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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注意,把第三卷的第五章发到了第二卷,结果无论如何也改不回来。

没办法,只好把原内容都复制粘贴,重新发布到第三卷。

但这一章也删不掉了,只好随便写点别的了。

简单分析一下《我的前半生》中的人物吧。

说实话,如果没有唐晶这个因素,贺涵和罗子君之间的爱情挺美好的。

但贺涵就是唐晶的男友,这是他们无法逃避的事实。

所以,无论贺涵和罗子君多么相爱,他们都不应该表现出来,也不能在一起。

这是罗子君作为唐晶的闺蜜,应该守住的底线。

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虽然我也很为他们之间的爱情惋惜。

……

唐晶在剧中的表现,给人的感觉是她看重工作重于爱情。

但我们不能因为这个表象,就得出她爱工作甚于贺涵的结论。

一个女孩子,在工作上打拼到仅次于贺涵的地位,她在工作中的付出,和遇到的一些难题,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特别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剧中肯定不会演出来那些不该出现的画面。

但走上社会的人多少可以想象一下。

所以,唐晶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真的是爱工作呢?

她只是爱工作带给她的安全感。

更直白一点来说,是挣来的金钱带给她的安全感。

而且,这个金钱必须还是她自己挣来的,因为只有这样的金钱才是她可以自己把握住的,才可以带给她安全感。

所以,即便贺涵很有钱,贺涵买的别墅很大很漂亮,都不足以带给她安全感,因为那不是她的,那是别人的。

别人高兴了可以送给她,不高兴了也可以找个理由要回去,这样的金钱和大房子,带不来安全感。

就如同贺涵的爱情,爱她的时候可以送给她,不爱她的时候,随时都可以收回,送给别人。

爱情给不了她安全感。

她把自己缩在一个坚硬的壳子里,不敢放肆地接纳任何爱情。

所以贺涵很难和她真正地相爱。

但如果她走出这个壳子,放肆地活出自己的样子,那她还是有机会和贺涵真正相爱的。

经历过一场疾病,可以让她认清人生在世,不过是一场经历。

这个经历无论好坏,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灭亡。

既然如此,在这个过程中何必患得患失呢?

反正最后大家都一样的结果。

活着,只要不违法,不违反社会道德,不伤人伤己,那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活着就好。

想要的,就全力以赴去争取。

不想要,也可以大大方方地去拒绝。

而且,唐晶已经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

完全可以支撑她做真实的自己。

爱,那就全然接受,又不会失去什么。

不爱,那也可以痛快离开,她的财富还是她自己的,足以支撑她余生度日。

她要的安全感,她已经依靠自己获得了,不必非要依托于贺涵。

而且本文女主有金手指,之所以大力支持唐晶放开枷锁,大胆去和贺涵谈恋爱,也是基于此。

女主不差钱!

即便唐晶一无所有了,这也是唐晶最后的退路。

如剧中唐晶所言“陈俊生可以养你,我也可以养你。”

女主也是这个意思,虽然她没说——她也可以养唐晶。

当唐晶需要她的时候,她随时都在。

这一世,换罗子君守护唐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