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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开局隐身:带歪奸臣之子的那些年 > 第217章 “我不想他儿孙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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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我不想他儿孙满堂”

一时间医馆大堂只有方大夫和老实坐在椅子上看花的顾长晏。

没过一会儿方大夫突然出声:“顾二郎。”

顾长晏抬头,“我在,方大夫有何事?”

其实他们二人接触时间不多。

是顾长晏每次来接温长宁时打声招呼的关系,最多简单聊几句。

眼下方大夫直白问:“你为什么会钟意温长宁呢?”

顾长晏与他对视上,一瞬间反应过来:这位是缘生的“爱情导师”。

太多不能说,所以顾长晏半开玩笑地对这位牵挂温长宁的长辈道:“因为,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啊。”

好烂俗。方大夫心想,敷衍他呢。

他又问:“是认真的吗?”

顾长晏语气像发誓:“认真的,一辈子的那种。”

方大夫直直盯着顾长晏的眼睛,更加直白地问:

“一辈子?你对他的感情能持续多久呢?你能保证一辈子不要亲生子嗣,断了香火,活着被人戳脊梁骨,百年之后不惧面对列祖列宗?”

方大夫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很相信温长宁,可是对不知深浅的顾风起心里很没底。

男人活一世,无非成家立业、传宗接代。方大夫作为一个老头子,对这些门清。

根据上次温长宁所说,顾风起家里就剩他一个独苗苗了,可没有别的男娃。

至于方大夫搞区别对待,信任这一个,不信任另一个,不只是因为有亲疏远近——他不会知道,说到底温长宁是“现代人”,而顾长晏是学习温长宁的“古代人”。

在大祈,温长宁天然比顾长晏还要具有致命的吸引力——那是当下人们对遥远未来的美好期许。

顾长晏是坐着的,比站着的方大夫矮了很多,可当他的目光看过来时没有人会看轻他。

他也不会看轻任何一个人,他的目光自始至终都是平视的。

有那么一瞬间,方大夫甚至觉得自己在顾风起身上好像看到了温长宁。

他听这位年轻有为的顾县令说:“我对他的感情可以持续到我被挫骨扬灰,我也可以保证一辈子不要子嗣。”

“因为我很贪心,我不想他儿孙满堂,我当然也要断子绝孙,等价交换罢了。”

“我会往上爬,爬到无人可及的位置,让那些在背后说缘生的人不得不闭嘴。值得一提,由于我身世太惨,在搞断袖这一点上陛下不会怪罪我。”

“至于地下的那些列祖列宗,他们要怪就怪为什么生了我亲生父亲那样的男人吧,毕竟名义上我已经不是他们的后代了。”

顾长晏说的深情又绝情。

自皇帝给他换了个身份,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就连姓顾,叫风起,都是皇帝“体恤”,让他来决定的。

他改头换面,户籍上已故的父母是漠州人氏,他的名字被写在了另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顾氏族谱上,就连祖坟都变了——强行被纳了个“孝子贤孙”,估计漠州的祖宗如果在天有灵,心里老大不乐意:

什么人呐!上赶着当孙子!你就是皇帝也不能为所欲为替我们决定中途塞人啊!

而顾长晏只要不承认自己是顾长晏,他甚至可以像旁人一般唾骂几声奸臣顾诩,没人可以指责他。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这么做。

这在大祈是板上钉钉地大逆不道,可是形势比人强。

方大夫听得瞪大了眼,哑口无言。

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个比温长宁还要胡来的主。

他们……他们真是活该一对呢!

