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张献忠带领着自己的队伍,看着明朝的中都,内心充满了仇恨。都怪这个大明王朝,否则自己怎么可能会走到这一天?

回忆着自己的过去,张献忠的内心更加痛苦了。也许是成长当中遭遇了太多的挫折,朱小松虽然带着军队快马加鞭,但是距离凤阳还有一段路程,是秦良玉的骑兵,距离还有两天的时间。

张献忠的脑海里浮现了自己小时候,家里穷的那是叮当响,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小小年纪的自己,不得不跟着父亲当一个流动小贩。

在这个年代,做生意完全是下等人,根本被别人看不起,别人看到自己之后都骂奸商。问题是自己就是一个做生意的小贩的孩子,能够养家糊口,勉强吃饱肚子,就已经相当不容易了。

做生意非常的困难,无论是当地的官府,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守门人,都会拼命的为难自己,父亲总是低着头给人家赔着笑脸,辛辛苦苦赚来的钱交给人家。

碰到地痞流氓无赖,还得小心应付着,毕竟这些人要给你捣乱,你还怎么赚三瓜俩枣?

年幼的张献忠,跟着父亲在外面受了欺凌,也只能打掉牙在肚子里,内心充满了对官府的仇恨。

小时候记得辛辛苦苦干了好几天,挑着那沉重的扁担,走街串巷,好不容易赚了一百个大钱,没想到人家过来收税就交了30个,又给了人家好处20个,地痞流氓又过来勒索了10个。

总共赚了70个大钱的利润,没想到最后就剩了10个,父亲低着头红着眼流着泪,两个人吃着最便宜的食物,只能在破庙或荒郊野外过日子。

那时,自己就立下誓言,如果有一天我发达了,一定要把你们全部都杀干净,这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父亲好不容易赚了一点钱,为了给自己弄一个前途,第一个找到自己的二伯,好说歹说才让自己上了私塾。

可没有想到,同学们又看不起自己,因为吃的比较差,身体就比较瘦弱,身上的衣服又比较破旧,完全成了被欺凌的对象。

刚开始为了好好学习,因为父亲说过,读书才能够出人头地,为了这个梦想,自己选择的忍耐。

可惜的是,这群有钱地主家的狗崽子,仗着家里有钱,仗着官府里有关系,对自己百般挑衅,群殴自己。

打的自己浑身都是伤,深夜的疼痛,没有钱买药,没想到夫子还冤枉自己,强行把自己给赶回了家。

父亲带着自己要离开之前,张献忠实在咽不下这口气,拎着木棒子,在放学的路上,拦住对方就打,没想到一棒子把对方打死了。

父亲看到自己浑身是血,赶紧带着自己逃离,好不容易家里有个老窝,现在也彻底没有了,只能背井离乡逃到外地,这一棒子倾家荡产。

到了外地之后,父亲感觉自己三天两头老闯祸,就把自己赶出了家门。那时候的张献忠,真没有想到自己唯一的一个亲人,也不要自己了。

没办法,只能在当地的街头混,跟着混混无赖,也学到了很多社会上的经验。当过捕快,可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敲诈勒索了几个小商贩,居然被人家给实名举报了,大老爷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自己打了一顿赶出来了。

那时候的张献忠,摸着自己疼痛的屁股,直接骂街,“凭什么?你们这些当官的人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我就不能够弄几个钱花?”

那个小商贩对自己说的话,现在还记在心里,“当捕快要看清形势,有钱的有权的都不能够勒索,你偏偏找了当官的小舅子敲诈,不收拾你收拾谁?”

好不容易去当兵,巴结当官的,没想到赶上了种地干旱,又赔了,要不是自己机灵,没准现在只能卖身当奴隶了。

幸亏自己造反成功,否则的话,现在哪有快活的日子?眼前就是明朝的凤阳,这里可是大明王朝的中都。

“这一群当官的都他娘的不是好东西,全是贪污腐败的混蛋,老朱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兄弟们,拿下凤阳,你们想干什么干什么?”

凤阳是一个好地方,现在住了很多有钱人,只要下来,漂亮的娘们,美味佳肴,那就在眼前呀。

张献忠早年在私塾偷学过三国演义,三国演义就是自己的兵法,捕快让自己跟三教九流的人都熟悉。

张献忠也看明白了这个世界,好人好报,这个世道专门治各种不服。看来,只要你想当好人,就没有好日子过。

张献忠平日里在老道士面前装傻充愣,虽然不明白这个老道士到底怎么回事,也是真有本事,能掐会算。

自己早就提前安排排了200人进了凤阳,跟当地的地痞流氓早就勾结在一起了。明白跟着自己的兄弟们,只是为了吃口好的,所以吃白馍睡炕,这种话比圣旨都好用,300人就能够干掉明朝的800官兵。

张献忠突然之间改到凤阳,早就勾结好了,准备里应外合,老道士还不知道。朝廷处理凤阳的事情太晚了,就算八百里加急也送不过来。

城门口突然之间有200多人,直接杀了守城的官兵,这一突发性行动,张献忠集中自己的骡子,带着300多人就冲到了城门口,剩下的大军浩浩荡荡就杀了过来。

看着身后的兄弟们,“小的们,赶紧给我充,赢了就有白面馒头,就有鸡肉吃,还有漂亮的小娘们。”

这群农民好不容易吃饱肚子,人一辈子追求的不就这么点事儿吗?吃香的喝辣的,顺便再抱一个漂亮小妞,晚上就是美滋滋。

好几天的这么赶路,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大城市,这群人直接就冲了上去,朱国正根本没有拿着朝廷当回事儿,也没有拿着造反的农民当回事。

呵呵,抱着自己的小妾,一口一个吻,感觉生活美滋滋,等到手底下的人过来汇报,张献忠已经进了城门,这才扔下腿上的小妾,站起身来大大的肚子,走两步路就喘气,想逃跑没有机会。

张献忠的骡子冲锋兵已经过来了,人家骑着骡子速度就是快,再加上这群当兵的平时也不给发钱,当官的吃酒喝肉玩娘们儿,自己就是一个苦哈哈的大头兵,干活的时候有自己,享受的时候没有。

一家老小穿的破破烂烂,还他娘的没有一个乞丐过得好。早就对这里的官员不满意了。

现在有了一个升官发财的好机会,他娘的还跟着你混呀,还不如跟着造反呢。

里应外合之下,短短四个时辰,凤阳就彻底沦陷了,当天晚上简直就是全城乱糟糟,这些当兵的根本就不管三七二十一。

反正张献忠大哥已经说了,想吃吃,想喝喝,还要给什么银子?老子本来就是反贼,今天晚上看到女的就上。

正好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很快凤阳城里哪都乱着火,直到凌晨,才算安静下来,这简直就是哭声一片,死人一片,根本就没有一点军队的距离,对于老百姓来说还比较好一点,倒霉的就是那些当官的和有钱人。

老百姓家里没有什么油水,这些贫穷的大兵都知道,只有那些地主老爷和当官的家里才有漂亮的女子,尤其是他们的小妾,这里才有山珍海味绫罗绸缎。

放手就直接抢,谁弄到了就是自己的,反正张大帅已经说了,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