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成是个读书人,寒窗苦读数十年,一腔热血想用满腹经纶报效国家,带上所有盘缠背井离乡到京城赶考,却接连考了三次科举都落榜。
或许是对此心灰意冷,也无颜回家乡面对父老乡亲,所以他从那以后就在坨坨村住下了。
林子成就住在离小矮坡不远处的小河边,在家门口栽了一棵玉兰,收养了跟他同一天摔下山的大黄。
大黄可不如林子成幸运了,它摔断了两条后腿,其中一条已经完全坏死。
苗郎中为了给它保命,就截掉了它右后腿,伤好了以后天天用三条腿在村子里蹦来蹦去。
于是,大黄有了新外号,大家都管它叫三条腿。
李富贵上山采草药的时候会路过小河,大黄总是蹦着剩下的三条腿过来找他玩,李富贵就会蹲下身,把他媳妇做的香喷喷的酥饼掰一半喂大黄。
林子成这时候会从屋子里出来,笑着让李富贵少喂些,说大黄吃惯富贵喂的好吃的,现在都不愿意吃他准备的吃食了。
李富贵嘿嘿一笑,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吃一点不碍事的,我们大黄缺了条腿,得多补补呢。”
林子成目光温柔地望着里富贵,忽而问了他一句,“李公子,你说,我要是在村里开间学堂怎么样?”
李富贵闻言仰起脸,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顺带歪了歪头,“学堂?”
小猫是个绝望透顶的文盲。
林子成耐心而温柔地解释,“嗯,就是教人读书写字的地方。”
李富贵一听见教人读书写字,眼珠子都亮了,“好呀!开学堂吧!”
说完,李富贵兴奋到把大黄的脸当成面团一样揉捏,高兴地分享喜悦,“大黄,我们村子里要有学堂咯!”
大黄被揉得大脸盘子都变形了,叫不出来,只能茫然地咽呜了几声。
大黄才不知道学堂是什么。
是跟大骨头一样好吃的东西吗?
林子成动作很快,没多久就真的在村子里选了一处地方打算开学堂。
那一块本来是一座庙,后来庙祝嫌香火不够就跑了,现在荒废了,但地方宽敞,重新翻修一下就很适合当学堂。
林子成手头拮据,请不起人帮忙修缮,一个文弱书生放下书笔,拿起镰刀就自己割起比人还要高的野草来。
村子里的村民一听到是要建学堂,二话不说都放下手头上的活赶去帮忙了,李富贵也去了。
一时之间,那座荒废的庙竟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无论男女老少都卖力地帮忙,毫无怨言,甚至于还有说有笑,氛围融洽又温暖。
林子成很是感激,特意去村口跟挑担叫卖的商人买了桶甜米酒,再给帮忙的村民挨个送上一碗甜米酒解渴。
林子成送甜米酒给李富贵的时候,李富贵正在屋子里抱着把扫帚站在神像前,微微仰着头盯着瞧。
庙已经荒废数年,神像身上的金箔已经掉落,露出底下斑驳的石纹,神像的面容也开始掉皮,只剩下半张模糊的脸,看不清楚容貌。
正当李富贵看得聚精会神的时候,一碗甜米酒送到了他面前,甜味飘上来,一下子就勾住了他的目光。
李富贵舔了舔嘴唇,这时候,又闻到一股淡不可闻的玉兰花香,往旁边看了看,果然是林子成。
林子成家门口有棵白玉兰,所以林子成身上总是有玉兰花的香味,每一次只要闻见玉兰花香,李富贵就知道林子成来了。
林子成朝他微微一笑,温柔道,“李公子,辛苦了,喝碗甜米酒解解渴。”
无论听多少次“李公子”这三个字,李富贵都觉得怪怪的。
他一边伸手接过甜米酒,一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公子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富贵就行了。”
“富贵?”
林子成试着轻声独自呢喃了这二字,旋即勾唇一笑,道,“那你也别喊我林公子了,我应该比你大些,不介意的话,叫我子成哥?”
“好呀,子成哥!”
