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当跟了秦堪仪仗三十里路,秦堪很清楚他的意思。
活了两辈子,从没经历过政治联姻,这回来辽东却莫名其妙被花当塞给自己一个女儿,不要还不行。
由此看出,花当除了拥有草原汉子的粗犷和豪迈,还拥有一颗敏感且缺乏安全感的脆弱芳心,大明与朵颜无论怎样结盟甚至立字据,花当都觉得不靠谱,非要坚持塞一个女儿联姻才满意。
秦堪真不忍心告诉他,大明的王八蛋绝对比他想象中的多,塞女儿给汉人这种行为其愚蠢程度跟肉包子打狗差不多,哪怕这个汉人是钦差大臣也一样。
蒙古和汉族的风俗代沟不容易填平,直到花当送到五十里开外以后,秦堪用撕毁盟约的威胁,才将花当劝了回去。
从他临走时悻悻的目光来看,这件事恐怕没那么容易结束。
“大人,那个塔娜脾气虽然爆烈了一些,但模样长得挺周正的,为何大人铁了心不要她?”丁顺对秦堪的态度很不解。
“女人不是光看容貌周正便可以不管不顾地往家里娶的,品性脾气最重要,娶个寻常人家的女子回去做小妾倒也罢了,性格不好每晚吊起来抽一顿鞭子便是,可塔娜这种女子我能娶吗?打不打得过她是另一说,我若抽她一顿鞭子,引发的是外交事件啊,这头抽她一鞭子,那头她老爹举兵攻我城池,我大明边镇将士为了我的家事打这一仗,冤不冤呀。”
丁顺想了想,深以为然,于是急忙点头。
“大人的考虑很有道理,再说,大人的正室夫人也不是省油的……咳咳,总而言之,这个蒙古女人娶回家一定很麻烦。”
“所以,我不能自找麻烦……”秦堪摸了摸下巴,忽然沉吟起来:“如果我有什么仇人的话,倒是可以建议花当把女儿嫁给他,可以肯定,仇人不出一年便能意外暴毙,实在是快意恩仇于无影无形啊……丁顺,我有仇人吗?”
丁顺背后冒了一层冷汗,道:“宫里的刘公公应该算吧……”
“不长脑子,要报复刘公公用得着花当的女儿吗?带他逛一回窑子,让他眼巴巴瞧着,工具盒里没工具,啥仇都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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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军枯燥且无聊,关外的路不好走,钦差车辇出关以后就扔了,这些日子一直骑坐在马上,秦堪感觉自己修长的**渐渐朝罗圈方向发展,而且大腿内侧已磨破了皮,对一直没受过苦的秦堪来说,委实是天大的折磨,当着八千仪仗官兵的面还得保持钦差的面子不能叫苦叫痛。
再怎么难受,一想到就快回京师,回到那个以自己为天,为脊梁的温暖家中,秦堪便感到激动不已,每思及此,归心似箭。一切都那么值得思念,有点小野蛮的杜嫣跟自己耍小性子,乖巧听话的一对粉嘟嘟的双胞胎怜月怜星,还有那个仿佛蛇妖幻化人形,整天在家里逮着机会便勾搭他诱惑他,让他时刻处于**快感中的金柳……
心痒之极啊,回去就找个机会跟杜嫣坦白,反正他和金柳认识在杜嫣之前,按道理说应是杜嫣当了小三儿,把这层关系点开想必杜嫣也没那么大的底气敢对金柳怎样吧,关系说开便好了,大可以告诉金柳那女禽兽,有什么诱惑招数堂堂正正冲他来,将来若做通了杜嫣的思想工作,秦家内院一门四女大被同眠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这样想有点禽兽,不过这是时代特色,上辈子本是花花公子的秦堪对这个时代特色并无反感,严格说来,秦堪的穿越跟风流本色颇有关系,这辈子秦堪曾经好好检讨过自己的上辈子,得出的结论是……不要轻易对女人耍流氓,会有报应的,但是,自己的妻妾没关系。
“杨志勇,午饭吃了什么?”秦堪看着马旁扛着钦差龙旗的杨志勇笑问道。
杨志勇走得很专心,他一直是个认真的少年,做什么事都很专心,叶近泉不止一次夸赞过他,虽然天赋普通,却态度端正,无论操练还是识字,他都非常认真,他很清楚自己目前的生活得来多么不易,简直是上天对他的补报,从此不用窝在流民营里跟一群饥肠辘辘的流民排队领一碗稀得如同汤水的米粥,也不用每晚瑟缩在阴暗寒冷的角落里睡觉,最重要的是,人生从此方向和目标,以前的他纯粹只为活着而活着,甚至连明天能不能活着都是个悬念。
自从秦大人将他选进了少年新兵营,每天不但有有饭有菜,隔三日竟还有一顿肉吃,而他要付出的,只是对皇帝对秦大人的绝对忠心,以及一些在他看来很微不足道的刻苦操练。
能过上如此天堂般的日子,杨志勇倍感珍惜。更何况,秦大人还赐给了他一个正经的名字,对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说,这份失而复得的尊严比生命更重要。
无论付出多少艰苦都是值得的,只要每天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杨志勇走姿很标准,迈出的每一步仿佛刻意测量过似的,塞北的寒风呼啸而过,小小的身板却如标枪般在寒风中凛立不动,无论哪方面都完美得无可挑剔。
听到秦堪发问,杨志勇立马挺胸大声道:“回大人,吃过了。”
秦堪微笑瞧着他:“吃的什么?”