方大夫无力反驳了。

最后说:“祝福你们。”

顾长晏真心道了一声谢。

之后又来了一位看病的人。

顾长晏拿花挡住脸。

——花真是个好东西啊,既可以挡脸,又可以欣赏。

等到方大夫“送”走病人,前后脚温长宁三人回来了。

他们借了酒楼的食盒饭碗。

方大夫很潇洒,也不让人留守看店,都去后面堂屋吃饭。

众人围着一个圆桌坐下,顾长晏紧挨着温长宁。

周清妍看到这一幕,垂下眼帘。

这位姑娘心思细腻,已经看出点东西了。

方大夫直接没眼看。

只有方六佑声音无故又活泼道:“顾二哥,旁边还有位置,你们那样太挤啦。”

顾长晏不语,装听不见。

温长宁忍笑道:“你顾二哥其实也摔着胳膊了,坐近点我好给他夹菜。”

“哦……”方六佑点点头。

五个人的份量,秉持着浪费可耻的优良美德,温长宁在酒楼里定下了五菜一汤的基调。

除了那蛊猪蹄黄豆汤,其它的菜是让小孩儿点的。

他给顾长晏盛了一碗汤,道:“吃什么补什么。”

说要给方六佑的顾二哥夹菜,一顿饭下来温长宁真就多多地给顾长晏夹菜。

他体会到了投喂的美妙体验,尤其是看到顾长晏乖乖吃下他夹的菜时。

那种感觉,妙不可言。

期间,方大夫装聋作哑,只是一味地夹菜。

小姑娘安静吃饭。

半大小子方六佑忙着炫饭。

饭后,温长宁按照规则,让周清妍跟着方大夫去前面照看医馆。

他和方六佑一块收拾碗筷,准备拿去厨房刷洗。

顾长晏虽然崴了脚,但是“身残志坚”,单脚站立在饭桌前帮他们收拾碗筷。

方六佑惊讶,看着顾长晏比自己收拾地还麻利,忍不住问:“当了县令还要自己收拾碗筷吗?”

温长宁忍不住笑了,看向顾长晏。

顾长晏脸不红心不跳道:“是啊,有时还要自己做饭呢。”

方六佑瞪大了眼,当了官不是奴仆成群吗?吃山珍海味,再不济也有厨子吧?

温长宁解释:“你二哥以前家里穷,这些活都要自己做的。”

以前=野山村的日子、刚回京城的日子。

在野山村的日子里他和顾长晏的厨艺突飞猛进。

就是现在,十天半个月他们也会自己做一顿饭——可能是因为从前习惯了,明明他们也不怎么爱做饭。

温长宁看着这个懵懵懂懂的小少年,语重心长道:“做官也好,做别的什么也罢,最重要的是做人不能忘本啊。”

……

一切收拾妥当。

温长宁借来方家的毛驴给顾长晏坐,又将装着盘碟的食盒挂好——打算顺路还回酒楼。对了,还有温长宁的那身用来表白的战袍。

趁方六佑转身的功夫,温长宁对顾长晏来了个吻手礼,又抬眸wink了一下。

顾长晏一瞬间瞪大了眼眸,心也一下子被勾走了。

之后他们带好各自的幂蓠,顾长晏仍抱着那一大束鲜花,温长宁牵着缰绳走在前面。

二人从方家后门离开,绕到医馆前面叫上周清妍。

正好送她回家。

周清妍走出门,仰头望了望坐在毛驴上的顾二哥,又看了看牵着缰绳的师父。

她想他们好奇怪。

周清妍说不上来他们哪里奇怪,反正就是感觉很奇怪。

温顾二人还食盒,送徒弟。

最后沐浴着落日余晖往家的方向走。

带着爱人,牵着毛驴,温长宁想起了童年时唱的儿歌,忍不住哼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用它来载男朋友,我手里牵着这缰绳,我心里正得意……”

唱的乱七八糟的。

但是没人可以再纠正他。

顾长晏听不清晰,但感觉音律很好听,充满童趣与欢乐。

他没发现自己上扬的嘴角就没下去过。

……

今天是我一生的幸运日。它发生了一些小小的波折,但是无伤大雅,所幸万事如愿,最终完美落日收官。

——注:温长宁的爱人顾长晏内心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