村子里的男性大多数都比他年长,再加上李富贵性格圆滑,嘴甜的跟抹了蜜一样,所以经常叔叔伯伯哥哥漫天喊,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林子成眉眼温和,提醒李富贵,“这甜米酒还是冰的,快些喝,温了就不好喝了。”
李富贵点了点头,立马低下头去喝甜米酒。
这还是他头一回喝甜米酒,一点也不呛,还甜甜的,就跟甜水一样。
林子成又问,“富贵,你刚才站在这看什么?”
“看神像呢。”
李富贵喝着甜米酒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神龛上的神像,淡淡道。
林子成有些好奇,“为什么要看他?”
李富贵没什么心眼,咕噜着甜米酒歪头盯着神像那眉眼老实回答,“我觉得这尊神像长得有些眼熟。”
好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林子成听着笑了出声,解释,“神仙大多慈悲相,富贵你觉得眼熟也正常。”
李富贵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
难怪他看着这神像觉得如此亲近呢。
李富贵想了想,这里要翻修成学堂,那自然不会再放神像了,犹豫了一会,他问林子成,“子成哥,这神像要怎么处置?”
林子成微微眯了眯眼,慢悠悠道,“神像留在学堂不安全,我打算过几天喊人来砸碎了运出去。”
阳光透过屋顶破瓦落下来,洒到了神像身上,那破败的神像坐在神龛中,像一位威风凛凛的将军,明明被所有人遗忘,但依旧坚守在他的城池之中。
李富贵想象着神像被砸得七零八落的样子,不由觉得可怜。
于是,李富贵跟林子成建议道,“砸了神像不吉利,不如运到后山去吧。”
林子成想了想,最后点了点头,“嗯,有点道理,那就按照你说的做。”
修缮学堂的活一天干不完,天黑了以后,李富贵跟林子成打了个招呼,正准备走了,大黄又舍不得他,叼着颗球过来绕着他腿打转,尾巴甩得跟小风车一样。
这是要李富贵陪他玩丢球捡球的游戏呢。
李富贵连忙往旁边躲了躲,避开了大黄,跟大黄道,“不玩了,我要回家啦!”
大黄一听,放下球,坐在那,可怜兮兮地耷拉下尾巴,泪眼汪汪地看着李富贵。
李富贵没忍住,弯下身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哄道,“明天再玩吧!”
大黄准确无误地捕捉到“玩”这两个词,耳朵一下子竖了起来,然后高高兴兴地重新叼起球,围着李富贵转圈圈。
李富贵,“……”
好笨的狗哦。
没听到“明天”这个字吗?
最后,还是林子成出来把大黄叫了回去,李富贵这才得救,带着一身狗毛回家去了。
快要到家的时候,李富贵没立马回家,而是在河边洗了手,又拍掉身上的狗毛,闻了闻身上没有狗味,这才敢背着竹篓回家
不知道为什么,他媳妇好像不太喜欢他跟大黄玩。
每次李富贵跟大黄玩完回家,那一天,他媳妇就会不动声色地给他做他最讨厌吃的白萝卜炒胡萝卜,一两次是凑巧,当一连好几天都是白萝卜炒胡萝卜,李富贵就知道了,他媳妇肯定是生气了。
生气的原因说不定就是因为他跟大黄玩。
李富贵想,可能他媳妇不喜欢狗吧!
心虚地回到家,李富贵故作若无其事地喊了一声。
“媳妇,我回来啦!”
沈玉棠正在屋子里看前些日子新添置的书,闻声起身推门出来,如墨一般的长发散落在身后,撩起薄薄的眼皮,用那双漂亮的丹凤眼懒洋洋地瞧了李富贵一眼。
这一眼看得李富贵心脏扑通扑通乱跳,就跟有条鱼在他心里头胡乱地甩着鱼尾巴一样。
沈玉棠不语,抬脚进了厨房,过了一会,他从厨房出来了,还端出来一盘菜,往桌子上一放。
“吃吧。”
说完,沈玉棠就进屋去了。
李富贵拿着筷子探头一看,盘里是白萝卜拌胡萝卜。
还是生的。
李富贵眨了眨眼。
又被他媳妇发现他跟大黄玩了。
不对啊,他不是都洗过手了吗?
还把狗毛都清理掉了,他媳妇怎么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