“饭团子,还有肉干。”毕竟是孩子,说起吃食,杨志勇情不自禁舔了舔嘴唇。
秦堪哈哈一笑,对这个孩子,他打从心底里喜爱。
“徒步行军辛不辛苦?”
“有饭吃,不辛苦。”
很朴实的回答,若这孩子说什么为国为民之类的虚伪理由,秦堪可就真要把他踢出队伍了。
指着遥不可见的前方,秦堪笑道:“坚持一下,等我们入了山海关扎营,我给你们加餐,再不用啃干巴巴的干粮了,每个人都有热乎乎的饭菜,还有炖肉,大片大片肥得流油的炖肉!”
杨志勇咕咚一声,不自觉地咽了口口水,仍旧很本分地道:“干粮就很好了,管饱,也好吃。”
渴望却嘴硬的样子跟南京的小公爷徐鹏举很像,不同的是秦堪对二人的态度。
杨志勇偷偷咽口水的样子惹人喜爱,而吃货小公爷,却令秦堪忍不住想在他菜里放砒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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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听叶教习说,我们将来要轮流去边镇跟鞑子打仗,对吗?”
“对,你怕打仗吗?”
杨志勇使劲摇头:“不怕,咱们在野狼峪遇到伏击时,小的亲手宰过十几个人,刚开始怕,后来觉得跟我小时候在林子里宰野狗没什么不同,都是一矛子捅进去,都是一样红色的血,不同的是野狗可以烤了吃,人不能吃。”
秦堪笑道:“你们跟普通的官兵不一样,你们不仅仅要上阵厮杀,还要读书识字,学兵法,学一些千百年来都没人尝试过的新式训练……”
目光望向遥远的天尽头,秦堪的声音如一缕穿透迷雾的艳阳。
“你们,是我改变这个时代的希望,是我唯一的资本。”
辽阳城外,朵颜卫的一万骑兵正排成有序的队列,缓缓开拔。
按照花当与秦堪的谈判结果,朵颜卫获得了新的牧场,但是牧场不在大明境内,也不知这位钦差大人到底在想什么,非要把原属于海西女真部的四平作为三个互市之一,不仅如此,连四平附近方圆百里的草原也划给了朵颜作为他们的新牧场。
有新牧场当然是件好事,唯一的麻烦便是……秦堪说了,新牧场需要朵颜卫的勇士用手中的刀剑夺回来,至于这其中死多少人,秦堪不管,这块草地肥沃的牧场谁抢到了,明廷便承认它是谁的。
花当骨子里是个非常有野心的人,牧场对草原上的人来说意味着什么,他比谁都清楚。
于是秦堪仪仗启程回京后,花当也下令麾下勇士开拔。
接下来朵颜卫这一万骑兵要做的便是跟海西女真部打一仗,将四平这块肥沃的草地抢过来。
塔娜骑马行走在队伍中间,一脸不耐地听着花当的唠叨,心里却恨死了那个汉人狗官。
他倒走得洒脱,她却被额直革念叨得快疯了,她很不解,既然汉人都已跟朵颜正式结了盟,为何额直革还要坚持把她嫁给那个汉人狗官?明廷正式的结盟文书不比联姻更有效吗?何必多此一举?
无尽的罗嗦和念叨比刀光剑影更可怕,塔娜很快便受不了了,一赌气干脆捂着耳朵策马跑远。
领着十几名随从,飞驰在队伍的最前端,耳边只听得呼呼的风声,锋利如刀般的寒风划得脸上生疼,塔娜却浑然不觉。
心很乱,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草原的女儿,将来会嫁一个精壮魁梧的蒙古汉子,这个汉子能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锋利的刀,杀最多的敌人,高兴时仰天哈哈大笑,发怒时长身而起大杀四方,这样的英雄豪杰才配得上她这颗草原上最璀璨的明珠,而不是把她许配给一个弱不禁风,书生般的文弱汉人。
她简直不敢想象自己将来怎样和一个不愠不火一张嘴却能气死人的汉人过一辈子。
——幸好汉人狗官拒绝了婚事,识趣回京了,这是塔娜目前为止对那个狗官唯一的好感。
想到这里,塔娜的嘴角不知怎的忽然勾起一抹浅笑,笑容如同珍珠擦去了尘埃,绽放出最夺目的光华,身旁十余名随从骑在马上看呆了,眼中不可掩饰地露出爱慕的光芒。
塔娜这个名字,在蒙语里本来便是珍珠的意思。
她,绝对配得起这个名字。
一望无垠的草原尽头,不知何时升起一团浓黑的乌云,在天尽头如海如潮,时卷时舒。
塔娜有些诧异地抬头瞧了一眼,身旁的随从们却纷纷猛地勒住了马。
看着随从们疑惑到惊愕,最后无比骇然的表情,塔娜心中不由一紧。
“鞑靼的军队!”一名随从指着远方那一团乌云惊骇大叫。(未完待续。请搜索.文学,小说更好更新更快!)