释了好几点,众人连连点头。

这么一看,周一凡刚才一系列的动作,还真像小说当中扮猪吃老虎的前奏。

越想,越是觉得有可能,随即便如阅读小说一样,不断的期待起来。

“不错,不错,的确是好字。”

见别人拍手撑好,周凡站了起来,也说不错。

只是,周凡所说的不错,又哪会是真心的说不错,随即直接就点评起这一幅字来。

“我看这一幅对联,粗看起来,好像这字确实写的不错。但是,细看起来,难道大家没有觉得越看越别扭么……”

众人听到周一凡的点评,又细看起来。

你还别说,真个是再看得几眼之时,这幅对联怎么变得难看起来。

“哇,是呀,我怎么越觉得这一些字越来越难看了?”

“真是有鬼了,刚才看还是挺好看的,现在怎么感觉这字越写越丑了呢?”

“是呀,你看那个读书的读字,写得真是奇丑无比呀。”

众人指指点点,明莱连连变色。

“哼,我看你是一点都不懂书法。”

明莱冷哼一声。

不错,其实明莱的字,一个字一个字来看,其实丑得很。但是,书法讲究的是整体的韵味,哪里有一个字一个字拆开来看的。有些字虽然单独写出来不好看,但是合在一起,整体效果也就出来了。明莱最近几年苦练书法,自觉对于单独字上面没有太大的突破。于是,他便在整体上面的境界做一些文章。现在来看,效果显着,每每他的字写出来时,都会引起满堂喝彩。但没想到,这个周一凡却在鸡蛋里面挑骨头,指责起他的字来。

“这位朋友,大家都是一起交流的嘛,说好以文会友,生气做什么。”

周凡看到明莱气急,却是心中暗笑。

尼玛,跟我拼书法,一会让你找块豆腐撞死。

“好,好……那既然我的字写得不过如此,看来,这位周兄的字一定高明的很了。不如拿出来让大家看一看,对比一下,也好让大家欣赏欣赏。”

“也好。”

随后,周凡掀开刚才盖住的对联,与三位工作人员将对联直立竖起。

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关终属楚。

众人一个字一个字读了下来。

这是上联。

哇,这上联写得很有气势嘛,怎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过这联。

刚才那个明莱写的对联,谁都知道,是摘抄的,并不是原创。但是,周一凡大大这一幅,虽然仅仅只看到上联,很多人都觉得气势非同一般。而且,也感觉好像是原创。直到,在下联出来之后,更是让他们惊叫了好一阵。

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横批,红花群英会。

在红花群英会这个横批出来之时,众人彻底尖叫起来。

先不论字,但论联,应情应景,简直就是为他们量身打造的对联。

没错,今天这一场签授会,不正是红花群英会么?

正如周一凡大大刚刚出场之时所念的暗号一样,原来大家都是红花会的兄弟呀。

如此多的红花英雄齐聚,简直就是江湖一大盛事。

“太棒了,这幅对联写得真是太棒了。”

众人齐齐喝彩。

这只是联,再看字。

虽然大都数朋友,他们都是普通人,对于书法没有什么研究。但是,周一凡这一幅书法作品,却是让他们感觉到了一股神韵。整体给他们的感觉,当真是飘若游龙,说不出的玄妙。

“这上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书法?”

联好,字更好。

这一幅对联,恐怕就是拿到拍卖会上,也是一等一的大作。

这简直不是一般的对联,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呀。

一干粉丝,完全不淡定了。

“太棒了。”

幸好自己做出了决定来这里参加签授会。如果没来,恐怕非得遗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