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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生1977,我竟成了家中独棍 > 第75章 这玩意很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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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啥宝贝啊,我问了您一路您都不说,神神秘秘的!”

五伯让挖,那就挖吧,李华麟接过铲子,开始在指定位置挖雪。

这雪虽然很厚,但并不难挖,很快就看到雪壳子下面那乱糟糟的倒木,还有一些碎石板。

李国信见雪堆下方的倒木已经显露,便接过铲子,在被冻住的木头上削砍,砍掉一截木头后,露出一点红绳。

“老山参,当年我退伍后做了巡山员,那时身体糟透了,便想着在山里找点老参补补身子。”

“后来我就找到了这棵老山参,那会已经有五叶了,差不多五六十年的年份。”

“这种好东西挖出来就是糟践,我就把它捆上了红绳,用倒木藏了起来。”

“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过来一趟,给它添加新的遮掩,这一藏就是三十多年。”

“当年你大伯病重时,我就想着把这株参挖了,给他续命,但他坚决不要,便只能另选一株四十多年份的老参给他熬了。”

“不然你以为李家屯这情况,你大伯咋能活到一百岁,那都是老山参的功劳。”

“四十多年的老山参,尚且能让你大伯熬到一百岁,我也不知道这株近百年的老参,吃了会是啥效果,舍不得吃,也不敢吃!”

“你们这一代老的老,死的死,华忠也活不了多久了,这参给他吃,浪费了。”

“李明睿那家伙心思重,为人也功利,我不待见他,所以这老山参我不给他!”

“短时间内,这株老山参不会被人发现,但你一定要记着这里,若有一天需要东西保命,它能帮你!”

“这李家的未来,终究要看你和星宇了,五伯能给你留的,也就这么多,别浪费我一番苦心。”

李国信拍了拍李华麟的肩膀,将雪壳子填满后,

便带着李华麟在断层崖附近转了转,给他指点了几个很隐晦的标记,也让他在附近留下自己的标记。

用李国信的话说,五伯最宝贝的东西已经给你了,

这老山参虽然没达到百年药龄,但也有九十多年了,距离百年只差临门一脚,早有了百年山参的药力。

如果不着急用,就让它在这里长着,不管何时,百年老参终究要强过九十九年的!

而且叮嘱李华麟,记住这里,那老山参便是你的,记不住,那就证明你与老山参无缘,只能便宜别人。

百年老山参,李华麟上辈子只听过,还是在小说里,连电视里都没见过,要搁在故事里,这东西都能变光屁股娃娃了!

没想到这辈子居然见到一株九十多年的老山参,这绝对的大宝贝,李华麟不断观察附近地形,彻底牢记了野山参的藏匿位置。

“五伯你就放心吧,我就算忘了吃饭,忘了睡觉,也绝对忘不掉这里,您真是给我看了一个大宝贝!”

“记住就好。”

李国信带着李华麟看过了老山参,便带着他按照原路返回,在另一处断层崖下方,又找到一株老山参。

“仔细看,这株老山参年份在三十年左右,挖参很有讲究,山参的价值都在根须上,你得一点点挖。”

“一定要处理好老山参周围的泥土,将根须清理出来,然后再清理掉根须上的泥土,千万不能着急。”

“越是上了年份的老山参,挖起来越是细致活,就以这支三十年份的老山参为例,以我教你的手法,最起码要3到5个小时。”

“如果你要挖那株即将百年的老参,最好要准备一天的时间,带足了工具,马虎不得!”

李华麟蹲在李国信的身边,眼巴巴的盯着他挖参,把挖参的工具和步骤全部记录,不断点头。

忽然间,他听到远处有积雪踩踏的声音,连忙举起猎枪,将李国信护在了身后。

“诶,这畜生鼻子真灵,老子才开始挖参,它就来捣乱!”

“这东西在林子里很少见啊,我巡山多年,也就碰上两只,还跑了一只!”

“会开枪吗,敢杀猞猁吗,宰了它,五伯教你扒皮子,回去做个皮帽子。”

“五伯,这东西很凶吧?”

李华麟端着猎枪,望着树林间缓缓走出一只酷似橘猫的生物,但要比橘猫大太多,

红棕色的毛发,体长大概有一米五,猫脸,耳朵好似天线,

身体粗壮,四只粗长,尾极短粗,尾尖呈钝圆,个头又有点像豹子!

它一出现,便做出要扑击的模样,眼中满是残忍之色,对着李华麟不断呲牙。

猞猁这东西,李华麟在动物世界看过,据说这东西特别敏捷,速度跟猎豹不相上下,爪子比老虎还锋利。

眼前这只可比电视里的大多了,看着也更加的凶残,李华麟仅仅是被它盯着,都有一种要被扑击撕裂的错觉。

眼下他和猞猁必须要死一个,李华麟没有丝毫的犹豫,对着猞猁连开了两枪。

但出乎意料的是,那猞猁比他想的还要敏捷,竟然轻易便躲开枪击,对着他扑来!

老式的燧发猎枪装填火药太麻烦,李华麟根本来不及装填弹药,便把猎枪丢在一边,抽出了三棱军刺对着猞猁劈砍。

猞猁快速后退,一双血红的眼睛死死盯着李华麟,不断变换着方位,再次扑击。

一击逼退猞猁,李华麟抽出了勃朗宁,左手勃朗宁,右手三棱军刺,面对着猞猁再次扑来,便再次刺击。

猞猁再次后退,四只肉乎乎的爪子,踩在积雪上嘎吱吱作响,它似乎看出来了,眼前的人类在护着身后的东西,不能离开原地!

遂再次不断变更方位,围绕着李华麟连续扑击,将李华麟身上的夹袄,划出多道豁口,露出了里面的大团结。

李华麟望着两张大团结,被猞猁的爪子抓掉了一半,这个心疼啊,二十块钱啊!

“你个畜生,我没想下杀手,是你找死,那就别怪我了!”

李华麟看出了猞猁的战术,果断弃守反攻,奈何猞猁动作太快了,他根本砍不到它!

眼前人类不断挥舞兵器,根本伤害不到自己丁点皮毛,

猞猁眼中再次露出了嗜血的光芒,不再到处乱窜,准备正面硬刚。

它扑到人类的面前,就见那人类竟然自己摔倒了,更加验证了自己的猜想。

可下一秒,突兀的一声枪响,猞猁发现天黑了,一头摔倒在李华麟的身边,没了气息。

“野兽就是野兽,当我手里的勃朗宁是烧火棍吗,我故意摔倒给你看的!”

李华麟爬了起来,用三棱军刺在猞猁的脖子上补了几个血洞,确定它彻底死了,才长松了一口气。

这东西在后世可是保护动物,别人见到它都躲着跑,但在1978年,它敢冒头,那就是皮帽子!

李华麟在地上找到大团结的残片,对比着剩余的残片:“嗯,不算太糟,回去粘一粘还能用。”

“行啊小子,这三棱军刺用的,倒是有点子意思,老十三教你的?”

李国信全程都在挖着老山参,哪怕李华麟被猞猁扑倒了,他都没看一眼。

直到李华麟宰了猞猁,他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不是,我爹可没教我这东西,这都是军训时教官教的,没想到真派上用场了!”

抬了抬胳膊,李华麟打量着夹袄上的裂口:“可惜我的夹袄了,回去还得缝!”

拖着猞猁的尸体来到李国信身边一丢,遂找回掉落的猎枪检查,见并没损坏,才幽幽道:

“五伯,这么大的家伙,别说做帽子了,做披肩都够了吧?”

“诶您说,熊皮能做衣服吗,那熊掌到底啥味道,好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